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義下載二 - 台灣期貨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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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講義下載二 - 台灣期貨交易所
股票期貨交易規則
調整宣導說明會
臺灣期貨交易所
2011年5月
大綱
股票期貨契約規格
股票期貨優點
股票期貨三大新制
股票期貨獎勵活動
1
股票期貨契約規格
2
契約規格
交易標的:證交所上市之普通股(實際掛牌標的由期交所公布)
契約單位: 2,000股標的證券 (依規定契約調整者,不在此限)
交割方式:採現金交割
每日結算價:當日收盤前1分鐘內所有交易之成交
量加權平均價
最後交易日:到期月份第3個星期三
最後結算價:最後結算日收盤前60分鐘內標的證券
之算術平均價
保證金:依期交所公告,原始保證金為契約價值的
13.5%或16.2%
3
契約規格 (續)
交易時間:上午8:45~下午1:45
到期月份最後交易日之交易時間:上午8:45 ~下午1:30
到期月份:2個近月,加上3個季月
每日漲跌幅:前一營業日結算價上下7%
最小升降單位 (與股票集中市場相同)
1)
2)
3)
4)
5)
6)
價格未滿10元者:0.01元;
10元至未滿50元者:0.05元;
50元至未滿100元者:0.1元;
100元至未滿500元者:0.5元;
500元至未滿1000元者:1元;
1000元以上者:5元
4
股票期貨優點
5
股票期貨優點
1.交易成本低
2.財務槓桿高
3.無發行成本
4.多空交易靈活
6
1.交易成本低
若以買賣約75元之標的證券而言,股票期貨交易成本約為
現股買賣1/4、信用交易1/5
股價越高者,交易成本差異越大
股票期貨 vs 股票vs信用交易比較
股票期貨
手續費
利息成本
交易稅
按口計收,自行議訂
假設手續費100元/口,標
的股價75元、手續費約占
契約價值之千分之0.67
股票
千分之1.425
信用交易
千分之1.425
融券尚有融券手續費約
千分之0.8
無
無
融資利率約百分之6.65
融券擔保品及保證金收
益(利息成本減項)
買賣各課徵期貨契約價值
的10萬分之4 (註)
賣出時課徵成交價金
的千分之3
賣出時課徵成交價金的
千分之3
註:例如買1口台積電期貨,價格75元,則課徵75*2000股*10萬分之4=6元
7
股票期貨VS.股票VS.信用交易成本比較(多方)
台積電
期貨
股票
信用交易
手續費支出
100
100
214
215
214
215
利息支出
0
0
0
0
213
0
交易稅
6
6
0
453
0
453
交易成本合計
買進1口
賣出1口
買進2張
賣出2張
融資買進2張
融資賣出2張
價格
75
75.5
75
75.5
75
75.5
手續費支出
100
100
利息支出
0
0
交易稅
9
9
交易成本合計
買進1口
賣出1口
價格
108
108.5
買進2張
賣出2張
融資買進2張
融資賣出2張
108
108.5
108
108.5
308
309
308
309
0
0
307
0
0
651
0
651
鴻海
期貨
股票
信用交易
212
882
1095
218
1268
1575
註:假設持有部位14天
交易成本比較:期貨VS.股票VS.信用交易
交易成本:以台積電為例,期貨:股票:信用交易成本比=1 : 4 :5
註股價愈高者,交易成本差異愈大,以鴻海為例,期貨:股票:信用交易成本比=1 : 5.8 : 7.2
稅賦差異:證券交易稅為期貨交易稅(買賣雙邊合計為千分之0.08)之37.5倍
8
股票期貨VS.信用交易成本比較(空方)
台積電
價格
手續費支出
融券手續費
利息收入
交易稅
賣出1口
75.5
100
0
0
6
買進1口
75
100
0
