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办法宣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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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225号)
政策宣讲会
乌拉特海关综合业务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225号)
政策宣讲会
乌拉特海关综合业务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225号)
政策宣讲会
乌拉特海关综合业务科
宣讲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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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5
6
一、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施行背景及目的
二、主要修订定内容
三、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
四、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五、管理原则和措施
温馨提示
一、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施行背景及意义
(一)充分体现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原
则和要求
(二)国家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深化改革
的要求
(三)与国际接轨,实施AEO认证,帮助我
国企业更好走出去的要求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与国际接轨,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优化企业信用等
级
(二)拓展了信用管理对象
(三)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取消了企业规模、时间等限制
(四)建立了企业信息采集、公示制度
(五)简政放权,简化程序
(六)实施差别化管理,加强了执法统一性建设
二、主要修订内容
二、主要修订内容
二、主要修订内容
二、主要修订内容
(四)建立企业信息采集、公示制度
一是规定了应
当采集能够反
映企业进出口
信用状况的信
息
二是规定了海
关对企业信用
信息的公示范
围和时限
三是规定了公
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对公
示内容提异议
的处理程序
二、主要修订内容
二、主要修订内容
《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目录》是内部
执行文件,没有对外公布。
(六)
实施差别
化管理,
加强执法
统一性建
设
《暂行办法》增加了一章:
第五章 管理原则和措施。
三、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
三、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
(一)企业
在海关注册
登记信息;
(二)企业
进出口经营
信息;
(三)AEO互
认信息;
(一)
信息采集
(四)企业
在其他行政
管理部门的
信息;
(五)其他
与企业进出
口相关的信
息。
三、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
三、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
信用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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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19
20
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
海关对企业
信用等级
的认定结果
企业在海关
注册登记信息
企业被海关
行政处罚信息
海关高级认证
企业名录
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
1
2
3
企业规范改进时间不计入认证时间
海关允许企业进行规范改进
按照规定可以进行规范改进的
企业信用等级认定过程中
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
申请换领
适用AA类、A类管理的法律文书
认证企业证书
认证企业可以凭适用AA类、A类管理的法
律文书向海关申请换领《认证企业证书》
三、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
(三)
公示异议处理
可以对于海
海关收到申
异议理由成
关公示的企
请之日起20
立的,海关
业信用信息
日内复核。
应当采纳。
提出异议
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
公民提交材料上签名,海关
验核异议人身份证件原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当在提交材料上加盖本单
位印章
四、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一)认证企业标准和涉及法律文书
1.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共5大类18条32项,一
般认证共5大类18条29项。详情请查询海关总署第82号公
告,查询方式为:百度“海关总署”,进入界面依次点击
“海关法规”、“海关总署公告”即可。(高级认证、一
般认证)
2. 可规范改进情形:高级认证标准除12—15、17、22、
23七项,一般认证标准除9—12、14、19、20七项外均可
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时项3个月;
3. 涉及法律文书电子文本下载:海关总署第75号公告,查
询方式同海关总署第82号公告。
高级标准中不允许企业规范改进的七项
财务状况 :
遵守法律法规:
符合海关管理要求:
未有不良外部信用:
12、会计信息
13、偿付能力
14、盈利能力
15、缴税能力
17、企业违法
22、管理要求
23、外部信用
一般标准中不允许企业规范改进的七项
财务状况 :
遵守法律法规:
符合海关管理要求:
未有不良外部信用:
9、会计信息
10、偿付能力
11、盈利能力
12、缴税能力
14、违法记录
19、管理要求
23、外部信用
四、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四、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三) 失信企业标准
一、有走私犯罪或者走私行为的。
二、非报关企业1年内:违规次数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
备案清单等相关单证总票数千分之一且有2次以上10万元违
规的,或者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的;
报关企业1年内:违规次数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
备案清单总票数万分之五的,或者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
超过10万元的;
四、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三) 失信企业标准
1三
拖欠应缴税款、应缴罚没款项的;
2
四
上一季度报关差错率超过同期全国平均
报关差错率1倍的;
五
1
六
经过实地查看,确认企业登记的信息失实且
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
