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Download
Report
Transcript 郑州大学 -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及其经营许可
安全技术
郑州大学 王雷
2010年6月25日
一、危险化学品的基本知识
1.危险化学品及其危害
2.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志及危险性
3.危险化学品运输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1 危险化学品及其危害
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概念
●
化学品的危害
●
*化学品燃爆危害
*化学品毒性危害
*化学品的环境危害
化学品危害控制的一般原则
●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1.1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基本概念
●
化学品
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
物,无论是天然的或人造的。
●
危险化学品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
特性,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
品属危险化学品。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1.2化学品的危害
1.2.1化学品的燃爆危害
燃爆危害概述
●化学品的燃烧与爆炸危险性
●
1.燃烧
燃烧是一种同时有光和热发生的剧烈的氧化
还原反应。在氧化还原反应中,某些物质被氧
化而另一些物质被还原。
燃烧反应具有如下3个特征:
(1)是一个剧烈的氧化还原反应
(2)放出大量的热
(3)发光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燃烧三要素
(1)可燃物
(2)助燃物
(3)点火源
*量值的关系
*燃烧的形式
(1)根据参加燃烧反应物质相态的不同
均一系燃烧、非均一系燃烧
(2)根据燃烧过程的不同
混合燃烧和扩散燃烧(气体)、蒸发燃烧(液
体)、分解燃烧(固体)
(3)根据燃烧时是否产生火焰
火焰型燃烧、表面燃烧(均热型燃烧)
(4)根据燃烧反应进行的程度(燃烧产物)
完全燃烧、不完全燃烧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2.爆炸
物质自一种状态迅速转变为另一种状态,并
在瞬间以对外作机械功的形式放出大量能量的
现象称为爆炸。
爆炸现象的特征:①爆炸过程进行得很快;
②爆炸附近瞬间压力急剧上升;③发出声响;
④周围建筑物或装置发生震动或遭到破坏。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爆炸分类
①按爆炸性质分类
Ⅰ)物理爆炸
由物理变化引起的爆炸,如蒸汽锅炉或液化气、压
缩气体超压引起的爆炸。
Ⅱ)化学爆炸
由化学变化引起的爆炸,如可燃气体、蒸气的爆炸、
炸药爆炸等。
②按爆炸速度分类
Ⅰ)轻爆 爆炸传播速度为每秒数十cm至数m的过程。
Ⅱ)爆炸 爆炸传播速度为每秒10m至数百米的过程。
Ⅲ)爆轰 指传播速度为每秒1000m至数千m以上的
爆炸过程。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③按反应相分类
Ⅰ)气相爆炸
a)可燃气体混合物爆炸
b)气体热分解爆炸
c)可燃粉尘爆炸
d)可燃液体雾滴爆炸
e)可燃蒸气云爆炸
Ⅱ)凝聚相爆炸
a)液相爆炸
b)固相爆炸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不同状态化学品的燃爆危险性
*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可燃粉尘的燃爆危险性
△爆炸(浓度)极限
氢气:4.0%~75%
一氧化碳:12.5%~74.2%
氨:15.5%~27%
乙醇:4.3%~19.0%
环氧乙烷:3.0%~80%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爆炸下限越低,爆炸极限范围越宽,危险性越大。
△气体高压爆炸(无氧)
乙炔(0.2MPa,遇火星爆炸,>1.5MPa,无任
何能量引发即会爆炸),乙炔、环氧乙烷、丙烯、
一氧化氮等。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液体化学品的燃爆危险性
△燃烧过程
△闪燃与闪点
汽油:-58℃~10℃
苯:-11 ℃
乙醚:-45℃
煤油:30℃~70℃
*固体化学品的燃爆危险性
△燃烧过程
△燃点与自燃点
△自热自燃(如硝化棉及其制品)与
受热自燃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火灾与爆炸的破坏作用
●
*火灾
损失与时间的平方成比例
*爆炸
瞬间完成
△直接的破坏作用
△冲击波的破坏作用
△造成火灾
△造成中毒和环境污染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1.2.2化学品的毒性危害
毒性危害概述
●
●
毒物
(1)毒物的定义
毒物通常是指较小剂量的化学物质,在一条件下,
作用于机体与细胞成分产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
理学变化,扰乱或破坏机体的正常功能,引起功能
性或器质性改变导致暂时性或持久性病理损害,甚
至危及生命者。
工业毒物(生产性毒物)是指工业生产中的有毒
化学物质。
●
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2)毒物的形态和分类
一般条件下,毒物常以一定的物理形态
(即固体、液体或气体)存在,但在生产环
境中,随着加工或反应等不同过程,则可呈
下列五种状态造成污染:
①粉尘
②烟尘
③雾
④蒸气
⑤气体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毒物的分类
按作用的性质可分为:①刺激性;②腐蚀
性;③窒息性;④麻醉性;⑤溶血性;⑥致敏
性;⑦致癌性;⑧致突变性;⑨致畸性等。
按损害的器官或系统则可分为:①神经毒
性;②血液毒性;③肝脏毒性;④肾脏毒性;
⑤全身毒性等毒物。
有的毒物主要具有一种作用,有的具有多
种或全身性的作用。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3)毒物的毒性
毒性通常是指某种毒物引起机体损伤的能力,
它是同进入人体内的量相联系的,所需剂量(浓
度)愈小,表示毒性愈大。
1.绝对致死量或浓度(LD100 或LC100),即全组
染毒动物全部死亡的最小剂量或浓度。
2.半数致死量或浓度(LD50 或LC50),即染毒动
物半数死亡的剂量或浓度。此是将动物实验所得
的数据经统计处理而得。
3.最小致死量或浓度(MLD或MLC),即全组染
毒动物中个别动物死亡的剂量或浓度。
4. 最大耐受量或浓度(LD0 或LC0),即全组染
毒动物全部存活的最大剂量或浓度。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
◆
毒
物
进
入
人
体
的
途
径
吸入
食入
皮肤吸收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
引起刺激
▲
过敏
▲
缺氧
▲
昏迷和麻醉
▲
全身中毒
有毒物质对人
▲
致癌
体的危害主要为引
▲
致畸
起中毒。
▲
致突变
▲
尘肺
毒物对人体的
危害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
引起刺激
一般受刺激的部位为皮肤、眼睛和呼吸系统。
引起皮炎
引起眼部炎症
呼吸道刺激
(干燥、粗糙、疼痛)
(疼痛、流泪等)
(鼻咽痛感、咳嗽)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
过敏
接触某些化学品可引起过敏,开始接触时可能不会
出现过敏症状,然而长时间的暴露会引起身体的反应。
即便是接触低浓度化学物质也会产生过敏反应,皮肤和
呼吸系统可能会受到过敏反应的影响。
引起职业性哮喘
