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學校協助產業園區專案計畫 - 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關懷服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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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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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 部
工 業
局
INDUSTRIAL DEVELOPMENT BUREAU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102年度
「產業園區廠商升級轉型再造計畫」
計畫說明會
指導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中華民國 102 年 02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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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緣起
101年廠商轉型需求調查
3.54
異業結合及合作夥伴需求
研發方面需求
3.42
3.34
3.17
3.11
3.11
3.00
3.22
2.87
3.10
2.82
行銷與營運需求
3.48
3.35
六成以上之園區廠商鮮少
與周邊學研資源交流,亦
不瞭解如何運用學研及政
府資源
導入學研能量以軟實力
協助園區廠商轉型
3.46
3.38
3.40
3.38
3.33
廠商面臨新產品開發、通
路、異業結盟等迫切之轉
型需求
政府資源
工業區廠商轉型再造升級計畫
99年6月~100年12月
產業園區廠商轉型
再造升級計畫
101年3月~101年12月
產業園區廠商升級
轉型再造計畫
1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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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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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定位與任務:先期導入學研能量擴大鏈結效應,後續運用政府
資源持續導引協助園區產業升級轉型,以擴大更新效益。
策略目標
產學鏈結
產業
園區
廠商
升級
轉型
再造
計畫
導入豐沛多元之學界
能量支援園區產業長
期發展夥伴關係
聚落建構
運用現有園區產業基
礎加速產業鏈結發展
園區特色
推動作法
推動學界協助園區專案,
建立人才、技術交流管
道發展更緊密產學合作
關係
運用法人能量以產品開
發或營運模式改變等手
法加速突顯園區亮點
政府
資源
計畫推廣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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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緣起
計畫發展歷程:
工業區廠商轉型再造
升級計畫
產
學
鏈
結
聚
落
建
構
學界專家1對1
短期協助個別
廠商
「新產品開發」
帶動園區廠商
內外鏈結
99年6月~100年12月
產業園區廠商轉型再造
升級計畫
推動以區產中
心為主導之學
校與園區合作
「新營運模式」
強化園區特色
聚落鏈結
101年3月~101年12月
產業園區廠商升級轉型
再造計畫
推動學校以跨
領域合作方式
與園區合作
以「產業價值
鏈」營造園區
亮點產業發展
1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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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校協助產業園區專案計畫
申請單位:
依法由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全國各公私立大學或技專校院(簡稱學校)。
合作園區:
經濟部所轄61處產業園區(或稱工業區),並經本計畫劃分之42處分區為合作
園區範圍
推動方式:
1) 本計畫將以公開徵選方式,徵求有意與產業園區合作之學校規劃研提「學
校協助產業園區專案計畫」,經本計畫審查通過後實施。
2) 學校提案時應依本計畫所訂定之園區分區範圍提案,原則每一區由一學校
負責。若有2所以上學校提案同一區時,本計畫將擇優辦理。
3) 101年度參與執行過本專案計畫(計台科大等21校協助23處產業園區),若
本年度參與提案時鼓勵持續與原合作園區合作,惟相關提案及規劃仍依本
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4) 優先協助園區資源較少或政策指定之產業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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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校協助產業園區專案計畫
學校協助產業園區分區表:(共計42區)
北區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南港軟體
大武崙兼瑞芳
土城兼樹林
新北(原五股)
龍德兼利澤
新竹
中壢
平鎮
桃園幼獅
觀音
龜山
林口工二/工三
大園
光華、美崙兼和平
合計14區
中區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銅鑼、竹南兼頭份
台中
大里
台中港關連
大甲幼獅
彰濱 (鹿港區)
彰濱 (線西區)
埤頭、田中兼福興
全興
芳苑
竹山兼南崗
元長兼豐田
斗六兼斗六擴大
南區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嘉太、義竹兼朴子
頭橋兼民雄
安平
台南科技
永康
官田
新營
臨海
林園
仁武、大社兼永安
鳳山兼大發
屏東兼內埔
屏南兼豐樂
雲林科技
雲林離島
合計15區
合計13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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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校協助產業園區專案計畫
專案計畫規劃:
1) 以「長期合作、產出導向」方式,由學校依合作園區以長期合作關係為切
入重點,提出專案計畫執行發展主軸暨協助園區廠商轉型升級之策略作法,
期導引發展最適合之產學鏈結方案。
2) 學校應由具整合能力之人員(如研發長、院長…等)擔任計畫主持人,負責
籌組學校跨領域輔導團隊。
3) 內容應包含【園區產學交流】、 【廠商之技術輔導】、 【師生參與】、
【技術人才培訓】與【協助廠商爭取政府研發補助資源】。
4) 除上述項目外,學校得視園區廠商之需求規劃其他合適之作法,以促進產
業園區產學合作與鏈結。
