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發展區 - 桃園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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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條件發展區 - 桃園市政府

五
八
1
簡報大綱
計畫緣起與目的
研究範圍界定
上位計畫與理論探討
現況分析與實質發展預測
課題與對策
非都市土地發展潛力與限制地區之劃設成果
處理方案研擬:開發案件受理之處理方案
小結
實例操作
系統展示
2
計畫緣起與目的
桃園縣非都市土地
擬定合理可行之
劃設與分級原則
機制面
潛力地區、敏感地區
具
發
展
價
值
需
有
效
管
理
需建立劃設與管理機制
非都市
土地管
00
理架構
執行面
系統面
法令與管制內容
之密切配合
建立完整之
圖文資料庫
3
研究範圍界定
1.研析上位計畫關於非都市環境敏感地之分類(可發展區
及限制發展區二種),透過土地管理理論及法令限制之
探討,重行整併為優先發展區、條件發展區及限制發展
區三種管理分區。
2.考量重大建設(高鐵、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及地方特
性指標(埤塘),進一步從優先發展區及條件發展區中
篩選不宜發展地區
3.依據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之精神,研議住宅社
區開發之可行配置原則
4.建立桃園縣非都市土地之圖文資料庫系統,以因應未來
非都市土地日漸繁重之會審作業及管理工作。
4
上位計畫與理論探討
5
上位計畫、相關法令與政策探討
上位計畫
1.國土計畫法(草案)
2.國土綜合發展計畫
3.北部區域計畫法
4.跨世紀國家建設計畫
5.桃園縣綜合發展計畫
非都市土地變更
1.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
2.工業區編訂
3.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
各種用地變更編定申
請
4.農地釋出方案
相關政策
非都市土地管制
1.國土復育策略方案
1.非都市土地使用變更作業手冊
暨行動計畫(草案) 2.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
3.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準則
4.非都市土地新訂擴大都市計畫
執行要點
非都市土地回饋
1.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2.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
社區住宅專編工商綜合區專編
3.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徵收辦
法
4.農地釋出方案
5.農業發展條例
7.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
配利用辦法
8.桃園縣埤塘水圳保存及獎勵新
生利用自治條例(草案)
藉由上位計畫、相
關政策目標指導與
非都市土地相關管
制法令開發限制條
件之評估項目以作
為日後非都市土地
發展潛力與限制地
區劃設目的原則之
主要參考依據。
環境污染防治
1.噪音管制法
2.空氣污染防治法
3.土壤及地下水污
染整治法
4.水污染防治法
水土保持
本案彙整非都市土
地變更、回饋與環
境污染防治等相關
法令規範提供作為
各開發案件參考。
1.水土保持法
2.水土保持計畫審
核監督辦法
6
上位計畫、相關法令檢討分析
參考上位計畫、相關政策
及非都市土地管制計畫擬
定本計畫發展限制及潛力
地區之劃設原則
 如桃園縣工業區等各類開發多位於非都市土地,
若與限制發展區相重疊,易生衝突。未來應建
立一套相關配套管制措施以有條件開發式的開
放相容使用以達到環境保育的目的。
彙整非都市土地變更回饋
規定作為未來開發案件之
參考依據
 如近年來因大規模基地開發,產生公共設施不
足與公共服務需求,造成環境品質下降及地方
政府財政的負擔。分析非都市土地各項變更規
定作為未來開發案件依據。
整理相關環境保護法令以
了解環境影響評估與污染
防治之重要性
 如桃園縣內曾發現多個大規模之土壤及河川污
染案例,這些污情形對於縣內土壤及河川環境
生態影響不容忽視
7
上位計畫對於限制發展區域之劃設原則
北部區域計畫
國土綜開
限制發展地區外,須考量環境資源之限制因素
 國防安全
 生態維護及
資源保育