(咳嗽、呼吸困难等)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引起皮炎
(皮疹或水疱)
缺氧(窒息)
窒息涉及到对身体组织氧化作用的
干扰。这种症状分为两种:单纯窒息和化
学窒息。
▲
●单纯窒息
这种情况是由于周围氧气被惰性气体所代替,
如氮气、二氧化碳、乙烷、氢气或氦气,而使氧气
量不足以维持生命的继续。一般情况下,空气中含
氧21%,如果空气中氧浓度降到17%以下,机体组织
的供氧不足,就会引起头晕、恶心,调节功能紊乱
等症状。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具有限制性空间的工
作场所,缺氧严重时可导致昏迷,甚至死亡。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化学窒息(血液内窒息;细胞内
窒息)
这种情况是由于化学物质直接
影响机体传送氧以及和氧结合的能
力,典型的化学窒息性物质就是一
氧化碳。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达到
0.05%时就会导致血液携氧能力严重
下降,亦称血液内窒息;另外如氰
化氢、硫化氢这些物质影响细胞和
氧的结合能力,尽管血液中含氧充
足,这种窒息亦称细胞内窒息。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
昏迷和麻醉
高浓度的某些化学品,如乙醇、丙醇、丙
酮、丁酮、乙炔、烃类、乙醚、异丙醚会导致
中枢神经抑制。这些化学品有类似醉酒的作用
,一次大量接触可导致昏迷甚至死亡。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
全身中毒
全身中毒是指化学物质引起的对一个或多个系统产生有
害影响并扩展到全身的现象,这种作用不局限于身体的某一
点或某一区域。
肝脏
●
作用是净化血液中的有毒物质并在排泄前将它们转化成
无害的和水溶性的物质。然而反复接触一些物质是对肝脏有害
的,引起病变(肝硬化)和降低肝脏的功能,例如溶剂酒精、
四氯化碳、三氯乙烯、氯仿等,也可能被误认为病毒性肝炎,
因为这些化学物质引起肝损伤的症状(黄皮肤、黄眼睛)类似
于病毒性肝炎。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
致癌
长期接触一定的化学物质可能引起
细胞的无节制生长,形成癌性肿瘤。这些
肿瘤可能在第一次接触这些物质以后许多
年才表现出来,这一时期被称为潜伏期,
一般为4-40年。
▲
致畸
接触化学物质可能对未出生胎儿造
成危害,干扰胎儿的正常发育,在怀孕
的前三个月,脑、心脏、胳膊和腿等重
要器官正在发育,从而导致胎儿畸形。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致突变
某些化学品可引起接触者基因发生
改变而对遗传造成影响,导致后代发
生不希望出现的变化。一些实验结果
表明80%-85%的致癌化学物质对后代有
影响。
▲
▲
尘肺
尘肺是由于在肺的换气区域发生了小尘粒的沉
积以及肺组织对这些沉积物的反应。一般很难在早
期发现肺的变化,当X射线检查发现这些变化的时
候病情已经较重了。尘肺病患者肺的换气功能下降,
在紧张活动时将发生呼吸短促症状,这种作用是不
可逆的,能引起尘肺病的物质有石英晶体、石棉、
滑石粉、煤粉和铍。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1.2.3化学品的环境危害
●环境危害总述
●进入生态环境的途径
化学品进入环境的途径主要有四种:
(1)事故排放,在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由于着
火、爆炸、泄漏等突发性化学事故,致使大量有害
化学品外泄进入环境;
(2)生产废物排放在生产、加工、储存过程中,以
废水、废气、废渣等形式排放进入环境;
(3)人为施用直接进入环境,如农药、化肥的施用
等。
(4)人类活动中废弃物的排放,在石油、煤炭等燃
料燃烧过程中以及家庭装饰等日常生活使用中直接
排入或者使用后作为废弃物进入环境。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1.3化学品危害控制的一般原则
操作控制
操作控制的目的是通过采取适当的措施,消
除或降低工作场所的危害,防止工人在正常作业
时受到有害物质的侵害。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替代、
变更工艺、隔离、通风、个体防护和卫生。
●管理控制
管理控制是指按照法律和标准建立起来的管
理程序和措施,是预防作业场所中化学品危害的
一个重要方面。管理控制主要包括:危害识别、
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贮存、安全传
送、安全处理与使用、废物处理、接触监测、医
学监督和培训教育。
●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替
代
用无毒、低毒替代高毒、剧毒,用可燃物替代易燃物
变更工艺
选用可将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
操
作
控
制
隔
离
拉开作业人员与危险源之间的距离
通
风
降低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蒸气、粉尘的浓度
个体防护
正确选择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卫
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生
作业人员的个人卫生
管理控制
危害识别
安全处理与使用
安全标签
废物处理
安全技术说明书
接触监测
安全贮存
医学监督
安全传送
培训教育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2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志
及危险性
●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的必要性
●
我国危险化学品分类体系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
(GB 13690-92)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
(GB 6944-86)
《危险化学品名录》 2002年版
◆
《剧毒化学品目录》 2002年版
◆
●
化学品固有危险性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2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志
及危险性
2.2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体系
第1类
※第2类
※第3类
※第4类
※
第5类
※第6类
※第7类
※第8类
※
爆炸品
压缩、液化、加压溶解或冷冻的气体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
易燃气体的物质
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
有毒和感染性物质
放射性物质
腐蚀性物质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1 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
(如受热、受摩擦、撞击等),
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
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
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
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
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
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如:
叠氮钠、黑索金、2,4,6-三硝基
