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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概述
• 主講人 : 台一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
• 台中所 智權部 經理 顏 永 堅
• 日 期 : 101年4月26日
大 綱
• 智慧財產權之種類
• 屬地主義
• 專利之種類
• 申請專利之要求
• 專利申請流程
• 專利檢索
• 有獎徵答
智慧財產權
•專利(PATENT)
•商標(MARK);TM?
•著作權(COPY RIGHT)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
•營業秘密
智慧財產權
專利--為鼓勵、保護、利用發明與創作,以
促進產業發展
商標--為保障商標權及消費者利益,維護市
場公平競爭,促進工商企業正常發展
著作權--為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調和社會
公共利益,促進國家文化發展
專利與商標之差異
•專利--為鼓勵、保護、利用發明與創
作,以促進產業發展
•商標--為保障商標權及消費者利益,
維
護市場公平競爭,促進工商企業
正常發展
專利與商標之差異
•專利權為政府授予專利權人獨占之權利,故
專利權人須為此獨占之權利每年繳交年費,
但並未強制專利權人應實施其專利權,唯若
未實施專利權,往後於侵權行為中,恐有無
法請求損害賠償的顧慮
•商標權為政府維護市場公平競爭所授予之
權利,在公權力之介入下,給予商標權人一
定的使用期間,但規定商標權人必須無連續
三年未使用之情形,否則即可依法撤銷其商
標專用權
職務上之發明
•受雇人於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其專利申請
權及專利權屬於雇用人
•職務上之發明,指受雇人於僱傭關係中之工
作所完成之發明
•受雇人於非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其專利申
請權及專利權屬於受雇人
•一方出資聘請他人從事研究開發者,其專利
申請權及專利權之歸屬依雙方契約約定;
契約未約定者,屬於發明人
新穎性優惠期
• 在論文口試時非保密狀況下則算是已公開;
論文出版被鋪在網站上或紙本圖書館上架,
或期刊出刊,或在專業年會上報告,或公開場
合演講,或將研究報告送國科會.農委會,後被
鋪在網站上, 或自己將資料鋪在網站上, (可
以上網以搜索引擎輸入老師或學生姓名搜
查即知)則算是已公開,而台灣專利申請須在
公開日起6個月內送件(提出)
新穎性優惠期
• .若有最初公開, 及每一次各別公開(全部要報出)
且能在公開日起6個月內送件(提出)的,請將該公
開資料第一頁一張影印(最好有書皮的,或網頁的)
加上有(案件名稱.老師及學生姓名的)用手寫上
{本影本與正本完全相同,公開於中華民國XX年F
月K日},並簽上任何一位發明人姓名,且蓋章即可
再加上中.英文摘要影印,全部以訂書機訂好, 1式2
份,並且寄給我(要正本,不可以為PDF或JPG檔),
用來申請新穎性優惠期.
優先權
• 1.國內優先權:發明.新型國內第一次依法申
請專利之日起12個月內,新式樣無國內優先
權
• 2.國際優先權:發明.新型外國第一次依法申
請專利之日起12個月內,新式樣外國第一次
依法申請專利之日起6個月內向中華民國申
請專利者,得主張優先權,
專利之種類
•發明專利
a.定義--發明,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
創作
b.種類:結構,功能,製程,電路,方法…
c.要件:產業利用性,新穎性及進步性
進步性:1.更好用2.更安全3.更節省成本
4.更環保
d.專利權年限 : 自申請日起20年
e.制度:前案審查制--優點:可直接行使權利
--缺點:審查時間較久
發明專利
18月主動公開
前案審查
申
請
日
約36~45月
核領公
20
准證告
年
功能
外觀
否
是否屬物品
新式樣
是
欲取得之保護型式
直接審查
形式審查
新型
請求審查
發明
新型專利
•新型專利
a.定義--新型,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
對物品之形狀、構造或裝置之創作
b.種類--結構(空間形態)
c.要件—產業利用性,新穎性及進步性
進步性:1.更好用2.更安全3.更節省成本4.更環保
d.專利權年限 : 自申請日起10年
e.制度: 形式審查制—優點:審查時間較短
--缺點:專利權不確定性
新型專利
形式審查
申
請
日
約4~8月
技術報告
核領公
10
准證告
年
發明申請與新型申請專利差異
•
•
•
•
•
•
•
•
發明申請
1.專利權期間:申請日起20年
2.申請時間: 約36-45月
3.實體審查:
有
4.專利權範圍: 確定
申請技術報告來確定)
5.核准與否:
不一定准
6.申請專利中: 無權利
7. 權利範圍 :製程及結構
新型申請
申請日起10年
約4-8月
無
不確定(可由
一定准
無權利
結構
新式樣專利
•新式樣專利
a.定義--新式樣,指對物品之形狀、
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
視覺訴求之創作
b.專利權年限 : 自申請日起12年
c.制度: 前案審查制
新式樣專利
前案審查
申
請
日
約6~12月
核領公
12
准證告
年
屬地主義
•於特定國家中獲得專利權,其權利僅能於該
特定國家中行使
•權利行使之範圍—使用.製造.販賣.進口及
販賣之要約
單 一 國 家 保 護
美國
甲公司
A專利
大陸
乙公司
A專利
日本
丙公司
A專利
台灣
甲公司
A專利
發明專利流程
以申請書、說明書及必要圖式齊備日為申
請日(§25)
主張國際優先權(§27)
國外先申請案申請日起12個月內
*** 於國內申請案之申請日起四個月內檢送
證明文件(§28)
提出申請
主張國內優先權(§29)
國內先申請案申請日起12個月內
*** 先申請案於後申請案申請日起滿15個月,
視為撤回
程序審查
行政救濟(§46.1但)
格程
而序
不不
受合
理法
或或
駁申
回請
人
不
適
申
請
日
起
三
年
內
公開(§36)
申請日(或優先權日之次日)起18個
月後公開
申請日起三年內
申請實體審查(§37)
(不得撤回)
不申請實體審查(§37),
視為撤回
接續上一張
審定書(§43)
駁
審分書送達後六十日內
准
審分書送達後三個月內
未繳費
申請再審查
(§46.1)
繳費、領證
(§51.1)
駁
准
不公告(§51.1)
專利權自始不存在
有繳費
公告(§45,§51)
自公告之日起給予發明專利權
核駁先行通知(§46)
准
申復(§46)
舉發(§67)
駁
發明專利權期限屆滿
申請日起20年(§51.3)
行政救濟(§46)
專
利 檢
• 1.台灣
• 2.大陸
• 3.美國
索
有 獎 徵 答
•答對有獎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