5) 專案所有規劃之工作項目與產出應列出明確量化與質化指標供計畫查核,
且所有產出應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以備期末驗收及查核且相關產出與績效應
與其他計畫有所區隔,如有發現將不列入專案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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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校協助產業園區專案計畫
專案計畫架構:
1.園區產學交流
必
要
項
目
2.廠商技術輔導
3.師生參與
產業技術深耕
籌組產學合作聯
盟組織(會員工廠)
推動產業垂直或
水平整合
推動廠商跨領域
整合協助
導入跨部會資源
4.技術人才培訓
…
學研
資源
5.其他…(由學校規劃)
專案規劃工作項目,提案時
需於計畫書中敘明
管理
機構
園區產學研
平台
辦理共通技術或
人才需求培訓課
程3場次10hr以
上
師生參與至少10
案次以上
協助廠商運用政
府資源案例至少
2案次
重大協助成功標
竿案例2案
其他…
政府
資源
推動作法(僅供參考
由學校自行規劃)
上表為必要產出項目與規格
其他由學校自行規劃
所有產出須有量化/質化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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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與產出(1):
1
2
技術發展
行銷通路
老師、業師交流
學生實習
培訓課程
管理營運
企業人才養成
課程內容以廠商營運共通之需求
為限(不得為政府資源說明),至少
3場次/10hr以上
課程規劃應先協調園區管理機構
(服務中心)進行徵詢廠商意見後辦
理。
專案應規劃師生參與至少10案次
以上
參與方式及人次由學校自行規劃
但須列出量化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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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與產出(2):
3
4
申請聯盟型計畫
經濟部
研發補助計畫
新產品開發成果
重要技術突破
重要成果
國科會
產學計畫
教育部
產學計畫
鼓勵以經濟部補助廠商之計畫
優先(如SBIR、業科或CITD等)
以研發計畫為原則
至少協助園區廠商申請2案次
以上。
跨部會資源鏈
結成果
園區產學研聯盟
鏈結合作
跨領域整合成果
專案於期末應能促成標竿案例2
案次以上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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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校協助產業園區專案計畫
專案計畫提案申請期程:
第一階段自即日起至102年3月31日,本計畫得視專案提案及經費狀況調整
或另行公告開放申請。
專案計畫執行期間:
依核定通過日起102年11月30日
專案計畫審查
以簡報審為主,由專案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進行簡報。
審查重點:
1) 合作園區與重點產業之選定
2) 計畫目標與實施策略方式
3) 工作項目與內容規劃合理性
4) 學校專案團隊成員之組成
5) 預期產出與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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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校協助產業園區專案計畫
專案計畫申請方式
計畫申請書及簡報一式十份併同電子檔於計畫公告期限內郵寄或親送至
本計畫申請(以郵寄方式申請者依郵戳為憑、親送者依送達本計畫之時間
為準)。
計畫書以A4大小製作並以米黃色非油性封面膠裝成冊。
專案計畫經費:
每案以新台幣80萬元為上限,由本計畫全額補助,本計畫將依據審查會
議決議逕行核定經費。
學校專案計畫管理費之編列不得超過總計畫金額之12%。
計畫執行學校應於補助核定通知日起三十日內,備妥計畫書與合約書與
本計畫完成簽約。
專案計畫撥款:
第一期款:簽約後70%
第二期款:完成結案審查後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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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校協助產業園區專案計畫
專案計畫管理與考核:
1)專案依規定之時程提報執行進度(每季)、進行期中(8月)及期末報
告(12月)並繳交報告書。
2)通過專案計畫之學校須參與本計畫成果發表會(11或12月)。
3)有關產學交流或技術人才相關課程活動之辦理應與所協助之園區
管理機構協調共同辦理為原則。
4)計畫期間或於結案審查時,學校因故未能達成計畫相關指標或缺
乏相關佐證資料,經本計畫指導委員會決議得中止或酌以減價驗收。
5)因應個資法凡參與專案計畫之專家應同意提供相關個人資訊供本
計畫使用。
6)若有必要本計畫得派員現場瞭解相關專案計畫執行之情形,專案
計畫應予配合。
7)本須知未盡事宜除本計畫另有公告外依經濟部工業局委辦計畫相
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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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校協助產業園區專案計畫
學校專案計畫連絡資訊:
1)申請須知及相關表單電子檔請至本計畫網站下載使用
網址http://sita.stars.org.tw/。
2)郵寄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2段51號2樓(金屬中心企劃推廣處
專案組)
3)聯絡人及電話:
陳怡秀小姐
蔡怡琴小姐
電話: 02-23918755分機122
電話: 02-23918755分機156
E-Mail:[email protected]
E-Mail:[email protected]
傳真:02-23914822
傳真:02-2391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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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計畫時程
預定時程
產業園區
論壇
學界專案與特色價值鏈輔導
辦理計畫廣宣說明及交流
會議活動
召開法人及學
校提案說明會
102/1/22
計畫啟動
102/2
提案截止
標竿廠商(含重點園區理事長)訪談
第1次指委會暨
審查會
102/3/31 102/4
102/5
第2次指委會暨
期中檢討會
102/8
成果發表會
第3次指委會暨
期末審查會
102/10
結案
102/11 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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