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支持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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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节能支持奖励政策

2012年市县节能主管部门和
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
节能支持奖励政策
2012年10月
1
主要内容
节能支持奖励政策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节能支持奖励政策有哪些?
节能支持奖励政策学习(重点学习3+2)。
节能支持奖励政策出台背景
手段
推进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完善财政激励政策、健
全税收支持政策、强化金
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
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
策
“十二五”期间
,单位国内生产
总值能耗降低
16%
目标
3
节能支持奖励政策
节能支持奖励政策
国
有
资
本
预
算
支
持
政
策
财
政
奖
励
政
策
建
筑
节
能
财
政
奖
励
政
策
财
政
补
贴
政
策
4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价
格
政
策
节能支持奖励政策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1
国有资本预
算支持政策
(2)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2
节能财政
奖励政策
(4)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
管理的暂行办法
5
节能支持奖励政策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推广实施细则
3
财政补
贴政策
(12)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
广实施细则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6
节能支持奖励政策
……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热水器推广实施细则
3
财政补
贴政策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电动洗衣机推广实施细则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电冰箱推广实施细则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气调节器推广实施细则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实施细则
调整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
7
节能支持奖励政策
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
4
建筑节
能政策
(6)
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
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
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
8
节能支持奖励政策
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
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
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
税优惠目录。
5
税收优
惠政策
(11)
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
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
企业所得税政策。
……
9
节能支持奖励政策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5
税收优
惠政策
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和增补加工毛衣禁止商品目录的通
知。
扩大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的通
知。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
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
10
节能支持奖励政策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
6
价格
政策
(5)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
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
11
重点学习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海南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2
第一节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6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了《中央预算
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
31号),适用于以投资补助和贴息方式使用中央预算内投
资(包括长期建设国债投资)的项目管理
无
偿
投
入
投资补助: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
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
贴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
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补贴
13
第一节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支持对象
支持额度
补贴资金申报
项目实施管理
项目补贴方式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解读
14
一 支持对象
重点: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政府支持的
经济和社会领域。
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
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投资项目
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项目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项目
15
二 支持额度
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
注入方式管理,由国
一律按投资补助或贴 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
行性研究报告
息方式管理,只审批
资金申请报告
3000万-2亿,占项
目总投资的比例超
<3000万
过50%的
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
注入方式管理,由国
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
行性研究报告
>2亿
 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
超过2亿元。
16
三 补贴资金申报
(一)资金申请报告提交:
应由地方政府核准
或备案的企业投资
项目
在核准或备案后提
出资金申请报告
应由地方政府审
批的地方政府投
资项目
在可行性研究报
告经有权审批单
位批准后提出资
金申请报告
应报国务院或国
家发展改革委审
批、核准的项目
在报送可行性研究
报告或项目申请报
告时一并提出资金
申请;也可在项目
经审批或核准同意
后,另行报送资金
申请报告。
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投资项目,应向国家发展改革
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
17
三 补贴资金申报
(二)资金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
 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 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
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 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 项目招标内容(申请补助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
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18
四 项目实施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要
求,不得擅自改变主要建
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
转移、侵占或者挪用投资
补助和贴息资金
严格按照经国家
发展改革委核准
的项目招标内容
和有关招标投标
的法律法规开展
招标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招
标投标的法律法
规依法开展招标
工作
19
五 项目补贴方式
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备选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比
例,东部地区8%、中部地区10%、西部地区12%
予以支持,且最多补贴1000万元。
具体支持项目范围、项目条件和申报要求等参见
当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
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20
六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一)选项范围
节能
节水
循环经济
资源综
合利用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3年中央预算
内投资项目的选项范围
21
污染
防治
六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二)选项条件
项目前期工作扎实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原 则
具有一定的投资规模
企业综合实力较强
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
2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不得申报项目主体属《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1年本》限制类、淘汰类
项目;
2.严格限制“两高一资”行业借机扩大
生产能力。
返回
23
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项目实施后能够迅速形成显著的节
能、节水、节材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
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效果。
返回
24
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
1.以推广潜力大的关键技术和推动试点工作为
主;
2.在行业内或某一地区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
3.对节能减排工作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凡明确安排示范项目的,不安排一般性、已
经推广应用的项目。
返回
25
企业综合实力较强:
1.承担项目的企业具有适度的经济规模,近三
年经济效益较好;
2.企业银行信用等级AA以上,资产负债率60%以下
3.项目资本金落实,企业净资产不低于所承担项目
总投资;
对于产业化示范项目,承担项目企业应在所属领域
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生产规模、技术研发、经营业绩
处于领先地位。
返回
26
具有一定的投资规模:
1.除污染治理项目外,节能项目总投资原则
上3000万元以上,
2.其他项目的总投资原则上应在5000万元以
上(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
返回
27
项目前期工作扎实:
1.项目配套条件好;
2.前期工作基本落实;
3.能够保证2013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返回
28
六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及其论证意见
(2)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3)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
(4)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登记备案表
(5)用地证明
(6)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7)自筹资金证明
(8)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贷款合同、授信协议
(9)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申请补助500万元以上)
(10)项目实施单位对所附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声明
(11)企业基本情况表
(12)项目基本情况表
29
第一节小结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
项目】
△重点记忆项目条件:
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具有一定投资规模!
