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 對勞工與產業的衝擊_邱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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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 對勞工與產業的衝擊
邱 俊 榮
國立中央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2010 年 10 月 9 日
台灣嚴重失業的原因在於產業的勞動需求面萎縮
臺灣失業率不但破 50 年紀錄,也是亞洲最高者:八
月份韓國失業率 3.4%、香港 4.2%,六月份新加坡
2.2%,都比台灣的 5.17% 低許多。
《經濟學人》指出,過度依賴中國導致台灣在全球金
融危機中受創居亞洲四小龍之冠。
由於台灣的出口逾三分之一銷往中國,美國市場一衰
退,中國的出口跟著下降,台灣的出口就降得更厲害。
依據國際經濟學的學理,雖然中國勞工無法來台工作,
但台商赴中國投資就是為中國勞工創造工作機會,當
然同時也使得台灣勞工的工作機會減少。
過去十多年來如此,如今馬政府更開放台資外移,當
然會出現「台商投資中國愈多,台灣勞工的工作機會
被中國勞工取代的愈多」的現象。
愈依賴中國,失業愈嚴重
從 1990 年代開始,勞動市場上的「求供比」幾乎與
「我國對中國投資比重」呈現緊密的反向關係:對中
國投資逐年增多,求供比卻逐年減少。也就是說,當
台灣對中國投資逐年增多的同時,平均每位求職者擁
有的工作機會卻逐漸減少。
在金融海嘯的失業潮中,亞洲四小龍在失業率表現上,
韓國、新加坡的失業率都僅呈現微幅上升,而經濟與
中國往來較密切的台灣和香港,都出現失業率急速上
升的情況,台灣失業率的上升幅度更是高居四小龍之
冠。
許多國際研究機構已指出,這是因為台灣已經過度依
賴中國所導致。
ECFA 加速廠商外移
只跟中國簽 ECFA,則兩岸之間往來成本降低後,資
源和生產必往低成本地移動,台商會更把工廠搬到成
本較低廉的中國,因為一來可享成本低廉優勢,二來
將可把在中國生產的產品賣回台灣以滿足原有內需市
場、獲取更大利潤,三來在東協加一啟動後,著眼於
東南亞市場的廠商會因節省關稅成本而外移到中國。
只和中國簽 ECFA,廠商不僅不會留下來,反而會加
速外移中國。
ECFA 衝擊傳統產業與中小企業
因關稅等貿易障礙解除,大量中國低價產品將傾銷台
灣,這將使原本以台灣內需市場為經營基本盤的產業,
尤其是傳統產業與中小企業,可能因此產生大量倒閉
或產能萎縮。
根據統計,2008 年傳統產業就業人數達 190 萬人
(占製造業 66.7%),產值為新台幣 8.92 兆元(占製
造業 68%),因此這些產業的興衰不但攸關台灣整體
產業發展,也與社會安定息息相關。
許多原先購買國內上游原物料的廠商表示會考慮自中
國進口更低廉的原物料,這也會使台灣的上游廠商面
對倒閉困境,帶來更大的失業問題。
ECFA 對產業的衝擊引發嚴重失業
台灣目前對中國還有兩千六百多項產品禁止或限制進
口(尚無需符合 WTO 的規範),其中工業產品占多
數,而工業產品中又以紡織、金屬製品與機械用具等
產品為主。
ECFA 簽訂後,光是這部分低價中國產品的進口就足
以讓本地產業受到相當衝擊。
兩岸簽訂ECFA後,產能增加的產業主要是紡織、塑
化、石油製品、汽車業。
但包括稻米、大蒜、香菇、花生等 831 項尚對中國進
行管制的農產品,及電機電子產品、汽車以外的運輸
工具(船舶、機車、自行車等)、非鐵金屬(鋁、銅
等)、成衣、皮革製品、毛巾、鞋類、家具、製鞋、
織襪、陶瓷等產業則會出現產能萎縮。
這些產業出現產能萎縮,當然減少勞動雇用。
ECFA 將使中低收入者的失業及經濟情況惡化
考量失業可能影響的所得族群,若將全國每戶平均所
得按五等分位計算,最低和次低所得兩組,其每戶平
均就業人數約為一人,且其工作行業多屬農業及傳統
產業部門,因此 ECFA 將會使中低收入者的失業及經
濟情況惡化。
ECFA 增加 26 萬就業? — 政府宣傳虛假的數據
兩份由政府委外所做的 ECFA 後對我國就業市場影響
的評估報告,均係以 2004 年的產業關聯表為基礎,
涵蓋多個產業部門及全球各地區的產業關聯表,以不
同的模擬情境來得到各種影響結果。
研究與數字問題百出: (1) 模型假設每一國的所有資
源(包括人口)均達到充分且有效率的配置,並隨各
產業的產值變動充分調整,故各國均無失業問題存在。
但我國目前失業失業率已達歷史新高,明顯違反該模
型的假設。
(2) 模型假設在極短期下,勞動工資具有僵固性,各
產業會因產值的變動而導致勞動需求改變。但我國實
質工資率變動明顯,也不符合該模型的假設。
(3) 「增加 26 萬人就業」係假設簽訂 ECFA 後,自然