0
6
融券放空2張
75.5
215
121
20
453
融券回補2張
75
214
0
0
0
價格
手續費支出
融券手續費
利息收入
交易稅
108.5
100
0
0
9
期貨
信用交易
鴻海
賣出1口
交易成本合計
212
983
交易成本合計
218
期貨
買進1口
108
100
0
0
9
融券放空2張
108.5
309
174
29
651
融券回補2張
108
308
0
0
0
1413
信用交易
註:假設持有部位14天
交易成本比較:期貨VS.信用交易
交易成本:以台積電為例,期貨:信用交易成本比=1 : 4.6
股價愈高者,交易成本差異愈大,以鴻海為例,期貨:信用交易成本比=1 : 6.5
稅賦差異:證券交易稅為期貨交易稅(買賣雙邊合計為千分之0.08)之37.5倍
9
股票期貨VS.信用交易成本比較(當沖)
台積電
價格
手續費支出
融券手續費
交易稅
賣出1口
75.5
100
0
6
買進1口
75
100
0
6
融券放空2張
75.5
215
121
453
融資回補2張
75
214
0
0
價格
手續費支出
融券手續費
交易稅
賣出1口
108.5
100
0
9
買進1口
108
100
0
9
融券放空2張
108.5
309
174
651
融資回補2張
108
308
0
0
期貨
信用交易
鴻海
期貨
信用交易
交易成本合計
212
1003
交易成本合計
218
1442
交易成本比較:期貨VS.信用交易(當沖)
交易成本:以台積電為例,期貨:信用交易成本比=1 : 4.7
股價愈高者,交易成本差異愈大,以鴻海為例,期貨:信用交易成本比=1 : 6.6
稅賦差異:證券交易稅為期貨交易稅(買賣雙邊合計為千分之0.08)之37.5倍
股票期貨多空皆宜,且具融資券效果,對當沖交易者而言,亦具成本優勢,可視為信用交
易之最佳替代品
10
股票期貨VS.股票VS.信用交易獲利分析比較
鴻海
期貨
股票
信用
交易
價格
手續費
利息支出
交易稅 交易成本合計 價差利潤
買進1口
108
100
0
9
賣出1口
108.5
100
0
9
買進2張
108
308
0
0
賣出2張
108.5
309
0
651
融資買進2張
108
308
307
0
融資賣出2張
108.5
309
0
651
218
+782
1268
-268
1575
-575
獲利分析比較:期貨VS.股票VS.信用交易
當鴻海上漲0.5元,扣除總交易成本後
期貨買進:獲利 782元
股票買進:損失268元
融資買進:損失575元
善用股票期貨低成本優勢,即可把握更多獲利機會。
11
2.財務槓桿高
以操作相同規模所需準備的資金而言,股票期貨約是現股買賣的7
分之1,是融資買進的3分之1、是融券賣出的6分之1
交易類型
自備資金
槓桿倍數
現股交易
50元*2000股=10萬元
融資買進
融資自備款4成(註1),10萬*40%=4萬元
2.5
融券賣出
融券保證金9成(註2),10萬*90%=9萬元
1.1
股票期貨
原始保證金(註3) 13.5%,
50元*2000股*13.5%=1.35萬元
7.4
1
註1:融資自備款4萬元與融資買進之證券存放於券商,交易人無法動用
註2:融券保證金9萬元加計融券賣出款項10萬元,合計19萬元存放於券商,
交易人無法動用
註3:實際原始保證金之比例,以期交所公告為準
12
3.無發行成本
期貨與選擇權無需藉由發行機構發行,故無發行
成本
期貨與選擇權市場價格由市場買賣雙方共同決定
,無需隱含發行成本,價格更貼近現貨市場
13
4.多空交易靈活
多方優勢
股票期貨為衍生性商品,不受股權交易籌碼之限制。
空方優勢
股票期貨不受停券期間不得交易、融券需強制回補、部
分股票平盤以下不得放空、特許行業(保險業)不得融券
放空等限制。
14
股票期貨三大新制
15
股票期貨三大新制
1.修改標的證券選股標準
2.簡化除息契約調整
3.推出常態性造市者制度
16
1.修改標的證券選股標準
股票期貨標的證券選股標準參考權證發行標準
標的證券市值由現行250億元調降為100億元,5/3
