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專利實務簡介

Download Report

Transcript 我國專利實務簡介

誼鴻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中 華 民 國
專 利 實 務 簡 介

主講人: 劉俊良 合夥人
1
何謂智慧財產權?
法律對於「人類運用精神力所創作之成
果」所為之保護
 三大領域:商標、專利、著作權
原則:
 保護鼓勵創作
 維持交易秩序
 促進產業及文化發展
2
商標、專利、著作權有何不同?
 “為保障商標專用權及消費者利益,以促進工
商企業之正常發展, 特製定本法. ” ---中華民國商標法第一條
 權利始於註冊?
 須有實際使用
 無限期保護
3
商標、專利、著作權有何不同?
“為鼓勵、保護、利用發明與創作,以促進產
業發展,特製定本法。” --中華民國專利
法第一條
 權利始於核准
 有期限保護
 須公開技術
4
CocaCola 汽水配方是專利嗎?
 發明專利只保護二十年,期滿不可延展
 專利技術須公佈於大眾
如果不是專利是什麼?
營業秘密!
 沒有期限
 不須公開
 權利始於秘密完成
5
商標、專利、著作權有何不同?
著作權法第一條 :“為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
調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國家文化發展,
特制定本法。“
 權利始於創作完成
 有期限保護
 著作人格權
6
講了半天 ,商標到底是什麼?
 “商標所使用之文字,
圖形, 記號, 顏色組
合或其聯合式, 應足以使一般商品購買人
認識其為表彰商品之標示,並得藉以與他人
之商品相區別”
7
專利呢?
發 明 專 利 :具產業利用性、利用自然法則、技術思
想、高度創作
→方法、組合物、用途、物品、裝置、
微生物新品種等
→20年
新 型 專 利 :具產業利用性、物品的形狀/構造/裝置、
創作/改良
→10年
(92年版專利法已修正為形式審)
新式樣專利:物品的形狀/花紋/色彩、結合、
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
→12年
8
所以……
在須每次沾墨水才可書寫之時代創造出能在筆軸
內存墨水以功連續書寫之鋼筆
 利用電磁原理創造電話
 鋼筆商在筆上印上PARKER字樣
 電話製造廠為表彰其商品以利行銷在電話上打印
公司標誌
 在鋼筆上裝設具有夾子之筆帽
 將原始電話收話器及送話器分離改進為合一
 將整支鋼筆設計為香蕉之形狀並加上色彩

9
著作權呢?
“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
創作。“ ----著作權法第 三 條
“受保護之著作須具備下列四要件:
須有原創性,
須具有客觀化之一定型式,
須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須非不受保護之創作”
10
專利制度之立法宗旨

專利法§1:「為鼓勵、保護、利用發明與創
作,以促進產業發展,特制定本法 」
11
專利權之性質
 (一)無體財產權
可讓與、繼承
可授權實施
可設立信託
12

(二)專屬排他權(專§56)
物品專利: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製造、為販賣之
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品之
權 。
方法專利: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使用該方法及使
用、為販賣之要約、販賣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
方法直接製成物品之權 。
排除壟斷行為之適用:排除公平交易法之適用
(公交法§45: 依照著作權法、商標法或專利法行
使權利之正當行為,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
13
我國專利制度之特色

(一)屬地主義:

(二)絕對新穎性主義:專§22、94、110

(三)實體與形式並行審查制:專§37、99、121

(四)先申請主義:專§31、95、111
14
五、申請文件及規費

1.申請所需文件:
*
*
*
*
*
申請書
說明書
圖式
申請權證明書
委任書
2.規費:
發 明:
新 型:
新式樣:
NT$3,500
NT$3,000
NT$3,000
(申請實審8,000)
(技術報告5,000)
15
專 利 要 件
發明:
1.產業上之利用性(專§22-1)
2.新穎性(專§22-1-1~3)
3.進步性(專§22-2)
新型:
1.產業上利用性(專§94-1)
2.新穎性 (專§94-1-1~3)
3.進步性(專§94-2)
新式樣:
1.產業上利用性(專§110-1 )
2.新穎性(專§110-1-1~3)
3.創作性(專§110-2)
16
專利說明書的撰寫大要
背景說明
目的說明
圖式說明
(較佳)實施例的說明
申請專利範圍
17
申請專利範圍的特性
論究產業利用性、新穎性及進步性等專利
實體要件的對象
所有元件及彼此間的結構關係需視為一個
整體不可拆解分析
需與先前技術有所區隔
需有效保護專利日後的實際應用,以免他人
免費搭便車
18
專利申請前應注意的事項
確實依規定使用研發紀錄簿
提出申請前,切勿公開揭露發明內容
專利申請權的歸屬約定
申請區域(屬地主義)的確立
發明動機、目的、及技術手段的書面化
先前技術與發明技術的區隔
發明技術的應用範疇及(較佳)實施例
19
專利權之命脈--申請專利範圍










專利範圍組成: 獨立項及若干附屬項
申請專利範圍即為專利權範圍
專利範圍之概念如同地契之土地範圍
專利範圍應整體觀之
要件越少專利範圍越寬廣,越多越窄
構件間關係應明確
構件名稱儘量使用上位之名稱
專利範圍之項次應由寬廣漸次縮小至實施例
構件敘述時,相對邏輯關係應明確
應有先行之詞
20
專利範圍寫得好不好?
非達成主要技術效果之構件是否寫入獨立項?
 構件名稱是否上位?
 專利範圍界定得過廣或過窄?
 構件關係是否明確?
 構件間關係是否合乎邏輯?
 專利範圍之項次是否過少?
 文字敘述是否簡潔?
 專利範圍中所界定之構件,是否在實施例中有所對
應?

