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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國中全體師生歡迎您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學七年級學生,經專家學者、指
導教師、學生家長或學生自我推薦,具有英語資賦
優異特質,且通過原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
稱特推會)推薦者。
請各國中於103年10月29日(星期三)前由校內特
推會委員進行初審,通過之學生則可推薦參加初選
鑑定。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管道一:測驗方式
具備資優潛能特質,經專
家學者、指導教師、家長
觀察推薦者,可申請「測
驗方式」鑑定。
觀察、推薦
校內初審
第一階段 初選
第二階段 複選
綜合研判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管道二:書面審查方式
書面審查
管道一:初選
(性向測驗)
通
過
管道一:複選
(實作評量)
綜合研判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管道一:測驗方式
流程
測驗時間
評 量 項 目
說 明
初選
103年11月16日(星期日)
性向測驗
實際結束時間依
10:00起 (約2小時)
(自備2B鉛筆、橡皮擦)施測情況調整。
複選
103年12月21日(星期日)
實作評量
時間、流程待複
8:00起
(自備藍或黑色原子筆) 選報名後公告
管道二:書面審查方式
申 請 資 格
參加政府機關
或學術研究機
構舉辦之國際
性或全國性英
語學科競賽或
展覽活動表現
特別優異,獲
前三等獎項。
審 查 日 期
103年11月7日
(星期五)
說 明
1.由英語資優學生鑑定委員會參照書面審
查標準說明(如附件二)審議。
2.書面審查結果說明:
(1)書面審查通過者,進入綜合研判。
(2)書面審查需進一步評估者,可直接申請
複選之實作評量。
(3)書面審查未通過者,仍可參加管道一測
驗方式之初選。
3.檢附之英語表現優異具體事蹟資料不全
者,請於申請繳件截止日(10月24日15
時)前備齊資料至收件地點補正,逾時
不予受理。
項
目
日
期
鑑定簡章公告
103.9
家長說明會
103.9.22
(星期一)
各校初審
各校自訂
備
註
公告於本縣教育局及承辦學校(平南國中、桃園國中)網
站。
統一由承辦學校平南國中於9月22日19時於平南國中
3樓閱覽室辦理103學年度英語資優學生鑑定之家長說
明會。
校內推薦學生方式由各校自行決定,唯各國中推薦人
數不得超過該校全七年級學生人數的百分之十五為限。
請備齊申請表件與費用於申請時間內向原學籍學校辦
103.10.22 理申請。
初選(管道一、 (星期三)至 1.申請繳件時間:103年10月22日至103年10月24日。
每日9時至15時校內受理申請。
管道二)申請 103.10.24
(星期五) 2.申請費用與相關申請表件請詳見簡章說明。
項
目
日
期
備
註
1.當日17時前統一由教育局於網站公告。
公告管道二
103.11.10 2.書面審查通過者,進入綜合研判。
(書面審查)
(星期一) 3.書面審查需進一步評估者,可直接申請複選之實作評量。
結果
4.書面審查未通過者,仍可參加管道一測驗方式之初選。
初選(管道一)103.11.16
由六所分區學校辦理初選性向測驗。
性向測驗 (星期日)
公告初選鑑定 103.11.25 1.當日17時前統一由教育局及六所分區學校於網站公告。
通過名單 (星期二)2.由分區作業學校郵寄初選結果通知單。
請於9時至12時,持初選結果通知單及成績複查申請表,
103.11.28
初選成績複查
至承辦學校(平南國中及桃園國中)申請複查,
(星期五)
逾時不予受理。
性向測驗地點
所屬區域學校
建國國中
八德市、大溪鎮、復興鄉
桃園國中
桃園市
文昌國中
大園鄉、蘆竹鄉、龜山鄉
平南國中
龍潭鄉
中壢國中
中壢市、平鎮市、觀音鄉
楊梅國中
楊梅市、新屋鄉
項
目
日
期
備
註
複選申請
103.12.4 請備齊申請表件與費用於申請時間內向原學籍學校辦理
(星期四)至 申請。
103.12.5 1.申請時間:103年12月4日至103年12月5日。
每日9時至15時校內受理申請。
(星期五)
2.鑑定費用與相關申請表件請詳見簡章說明。
複選
實作評量
由桃園國中(北區)及平南國中(南區)承辦試務工作學
103.12.21
校辦理實作評量。
(星期日)
公告複選鑑定 103.12.30 1.當日17時前統一由教育局及六所分區學校於網站公告。
通過名單 (星期二) 2.由分區作業學校郵寄初選結果通知單。
請於9時至12時,持複選結果通知單及成績複查申請表,
104.1.2
複選成績複查
至承辦學校(桃園國中及平南國中)申請複查,
(星期五)
逾時不予受理。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1.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學生家長的觀察或學生自我 推
薦,具有英語資賦優異特質者,需填寫「特殊需求學生
特質檢核表」(如附件三),並放入標準信封袋中《彌
封》,並由推薦人於彌封處《簽名》。
2.填寫「鑑定報名表及鑑定推薦表」(如附件四),並檢附
相關佐證文件影本,以資佐證(以A4規格影印,正本核
驗後發還)。
3.請各國中於103年10月29日(星期三)前由校內特教推行委員
進行初審,通過之學生則可推薦參加103學年度國民中學
學術性向英語資優學生初選鑑定。
4.校內推薦學生方式由各校自行決定,唯各國中推薦人 數不
