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倒立螢光顯微鏡
第二共同研究室 倒立螢光顯微鏡 服務說明 儀器簡介 儀器名稱 全電動倒立式螢光顯微鏡 所在位置 東址臨床研究大樓2樓 第二共同研究室 服務方式 1.委託操作服務 2.取得自行操作資格認證者可 自行操作儀器 使用規定 使用須知 儀器配備 顯微鏡:全電動倒立式機身 螢光濾片:DAPI、FITC、Rhodamine 、Cy5 影像偵測器:數位黑白照相機:CoolSNAP HQ 電子增益式照相機:Photometrics Evolve Delta 物鏡倍率: 5x、 10x、20x、40x、100x(oil) 儀器功能 多重免疫螢光標定影像擷取、3D影像擷取與動畫呈現、活體動態影像擷取 、矩陣掃描影像擷取、Multiwell多定點活體長期動態影像擷取、FRET實驗 量測分析:空間量測、螢光亮度分析、Histogram、Profile、Colocalization 2 顯微影像分析處理工作站 MetaMorph 7.1.7 offline software 3 服務項目 項目 自 行 操 作 教 學 與 資 格 認 證 內 容 委託操作 由技術員操作儀器,使用者須在旁說明實驗及欲擷取之影像。需付 技術費。 自行操作 參加基礎課程及實機操作課程且經資格認證後,使用者可自行操作 儀器。不收取費用。 包括「顯微鏡原理講習」與「顯微鏡基本操作」 基本課程 實機操作擇期開課 ──免費 單獨預約──需付教學費 進階課程 見課程表──需付教學費 使用者未通過認證前,若需練習操作: 練習操作 由已通過認證者陪同 由管理員陪同──需付諮詢費 資格認證 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考題,取得自行操作資格。 4 服務項目─課程表 基 本 課 程 進 階 課 程 課程 時數 考試 顯微鏡原理講習(教學影片) 2 hr 無 顯微鏡基本操作(擇期開課) 2 hr 有 顯微鏡基本操作(另行預約付費) 2 hr 有 3D影像應用 2 hr 有 曠時攝影 2 hr 有 多點曠時攝影 1 hr 有 矩陣影像擷取與縫圖 1 hr 無 5 收費標準 自行操作 儀器項目 諮詢費 倒立顯微鏡(Zeiss 200M)一般攝影 100元/時 倒立顯微鏡(Zeiss 200M)曠時攝影 100元/時 倒立顯微鏡教學 200元/時 委託服務 儀器項目 技術費 倒立顯微鏡(Zeiss 200M)一般攝影 200元/時 倒立顯微鏡(Zeiss 200M)曠時攝影 200元/時(註) 註:委託服務曠時攝影之技術費,以管理員設定儀器所需時間計算,不以實驗時間計算。 6 使用規則 開放時間: .正常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2:00 & 13:00-17:00, 例假日除外)。 .同一實驗室一週,倒立螢光顯微鏡不得使用超過8小時 (曠時攝影除外),使用者須配合管理員協調使用時間, 以維護各使用者權利。 超過8小時以上之曠時攝影實驗請於下午3點以後或於非 上班日使用。 7 使用規則 使用前: 1. 欲自行操作倒立螢光顯微鏡者,務必先通過資格認證。 2. 請自備實驗所需玻片、滴管、培養液與藥品、CD-R片 或隨身碟。 3.顯微鏡預約方式: 開放 一個月內的時段提供預約,預約後無法使用,須於前一日取消 預約記錄。 • 自行操作:請至顯微鏡室預約登記單上預約登記使用時段。 • 申請教學、練習操作、考試及委託操作:請向管理員預約使用時 段及填寫使用申請單。 8 9 使用規則 使用後: 1. 在使用登記簿內確實登記使用時間、汞燈使用時數及使用狀況。 (依此計費) 2. 若有使用螢光,且30分鐘內有下一預約使用螢光者, 請電話詢問 其確切到達時間,若少於30分鐘則免關螢光電源。 10 違規罰則: 1.有下列情形者計違規一次: ‧未經認證就自行使用儀器 ‧已認證者以自己名義登記給未經認證者使用 ‧自行加裝電腦軟硬體 ‧未依使用須知之規則使用者 2. 違規使用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取消使用儀 器一個月,第三次永遠取消儀器使用權。 3. 自行操作者若未依指示致使儀器損壞,須由該 實驗室負責人負維修賠償責任。 11 課程資訊、顯微鏡使用須知及其他顯微影像服務相關 訊息,請參閱醫研部網頁或訂閱共同研究室電子報。 醫研部網址 ~ https://www.ntuh.gov.tw/LARD/default.aspx 管理員連絡方式: 管理員:孫芸鈺 院內分機:63206 第二共同研究室 顯微鏡室 E-mail: [email protected]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