被海关依法暂停从事报关业务的;
四、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三) 失信企业标准
1七
涉嫌走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拒不配合海关进行调查的;
2
八
假借海关或者其他企业名义获取不当利益的;
弄虚作假、伪造企业信用信息的;
九
1
十
其他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的情形。
四、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四)
认证时限
特殊情形下,海
关认证时限可以
延长30日
海关应当自收到企业书面认证申请之日起90日内
作出认证结论(实际是认定结果)
四、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1 发生涉嫌走私
或者违反海关
监管规定的行
为被海关立案
侦查或者调查
的;
(五)终
止认证
2
主动撤回认
证申请的;
3
其他应当终
止认证的情
形。
四、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六) 动态管理
高级认证每3
年重新认证一
次;一般认证
不定期重新认
证
认证企业未通
过重新认证适
用一般信用企
业管理的,1年
内不能再次申
请成为认证企
业
适用失信企
业管理满一
年,且未再
发生失信企
业标准情形
的调整为一
般信用企业
失信企业调
整为一般信
用企业满1
年的,可向
海关申请成
为认证企业
五、管理原则和措施
诚
信
守
法
便
利
失
信
违
法
惩
戒
便利管理
便利管理
常规管理
严密监管
高级认证企业
一般认证企业
一般信用企业
失信企业
根据
企业
信用
状况
五、管理原则和措施
(一)高级认证企业
在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海关估价、
原产地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先行办理验放手续
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
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
五、管理原则和措施
(二) 一般认证企业
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
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
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
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原则和措施
五、管理原则和措施
(三) 失信企业
较高进出口货物查验率
进出口货物单证重点审核
加工贸易等环节实施重点监管
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原则和措施
五、管理原则和措施
五、管理原则和措施
(五)
企业名称
海关注册
编码发生
变更
企业发生
存续分立
继续适用
企业发生
解散分立
企业发生 企业发生
吸收合并 新设合并
(六)认证标准
加分项目
7
(1)
海关特
殊监管
区域内
(2)
国家鼓
励和扶
持
(3)
全国性
行业组
织荣誉
称号
(4)
中国外
贸出口
先导指
数样本
企业
(5)
积极配
合海关
开展报
关单证
企业存
单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经海关确认后可以加分
本公告自2014年12
月1日起施行。
温 馨 提 示
(一)企业年度报告相关问题提示
(二)报关差错率相关问题提示
(三)联系热线
温 馨 提 示
(一)企业年度报告相关问题提示
1、年度报告电子文本下载方式:百度“海关总署”,依次
点击“海关法规”、“海关总署公告”,打开海关总署26
号公告下载即可;(年度报告文本)
2、年度报告填制完毕后提交方式:企业可通过海关“企业
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的“关企合作平台”提交本企业年度
报告;企业必须通过法人IC卡提交,只需提交电子版本,不
需纸质提交;(年度报告提交网址:http://jcf.chinaport.gov.cn/jcf,呼
和浩特海关制卡中心热线:
0471—6982951)
3、企业不能在规定时间(2015年6月30日前)提交年度报
告的,系统将自动进行通关锁定,企业将不能完成通关。
企业年报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报
关企业、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
需要年报
• 对“报关有效期”的处理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报关有效期表示“年报期限”
– 报关企业、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的报关有效期表示“许可
期限”
– 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的报关有效期表示“换证期限”
准备
3.1
年度报告自动接受
年度报告需人工审核
6.30
7.31
正常通关 通关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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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
• 对报关有效期的处理
– 3月12日之后有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
有效期统一修改为2015年7月31日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
支机构报送年报后,系统自动将其报关有效期
设置为第二年7月31日。
– 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特殊监管区域
双重身份企业报送年报后,报关有效期不变,
仍需要办理延续或换证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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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
企业自行录入年度报告
企业自行录入
年度报告
是否有
关键字
段变更?
是否在
报送期
限内?
退回年报
提示企业办理
注册信息变更
海关关员
上机确认
是
数
据
入
库
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报关有
效期延至第二年7月31日
电子口岸
JC2006
49
温 馨 提 示
(二)报关差错率相关问题提示
1.目前已经没有记分管理,不存在记分问题,系统也没有
记分分值这样的东西存在;
2.报关差错率需企业重点注意:上一季度报关差错率超过
同期全国报关水平报关差错率1倍的,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
目前报关差错率只对企业的信用等级产生影响,到明年4月
会生成第一个完整季度的报关差错率。(报关差错率查询
网址:http://jcf.chinaport.gov.cn/jcf)
温 馨 提 示
(二)报关差错率相关问题提示
3、报关差错记录将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启用,共涉及记
录的6大项123小项;详情查询海关总署第80号公告。查询
方式:百度“海关总署”,依次点击“海关法规”、“海
关总署公告”;报关大厅张贴有公告,大家也可直接翻阅
查询;(报关差错项目表)
4、报关差错复核:企业对海关公示企业信用信息提出异议
的,应当提供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温 馨 提 示
(三)联系热线
联 系 人 : 彭飞
刘鑫
联系热线 : 0478——2358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