得超過該校全七年級學生人數的百分之十五為限。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1.申請繳件時間:103年10月22日(星期三)至10月24
日(星期五),每日9時至15時,逾時不予受理。
2.申請地點:請向原學籍學校辦理申請事宜。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1.「特殊需求學生特質檢核表」(如附件三,彌封並於封口處
簽名)。
2.「鑑定申請表及鑑定推薦表」(如附件四),請貼妥三個月內
之二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一張,及檢附相關佐證文件(如申
請管道二者務必檢附)。
3. 「初選鑑定證」(如附件五):請貼妥三個月內之二吋脫帽
半身正面照片一張,須與「鑑定申請表及鑑定推薦表」的
照片相同。
4. 「特殊考場服務需求申請表」(如附件六),因身心狀況需
申請無障礙考試服務者,於申請時繳交。
5. 「標準信封」一個,須寫明收件學生姓名、住址、郵遞區
號,免貼郵票。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1.每人新台幣500元整。
2.低收入戶子女免繳申請鑑定費,但應檢附
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非清寒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
請家長以現金方式繳交給原學籍學校辦理繳費手續,
請勿自行匯款至分區鑑定申請學校或承辦學校。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1.申請時間:103年12月4日(星期四)至12月5日(星期
五),每日9時至15時,逾時不予受理。
2.申請地點:請向原學籍學校辦理申請事宜。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1. 繳驗「初選結果通知單」或「書面審查通知單」。
2. 「複選申請表」(如附件七),請貼妥三個月內之二吋脫帽
半身正面相片一張。務必要與申請初選之「鑑定申請表及
鑑定推薦表」的照片相同。
3. 「複選鑑定證」(如附件八),請貼妥三個月內之二吋脫帽
半身正面相片一張,須與「複選申請表」的照片相同。
4. 「特殊考場服務需求申請表」(如附件六),因身心狀況需
申請無障礙考試服務者,於申請時繳交。
5. 「標準信封」一個,須寫明收件學生姓名、住址、郵遞區
號,免貼郵票。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1.每人新台幣1500元整。
2.低收入戶子女免繳申請鑑定費,但應檢附
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非清寒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
請家長以現金方式繳交給原學籍學校辦理繳費手續,
請勿自行匯款至分區鑑定申請學校或承辦學校。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1.申請表應以正楷詳細填寫,字跡端正,以免因辨識
困難而影響權益。
2.繳交鑑定費時,請家長以現金方式繳交給原學
籍學校辦理繳費手續,請勿自行匯款至分區鑑
定申請學校或承辦學校。
3.申請手續一經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
費(有關經費依會計程序處理)。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1.申請時間:103年10月30日(星期四)至10月31日(星
期五),每日9時至15時,逾時不予受理。
2.分區申請地點如下:
分 區 辦 理
鑑定申請學校
地點
八德市、大溪鎮、
復興鄉
建國國中
輔導室 桃園市介新街20號
3630081轉610、
650、653
桃園市
桃園國中
輔導室 桃園市莒光街2號
3358282轉610、
630
大園鄉、蘆竹鄉、
龜山鄉
文昌國中
輔導室 桃園市民生路729號
3552776轉610、
613
龍潭鄉
平南國中
輔導室 平鎮市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 4392164轉610、
618
中壢市、平鎮市、
觀音鄉
中壢國中
輔導室 平鎮市延平路一段115號
4223214轉61、64
楊梅市、新屋鄉
楊梅國中
輔導室 楊梅市校前路149號
4782024轉610、
611
桃園縣立建國國民中學
地
址
電
話
1.申請時間:103年12月9日(星期二)至12月10日(星
期三),每日9時至15時,逾時不予受理。
2.各校承辦人至各分區鑑定申請學校辦理,恕不受理
個別及通訊報名。
(1)初選鑑定申請學校為建國國中、桃園國中、文昌
國中者,請至【桃園國中】辦理申請複選。
(2)初選鑑定申請學校為平南國中、中壢國中、楊梅
國中者,請至【平南國中】辦理申請複選。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1.請各校承辦人送件時,一併繳交「團體報名表」及其電
子檔(如附件九)。
2.請將每位學生資料檢核彙整後,所有繳交資料請以A4格
式影印彙整,申請時將繳交資料依「項目次序」排列,
請以長尾夾固定(審核表請排放在第一頁)。
「鑑定申請資料初選審核表」(如附件十)
「鑑定申請資料複選審核表」(如附件十一)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1.請以校為單位開立公庫支票繳費(恕不收
現金),受款人為「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或以校為單位匯款至本校公庫銀行,並將匯款
資料影印一份繳交查驗