21
專利檢索的目的
 避免侵犯別人的專利
。
 避免浪費研發成本。
 了解產業及競爭對手之研發方向。
 尋找潛在的購併對象
。
 研發之參考(創意之產生)。
 作業
22
專 利 公 報
專利種類:新型
公告編號:325651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 87 年 01 月 21 日
專利證號:133561
國際專利分類/IPC: A43B3/24
專利名稱:易於組卸鞋面及鞋底之鞋子結構
申請案號:86200694
申請日期:中華民國 86 年 01 月 14 日
發明/創作人:黃正中
發明/創作人地址:桃園縣蘆竹鄉大竹圍一九七號
申請人:黃正中
申請人地址:桃園縣蘆竹鄉大竹圍一九七號
代理人:易文峰
接下頁
23
24
申請專利範圍:
接上頁
1.一種易於組卸鞋面及鞋底之鞋子結構,其係於一鞋面之底側周緣環
設有一排鍊齒,而於連設該鍊齒上之拉鍊頭則延設有扣接元件,另於
該鞋面底側所環設鍊齒之外側周緣則覆設有一襯飾片;而一可對應組
卸於該鞋面之鞋底結構,其係於該鞋底周緣之中央部位環設有一排鍊
齒,且該鍊齒之外側周緣亦覆設有一襯飾片,另於該鞋底後跟背側之
適當位置則固設有扣接元件,俾可與該鞋面拉鍊頭上之扣接元件相互
扣合者;而本創作藉由該鞋面與鞋底周緣間所應環設之拉鍊結構,俾
達到易於拆卸或組裝鞋子之結構者。
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易於組卸鞋面及鞋底之鞋子結構,其
中該扣接元件可為鈕扣或黏扣帶之結構者。
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易於組卸鞋面及鞋底之鞋子結構,其
中該鞋面可為皮鞋面、運動鞋面、休閒鞋面、涼鞋面等式樣者。
25
26
27
申請專利範圍:
1.一 種 隨 身 攜 帶 鞋 , 包 含 有 一 左 鞋 與 一 右 鞋 , 係 分 別 由
一鞋底與一鞋面所構成;其特徵在於更包含有:
一 連 接 裝 置,包 含 可 相 對 結 合 或 分 離 之 一 第 一 連 接 件 與
一 第 二 連 接 件,該 第 一 連 接 件 係 設 置 於 左 鞋 之 周 緣,該 第 二
連接件係設置於該右鞋之周緣;且
該左鞋與右鞋之鞋面係以柔軟材質所製成;
藉 此,將 該 第 一、第 二 連 接 件 結 合 時,可 使 各 該 鞋 面 被
包 覆 於 二 鞋 底 之 間 而 令 左 鞋 與 右 鞋 結 合 成 一 體,俾 便 於 隨 身
攜 帶;而 將 該 第 一、第 二 連 接 件 分 離 後,該 左 鞋 與 右 鞋 即 可
供雙腳穿著者。
接下頁
28
接上頁
2.如 申 請 專 利 範 圍 第 1 項 所 述 之 隨 身 攜 帶 鞋 , 其
中該第一、第二連接件係分別環繞設置於左、右鞋之
周緣。
3.如 申 請 專 利 範 圍 第 1 項 所 述 之 隨 身 攜 帶 鞋 , 其
中該第一、第二連接件設於鞋面與鞋底之鄰接處。
4.如 申 請 專 利 範 圍 第 1 項 所 述 之 隨 身 攜 帶 鞋,其 中
該第一、第二連接件係拉鍊。
5.如 申 請 專 利 範 圍 第 1 項 所 述 之 隨 身 攜 帶 鞋,其 中
該左鞋與右鞋之鞋面係以布料製成。
29
專利檢索應先…
 確定發明的技術重點
(關鍵字)。
 確定發明的技術領域(專利分類)。
 確定發明的效果。
 發明名稱。
 發明人
30
檢索方式
 利用專利分類/關鍵字….進行檢索
 求完整(利用名稱),如:鞋/筆/工具機…..
 求準確(利用技術重點),如:防滑/滑動///
 交叉運用
 揣摩寫專利範圍者之用語
31
專利資料庫
工業總會專利資料庫 http://www.patent.org.tw/
 連穎科技專利資訊網 http://www.twpat.com/
 智慧財產局
http://www.tipo.gov.tw/

32
期待各位都成為有創意的
發明家!
聯絡方式: 台中市西區公益路161號4樓之8
TEL:04-23015863
FAX:04-23015932
劉俊良 0921-348563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