前期工作扎实!
第二节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20%、
“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的约束性
指标
《财政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节
能技术改造财
政奖励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关于印发
<节能项目节
能量审核指
南>的通知》
31
《关于印发
<节能技术改
造财政奖励
资金管理办
法>的通知》
推
动
节
能
降
耗
工
作
第二节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奖励对象和标准
选项范围和奖励条件
奖励资金的申报和下达
节能量审核
监督管理
32
一 节能技改奖励对象与标准
奖励对象
奖励标准
东部地区
对现有生产工
艺和设备实施
240元/tce
节能技术改造
中西部地区
300元/tce
的项目
省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一定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机构审核费用等。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建〔2011〕367号)
33
二 选项范围和奖励条件
(一)奖励条件
 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
 改造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运行时间3年以上;
 节能量在5000吨(含)标准煤以上;
 项目单位改造前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2万吨标准煤以上;
 项目单位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项目形
成的节能量可监测、可核实。
34
二 选项范围和奖励条件
(二)选项范围
 燃煤锅炉(窑炉)改造项目
 余热余压利用项目
 节约和替代石油项目
 电机系统节能项目
 能量系统优化项目
35
三 奖励资金的申报和下达
(一) 奖励资金的申报
项目单位提
出奖励资金
申请报告
法人代表
签字
将符合条件的项
目资金申请报告
和审核报告汇总
后上报国家发展
改革委、财政部
报项目所在
地节能主管
部门和财政
部门
第三方机构针
对项目的节能
量、真实性等
相关情况出具
审核报告
36
省级节能主
管部门、财
政部门对资
金申请报告
进行初审
委托第三方机
构对初审通过
的项目进行初
次现场审核
2015/4/9
方案培训
三 奖励资金的申报和下达
※ 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企业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申请报告正文部分
1 项目申报承诺表
2 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
3 企业能源管理情况
3.1 企业能源管理目标
3.2 能源管理组织结构、人员及职责
3.3 企业能源管理规章制度
3.4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及管理情况
4 项目实施前用能状况
4.1 项目实施前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装置的规模
4.2 项目实施前消耗的能源种类、数量
4.3 项目实施前能源计量措施
4.4 项目实施前产品种类、数量和统计方法
37
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
三 奖励资金的申报和下达
5 项目拟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
5.1 项目实施节能改造的工艺流程及主要装置
5.2 项目改造后拟使用的能源种类、数量
5.3 项目改造后能源计量措施
5.4 项目改造后的产品种类、数量
6 项目节能量测算和监测方法
6.1 项目节能量测算的依据和基础数据
6.2 项目节能测算公式、折标系数和计算过程
7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
2
3
4
企业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申请报告附件部分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相应级别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企业能源管理制度、程序等文件
5 项目改造前后用能设备和能源计量设备清单
38
三 奖励资金的申报和下达
(二)奖励资金的下达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对资
金申请报告
和审核报告
进行复审
省级财政
部门负责
拨付或扣
回奖励资
金
国家发改
委根据复
审结果下
达项目实
施计划
财政部、
国家发改
委委托第
三方机构
对项目实
际节能效
果抽查
财政部按
照奖励金
额的60%
下达预算
各级财政
部门将资
金及时拨
付到项目
单位
地方节能
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
加强项目
监管,督
促项目按
时完工
向财政部、
国家发展
改革委申
请清算奖
励资金
省级财政
部门、节
能主管部
门委托第
三方机构
对项目进
行最终现
场审核
项目单位
及时向所
在地财政
部门和节
能主管部
门提出清
算申请
39
四 节能量审核
(一)节能量审核的定义
对用能单位采取某些具体节能改造措施之后产生的节
能效果的核查。其核心内容就是确定节能量。
40
Company Logo
四 节能量审核
(二)节能量审核内容
项目基准
能耗状况
项目实施后
能耗状况
能源管理和
计量体系
能耗泄漏
41
四 节能量审核
(三)节能量审核程序
实际节能量现
场审核
基准能耗状况
现场审核
文件审查
审核原则:
审核准备
1) 多角度取证原则
2) 交叉检查原则
3) 外部评价原则
42
四 节能量审核
(四)节能量确定原则
节能量确定过程中应考虑节能
措施对项目范围以外能耗产生
的正面或负面影响,必要时还
应考虑技术以外影响能耗的因
素,并对节能量加以修正
节能量是指项目正常稳定运
行后,因用能系统的能源利
用效率提高而形成的年能源
节约量。
节能量定义
其他影响
能源折算
废能利用
项目实际使用能源应以受审
核方实际购入能源的测试数
据为依据折算为标准煤,不
能实测的可参考附表中推荐
的折标系数进行折算
对利用废弃能源资源的节能
项目(工程)(如余热余压
利用项目等)的节能量,根
据最终转化形成的可用能源
量确定
43
四 节能量审核
(五)节能量确定的方法
项目节能量 =Σ单个产品(工序)实现的节能量 - 能耗泄漏
通过计量监测
直接获得
通过单位产量能耗的
变化进行计算确定
44
五 监督管理
项目申报单位须如实提供项目材料,
并按计划建成达产。否则国家将
扣回奖励资金,取消“十二五”
期间中央预算内和节能财政奖励
申 报资格,并将追究相关人员
的法律责任。
。
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加大项目
申报的初审核查力度,并对项目的
真实性负审查责任。对存在项目弄
虚作假、重复上报等骗取、套取国
家资金的地区,取消项目所在地节
能财政奖励申报资格,
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项目整体实施
进度较慢或未实现预期节能效果的
地区,国家将给予通报批评
监督管理
45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第
三方机构的审核工作进行监
管,对审核报告失真的第三方
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
取消该机构的审核工作资格,并
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小结
【申请中央节能技改奖励资金】
关键词:
2万吨标准煤以上!
5000吨标准煤!!
第三节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资
金管理
政策
《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
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4.2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6.3
