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我國專利實務簡介
誼鴻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中 華 民 國 專 利 實 務 簡 介 主講人: 劉俊良 合夥人 1 何謂智慧財產權? 法律對於「人類運用精神力所創作之成 果」所為之保護 三大領域:商標、專利、著作權 原則: 保護鼓勵創作 維持交易秩序 促進產業及文化發展 2 商標、專利、著作權有何不同? “為保障商標專用權及消費者利益,以促進工 商企業之正常發展, 特製定本法. ” ---中華民國商標法第一條 權利始於註冊? 須有實際使用 無限期保護 3 商標、專利、著作權有何不同? “為鼓勵、保護、利用發明與創作,以促進產 業發展,特製定本法。” --中華民國專利 法第一條 權利始於核准 有期限保護 須公開技術 4 CocaCola 汽水配方是專利嗎? 發明專利只保護二十年,期滿不可延展 專利技術須公佈於大眾 如果不是專利是什麼? 營業秘密! 沒有期限 不須公開 權利始於秘密完成 5 商標、專利、著作權有何不同? 著作權法第一條 :“為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 調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國家文化發展, 特制定本法。“ 權利始於創作完成 有期限保護 著作人格權 6 講了半天 ,商標到底是什麼? “商標所使用之文字, 圖形, 記號, 顏色組 合或其聯合式, 應足以使一般商品購買人 認識其為表彰商品之標示,並得藉以與他人 之商品相區別” 7 專利呢? 發 明 專 利 :具產業利用性、利用自然法則、技術思 想、高度創作 →方法、組合物、用途、物品、裝置、 微生物新品種等 →20年 新 型 專 利 :具產業利用性、物品的形狀/構造/裝置、 創作/改良 →10年 (92年版專利法已修正為形式審) 新式樣專利:物品的形狀/花紋/色彩、結合、 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 →12年 8 所以…… 在須每次沾墨水才可書寫之時代創造出能在筆軸 內存墨水以功連續書寫之鋼筆 利用電磁原理創造電話 鋼筆商在筆上印上PARKER字樣 電話製造廠為表彰其商品以利行銷在電話上打印 公司標誌 在鋼筆上裝設具有夾子之筆帽 將原始電話收話器及送話器分離改進為合一 將整支鋼筆設計為香蕉之形狀並加上色彩 9 著作權呢? “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 創作。“ ----著作權法第 三 條 “受保護之著作須具備下列四要件: 須有原創性, 須具有客觀化之一定型式, 須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須非不受保護之創作” 10 專利制度之立法宗旨 專利法§1:「為鼓勵、保護、利用發明與創 作,以促進產業發展,特制定本法 」 11 專利權之性質 (一)無體財產權 可讓與、繼承 可授權實施 可設立信託 12 (二)專屬排他權(專§56) 物品專利: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製造、為販賣之 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品之 權 。 方法專利: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使用該方法及使 用、為販賣之要約、販賣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 方法直接製成物品之權 。 排除壟斷行為之適用:排除公平交易法之適用 (公交法§45: 依照著作權法、商標法或專利法行 使權利之正當行為,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 13 我國專利制度之特色 (一)屬地主義: (二)絕對新穎性主義:專§22、94、110 (三)實體與形式並行審查制:專§37、99、121 (四)先申請主義:專§31、95、111 14 五、申請文件及規費 1.申請所需文件: * * * * * 申請書 說明書 圖式 申請權證明書 委任書 2.規費: 發 明: 新 型: 新式樣: NT$3,500 NT$3,000 NT$3,000 (申請實審8,000) (技術報告5,000) 15 專 利 要 件 發明: 1.產業上之利用性(專§22-1) 2.新穎性(專§22-1-1~3) 3.進步性(專§22-2) 新型: 1.產業上利用性(專§94-1) 2.新穎性 (專§94-1-1~3) 3.進步性(專§94-2) 新式樣: 1.產業上利用性(專§110-1 ) 2.新穎性(專§110-1-1~3) 3.