可
開
發
地
區
、
限
制
開
發
地
區
生
態
維
護
文
化
景
觀
資
源
生
產
天
然
災
害
可
開
發
地
區
限
制
開
發
地
區
地下水補注地區
山坡地潛在災害地區
水源保護地區
洪害地區
地層下陷地區
核電廠管制地區
航空噪音管制地區
優良農地
其他依法劃定應予禁止
開發或建築之地區
重要水庫集水區
生態保育地區
山坡地加強保育地區
森林區
活動斷層
古蹟遺址
其他依法劃定應予禁止
開發或建築之地區
國土計畫草案
國土保育地區
為保護自然資源、生物多
樣性、自然景觀、文化資
產及防治天然災害、確保
國防安全,並限制一定開
發利用或建築行為之地區
農業發展地區
為農業發展及維持糧食安
全之需要,供農業使用之
地區
城鄉發展地區
為規劃供居住、經濟、交
通、觀光、文教、都市發
展及其他特定目的等需要
作有計畫發展之地區
8
理論與文獻回顧
 其係用來規範都市內土地開發行為及公共設施
成長管理
開發許可制
回饋機制
之闢建,並引導都市整體發展趨勢,確保環境
品質,促進經濟成長之管理機制,管理策略有
適當足夠的公共設施要求、總量管制、分期分
區發展、成長管制線等。
 其係規定全國所有土地均需納入計劃管制,任
何人若欲開發土地,需先向地方規劃機關提出
規劃許可申請 。台灣目前的土地使用管制方式
主要以分區管制為主,缺乏彈性。因此,近來
政府乃積極研究調整現有之土地使用管制方式,
並已運用於非都市土地開發與管理。
 土地變更或開發時,需給予適當回饋,而土地
使用變更或開發活動與課徵費用之間有明確關
聯性。回饋種類可分為繳納代金、提供公共設
施、捐地及捐贈樓地板等四種,亦可以依據地
區特性考量基地及周邊、閒置空間綠美化、資
訊網路技術或其他回饋方式。
9
現況分析與實質發展預測
10
陂塘多位於新屋、觀音、桃
園、中壢、八德、平鎮,往
東南方向陂塘面積與數量跟
著減少
自然現況分析
復興鄉坡度在55%以
上地區之比例達42%。
大漢溪流域為樹枝
狀水系,為石門水庫
重要水源
分佈於縣境內的斷層
共有十六個,大致呈
東北–西南走向
構成桃園台地各台地之礫石層稱為「台地
礫層」,亦有以「紅土台地堆積層」稱之
11
都市計畫區與非都市土地現況
都市計畫現況
桃園縣共有34個都市計畫區
面積:322.90平方公里
計畫人口:185.5萬人
現況人口:94.7萬人
密度:2,933人/平方公里