《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
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6.29
《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
事项的补充通知》10.19
《关于组织第二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
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11.19
47
第三节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支持对象和范围
支持条件
支持方式和奖励标准
奖励资金的申请和拨付
监督处理和处罚
48
一 支持对象和范围
(一)支持对象
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
(二)支持范围
锅炉(窑炉)改造
1、节能改造项目
余热余压利用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
式实施的工业、建筑、
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
机构节能改造项目
电机系统节能
能量系统优化
绿色照明改造
49
建筑节能改造
一 支持对象和范围
2.节能服务公司
 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
度。
 节能服务公司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提出申
请,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汇总上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后,对外公布节
能服务公司名单及业务范围。
50
一 支持对象和范围
明确不予支持的项目
 新建、异地迁建项目
 以全烧或掺烧秸杆、稻壳和其
它废弃生物质燃料,或以劣质
能源替代优质能源类项目
 以扩大产能为主的改造项目,
或“上大压小”、等量淘汰类项目
 煤矸石发电、煤层气发电、垃
圾焚烧发电类项目
 改造所依附的主体装置不符合
国家政策,已列入国家明令淘
汰或按计划近期淘汰的目录
 热电联产类项目
 添加燃煤助燃剂类项目
 改造主体属违规审批或违规建
设的项目
 太阳能、风能利用类项目
 已获得国家其他相关补助的项
目
51
 2007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产的
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以
及2007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产
的钢铁企业高炉煤气、焦炉煤
气、烧结余热余压发电项目
二 支持条件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节能服务公司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节能
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
能服务为主营业务,并通过国
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核备案

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0%以
上,并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
益分享方式
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
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
 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100—
10000吨标准煤之间,其中
工业项目年节能量在500吨标
准煤以上(含)
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
用能计量装置齐备,具备完善
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节能
量可计量、可监测、可核查。
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
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
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
52
三 支持方式和奖励标准
(一)支持方式
财政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
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及节能服务
产业发展相关支出。
53
三 支持方式和奖励标准
(二)奖励标准
财政奖
励标准
与负担
方式
中央财政
240元/吨标
准煤
省级财政
不低于60元/
吨标准煤
奖励
资金
工作
经费
财政部
54
项目评审、审
核备案、监督
检查等工作
四 奖励资金的申请和拨付
财政部将中央财政应负担的奖励资
金按一定比例下达给地方
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组织对合同能
源管理项目实施情况、节能效果以及
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工后,节能服务
公司向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节
能主管部门提出财政奖励资金申请
每年2月底前,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上
年度本省(区、市)合同能源管理
项目实施及节能效果、中央财政奖
励资金安排使用及结余、地方财政
配套资金等情况,编制《合同能源
管理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年度清算情
表》,上报财政部
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
织对申报项目和合同进行审核,并
确认项目年节能量
省财政部门将奖励资金拨付给节能服
务公司,并在季后10日内填制《合同
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季度统计表》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结合地方上报和专项检查情况,
据实清算财政奖励资金。地方结余的
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指标结转下一年度
安排使用
55
五 监督处理和处罚
 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组织对地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情况及资金使用
效益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依据之一;
 地方财政部门、节能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合同能源
管理项目和财政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
 节能服务公司对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
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公司,除追缴扣回财政奖励资金外,将
取消其财政奖励资金申报资格。对每年实施并获得国家财政奖励资金
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数少于2个或项目实现的总节能能力不足1000吨
标准煤/年的,将取消其备案资格;
 财政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
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
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分。
56
第三节小结
【申报国家EMC奖励资金】
关键词:
节能服务公司!