甲苯(TNT),三硝基苯酚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爆炸品的主要特性
(1)爆炸性强
爆炸品都具有化学不稳定性,在一定外因的
作用下,能以极快的速度发生猛烈的化学反应,
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温度迅速升高
并产生巨大的压力而引起爆炸;
(2)敏感度高
爆炸品对热、火花、撞击、摩擦、冲击波等
敏感、极易发生爆炸。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2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
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临界温度低于50℃时,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
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
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
37.8℃时,雷德蒸气压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
气体。
本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会急
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导致气瓶阀门松动漏气,
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按其性质分为以下三项: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2
2
2
2.1 易燃气体,如:氢气、一
氧化碳、甲烷等。
2.2 不燃气体(无毒、不燃气
体包括助燃气体)如:压缩空
气、氮气等。
2.3 有毒气体(毒性指标同第
六类)如:一氧化氮、氯气、
氨等。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特性
可压缩性
压力增大,体积缩小。
临界温度高于常温的气体:氯气、氨气、二氧
化硫;
临界温度低于常温的气体:氢气、氧气、一氧
化碳等。
●膨胀性
气体受高热后,分子热运动加剧,体积增大。
●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氢气、甲烷、天然气)
●毒性、窒息性和腐蚀性(溴化氢、氮气、惰性气
体、氯化氢)
●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指易燃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
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
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
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
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按闪点分为以下三项:
3.1 低闪点液体:闪点<-18℃
如:乙醚(闪点为-45℃)
乙醛(闪点为-38℃)等;
3.2 中闪点液体:-18℃≤闪点<23℃
如:苯(闪点为-11℃)
乙醇(闪点为12℃)等;
3.3 高闪点液体:23℃≤闪点≤61℃
如:丁醇(闪点为35℃)
氯苯(闪点为28℃)等。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3 易燃液体
3
易燃液体的特性
易挥发性
●
易流动扩散性
●
受热膨胀性
●
带电性(汽油、苯、甲苯、液态烷
●
烃等)
毒害性(1-氯-1,3-丁二烯、2-氯
●
丙烯、3-氯丙烯、丙烯醛)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4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本类物品易于引起和促成火灾,按其燃烧特性分为以
下三项
★4.1 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
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
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4.2 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
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
白磷、三乙基铝等;
4
4
★4.3 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
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
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如:钠、钾等。
4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易燃固体的特性
易燃性(红磷、硫磺、萘、安全火柴;
2,4,6-三硝基甲苯[含水〉30%)、
硝化棉(25%〈含水〈28%)]
●可分散性与可氧化性
(硅粉、锰粉、钛粉等)
●热分解性(多聚甲醛、2-硝基联苯等)
●对撞击、摩擦的敏感性(赤磷、闪光粉等)
●毒害性(二硝基苯、二硝基苯酚、硫磺、五硫
化二磷)
●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自燃物品的特性
●极易氧化(黄磷、硫化亚铁、硫化钠、
烷基铝、油棉纱等)
●易分解
(硝化纤维片基、种子饼等)
遇湿易燃物品的特性
●遇水或酸反应性强(金属钠、金属钾、铝粉、
金属氢化物、碳化钙、磷化锌等)
●腐蚀性或毒性强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5 氧化剂和有
机过氧化物
本类物品具有强氧化
性,易引起燃烧、爆
炸。本类物品按其组
成分为以下二项:
★5.1 氧化剂 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
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
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
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粉末状可燃物能
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为
敏感,如:过氧化钠、高锰酸钾等;
★5.2 有机过氧化物 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键
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
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
化甲乙酮等。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5.1
5.2
氧化剂的特性
强氧化性(高氯酸盐、高锰酸盐、硝酸盐
等)与易燃、可燃物混合,极易形成爆炸
性混合物(火药、氯酸钾与硫磺)
●助燃性
在火场中增大火势
●易分解
受热、撞击、摩擦、震动、撞击极易分
解(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二叔丁醇、
过氧化甲乙酮等)
●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6 有害品和
感染性物品
系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
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
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