• 非都市土地概況
• 面積:90,456.74公頃
• 佔全縣總面積74.09%
12
全縣實質環境發展預測
人口、產業、交通及土地需求
 交通
 人口
 產業
-人口移入為桃園縣目前
人口成長的主因
-桃園縣終極人口為
2,400,000。
-桃園非都市人口已高達
905,851人
-都市計畫區已可容納未
來增加之人口。
-農業往精緻化發展,未 -道路、高鐵、大眾運
輸〈公車、鐵路〉以
來產業朝商業服務業
桃園、中壢為主。
發展 。
-二級產業人口穩定成長, -未來旅運的需求呈現
成 長 的 趨 勢 , 由 1.4
目前桃園縣大規模的
旅 次 於 民 110 年 將 上
新開發工業區皆位於
升到1.64旅次。
非都市地區
土地需求
- 未來非都市土地將容納都市計畫區所外溢的發展用地,住宅區為620-1044公頃之間,
商業區為50-90公頃間,工業區為378-657公頃之間,農業區為995-1742公頃之間
- 而非都市住宅區有2975.72公頃、農業區37475.7公頃、工業區2300.95公頃,已有供
過於求之趨勢,其皆能提供因應未來土地需求面積。
- 因非都市地區皆不劃設商業區與公共設施用地,商業區與公共設施用地之提供更形
重要
13
課題與對策
14
課題與對策
課
題
一
未來人口與都市發展
用地之成長將擴及非
都市地區,易對環境
產生衝擊。
課 建立非都市土地開發
題 潛力-限制地區管理機
二
制,作為非都市發展
之基礎
應將桃園縣環境敏感地區詳細清查,以建立
非都市土地管理系統,並規劃限制發展地區
與潛力地區。
未來都市發展用地的提供,應優先考慮鄰近
都市計畫區之非都市可發展土地。
位於限制發展地區,應有部分區域為條件式
的開放相容使用。
擬定非都市土地變更與釋出之處理原則,並
評估地區環境容受力與可變更總量。
未來二級產業發展所需的用地應以現有工業
區為優先。
針對非都市土地屬性條件及環境資源特性,
予以劃設不同發展分區及層級,
對不同發展分區擬定相關土地管制規定,藉
以建立非都市土地開發之成長管理機制。
以環境敏感性的分析,建立規範都市土地的
屬性、分區種類與使用的管理機制,並考量
未來非都市土地之利用型態,改善地區經濟
活力。
15
課題與對策
課 環境敏感地區欠缺有
題 效管理,忽視環境品
三
質與保育功能
應用地理資訊系統協助劃設,以有效地管理
桃園縣內的環境敏感地區。
課
題
四
桃園縣私有陂塘仍佔一定比例,建議管制初
期先以公有陂塘與面積較大者為主。
桃園特有之陂塘生態
與溼地是否納入限制
發展區管理。
整合現有環境敏感及限制圖檔資料,建立地
理資料庫,作為非都市土地管理依據,及非
都市土地申請開發許可審議的重要參考指標。
縣政府可先行管制溼地之開發行為,待國土
法通過確定後,再納入國土法體系架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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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市土地發展限制、
潛力地區之劃設成果
17
非都市土地發展限制、潛力地區之劃設架構
劃設目的
確保國防安全
屬性分區
軍事需要地區
特定事業禁
限建區
維護自然人文
景觀
自然維護區
文化景觀區
保護自然資源
資源保護區
資源生產區
防治天然災害
地質災害區
洪患地區
保存地方特性
地方特色地區
參酌上位計畫對於限制發展地區之分類
細分級分區
行政區界、流域界、山
坡地範圍、自然保留區、
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國有林自然保護區、水
文主要河川、都市計畫
區、原住民保留地、山
地管制區、自來水水質
水量保護區、飲用水水
源水質水量保護區、飲
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
之地區、水庫集水區、
水庫蓄水範圍、國有林
事業區、一般礦區、礦
業保留區、工業區、工
商綜合區、交通設施
(機場)、軌道系統
(台鐵、高鐵、捷運)、
高速鐵路禁限建範
圍、、、、等50項圖資
蒐集完整圖資
管理分區
配合現行法令,建
立土地管理模式
優先發展區
條件發展區
限制發展區
導入GIS,提
昇管理效率
建立土地管理系統
18
管理分區劃設依據與成果
優先發展區={ 一般農業區 ∪ 鄉村區 ∪ 工業區
∪ 特定專用區 ∪ 10公頃以上開發案件 }
-{ 中正機場特定專用區 }
-{ 限制發展區 U 條件發展區 }
大園鄉
蘆竹鄉
觀音鄉
條件發展區及限制發
展區之劃設係由:
(1)北部區域計畫二通
草案建議,以及
(2)現行法令應加以管
制之地區(原住民
保留地、國有林、
保安林等)歸納而
成
龜山鄉
中壢市
新屋鄉
桃園市
八德市
楊梅鎮
平鎮市
大溪鎮
龍潭鄉
復興鄉
19
管理分區劃設依據及步驟說明
限制發展區 –



依北部區域計畫之指導,將本案蒐集之50項圖資初步篩選出應屬限制發展區
之圖資。
研析法令精神,將山坡地範圍、原住民保留地、國有林事業區整併於限制發
展區中。
進行限制發展區之聯集運算。
條件發展區 –








開發行為需與限制發展地區為相容之使用
依北部區域計畫之指導,將本案蒐集之50項圖資初步篩選出應屬條件發展區
之圖資。
研析法令精神,將保安林地整併於條件發展區中。
進行條件發展區之聯集運算,並扣除與限制發展區交集部分。
優先發展區 –