創作性(專§110-2) 16 專利說明書的撰寫大要 背景說明 目的說明 圖式說明 (較佳)實施例的說明 申請專利範圍 17 申請專利範圍的特性 論究產業利用性、新穎性及進步性等專利 實體要件的對象 所有元件及彼此間的結構關係需視為一個 整體不可拆解分析 需與先前技術有所區隔 需有效保護專利日後的實際應用,以免他人 免費搭便車 18 專利申請前應注意的事項 確實依規定使用研發紀錄簿 提出申請前,切勿公開揭露發明內容 專利申請權的歸屬約定 申請區域(屬地主義)的確立 發明動機、目的、及技術手段的書面化 先前技術與發明技術的區隔 發明技術的應用範疇及(較佳)實施例 19 專利權之命脈--申請專利範圍 專利範圍組成: 獨立項及若干附屬項 申請專利範圍即為專利權範圍 專利範圍之概念如同地契之土地範圍 專利範圍應整體觀之 要件越少專利範圍越寬廣,越多越窄 構件間關係應明確 構件名稱儘量使用上位之名稱 專利範圍之項次應由寬廣漸次縮小至實施例 構件敘述時,相對邏輯關係應明確 應有先行之詞 20 專利範圍寫得好不好? 非達成主要技術效果之構件是否寫入獨立項? 構件名稱是否上位? 專利範圍界定得過廣或過窄? 構件關係是否明確? 構件間關係是否合乎邏輯? 專利範圍之項次是否過少? 文字敘述是否簡潔? 專利範圍中所界定之構件,是否在實施例中有所對 應? 21 專利檢索的目的 避免侵犯別人的專利 。 避免浪費研發成本。 了解產業及競爭對手之研發方向。 尋找潛在的購併對象 。 研發之參考(創意之產生)。 作業 22 專 利 公 報 專利種類:新型 公告編號:325651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 87 年 01 月 21 日 專利證號:133561 國際專利分類/IPC: A43B3/24 專利名稱:易於組卸鞋面及鞋底之鞋子結構 申請案號:86200694 申請日期:中華民國 86 年 01 月 14 日 發明/創作人:黃正中 發明/創作人地址:桃園縣蘆竹鄉大竹圍一九七號 申請人:黃正中 申請人地址:桃園縣蘆竹鄉大竹圍一九七號 代理人:易文峰 接下頁 23 24 申請專利範圍: 接上頁 1.一種易於組卸鞋面及鞋底之鞋子結構,其係於一鞋面之底側周緣環 設有一排鍊齒,而於連設該鍊齒上之拉鍊頭則延設有扣接元件,另於 該鞋面底側所環設鍊齒之外側周緣則覆設有一襯飾片;而一可對應組 卸於該鞋面之鞋底結構,其係於該鞋底周緣之中央部位環設有一排鍊 齒,且該鍊齒之外側周緣亦覆設有一襯飾片,另於該鞋底後跟背側之 適當位置則固設有扣接元件,俾可與該鞋面拉鍊頭上之扣接元件相互 扣合者;而本創作藉由該鞋面與鞋底周緣間所應環設之拉鍊結構,俾 達到易於拆卸或組裝鞋子之結構者。 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易於組卸鞋面及鞋底之鞋子結構,其 中該扣接元件可為鈕扣或黏扣帶之結構者。 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易於組卸鞋面及鞋底之鞋子結構,其 中該鞋面可為皮鞋面、運動鞋面、休閒鞋面、涼鞋面等式樣者。 25 26 27 申請專利範圍: 1.一 種 隨 身 攜 帶 鞋 , 包 含 有 一 左 鞋 與 一 右 鞋 , 係 分 別 由 一鞋底與一鞋面所構成;其特徵在於更包含有: 一 連 接 裝 置,包 含 可 相 對 結 合 或 分 離 之 一 第 一 連 接 件 與 一 第 二 連 接 件,該 第 一 連 接 件 係 設 置 於 左 鞋 之 周 緣,該 第 二 連接件係設置於該右鞋之周緣;且 該左鞋與右鞋之鞋面係以柔軟材質所製成; 藉 此,將 該 第 一、第 二 連 接 件 結 合 時,可 使 各 該 鞋 面 被 包 覆 於 二 鞋 底 之 間 而 令 左 鞋 與 右 鞋 結 合 成 一 體,俾 便 於 隨 身 攜 帶;而 將 該 第 一、第 二 連 接 件 分 離 後,該 左 鞋 與 右 鞋 即 可 供雙腳穿著者。 接下頁 28 接上頁 2.如 申 請 專 利 範 圍 第 1 項 所 述 之 隨 身 攜 帶 鞋 , 其 中該第一、第二連接件係分別環繞設置於左、右鞋之 周緣。 3.如 申 請 專 利 範 圍 第 1 項 所 述 之 隨 身 攜 帶 鞋 , 其 中該第一、第二連接件設於鞋面與鞋底之鄰接處。 4.如 申 請 專 利 範 圍 第 1 項 所 述 之 隨 身 攜 帶 鞋,其 中 該第一、第二連接件係拉鍊。 5.如 申 請 專 利 範 圍 第 1 項 所 述 之 隨 身 攜 帶 鞋,其 中 該左鞋與右鞋之鞋面係以布料製成。 29 專利檢索應先… 確定發明的技術重點 (關鍵字)。 確定發明的技術領域(專利分類)。 確定發明的效果。 發明名稱。 發明人 30 檢索方式 利用專利分類/關鍵字….進行檢索 求完整(利用名稱),如:鞋/筆/工具機….. 求準確(利用技術重點),如:防滑/滑動/// 交叉運用 揣摩寫專利範圍者之用語 31 專利資料庫 工業總會專利資料庫 http://www.patent.org.tw/ 連穎科技專利資訊網 http://www.twpat.com/ 智慧財產局 http://www.tipo.gov.tw/ 32 期待各位都成為有創意的 發明家! 聯絡方式: 台中市西區公益路161號4樓之8 TEL:04-23015863 FAX:04-23015932 劉俊良 0921-348563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