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
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
生命的物品。
具体指标 :
经口:LD50≤500 mg/kg(固体)
LD50≤2000 mg/kg(液体)
经皮(24h接触):LD50≤1000mg/kg
吸入:LC50≤10 mg/L(粉尘、烟雾)
该类分为毒害品、感染性物
品2项,有毒品如:氰化钠、氰化
钾、砷酸盐、农药、酚类、氯化钡、硫酸
二甲酯等。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6
有毒品分三级
经口: LD50≤5mg/kg
经皮: LD50≤40mg/kg
粉尘、烟雾或蒸
气吸入1小时:
LC50≤0.5mg/l
固体经口: 50mg/kg<LD50
≤500mg/kg
液体经口: 50mg/kg<LD50
≤2000mg/kg
经皮(24小时) : 200mg/kg<
LD50
≤1000mg/kg
粉尘、烟雾或蒸气吸入1小时:
2mg/l<LC50≤10mg/l
经口: 5mg/kg<LD50≤50mg/kg
经皮: 40mg/kg<LD50≤200mg/kg
粉尘、烟雾或蒸气吸入1小时:
0.5mg/l<LC50≤2mg/l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6
(1)溶解性
很多毒害品水溶性或脂溶性较强。毒
害品在水中溶解度越大,毒性越大。
(2)挥发性
大多数有机毒害品挥发性较强,易引
起蒸气的吸入中毒。
(3)分散性
固体毒物颗粒越小,分散性越好,
特别是一些悬浮于空气中的毒物颗粒,
更易吸入肺泡而中毒。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是指放
射性比活度大于
7.4×104Bq/kg的物品。
按其放射性大小细分为
一级放射性物品、二级
放射性物品和三级放射
性物品。
如金属铀、六氟化铀、
金属钍等。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1)具有放射性,能自发、不断地放
出射线。不尽一致。
(2)许多放射性物品毒性很大。如钋
210、镭226、镭228、钍230等都是剧毒的放
射性物品;钠22、钴60、锶90、碘131、铅
210等为高毒的放射性物品。
(3)不能用化学方法中和或者其他方
法使放射性物品不放出射线,而只能设
法把放射性物质清除或者用适当的材料
予以吸收屏蔽。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腐蚀品是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
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
触在4小时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
在55℃时,对Q235碳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
率超过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该类按化学性质分为三项:
· 8.1 酸性腐蚀品
如:硫酸、硝酸、盐酸等;
· 8.2 碱性腐蚀品
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乙醇钠等;
· 8.3 其它腐蚀品
如:亚氯酸钠溶液、氯化铜、氯化锌等。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8 腐蚀品
腐蚀品的特性
强烈的腐蚀性(硫酸、盐酸、硝酸、氢
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氧化性
如浓硫酸、硝酸、氯磺酸等都是氧化性
很强的物质,与还原剂接触易发生强烈的氧
化还原反应,放出大量热量。
●稀释放热性
●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2.3 化学品固有危险性
化学品的危险性
*爆炸性
*燃烧性(自燃性、遇湿易燃性)
*氧化性
*毒性、刺激性、麻醉性、致敏性、窒息
性、致癌性
*腐蚀性
*放射性
*高压气体危险性
●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
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
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
定。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
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
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
品等。
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
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
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
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判断依据: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 版)
《剧毒化学品目录》 (2002 版)
第七十一条 监控化学品、属于药品的危险化
学品和农药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用爆炸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
管理条例》和城镇燃气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
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常用标准
GB 15603-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7914-9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5-99《腐蚀性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6-99《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2006年版)
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危险化学品贮存基本概念
1. 隔离贮存segregated storage
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
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2.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
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
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分离贮存detached storage
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
式。
4. 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贮存量及贮存安排表
贮存类别
露天贮存
隔离贮存
隔开贮存
分离贮存
1.0~1.5
0.5
0.7
0.7
2000~2400
200~300
200~300
400~600
垛距限制,m
2
0.3~0.5
0.3~0.5
0.3~0.5
通道宽度,m
4~6
1~2
1~2
5
墙距宽度,m
2
0.3~0.5
0.3~0.5
0.3~0.5
与禁忌品距离,m
10
贮存要求
平均单位面积贮存量,
t/m2
单一贮存区最大贮量,t
不得同库贮存 不得同库贮存
7~10
