Transcript 医疗废物管理培训
医疗废物管理培训
2011、3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废物的定义
医院医疗垃圾管理的现状
医疗废物的分类
管理制度的建立、管理流程、贮存地及
设备、应急预案等
医疗废物的定义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
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
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
的废物。
医院医疗垃圾管理的现状
大多医疗机构十分重视医疗废物管理,但
在组织、管理、知识、方法乃至认识上存
在误区等诸多薄弱环节。医疗废弃物随意
丢弃(棉签、胶贴)、混装、混运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的出台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
关于发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
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通知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医疗废物分类
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
化学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
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包括:
(1)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
各种敷料;
(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
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3)废弃的被服;
感染性废物
(4)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
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
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
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
感染性废物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
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
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
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
时密封。
感染性废物专用包装物
警告!
Warning!
感染性废物
Infectious medical waste
感染性废物专用包装物
标志颜色
标志规格
包装袋
菱形边框
背景
中英文文字
黑色
淡黄(GB/T3181 中的 Y06)
黑色
感染性标志
中文文字
英文文字
警示标志
高度最小 5.0cm
高度最小 1.0cm
高度最小 0.6cm
最小 12.0cm×12.0cm
错误!!!
错误!!!
正确!!!
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
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损伤性废物专用包装容器
标志颜色
标志规格
利器盒
菱形边框
背景
中英文文字
黑色
淡黄(GB/T3181 中的 Y06)
黑色
感染性标志
中文文字
英文文字
警示标志
高度最小 2.5cm
高度最小 0.5cm
高度最小 0.3cm
最小 6.0cm×6.0cm
错
误
!
错误!!!
正确!!!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
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
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
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
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
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病理性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
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
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药物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
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
括:
(1)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
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
药物性废物
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
(2)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
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3)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
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管理制度的建立
有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为
第一责任人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暂存处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运送线路
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人员防护制度
管理流程
医疗废物专用运送工具
有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
专用车辆清洗消毒,有记录
贮存地及设备
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定期清洁消毒
警示标识、禁止吸烟和饮食标识
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
或者防腐条件
医疗废物暂存处
应急预案
有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设置监
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
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人员防护
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
处置等工作的人员,需进行相关法律、专
业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
训。
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回收人员防护不符合要求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
与科室有交接登记。
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协议、交接登
记,登记保存3年。
登记项目:
日期
来源
种类
重量
处置方法
最终去向
交接人
交
接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
中文标签
《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贮 存
第三十一条 设有床位的医疗
机构及社区服务中心、疾病预
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等应
当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时贮
存设施。
门诊部等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
应当设立相对固定的医疗废物
专用暂时贮存设备(柜、箱)。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
卫生站、村卫生室(所)等规
模较小的医疗机构可使用周转
箱暂时贮存医疗废物。
分类收集点
放于输液室
放于卫生间
不合格
输液器材管理
非医疗废物输液瓶(袋)是指未经病人血
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
性塑料)输液瓶(袋)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过的输液器的金属部分
,应作为损伤性废物收集、处置;软质部
分应作为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置
处罚
未建立制度或未设专兼职管理人员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2000-5000罚款
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2000-5000罚款
未对收集医疗废物人员采取防护措施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2000-5000罚款
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2000-5000罚款
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未在指定地点清洁