加掛至212檔。
每季公告股票期貨新增標的證券。
股票期貨檔數增加之優勢
交易人選擇性更多,有更多具話題性之個股納入
股票期貨標的。
28項產業類別中,標的證券涵蓋24類,產業類別
涵蓋率達到85.7%,當個股輪動時,交易人可因應
市場狀況進行多元化交易。
17
2. 簡化除息契約調整標準
項目
除息契約
調整標準
原調整標準
1.現金股利殖利率未逾2%
新調整標準
發放現金股利一律調整
2.現金股利殖利率逾2%、未逾5%,且每
股現金股利達該公司過去3年平均數
80%以上、未逾120%
此2種情況於除息時均不調整
原調整標準之問題
1.太過複雜
2.不確定性高
3.期貨價格較無法貼近現貨市場
18
2.簡化除息契約調整標準範例
調整標準過於複雜(需蒐集股東會當日收盤價、股利金額、過去3年平均現金股利
等資訊)
假設台積電股東會6/15當日收盤價61.4元,發放現金股利3元
現金股利殖利率=3元÷61.4元=4.89% (介於2%~5%)
現金股利佔過去3年平均現金股利比例:3元/[(3元+3.03元+3元) ÷3]=99.67%
(介於80%~120%)
原規定不調整,修改後將進行契約調整
不確定性高
同前例,若台積電股東會6/15當日收盤價為59.5元,其餘條件不變之下,
現金股利殖利率=3元÷59.5元=5.04% (>5%)
原規定要調整
因交易人不易評估期貨合理價格,故期貨價格較無法貼近現貨市場
19
2.除息契約調整方式
項目
除息契約
調整方式
原調整方式
新調整方式
1.調整後,契約價值包含現金股利 1.於調整生效日,就現金股利調
2.開盤參考價、交易價格、結算價
整買方權益數加項、賣方權益
格不含現金股利
數減項
3.加掛標準型契約
2.調整後,契約價值不含現金股
利
3.開盤參考價、交易價格、結算
價格不含現金股利
4.僅除息時,不加掛標準型契約
20
2.除息契約調整方式範例
假設7/7台化期貨7月契約(DGF)結算價77元,每口契約價值154,000 (77 ×2,000),
7/8台化除息4.5元,新舊制除息前後比較如下:
舊制下
台化期貨DGF
結算價77元
契約價值154,000元
(77*2,000)
台化期貨DG1(原契約)
開盤參考價72.5元(77-4.5)
契約價值154,000元(72.5*2,000+9,000)
台化期貨DGF(加掛之標準型契約)
開盤參考價72.5元(77-4.5)
契約價值145,000元(72.5*2,000)
新制下
台化期貨DGF
結算價77元
契約價值154,000元
(77*2,000)
台化期貨DGF
開盤參考價72.5元(77-4.5)
契約價值145,000元(72.5*2,000)
買方
賣方
調整權益數
+9,000
(4.5*2,000)
調整權益數
- 9,000
(4.5*2,000)
21
2.因簡化除息契約調整,併同修改
現金減資契約調整
項目
原調整方式
修改後調整方式
現金減資 1.調整後,契約價值包 1.退還現金部分比照除息調整方式,於調整
契約調整
生效日,就減資退還現金調整買方權益數
含減資退還現金
方式
2.開盤參考價、交易價
加項、及賣方權益數減項
格、結算價格不含減 2.調整後,契約價值不含減資退還現金
資退還現金
3.開盤參考價、交易價格、結算價格不含減
3.加掛標準型契約
資退還現金
4.加掛標準型新契約,原調整後舊契約代號
變更
22
2.現金減資契約調整方式範例
假設中華電11月契約(DLF)結算價82元,每口契約價值164,000(82×2,000), 10/7中
華電退還現金減資2元,減資比率0.2,10/7~10/24暫停交易,10/25進行調整,新
舊制除息前後比較如下:
舊制下
中華電期貨DLF
結算價82元
契約價值164,000元
(82*2,000)
中華電期貨DL1(原契約)
開盤參考價100元 {(82-2)÷ [1+(-0.2)]}
契約價值164,000元(100×1,600 + 2×2,000)
中華電期貨DLF(加掛之標準型契約)