危险化学品贮存安全技术
1.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
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
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2. 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
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
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3.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
离限量贮存,仓库不准建在城镇,还应与周围建
筑、交通干道、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危险化学品贮存安全技术
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
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易燃
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
油脂混合贮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
,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
检查,不得超装。
5.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
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6.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
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7.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
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混合危险配伍
物质A
物质B
可能发生的某些现象
氧化剂
可燃物
生成爆炸性混合物
氯酸盐
酸
混触发火
亚氯酸盐
酸
混触发火
次氯酸盐
酸
混触发火
三氧化铬
可燃物
混触发火
高锰酸钾
可燃物
混触发火
高锰酸钾
浓硫酸
爆炸
四氯化铁
碱金属
爆炸
硝机化合物
碱
生成高感度物质
亚硝机化物
碱
生成高感度物质
碱金属
水
混触发火
混合危险配伍(续)
物质A
过氧化氢溶液
醚
烯烃
物质B
胺类
空气
空气
可能发生的某些现象
爆炸
生成爆炸性的有机过氧化物
生成爆炸性的有机过氧化物
氯酸盐
亚硝酸盐
氯酸钾
铵盐
铵盐
红磷
生成爆炸性的铵盐
生成不稳定的铵盐
生成对冲击、摩擦敏感的爆炸物
乙炔
铜
生成对冲击、摩擦敏感的铜盐
苦味酸
铅
生成对冲击、摩擦敏感的铜盐
浓硝酸
胺类
混触发火
过氧化钠
亚硝胺
可燃物 混触发火
酸
混触发火
会发生激烈反应的不相容配伍
物质A
物质B
醋酸
铬酸、硝酸、含氢氧基的化合物、乙二醇、过氯
酸、过氧化物、高锰酸盐
丙酮
浓硝酸和浓硫酸混合物
乙炔
氯、溴、铜、银、氟及汞
碱金属和碱土金属 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及其他烃类氯化物(火场中
,如钠、钾、
有物质 A 时禁用水、泡沫及干粉,可用干砂灭
锂、镁、钙、
火)
铝粉
无水的氨
汞氯、次氯酸钙、碘、溴和氟
硝酸铵
酸、金属粉、易燃液体、氯酸盐
苯胺
硝酸、过氧化氢
氧化钙
水
溴
氨、乙炔、丁二烯、丁烷和其他石油气、氢、钠
的碳化物、松节油、苯及金属粉屑
会发生激烈反应的不相容配伍 (续)
物质A
活性碳
氯酸盐
铬酸和三氧化铬
氯
物质B
次氯酸钙
氨、乙炔
酣酸、萘、樟脑、甘油、松节油、
醇及其他易燃液体
氨、乙炔、丁二烯、丁烷和其他石
油气、氢、钠的碳化物、松节油
、苯及金属粉屑
二氧化氯
铜
氟
氨、甲烷、磷化氢
乙炔、过氧化氢
与每种物品隔离
肼(联氨)
过氧化氢、硝酸、其他氧化剂
烃(苯、丁烷、丙烷、 氟、氯、溴、铬酸、过氧化物
汽油、松节油等)
会发生激烈反应的不相容配伍(续)
物质A
氢氟酸及氟化氢
物质B
氨或氨的水溶液
过氧化氢
铜、铬、铁、大多数金属或它们的盐、任何
易燃液体、可燃物、苯胺、硝基甲烷
硫化氢
碘
硝基烷烃
草酸
氧
发烟硝酸、氧化性气体
乙炔、氨(无水的或水溶液)
无机碱、胺
银、汞
油、脂、氢、易燃的液体、易燃气体和可硝
化物质、纸、硬纸板、破布
过氯酸
酸酐、铋及其合金、醇、纸、木、脂、油
有机过氧化物
酸(有机或无机),避免摩擦,冷藏
黄磷
空气、氧
会发生激烈反应的不相容配伍(续)
物质A
氯酸钾
过氯酸钾
高锰酸钾
物质B
酸(同氯酸盐)
酸(同过氯酸)
甘油、乙二醇、苯甲酸、硫酸
银
乙炔、草酸、酒石酸、雷酸、铵化合物
钠
硝酸钠
过氧化钠
同碱金属
硝酸铵及其铵盐
任何可氧化的物质,如乙醇、甲醇、冰醋酸
、酸酐、苯甲醛、三硫化碳、甘油、乙二
醇、醋酸乙酯、醋酸甲酯及糠醛
硫酸
氯酸盐、过氯酸盐、高锰酸盐
氢氰酸
硝酸、碱
混合产生有毒物的不相容配伍
物质A
物质B
产生的有毒物
含砷化合物
还原剂
砷化三氢
叠(迭)氮化合物
酸
叠氮化氢
氰化物
酸
氰化氢
硝酸盐
硫酸
二氧化氮
次氯酸盐
酸
氯或次氯酸
硝酸
铜、黄铜、重金属
二氧化氮
混合产生有毒物的不相容配伍(续)
物质A
物质B
产生的有毒物
亚硝酸盐
酸
二氧化氢
磷
苛性碱
或还原剂
磷化氢
硒化物
还原剂
硒化氢
硫化物
酸
硫化氢
碲化物
还原剂
碲化氢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仓库
类别
甲
项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别
1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
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
爆炸的物质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
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
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
或爆炸的物质
仓库
类别
乙
丙
项
别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1
2
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
助燃气体
6
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
燃的物品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1
2
丁
戊
可燃固体
难燃烧物品
不燃烧物品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与构件的耐火极
限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
三、四级。
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除本规范另
有规定者外,应符合表3.3.2 的规定。
仓库的防火间距
仓库的安全疏散
3.8.1 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
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 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
应小于5.0m。
3.8.2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 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
小于等于300m2 时,可设置1 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
