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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二代健保 實施事項 教務處 101.12.11 1 補充保費課徵項目 項目 所 得 代 號 個人自付補充保費 學校負擔補充保費 專任教師超支鐘 點費 50 無須繳交 學校須繳2%保費 專任教師在職專 班鐘點費 50 無須繳交 學校須繳2%保費 由在職專班經費支應 兼任教師鐘點費 (含在職專班) 50 單次給付5000元以上,自 學校須繳2%保費 付2%保費 口試費、演講費 (含專、兼任) 9B 單次給付5000元以上,自 無須繳交 付2%保費 2 鐘點及口試費核發現狀 • 兼任教師之鐘點費於四月(十一)月 發10週,五、六月(十二、一月)各 發4週 • 碩專班、越南專班及福建工學院專 班之鐘點費按月申報 • 口試費彙整申報(建議拆單申報) 3 各系應配合事項 • 請有在職專班之系(所),101年12月 之鐘點費務必要在12月24日前申報 • 102年1、2月份之補充保費暫由節餘 款支付 • 101學年第2學期以後之預算,請務 必增列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4 感謝聆聽 歡迎提問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