僅允許維護標的物之必要開發行為
可依現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申請變更者
依據非都市土地管制規則§11、23,篩選符合「得由縣(市)政府辦理審議許
可之變更開發計畫」之非都市土地分區,包括鄉村區、工業區及特定專用區,
作為優先發展區之基本範圍
中正機場特定專用區屬飛航管制區不列為優先發展區
考量一般農業區農地轉型開發需求,若未位於環境敏感地,並符合§11之規模
限制則可辦理申請變更。因此,一般農業區可列為優先發展區
面積10公頃以上之已開發案件,由於外部條件已獲改善,可列為優先發展區
面積10公頃以下之已開發案件,多屬特定專用區,不必重覆列計
進行優先發展區之聯集運算,並扣除與條件發展區、限制發展區交集部分。
20
非都市土地
開發申請之管理構想
不包括已取得非都市土地
開發許可之案件
已取得非都市土地開發許
可之案件
分析:
 非都市土地開發,
除位於優先發展區
之土地可依非都市
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管理外,餘並無通
案管制內容
STEP1:套疊限制
條件
*目的
*原則

STEP2:套疊公用
設備現況
 依各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之法令限制其
開發內容
 必要時縣府應針對
個案要求申請人擬
訂其開發計畫之土
地使用管制內容並
簽訂協議書敘明回
饋事項
STEP 4 : 研 擬 管
制策略
位於環境
敏感區,
但影響較
大者
不在電力、自來
水、垃圾污水之
服務範圍