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 个,当防火分区的
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 m2 时,可设置1 个。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
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8.3 地下、半地下仓库或仓库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
不应少于2 个;当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m2 时,可设置1 个安全
出口。
地下、半地下仓库或仓库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
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
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
分区必须至少有1 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
4.1.2 桶装、瓶装甲类液体不应露天存放。
4.1.3 液化石油气储罐组或储罐区四周应设置
高度不小于1.0m 的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墙。
4.1.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
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
场,应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
置。
4.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3.1 建筑条件
应符合GB50016中的要求,库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
3.2 库房条件
储藏易燃易爆商品的库房,应冬暖夏凉、干燥、易于通风
、密封和避光。
3.2.1 根据各类商品的不同性质、库房条件、灭火方法等
进行严格的分区分类,分库存放。
3.2.1.1 爆炸品宜储藏于一级轻顶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3.2.1.2 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
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宜储藏于一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3.2.1.3 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可储藏于
一、二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3.2.1.4 二级易燃固体、高闪点液体可储藏于耐火等级不
低于三级的库房内。
3.3 安全条件
3.3.1 商品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热源、电源,无产生火
花的条件。
3.3.2 除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规定分类贮存外,以下品种应
专库储藏。
3.3.2.1 爆炸品:黑色火药类、爆炸性化合物分别专库储藏
。
3.3.2.2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
气体分别专库储藏。
3.3.2.3 易燃液体均可同库储藏;但甲醇、乙醇、丙酮等应
专库贮存。
3.3.2.4 易燃固体可同库储藏;但发乳剂H(编者注:可能是
“发孔剂”或“发泡剂”)与酸或酸性物品分别储藏;硝酸纤维
素酯、安全火柴、红磷及硫化磷、铝粉等金属粉类应分别储藏。
3.3.2.5 自燃物品:黄磷,烃基金属化合物,浸动、植物油
制品须分别专库储藏。
3.3.2.6 遇湿易燃物品专库储藏。
3.3.2.7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一、二级无机氧化剂与一
、二级有机氧化剂必须分别储藏,但硝酸铵、氯酸盐类、高锰酸
盐、亚硝酸盐、过氧化钠、过氧化氢等必须分别专库储藏。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3 储藏条件
3.1 库房条件
库房应是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防火建筑。建筑材料
最好经过防腐蚀处理。
3.1.1 储藏发烟硝酸、溴素、高氯酸的库房应是低温、干
燥通风的一、二级耐火建筑。
3.1.2 溴氢酸、碘氢酸要避光储藏。
3.2 货棚、露天货场条件
货棚应阴凉、通风、干燥,露天货场应地面高、干燥。
3.3 安全条件
3.3.1 商品避免阳光直射、曝晒,远离热源、电源、火源
,库房建筑及各种设备符合GB50016的规定。
3.3.2 按不同类别、性质、危险程度、灭火方法等分区分
类储藏,性质相抵的禁止同库储藏。附录A(标准的附录)给出
了化学危险物品混存性能互抵表。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3 库房条件
3.1门库房结构完整、干操、通风良好。机械通风排毒要有必要的
安全防护措施。
3.1.2 库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3.2 安全条件
3.2.1 仓库应远离居民区和水源。
3.2.2 商品避免阳光直射、曝晒,远离热源、电源、火源,库内在
固定方便的地方配备与毒害品性质适应
的消防器材、报警装置和急救药箱。
3.2.3 不同种类毒品要分开存放,危险程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要分
开存放,性质相抵的禁止同库混存,
附录A(标准的附录)给出了化学危险物品混存性能互抵表。
3.2.4 剧毒品应专库贮存或存放在彼此间隔的单间内,需安装防盗
报警器,库门装双锁。
3.4 温湿度条件
库 区温 度 不超过35 ℃ 为宜,易挥发的毒品应控制在32℃以下,
相对湿度应在85%以下,对于易潮解的毒品应控制在80 %以下。
石油库安全设施
石油库安全设施检查
一、防火间距
外部安全距离
油库级别、外部设施、距离起止点
内部防火距离
设施间距:单只油罐容积、计算起止点
油罐区间距:油罐间距、油罐与防火堤间距
防火堤之间间距
消防设施与各作业区间距
石油库安全设施检查
二、硬件设施
油罐类型:固定顶、内浮顶(甲类和乙A类油品 )、附件(
液位计、通气管、阻火器)
防火堤设置:容积、高度、隔堤、隔油池(排水口)
操作通道: 罐区踏步、防火堤踏步
防雷防静电装置:接地系统、设备接地方式、管道跨接
、接地、法兰跨接、保护接地
消防设施:消防泵房、消防水系统、泡沫系统(固定式
、半固定式)、泡沫类型(抗溶性、非抗溶性)、消防栓
消防器材:灭火器、灭火毯
配电设施: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器、应急电源
可燃气体报警器:泵房、油罐区
火灾报警:报警电话、火灾报警器
石油库安全检查
三、油库管理
岗位职责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规程
安全作业证管理
事故应急救援
加油站安全设施
一般规定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注:1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
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规定。
2 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
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3 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