可與東協各國及日、韓簽訂類似 FTA 的協定,明顯誇
大與欺騙。
ECFA 的失業衝擊 — 以鋼鐵業為例
就鋼鐵業而言,取消鋼鐵產品出口至中國的關稅,看
似有利可圖,但中國鋼鐵業這幾年大量擴產,生產過
剩,成本又遠比台灣低,簽了 ECFA 後,原本禁止進
口的冷熱軋鋼板、不鏽鋼板等三百項鋼鐵產品,將直
奔台灣而來。
不但中鋼等中上游業者的 5 萬名勞工工作受威脅,下
游金屬製品業的 33 萬名員工也岌岌可危。
ECFA 的失業衝擊 — 以石化業為例
馬政府總是以石化業可獲利作為簽訂ECFA的主要理
由。
石化業上游兩大龍頭,中油內銷為主,台塑外銷為主,
後者才是 ECFA 的唯一受益者。
ECFA 簽訂後,上游產業如往中國設廠,將連鎖引發
中下游廠隨之外移,整個石化產業將從台灣連根拔起。
即使上游還留在台灣,台塑雇用的不過三、四千人,
但原料外銷到中國,成品再回頭與台灣競爭,台灣石
化業中下游的 12 萬勞工反成而受害者。簽訂 ECFA
是一家得利,萬人遭殃。
ECFA 的失業衝擊 — 以電子業為例
台灣經濟最核心的電子產業,電子產品的關稅本來就
幾近於零,取消關稅本身並無任何影響。但馬政府為
了簽訂 ECFA,搶先開放 6.5 代以上的 TFT-LCD 廠、
中高階 IC 封裝測試在中國設廠,並允許台商投資中
國的 12 吋晶圓廠,這些措施都是 ECFA 的嫁妝。
簽訂 ECFA 後,投資障礙將全部取消,則台灣電子業
的兩大主力,IC 及 TFT-LCD 業將奉送給中國,直接
影響的是這兩個產業鏈僱用的 10 萬名員工,以及相
關產業的 50 萬就業人口。至於核心技術的流失,對
台灣電子產業,乃至整體經濟的影響就更為深遠。
維護勞工個人或團體所受衝擊之權益
針對 ECFA 對於勞工的衝擊,馬政府 10 年內將共編
列 950 億元,幫助受衝擊產業與勞工。其中 365 億元
特別是要幫助受 ECFA 衝擊的勞工。但這 365 億元很
可能只會是讓勞工看得到吃不到的大餅。
依據行政院在今年二月核定的「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
調整支援方案」,受損產業之企業與勞工,是指:
「凡依『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針對經濟部
貿易調查委員會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認定損害成立之產
業。」將協助該產業所屬勞工轉業再就業。
具體措施有:失業給付期滿後繼續發給津貼補助、搬
遷及租屋津貼等 8 項措施。
而我國有史以來曾經進行審查與調查的進口救濟案件,
僅有 2005 年雲林縣毛巾產業科技發展協會提出的中
國毛巾進口受損一案(該案因財政部已對中國毛巾課
以反傾銷稅,而「暫時結案」)。
「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乃根據貿易法第 18
條制定,而貿易法第 18 條規定,可以提出進口救濟
的發動主體,只有主管機關、該產業公會或相關利益
團體等三種。
如果雇主團體不提出,勞工也只能乾瞪眼;即使由雇
主團體提出,一般也要經過六個月後,貿調會才能決
定是否進行救濟。但是,貿調會成立將近 20 年,目
前還未通過任何進口損害救濟的案件成立。
美國「貿易調適法」202 條款,進口救濟的申請人有
產業公會、廠商、經認可之工會、或勞工團體。行政
部門與國會也可主動提出。我國貿易法中有關進口損
害救濟之規定,實刻意削減壓縮人民的權利。
行政院如果真的要照顧基層勞工,就應該配套修改貿
易法相關條文,讓勞工或工會也能提出進口損害的申
請。
早期收穫清單隱藏的危機
早期收穫清單的特色:
(1) 中上游產品與零組件佔多數,前者如石化及紡織業
之中上游原料,後者如機械及汽車零組件等;
(2) 清單中幾乎不包括直接銷往中國內需市場供最終消
費用的商品;
(3) 高科技產品的零組件,例如 TFT-LCD 面板不在談判
之列。
危機:
馬政府不準備調整輸出零組件供中國加工出口的經貿
關係,而且還在為此種型態的貿易爭取關稅減讓。未
來當中國發動進口替代或向上整合策略時,受惠於
ECFA 愈多的產業,受影響的程度愈深。
ECFA 得不償失
馬政府自以為跟中國有特殊文化淵源,可以從中國拿
到其他各國得不到的「早期收穫」。但國與國間無所
謂兄弟之誼,天下也沒有白吃的午餐,少數產業得到
的好處,必定要由其他產業或其他階級來買單,短期
獲得的利益,將來也一定要付出代價,甚至為了經濟
的利益,犧牲了國家的主權。那將會得不償失。
台灣與中國對 ECFA 各有盤算:臺灣要的是市場,中
國要的是技術。
中國市場,永遠都在。但是台灣的技術流失,將是一
去不復返。
ECFA 怎麼可能利大於弊 !
報告完畢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