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8.15醫療輔具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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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103.08.15醫療輔具說明會
103年度臺南市身心障礙者
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
醫療輔具補助業務
大綱
一、法源依據
二、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項目
三、申請流程說明
四、申請文件說明
一、法源依據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
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尚未納入全民健康
保險給付範圍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需求評估結果補
助之。
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依據身心障礙者權
益保護法第26條訂定
身障者醫療復建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條文.doc
102E0080702.pdf
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標準表.pdf
二、身心障礙者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
項目
需診斷證明書
1. 電動拍痰器
2.抽痰機
3.化痰機
4.血氧偵測儀(血氧機)
5.UPS不斷電系統
6.矽膠片
需診斷證明書及評估報告書
1.雙向陽壓呼吸輔助器
(Bi-PAP)
2.單向陽壓呼吸輔助器
(C-PAP)
3.氧氣製造機
4.壓力衣(7個部位)
身心障礙者醫療費用補助項目
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費用
(必須同時有申請社會局人工電子耳補助者
才可申請)
診斷證明書費用(必須附收據)
醫療輔具評估報告書費用(必須附收據)
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注意事項
診斷證明書及評估報告書須為3個月內開
立
限居家照護者申請
限身心障礙者人士
每人2年以申請4項輔具補助(生活+醫療
輔具)
三、身心障礙者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申請流程
四、申請文件說明
申請階段所需文件
申請表
醫師診斷證明書(三個月內)
輔具評估報告書(三個月內)
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反面影本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代辦人身分証正反面影本、委託書
診斷證明書
輔具評估報告書
項目:雙向陽壓呼吸輔助器
開具資格:胸腔內科、胸腔外科
小兒科專科、呼吸治療師
項目:單向陽壓呼吸輔助器
開具資格:胸腔內科、胸腔外科
小兒科專科、呼吸治療師
項目:氧氣製造機
開具資格:相關專科醫師、呼吸治療師
輔具評估報告書
項目:壓力衣
開具資格:
皮膚相關專科醫師
免疫相關專科醫師
物理治療師
職能治療師
核銷所需文件
核定公文影本
存摺封面影本
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
領據及印章
輔具照片
輔具供應商出具保固書之影本
醫療輔具保固書與租賃契約書的
規定
醫療輔具保固書(包含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字號)
電動拍痰器、抽痰機、化痰機、雙向陽壓呼吸輔助器、
血氧偵測儀、氧氣製造機、UPS不斷電系統
醫療輔具保固書:壓力衣
租賃契約書:租賃雙向陽壓呼吸輔助器時須檢附
表單下載位置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醫療資源
身心障礙者醫療輔具專區
謝謝聆聽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