备案!
≥100吨标准煤/年!!
第四节 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使用范围和方式
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和程序
监督和管理
58
一 使用范围和方式
(一)使用范围
 节能技术、产品的研发、示范和推广;
 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
 循环经济发展;
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另有专门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 与节能项目有关的节能管理工作;
 节能宣传、培训;
 节能表彰和奖励;
 其他节能相关支出。
59
一 使用范围和方式
(二)使用方式
社会投资项目使用节能专项资金采用一次性奖励或补助的形式
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500tce/年):300元/tce,且单个
项目总额≤300万元
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另有专门资金管理办法)
 循环经济发展等其他节能项目:补助,总投资8%,且单个
项目总额≤300万元
60
二 申报条件
社会资金投资项目使用专项资金,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项目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政策;
2 项目建设内容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且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3 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资金落实,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4 项目建设单位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 项目建设单位运行规范;
6 项目建设单位节能管理制度健全。
61
三 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
1 申请报告;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4 项目能评、环评批复文件;
5 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
6 企业营业执照等其他资料。
62
三 申报材料和程序
(二)申报程序
1 项目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提出专
项资金使用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2 项目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和
材料进行预审查,将本地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使
用计划报省工信厅;
【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和省级部门管理企业的项目
,可直接向省工信厅申报】
3 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进行项目评审、节能量核
查等,确定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下达年度专项
资金使用计划。
63
四 监督和管理
1 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合同管理;
2 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
的项目档案,按季度向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汇报
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3 专项资金的使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4 项目建设单位有违规行为,收缴已取得的专项资
金,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编造虚假信息骗取专项资金;
挪用和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
【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4
第四节小结
【申报省节能专项资金】
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节能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
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注意节能量);
循环经济发展(注意原料来源);
EMC(另有规定)。
第五节 海南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支持对象和范围
前置否定条件
支持条件
支持方式和奖励标准
申报和审核程序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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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支持对象和范围
(一)支持对象
在海南省内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
务公司。
(二)支持范围
锅炉(窑炉)改造
余热余压利用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
式实施的工业、建筑、
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
机构节能改造项目
电机系统节能
能量系统优化
绿色照明改造
67
建筑节能改造
二 前置否定条件
明确不予支持的项目
 新建、异地迁建项目;
 以全烧或掺烧秸杆、稻壳和其
它废弃生物质燃料,或以劣质
能源替代优质能源类项目;
 以扩大产能为主的改造项目,
或“以大压小”、等量淘汰类项目
;
 煤矸石发电、煤层气发电、垃
圾焚烧发电类项目;
 改造所依附的主体装置不符合
国家政策,已列入国家明令淘
汰或按计划近期淘汰的目录;
 热电联产类项目;
 添加燃煤助燃剂类项目;
 改造主体属违规审批或违规建
设的项目;
 太阳能、风能利用类项目;
 已获得中央或本省其他相关补
助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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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产的
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以
及2007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产
的钢铁企业高炉煤气、焦炉煤
气、烧结余热余压发电项目。
三 支持条件
节能服务公司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节能
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
能服务为主营业务,并通过国
家或我省审核备案
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0%以
上,并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
益分享方式

 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100—
10000吨标准煤之间,其中
工业项目年节能量在500吨标
准煤以上(含)
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
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
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
用能计量装置齐备,具备完善
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节能
量可计量、可监测、可核查
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
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
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
注意:申请奖励的EMC项目,最好签订标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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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支持方式和奖励标准
(一)支持方式
财政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
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及节能服务
产业发展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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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支持方式和奖励标准
(二)奖励标准
中央:240元/tce
符合国家
要求的项目
符合要求
的EMC项
目
省:120元/tce
省:300元/tce
符合我省
要求的项目
市县:≥30元/t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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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申报和审核程序
初审
项目备案
申请
年度清算表
奖励资金
申请
节能量审核
季度统计表
72
拨付奖励
资金
六 监督管理
 申报中央奖励资金的项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对EMC项
目实施情况、节能效果以及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 申报省奖励资金的项目,省工信厅、财政厅对EMC项目实
施情况、节能效果以及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第五节小结
【申报EMC奖励资金】
关键词:
EMC
≥100tce/年
可核查!
结 语
注意问题:
1.认真、仔细研究管理办法;
2.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
3.关注政策导向。
王国有/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处
手机:18976866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