開盤參考價100元 {(82-2)÷ [1+(-0.2)]}
契約價值200,000元(100*2,000)
新制下
中華電期貨DLF
結算價82元
契約價值164,000元
(82*2,000)
中華電期貨DL1(原契約)
開盤參考價100元 {(82-2)÷ [1+(-0.2)]}
契約價值160,000元(100×1,600)
中華電期貨DLF(加掛之標準型契約)
開盤參考價100元 {(82-2)÷ [1+(-0.2)]}
契約價值200,000元(100*2,000)
買方
賣方
調整權益數
+4,000
(2*2,000)
調整權益數
-4,000
(2*2,000)
23
2. 簡化除息契約調整之優點
調整標準簡單易懂、貼近現貨市場作法
凡標的證券發放現金股利,股票期貨一律進行
除息契約調整,作法與現貨、權證相同,交易
規則簡單易懂,市場較易接受。
避免小額股票股利需調整,但大額現金股
利不調整之情形
商品易於評價,免於股息發放相關資訊不
確定風險
24
2. 簡化除息契約調整之優點(續)
有助於控管基差風險及執行避險、其他策略
性交易
期貨價格將貼近現貨走勢,基差風險較低。
僅除息之標的,不會增加掛牌契約數
因契約調整後,均不再含息,無需另外加掛標準型
契約,可讓交易量更為集中,流動性更佳。
25
3.推出常態性造市者制度
造市者制度優點
造市者在市場上進行買、賣雙向報價,增加交易人進場與出場機
會,促成市場流動性良性循環,可進一步活絡股票期貨
造市者須具專(兼)營期貨自營商資格
只須申請「股票期貨」造市資格即可,毋需依各檔標的逐
一申請
考量造市制度之機動性,於類股輪動時,可依市場需求提供造市
之義務。
「股票期貨」造市者,每月須有3檔以上符合報價規定,方可維繫
造市者資格。
26
股票期貨獎勵活動
27
股票期貨獎勵活動
1.期貨商及期貨交易輔助人獎勵活動
2.交易人獎勵活動
28
1.期貨商及期貨交易輔助人獎勵活動
股票期貨明日之星競賽
活動期間:100/5/3~100/10/31
獎勵標的:股票期貨(STF)
獎勵金額:總獎金新台幣100萬元
參賽資格:專兼營期貨商及期貨交易輔助人,以
公司名義參賽,毋須主動報名,即具備參賽資
格
29
1.期貨商及期貨交易輔助人獎勵活動(續)
競賽獎項
月主題獎:
競賽辦法: 「參賽者營業據點平均交易量」、「參賽者營業據點合計交
易量」兩主題,每月循環作為競賽主題,該月主題成績最佳且達獲獎標
準者,可得新台幣3萬元獎金。
月特別獎
競賽辦法:每月「參賽者新增交易戶之合計交易量」成績最佳且達獲獎標
準者,及每月「參賽者所屬單一營業據點交易量」成績最佳且達獲獎標
準者,均可獲得獎金新台幣1萬元。
明日之星總獎
競賽辦法:5月3日至10月31日競賽期間「參賽者營業據點平均交易量」
總計成績前三名且達獲獎標準者,各發給獎金新台幣20萬元、10萬元、
5萬元;競賽期間「參賽者營業據點合計交易量」總計成績前三名且達
獲獎標準者,各發給獎金新台幣20萬元、10萬元、5萬元。
30
2.交易人獎勵活動
股票期貨期股非凡獎勵活動
活動期間:100/5/3~100/10/31
獎勵辦法:活動期間任一交易月份交易股票期貨
達5口(含)以上,依活動辦法登錄相關資料後,
即可獲得贈閱13期的投資專業週刊。
活動網站: www.taifex.com.tw
31
從事股票期貨應注意事項
32
從事股票期貨應注意事項
從業人員推廣股票期貨時,應提醒交易人:
應了解期貨特性及風險
屬高槓桿金融商品,不適合過度投機
若以100%資金操作期貨,則承擔風險等同現股交易
保證金追繳及強制平倉
市場行情不利交易人時,若保證金帳戶餘額低於維持保證金
,交易人應於期貨商通知期限內補足,否則將遭強制平倉
期貨有一定到期日
期貨契約有到期結算機制,無法無限期長期持有
應了解期貨價格之意義
期貨價格代表未來契約到期之價格,故期貨買賣價格與現貨
交易價格不同,交易人應注意其價格差異
33
Q&A
www.taifex.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