消毒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2000-5000罚款
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2000-5000罚款
医疗废物暂存处不符合要求
第一次警告,5000以下罚款;第二次
5000-30000罚款
医疗废物未分类收集
第一次警告,5000以下罚款;第二次
5000-30000罚款
未使用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
第一次警告,5000以下罚款;第二次
5000-30000罚款
提高消毒技术水平
基本要求:
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
购进的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
制度
定期对消毒工作进行检查与监测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8月1日实
施)
管理要求
制定科学、可操作的消毒、灭菌制度与标
准操作程序,并具体落实
定期对医务人员及消毒、灭菌工作人员的
培训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
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
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
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消毒灭菌基本原则
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
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灭
菌方法
物体表面消毒,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
表面宜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擦拭或紫外线
消毒器近距离照射
高度危险性物品——灭菌方法处理
中度危险性物品——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
的消毒
低度危险性物品——低水平消毒方法,或
作清洁处理
职业防护
根据不同的消毒与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
职业防护措施
1)热力消毒、灭菌:操作人员接触高温物品和
设备时应使用防烫的棉手套、着长袖工装
2)紫外线消毒: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必要时戴防护镜和穿防护服进行保护
3)液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防止过敏及对皮
肤、黏膜的损伤
清洗与清洁
有管腔和表面不光滑的物品,应用清洁
剂浸泡后手工仔细刷洗或超声清洗。能
拆卸的复杂物品应拆开后清洗
手工清洗工具如毛刷等每天使用后,应
进行清洁、消毒
用于清洁物体表面的布巾应每次使用后
进行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
的病原体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
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
宜选用一次性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
品,使用后应进行双层密闭封装焚烧处
理
可重复使用的物品消毒灭菌方法见医疗
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气体坏疽患者宜使用一次性器械、器具
和物品
可重复使用的物品消毒灭菌方法见医疗
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皮肤与黏膜消毒
穿刺部位的皮肤消毒
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
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
的使用说明
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2遍以上,
作用时间1min~3min,待稍干后再用
70%~80%乙醇(体积分数)脱碘
皮肤与黏膜消毒
使用有效含量≥2g/L氯己定-乙醇(70%
,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拭2~3遍,作用
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使用70%~80%(体积分数)乙醇溶液擦拭
消毒2遍,作用3min
使用复方季铵盐消毒剂原液皮肤擦拭消
毒,作用时间3min~5min
皮肤与黏膜消毒
肌肉、皮下及静脉注射、针灸部位、各
种诊疗性穿刺等消毒方法主要是涂擦,
以注射或穿刺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
慢旋转,逐步涂擦,共2次,消毒皮肤面
积应≥5cm×5cm.中心静脉导管如短期中
心静脉导管、PICC、植入式血管通路的
消毒范围直径应﹥15cm,至少应大
于敷料面积(10cm×12cm)
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
手术部位的皮肤应先清洁;对于器官移植
手术和处于重度免疫抑制状态的患者,术
前可用抗菌或抑菌皂液或20000mg
/L葡萄糖酸氯己定擦拭洗净全身皮肤
使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
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2min
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等稍干
后再用70%~80%乙醇(体积分数)脱碘
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
使用有效含量≥2g/L氯己定-乙醇(
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拭2~3遍
,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消毒范围:应在手术野及其外扩展≥15c
m部位由内向外擦拭
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
室、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
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
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
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
,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与消毒,
地面消毒采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
毒液擦拭,作用30min,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同地
面或采用1000mg/L~2000mg/L季铵盐类消毒液擦
拭
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
清洗与清洁效果监测
1)日常监测 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和
(或)借助带光源的放大镜检查。清洗后
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
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2)定期抽查 每月应随机至少抽查3个待灭
菌的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效果,检查的方
法与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
清洗消毒器及其效果监测
应每批次监测清洗消毒器的物理参数及
运转情况,并记录
灭菌效果的监测
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的监测
干热灭菌的效果监测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和低温甲醛蒸
汽灭菌的效果监测
环氧乙烷气体灭菌效果的监测
紫外线消毒的效果监测
普通30w直管型紫外线灯,新灯管的辐
照强度应符合GB19258要求;使用中紫
外线灯照射强度≥70μW/cm2为合格;
30W高强度紫外线灯的辐射强度
≥180μW/cm2为合格
手和皮肤消毒效果监测
物体表面的消毒效果监测
空气消毒效果监测
消毒液的监测
清洁用品的消毒效果监测
致病菌的检测
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
压力蒸汽灭菌
干热灭菌
环氧乙炔气体灭菌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
低温甲醛蒸汽灭菌
紫外线消毒
臭氧
醛类
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
过氧化物类
含氯消毒剂
醇类消毒剂(含乙醇、异丙醇、正丙醇
、或两种成分的复方制剂)
含碘类消毒剂
氯己定
季铵盐类
酸性氧化电位水
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
煮沸消毒
流动蒸汽消毒
其他消毒灭菌方法
处罚
未建立消毒管理组织
5000以下罚款
未制定消毒管理制度
5000以下罚款
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
果检测工作
5000以下罚款
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并执
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5000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