不位於
環境敏
感區
位於環境
敏感區


位於電力、
自來水、垃
圾污水之服
務範圍
優先發展
區
STEP 3 : 套 疊 非
都市土地使用分
區現況使用
位於環境
敏感區,
但影響較
小者


管理構想:
 依地區條件,判別
發展潛力
不位於
環境敏
感區


條件發展
區
*維 持 原
計畫之使
用
*檢 討 許 可
案件之允許
使用項目
*擬定相關
配套措施
不可(限制
)發展區
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
*一般農業區
*特定農業區
*山坡地保育區
*風景區
*森林區
*工業區
依非都市土
地使用分區
管制內容
(A)作為總
量管制之
基礎
*特定專用區
*鄉村區
*國家公園區
*其他:河川
區等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
制內容與環境敏感地條件
附條件允許
相容性使用
(B)擬定條
件管制之
內容
限制開發
(D)針對個
案研擬處
理方案
(C)加強
限制發展
區之管制
21
總量分析
土地可變更總量
鄉鎮市別
優先發展區
比例
0
0.00%
10
0.02%
大溪鎮
54
1.39%
1,304
2.42%
750
19.41%
6,554
1,263
32.69%
大園鄉
30
0.78%
新屋鄉
105
2.72%
中壢市
309
蘆竹鄉
限制發展區
1
2
比例
33,744
65.59%
9,046
17.59%
12.17%
136
0.27%
6,504
12.08%
752
1.46%
5,300
9.84%
3,369
6.55%
8,212
15.25%
251
0.49%
8.00%
4,584
8.51%
119
0.23%
58
1.50%
5,795
10.76%
1,067
2.07%
672
17.39%
4,753
8.83%
2,002
3.89%
龜山鄉
72
1.87%
5,842
10.85%
833
1.62%
平鎮市
312
8.07%
2,013
3.74%
48
0.09%
桃園市
8
0.21%
821
1.53%
43
0.08%
八德市
231
5.97%
2,147
3.99%
32
0.06%
3,864
100.00%
53,842
100.00%
51,443
100.00%
觀音鄉
龍潭鄉
合計
管理分區
管制構想
 以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
規則為基礎
 套用管理分區內所涉及
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法
令,限制其開發行為
 建置法令查詢於系統內
條件發展區
復興鄉
楊梅鎮
可變更總量
優先發展區
3,864公頃
條件發展區
53,842公頃
比例
2
1
3
2
3
1
3
管理原則與允許開發行為
優先發展區
為可發展之潛力地區,依規定申請核准開發,並依現行非都市土
地管制規則規定辦理,並優先提供為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使用。
條件發展區
為有條件之發展地區,開發行為需與限制發展地區為相容之使用,
並經過環境影響評估與開發計畫審核通過。
限制發展區
此地區為環境敏感地區,除維護標的物之必要開發行為,並經環
境影響評估認定對保護標的不致造成顯著危害者,以及因生活環
境品質與安全之考量所為之國防與國家重大建設外,禁止一切開
發使用。此外對於現有使用有違該保護標的者,應予改善。
22
已取得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案例之分佈
開發類型
分佈類型
位於:
條件發展區(第一類型)
限制發展區(第二類型)
前二者交界(第三類型)
住宅社區
高爾夫球場
大專院校
遊樂區
工業區
特定目的
其他
開發案案名
地點
面積
(公頃)
座落於
1.鴻禧山莊
2.三和新城
3.揚昇社區
4.陽泰華城
5.理想別墅
6.玉青山莊住宅社區開發
7.亞洲楊梅社區整體建築
開發計畫
8.老坑社區開發計畫
1.第一楊梅
2.鴻禧大溪
3.百齡
4.揚昇(一)
大溪鎮
龍潭鄉
楊梅鎮
楊梅鎮
楊梅鎮
楊梅鎮
62.5991
85.5765
23.7544
16.6637
10.1603
12.7583
限制發展區
條件發展區
無此圖資
條件發展區
條件發展區
條件發展區
楊梅鎮
26.3749
條件發展區
楊梅鎮
楊梅鎮
大溪鎮
龍潭鄉
19.4813
50.54
101.87
47.90
楊梅鎮
96
5.楊梅球場(一)
1.銘傳管理學院
2.開南管理學院
1.小人國遊樂區
1.沙崙工業細部計畫
2.宏碁智慧園區
3.大潭濱海工業區
楊梅鎮
龜山鄉
蘆竹鄉
龍潭鄉
大園鄉
龍潭鄉
78.14
13.5992
15.5718
11.6960
106.2854
86.5717
觀音鄉
187
4.觀塘工業區
5.大潭濱海工業區細部計
畫
6.宏碁智慧園區(一)
7.桃園科技工業區分區變
更
8.龍潭工業園區
9.桃園新屋大洋工業區(大
牛欄段)
1.中壢工商綜合區
2.楊梅鎮工商綜合區
3.中正國際機場至桃園都
會區軌道系統建設計畫
(青埔機場擴增用地)
4.桃園縣板新水源保護區
(埔項計畫區)水資源
處理場
5.桃園客家文化館
1.台視影城
觀音鄉
117.4
觀音鄉
182.63
龍潭鄉
86.5171
觀音鄉
319.43
龍潭鄉
25.8182
條件發展區
無此圖資
限制發展區
條件發展區
優先發展區
條件發展區
無此圖資
限制發展區
條件發展區
條件發展區
限制發展區
條件發展區
限制發展區
條件發展區
條件發展區
限制發展區
條件發展區
條件發展區
限制發展區
條件發展區
無此圖資
龜山鄉
18.8245
2.動植物檢疫中心
3.長榮貨櫃集散站(大園
營業處)
觀音鄉
大園鄉
新屋鄉
-
中壢市
楊梅鎮
12.5065
4.9626
無此圖資
條件發展區
條件發展區
大園鄉
限制發展區
條件發展區
大溪鎮
限制發展區
龍潭鎮
12.5294
條件發展區
限制發展區
條件發展區
限制發展區
5.093
條件發展區
23
處理方案研擬:
開發案件受理之處理方案
24
處理方案
受
理
階
段
送
審
階
段
請
照
階
段
對於縣政府而言,非都市土地之管理,不論其屬於本研究建議之優
先發展區、條件發展區或限制發展區,均須辦理許可審議。
地政、建設(或工務)、土地利用、環
保、水保、農業等各單位依附表一提供
初審意見,如有缺漏則退請申請人依初
審意見補件補正
對於城鄉局
而言,可由
本案建立之
系統進行環
境敏感地查
詢,並依附
表二進行查
核工作,以
提供初審意
見。
25
處理方案
附表二的22項查核圖
資,桃園縣尚缺10項
洪氾區
 5項屬於尚未劃設
(藍字)
 5項為境內並無此類
環境敏感地區(紅字)
觀測坪等氣象禁限建區
公路兩側建物廣告物禁限建區
大眾捷運兩側禁限建區
風景特定區
核子反應器設施禁建區低密度人口區
沿海自然保護區
農地重劃區
嚴重地層下陷區
溫泉露頭及其一定範圍
26
處理方案
土地利用管理之查核
退請申請人補件
受
理
申
請
快
速
檢
視
N
是否已根據附
表二去函各目
的事業主管機
關進行核覆
優先發展區
條件發展區
條件發展區與限
制發展區交界
N
限制發展區
詳
細
查
核
不受理
套疊所有環境敏感地圖層
送
審
程
序
內容與檢視
結果是否相
同
Y
是否依法令
限制修正申
請書圖
退請申請人修正申請書圖
地政局
Y
城鄉局可依據本案建立之系統研提初審意見
Y
N
地政局
27
小結
本案期中成果:



完整圖資蒐集,除環境敏感地資訊外,亦含基本設
施圖資,可有效提供府內檢核申請人開發基地之實
質發展潛力。
完成管理分區之劃設,並初步掌握整體發展總量;
現階段掌握之發展總量及區位可併入其他指標考量,
進一步研擬具體之區劃範圍,並調整之。
完成桃園縣非都市土地環境敏感地查詢系統,有效
掌握環境資訊,提供跨單位資訊整合之利器。
28
小結
期末預期成果


以優先發展區及條件發展區為基礎,加入重大建設
及地方特色指標,篩選適宜發展與不宜發展區位。
結合地方發展條件,研擬住宅社區開發之可行配置
原則。
 新社區開發之配置原則建議
 舊社區改善之配置方案建議
29
實例操作
30
系統管理
使用者登入

輸入帳號、密碼,登入後即可使用本系統。
登出
31
系統管理
帳號管理

可新增刪除使用者帳號
及使用者權限設定。
修改密碼
32
系統管理
開發案件查詢


設定起迄日期及
帳號,按「查詢」
按鈕後,會列出
符合條件的案件。
點選案件後,按
「開啟查詢結果」
按鈕,會開啟該
案件的報表檔。
33
主題圖
主題圖設定

可依需求設定不同
主題及其要展現分
析的圖層。 。
 新增
 刪除
 圖層設定
34
主題圖
主題圖設定

可依需求設定不同
主題及其要展現分
析的圖層。 。
 新增
 刪除
 圖層設定
35
主題圖
開啟主題圖

設定完主題圖後,
可於此開啟主題圖
所設定的圖層。
36
查詢定位
行政區域定位

可選擇鄉鎮名
稱進行定位動
作。
37
查詢定位
重要地標定位

可查詢定位各
鄉鎮的重要地
標。
38
查詢定位
道路定位

可查詢定位各
鄉鎮的道路。
39
查詢定位
座標定位

可輸入坐標直
接定位至該點。
40
環境敏感地查詢
查詢設定


選取分析圖層
查詢方法
 框選空間資訊範圍
 匯入SHP或DWG檔分
析
 框選其它圖層範圍
 依現有圖層選取範
圍

框選方式




矩形
多邊形
圓形
線形範圍
41
環境敏感地查詢
查詢結果
42
環境敏感地查詢
查詢結果
43
環境敏感地查詢
產生報表
案件名稱:都市計畫
案件類型:開發類型三
查詢項目
01 是否位屬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五條劃定公
2006/4/24 上午 10:30:29
查詢結果
是
否
是
否
面積
名稱
相關條文
告之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
02 是否位屬依自來水法第十一條劃定公告之
水質水量保護區
(1) 約 1700.74 位於板新給水廠
公頃
是
否
是
否
自來水水質水量
保護區
【自來水法第 11
條】
04 是否位屬依水利法第六十五條公告之洪氾
區
06 是否位屬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六條劃
(1) 約 .89 公頃 位於桃園景福宮
定之古蹟保存區
古蹟本體、桃園景
是
否
是
否
福宮古蹟保存區
【文化資產保存
法第 36 條】
07 是否位屬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十九條指
定之生態保育區或自然保留區
44
系統展示
45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