2.請各校匯款時,匯款人只需備註「○○國中」,
不需註記學校全銜。
3.請各校承辦人務必提醒家長勿自行匯款至分區
鑑定申請學校或承辦學校,只需以現金方式繳
交給原籍學校辦理繳費手續。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1.初選時間: 103年11月16日(星期日)10時開始
(約2小時)。
2.初選地點:於各分區鑑定申請學校辦理。
性向測驗地點
所屬區域學校
建國國中
八德市、大溪鎮、復興鄉
桃園國中
桃園市
文昌國中
大園鄉、蘆竹鄉、龜山鄉
平南國中
龍潭鄉
中壢國中
中壢市、平鎮市、觀音鄉
楊梅國中
楊梅市、新屋鄉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1.複選時間: 103年12月21日(星期日)8時開始
(時間流程待複選申請後公告)。
2.複選地點:分別於【桃園國中】及【平南國中】辦理。
實作評量地點
桃園國中
平南國中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所屬區域學校
桃園縣北區國中
桃園縣南區國中
1.初選通過標準:性向測驗成績達PR93以上者。
2.複選通過標準:參加複選者,併同實作評量成績、
特殊需求學生特質檢核表及相關申請資格證明資料,
送「桃園縣10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英語資優
學生鑑定委員會」,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
生鑑定辦法」,進行綜合研判。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1.書面審查通過名單公告:103年11月10日(星期一)17時前,於桃園
縣政府教育局及各分區鑑定申請學校網站公告,另以郵寄書面
審查結果通知單。
2.初選通過名單公告:103年11月25日(星期二)17時前,於桃園縣政
府教育局及各分區鑑定申請學校網站公告,另以郵寄初選結果
通知單。
3.複選通過名單公告:103年12月30日(星期二)17時前,於桃園縣政
府教育局及承辦學校【桃園國中】及【平南國中】網站公告,
另以郵寄複選結果通知單。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1.初選結果複查:請於103年11月28日(星期五)9時至12時,憑初選結
果通知單,填妥成績複查申請表(如附件十二),親自至原分區
鑑定申請學校申請複查,並繳交複查費100元、標準信封一個
(寫明收件學生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免貼郵票),逾時不予
受理。
2.複選結果複查:請於104年1月2日(星期五)9時至12時,憑複選結
果通知單,填妥成績複查申請表(如附件十二),親自至原受理
複選鑑定申請學校申請複查,並繳交複查費100元、標準信封一
個(寫明收件學生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
(免貼郵票),逾時不予受理。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通過鑑定之學生仍於原國民中學普通班就
讀,由原校依既有之資源提供英語資優資
源班或資優教育方案之特殊教育服務。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1.依測驗倫理規範,家長或學生不得要求公布測驗工具、答
案、施測人員資料,以確保測驗工具之客觀性及保密原則。
2.在鑑定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議事項,由本縣英語資優學
生鑑定委員會審議,家長不得異議。
3.本簡章於桃園縣政府教育局網站及各分區鑑定申請學校網
站公告,請逕行上網下載使用。
4.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由本縣英語資優學生鑑定委員會決
議辦理。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1.記得跟家長強調勿自行匯款到主辦學校。
。
2.報名時請將報名表依報名清冊順序排好。
3.隨身攜帶職章以備不時之需。
4.若各校是用匯款的方式,請承辦人協助
在匯款單上註記校名(○○國中)。
5.承辦學校於初、複選皆會統一開立各校
申請報名費用的統一收據。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
並填
由寫
推後
薦並
人放
於入
彌標
封準
處信
簽封
名袋
。中
彌
封
,
推薦人須簽名
照片須與
鑑定證相
同
家長須簽名
學習史要寫
須經特推會通
過並核章
學校、
姓名要寫
照片須與
申請表相同
鑑定證號碼
與測驗地點
先勿填!!
檢附
1.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中與需
求相關資料影本
2.鑑輔會安置建議書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或縣市鑑輔會證明影本
或醫療診斷證明影本
郵票不用貼
請
務
必
寫
上
能
收
信
的
通
訊
地
址
及
收
件
者
。
郵遞區號一定要
寫喔!
照片須與
初選相同
家長須簽名
承辦人核章
學校、
姓名要寫
照片須與
初選相同
鑑定證號碼
與測驗地點
先勿填!!
務必註明以下四項
1.管道一或管道二
2.低收入戶
3.特殊考場服務需求
4.文化不利
務必將核章後紙本與電子檔後送至受理報名學校
所有繳交資料請以A4格式影印彙整,申請時將繳交資
料依審核表「項目次序」排好,請以長尾夾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