可减少30%。
4 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
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5 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
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
防火距离减少20%。
6 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
高速公路、Ⅰ级和 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
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7 与架空通信线和架空电力线路的距离不得按注3和注4
折减。
改造站
4.0.4A 按原国家标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
站设计规范》 GB 50156-92建设的加油站在改
造时,若经增加油气回收系统,其油罐、加油
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
仍不能满足本规范第4.0.4条要求时,则加油站
的汽油罐应加装防爆装置。防爆装置如采用阻
隔防爆装置,阻隔防爆装置的选用和安装,应
按国家现行标准《汽车加油(气)站、轻质燃
油和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用阻隔防爆储罐技术
要求》AQ 3001执行。
总平面布置
5.0.1 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
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表4.0.4至表4.0.7中的防
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非
燃烧实体围墙。
2 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
大于表4.0.4至表4.0.7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
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
3 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例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5.0.2 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5.0.3 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
2 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
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在汽车槽车(含
子站车)卸车停车位处,宜按平坡设计。
3 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加油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
加油工艺及设施
油罐
6.1.1 汽车加油站的储油罐应采用卧式油罐。油罐的设
计和建造,应满足油罐在所承受外压作用下的强度要
求,并应有良好的防腐蚀性能和导静电性能。钢制油
罐所采用钢板标准规格的厚度不应小于5mm。
6.1.2 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撬装式加油装置所配
置的防火防爆油罐除外)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
或地下室内。
6.1.2A 撬装式加油装置所配置的油罐内应安装防爆装
置。防爆装置如采用阻隔防爆装置,阻隔防爆装置的
选用和安装,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阻隔防爆撬装式
汽车加油(气)装置技术要求》AQ 3002。
工艺系统
6.2.1 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6.2.2 汽油罐车卸油宜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6.2.3 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油罐车上的油气回收管道接口,应装设手动
阀门。
2. 密闭卸油管道的各操作接口处,应设快速接
头及闷盖。宜在站内油气回收管道接口前设手
动阀门。
3. 加油站内的卸油管道接口、油气回收管道接
口宜设在地面以上。
4. 油罐应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表6.2.14
消防设施及给排水
9.0.1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
建站应设消防给水系统。
9.0.2 加油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和压缩天然
气加气合建站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9.0.10 加油加气站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每2台加气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
器或2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气机不足2台按2
台计算。
2 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2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
器或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泡沫灭火器。加
油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
3 地上储罐应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个。当
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
置。
4 地下储罐应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当
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
置。
5 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m2
设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只,总数不应少于2只。
6 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
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2块,沙子2m3。加油
加气合建站按同级别的加油站配置灭火毯和沙子。
7 其余建筑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
电气装置
10.1 供 配 电
10.1.1 加油加气站的供电负荷等级可为三级。加气站
及加油加气合建站的信息系统应设不间断供电电源。
10.1.2 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和液化石油
气加气合建站的供电电源宜采用电压为380/220V的外
接电源;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和压缩天然气加气
