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籍之設立 - 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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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籍設立及
地方稅網路申報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信義分處
講師:劉玉猜
房屋稅課稅範圍
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
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
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
違章房屋仍應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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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房屋申報設籍期限及附件
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
30日內申報
相關附件:
1、使用執照申請書副本影本
2、地政機關核發之建物測量成果圖影本或建築機
關核發載有各層面積之平面圖
3、地下室及共同使用部分協議書
4、未領使用執照之房屋,應檢附「台北市未辦妥
保存登記房屋申請設立房屋稅籍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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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值評定
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1條
依據臺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100年1月12日常會
決議
1、臺北市35層以下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表
2、臺北市36層以上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表
3、臺北市地下建築物構造標準單價表
4、臺北市房屋折舊率及耐用年數表
5、臺北市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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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單價
參照臺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100年1月12
日常會決議
1、臺北市35層以下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表
2、臺北市36層以上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表
3、臺北市地下建築物構造標準單價表
以每平方公尺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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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單價
核定單價=標準單價×﹙1±各加
減項之加減率﹚±樓層高度之超
高﹙或偏低﹚價
以每平方公尺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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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樓層之認定
原有房屋屋頂增建樓房時,其
構造與原有房屋不同時,該增
建之樓房,以該增建構造種類
之層數計算
原有房屋屋頂增建同構造樓房
時,該增建之樓房,應以加計
原有房屋樓層數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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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查
國際觀光旅館
百貨公司及大型商場
影劇院及遊藝場所
10層樓以上房屋
總樓地板面積200平方公尺以上之獨院式房屋
或雙併式房屋
簡陋房屋
專供農業生產用之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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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之加價
房屋樓層之高度在4公尺以上者,
其超出部分,以每10公分為1單
位,加價1.25%,未達10公分
者不計,但房屋樓層超過12公
尺,其挑高空間無法使用,或
僅係供採光、景觀考量者,高
度以12公尺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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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層及地下室之單價
房屋之夾層,地下室或地下層,按該
房屋所適用之標準單價八成核計。
夾層面積之和超過100平方公尺或超過
該層樓地板面積1/3者,按使用執照所
載總樓層數適用之標準單價核計。
分層分戶所有房屋,內設夾層面積超
過該層戶面積1/3或100平方公尺者,
仍按使用執照所載總樓層數適用標準
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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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價項目
國際觀光旅館、百貨公司及大型商場、影劇院及
遊藝場所、 10層樓以上房屋有下列設備者:
1、中央系統型冷氣機:加價5%。
2、電扶梯、每部加價2%﹙以裝設之樓層
為限﹚。
3、金屬或玻璃帷幕外牆: 面積超過外牆10%
者,加價10% ,但地下室或地下層不加價。
4、游泳池:加價5%。﹙室內游泳池及屋頂游泳
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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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住宅
房屋為鋼筋混凝土造以上構造等級,經逐
棟認定具有下列八項標準,為高級住宅,
其房屋構造標準單價按該棟房屋座落地點
之街路等級調整率加成核計:
﹙一﹚獨棟建築﹙二﹚外觀豪華﹙三﹚地段
絕佳﹙四﹚景觀甚好﹙五﹚每層戶少
﹙六﹚戶戶車位﹙七﹚保全嚴密﹙八﹚管
理週全
排除商業大樓及獨院式或雙併式房屋已加成
課徵之房屋,以住宅大廈為原則,自100年
7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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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加減價
5層樓以下設有電梯者,加價20%。但
地下室或地下層未設置電梯者,地下
室或地下層不予加價。
6層樓以上未設有電梯者,減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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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住宅之減價
獎勵投資興建之6層樓以上之國民住宅
或政府直接興建之6層樓以上之國民住
宅,按同構造之房屋標準單價逐層遞
減2% ,以遞減至30%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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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陋房屋
房屋具有下列情形3項者,為簡陋房屋,按該房屋
所適用之標準單價七成核計,具有4項者,按六成
核計,具有5項者,按五成核計,具有6項者,按4
成核計,具有7項者,按3成核計:
﹙1﹚高度未達2.5公尺﹙2﹚無天花板﹙3﹚地板為
泥土或石灰三合土﹙4﹚無窗戶或為水泥框窗
﹙5﹚無衛生設備﹙6﹚無內牆或內牆為粗造紅磚
面﹙7﹚無牆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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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
依據臺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100年1
月12日常會決議
以所處街路地點之名稱按臺北市不動
產評價委員會100年1月12日常會決議
之臺北市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表來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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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折舊率
依據臺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100年1
月12日常會決議
臺北市房屋折舊率及耐用年數表
﹙現值總額-殘值﹚÷折舊年數表/現
值總額=每年折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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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總現值之計算
核定單價×﹙1-折舊年數×折舊率﹚ ×
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面積=折舊後開
徵當年房屋現值
折舊後開徵當年房屋現值×稅率=當年
房屋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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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網路申報好處
免除往返稅捐處的時間及人力
可縮短申請作業時間
申報過程更輕鬆簡便
網路申辦拿好禮
101年5月1日至9月30日只要課稅標的屬於
臺北市轄區,於活動期間內透過網路申辦
地方稅並結案者,就有機會獲得精美禮品,
共有100個獎額,歡迎至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網站詳閱活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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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
對象:
一般人士﹙自然人憑證﹚
專業人士﹙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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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辦申報網址
多用網路,少用馬路,申辦地方稅請多利
用網路
網址:
台北市民一點通
http://www.e-services.taipei.gov.tw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http://www.etax.na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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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
聯絡電話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信義分處
第三股股長 劉玉猜
聯絡電話:2723-5067分機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