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立螢光顯微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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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倒立螢光顯微鏡

第二共同研究室
倒立螢光顯微鏡
服務說明
儀器簡介
儀器名稱
全電動倒立式螢光顯微鏡
所在位置
東址臨床研究大樓2樓
第二共同研究室
服務方式
1.委託操作服務
2.取得自行操作資格認證者可
自行操作儀器
使用規定
使用須知
儀器配備
顯微鏡:全電動倒立式機身
螢光濾片:DAPI、FITC、Rhodamine 、Cy5
影像偵測器:數位黑白照相機:CoolSNAP HQ
電子增益式照相機:Photometrics Evolve Delta
物鏡倍率: 5x、 10x、20x、40x、100x(oil)
儀器功能
多重免疫螢光標定影像擷取、3D影像擷取與動畫呈現、活體動態影像擷取
、矩陣掃描影像擷取、Multiwell多定點活體長期動態影像擷取、FRET實驗
量測分析:空間量測、螢光亮度分析、Histogram、Profile、Coloc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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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微影像分析處理工作站
MetaMorph 7.1.7 offline softw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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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項目
自
行
操
作
教
學
與
資
格
認
證
內
容
委託操作
由技術員操作儀器,使用者須在旁說明實驗及欲擷取之影像。需付
技術費。
自行操作
參加基礎課程及實機操作課程且經資格認證後,使用者可自行操作
儀器。不收取費用。
包括「顯微鏡原理講習」與「顯微鏡基本操作」
基本課程
實機操作擇期開課 ──免費
單獨預約──需付教學費
進階課程
見課程表──需付教學費
使用者未通過認證前,若需練習操作:
練習操作
由已通過認證者陪同
由管理員陪同──需付諮詢費
資格認證
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考題,取得自行操作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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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課程表
基
本
課
程
進
階
課
程
課程
時數
考試
顯微鏡原理講習(教學影片)
2 hr
無
顯微鏡基本操作(擇期開課)
2 hr
有
顯微鏡基本操作(另行預約付費)
2 hr
有
3D影像應用
2 hr
有
曠時攝影
2 hr
有
多點曠時攝影
1 hr
有
矩陣影像擷取與縫圖
1 hr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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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自行操作
儀器項目
諮詢費
倒立顯微鏡(Zeiss 200M)一般攝影
100元/時
倒立顯微鏡(Zeiss 200M)曠時攝影
100元/時
倒立顯微鏡教學
200元/時
委託服務
儀器項目
技術費
倒立顯微鏡(Zeiss 200M)一般攝影
200元/時
倒立顯微鏡(Zeiss 200M)曠時攝影
200元/時(註)
註:委託服務曠時攝影之技術費,以管理員設定儀器所需時間計算,不以實驗時間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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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規則
開放時間:
.正常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2:00 & 13:00-17:00,
例假日除外)。
.同一實驗室一週,倒立螢光顯微鏡不得使用超過8小時
(曠時攝影除外),使用者須配合管理員協調使用時間,
以維護各使用者權利。
超過8小時以上之曠時攝影實驗請於下午3點以後或於非
上班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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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規則
使用前:
1. 欲自行操作倒立螢光顯微鏡者,務必先通過資格認證。
2. 請自備實驗所需玻片、滴管、培養液與藥品、CD-R片
或隨身碟。
3.顯微鏡預約方式:
開放 一個月內的時段提供預約,預約後無法使用,須於前一日取消
預約記錄。
• 自行操作:請至顯微鏡室預約登記單上預約登記使用時段。
• 申請教學、練習操作、考試及委託操作:請向管理員預約使用時
段及填寫使用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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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規則
使用後:
1. 在使用登記簿內確實登記使用時間、汞燈使用時數及使用狀況。
(依此計費)
2. 若有使用螢光,且30分鐘內有下一預約使用螢光者,
請電話詢問 其確切到達時間,若少於30分鐘則免關螢光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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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罰則:
1.有下列情形者計違規一次:
‧未經認證就自行使用儀器
‧已認證者以自己名義登記給未經認證者使用
‧自行加裝電腦軟硬體
‧未依使用須知之規則使用者
2. 違規使用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取消使用儀
器一個月,第三次永遠取消儀器使用權。
3. 自行操作者若未依指示致使儀器損壞,須由該
實驗室負責人負維修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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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顯微鏡使用須知及其他顯微影像服務相關
訊息,請參閱醫研部網頁或訂閱共同研究室電子報。
醫研部網址 ~ https://www.ntuh.gov.tw/LARD/default.aspx
管理員連絡方式:
管理員:孫芸鈺
院內分機:63206
第二共同研究室 顯微鏡室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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