合建站的供电电源宜采用电压为6/10kV的外接电源。
加油加气站的供电系统应设独立的计量装置。
10.1.3 一、二级加油站、加气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的
消防泵房、罩棚、营业室、液化石油气泵房、压缩机
间等处,均应设事故照明。
汽油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
油罐车卸汽油时爆炸危险区域
汽油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防 雷
10.2.1 油罐、液化石油气罐和压缩天然气储气瓶
组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10.2.2 加油加气站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
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
,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当各自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油罐、液化石油气罐
和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的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
阻、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和保护钢管两端的接
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保护接地电阻不
应大于4Ω;地上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
始、末端和分支处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
于30Ω。
防静电
10.3.1 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
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
合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10.3.2 加油加气站的汽油罐车和液化石油气罐车卸车
场地,应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雷电接地装置,并宜设
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10.3.3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
气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
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
不跨接。
10.3.4 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建筑物
11.2.1 加油加气站内的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
应低于二级。当罩棚顶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
极限可为0.25h,顶棚其它部分不得采用燃烧体建造。
11.2.2 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内建筑物的门、窗应向外开。
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的有关规定,采取泄压措施。
11.2.4 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的地坪应采用
不发火花地面。
11.2.9 站房可由办公室、值班室、营业室、控制室和小商品
(限于食品、饮料、润滑油、汽车配件等)便利店等组成。
11.2.10 加油加气站内不得建经营性的住宿、餐饮和娱乐等
设施。
11.2.13 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操作井、排水井应采取防渗
漏和防火花发生的措施。
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许可
C.简化程序(省局238号文件)
(1)下列建设项目,可直接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①采取非危险工艺或在原有生产经营场地(不需新征土地
的)进行新(改、扩)建,且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
的建设项目;
②利用现有装置,改变工艺路线,生产新的危险化学品;
③新(改、扩)建汽车加油(气)站。
(2)对于符合“8号令”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建设项目,
可将其变更设立安全审查与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同时进行,分
别出具审查意见。
(3)经营单位储存设施的建设项目无需办理试使用备案手续
。
采用一般程序设立审查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
设立应当提供的文件有:
(一)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
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三)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四)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简化程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需提交的
资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
许可文件(复印件);
(三)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四)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安全设施验收需提交的资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的验收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复
印件);
(三)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五)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首次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首次申请时以验收评价报告代替现状评价报告,其余材料与
延期换证所需材料基本相同。
(1)首次申请书;
(2)延期申请材料,其中包括: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
②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③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
件(复制件);
④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
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缴费凭证复
印件);
⑥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已经备案的《安全评价报告》;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