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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
102年
臺南市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國民年金服務員 吳楗晟
102.5.20版
緣
起
建構社會安全網
國內無社會保險保障者約400萬人,國保採社會保險方式
辦理,提供未能獲得適足保障的國民基本經濟安全
依個人經濟能力
和需求購買
商業保險
費率
勞 保:8%
軍 保:8%
公教保:8.25%
農 保:3%
勞、軍、公教、農保
國民年金
費率7.5%
緣
起
邁入老年化社會,敬老津貼落日
社會快速步入少子化和高齡化,大大增加政府發放福利
性質津貼(例如:敬老津貼)的負擔。
將津貼制度轉型為國民年金制度,達到世代互助效果,
兼顧人民需求與政府資源配置。
福利性質津貼
基本保證
年金
政府
保險給付
政府+民眾
國民年金
5
100.7.1起適用
加保期間
大
給
付
生育給付
65
歲
老年年金
遺屬年金
加
保
期
間
加保期間
喪葬給付
加保期間
身心障礙年金
生
育
給
付
請領資格
女性被保險人100.7.1起於國保加保期間分娩或早產
國、勞、農保(配偶)生育給付,應擇一請領
給付標準
月投保金額 x 1 個月
雙生以上
按比例增給
17,280元
34,560元
17,280元
51,840元
老
年
年
金
請領資格
繳納國保保費,有國保年資
年滿65歲
給付標準
A式
月投保金額 x 0.65% x 國保年資+3,500元
B式
月投保金額 x
按月擇優發給至死亡當月止
1.3% x 國保年資
老
年
年
金
可與勞保老年年金合併請領
65歲時,累計勞保年資30年,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
國保年資10年,月投保金額17,280元,可按月同時領取勞、
國保老年年金:
65歲後
月領17,126元
勞 32,000元 x 1.55% x 30年 = 14,880元
(以勞保B式計算較優)
勞保5年
國保3年
勞保5年
勞保25年
國保7年
勞保25年
國 17,280元 x 1.3% x 10年 = 2,246元
(勞保領年金,國保B式)
身
心
障
礙
年
金
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於國保加保期間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
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經評估無工作能力
非重大
傷病卡
給付標準
月投保金額 x 1.3% x 國保年資
自申請且符合條件當月發給至應停發或死亡當月止
※ 無欠費及領取社會福利津貼情形,發給基本保障4,700元
※ 領取期間繼續參加國保,保費政府全額補助,65歲起擇優領取老年年金
身
心
障
礙
年
金
可合併請領勞保失能年金
國保年資5年,符合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的請領資格。另有勞保
年資10年,平均月投保薪資3萬2,000元,可選擇合併請領國、
勞保的身心障礙(失能)年金,勞保局即依國保、勞保的規定
與年資,分別計算金額後合併發給。
國保身障年金
超過基本保障
4,700元,發給
實際金額
17,280元 × 1.3% x 5年 (國保年資)=1,123元
勞保失能年金
32,000元×1.55% x 10年(勞保年資)=4,960元
6,083元
喪
葬
給
付
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於國保加保期間死亡(未滿65歲)
由支出殯葬費用者領取
自得請領之日起,5年請求權時效
給付標準
月投保金額 x 5 個月
1次發給
17,280元 x 5 個月=86,400元
喪
葬
給
付
一律發給86,400元
支出殯葬費用證明文件上,登載金額應為【實際支出
殯葬費用金額】,與喪葬給付金額86,400元無關
王OO
殯葬費用
稅金
102
4
5
66,513
1,287
6萬7,800元
不論實際支出費用多少,
通過審核者,一律發給
喪葬給付86,400元
遺
屬
年
金
月投保金額 x 1.3% x 國保年資 x 50%
滿65歲未及領取
老年年金即死亡
加保期間死亡
月投保金額 x 1.3% x 國保年資
年金領取期間死亡
領取老年年金
或
身心障礙年金 x 50%
不足3,500元者,按3,500元發給
同順位遺屬2人以上,每多1人加發25%(4,375元),最多至50%(5,250元)
遺屬須符合請領資格,當序遺屬存在時,後順位遺屬不得請領
遺
屬
年
金
遺屬順位
配
偶
子
女
父
母
祖
父
母
孫
子
女
兄
弟
姊
妹
各順位遺屬分別有資格限制
當序受領遺屬存在時,後順位遺屬不得請領
當序遺屬請領後死亡或喪失請領條件,後順位遺屬亦不得請領
津貼性質的年金項目
不用繳保費就可領,因此有排富條款
身障
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老年
原住民給付
身
心
障
礙
基
本
保
證
年
金
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於參加國保前已領有重度以上身障手冊/證明
經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評估為無工作能力
最近3年每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非重大
傷病卡
無排除規定情事者(國民年金法第35條)
給付標準
4,700元
領取期間繼續參加國保,政府全額補助保費,65歲起擇優領取老年年金
老
年
基
本
保
證
年
金
請領資格
國保開辦時(97.10.1)已年滿65歲國民(32.10.1前出生者)
最近3年每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無排除規定情事者(國民年金法第31條)
給付標準
3,500元
自申請且符合資格當月發給至應停發或死亡當月止
原
住
民
給
付
請領資格
年滿55歲,未滿65歲原住民(戶籍有登記原住民身分)
在國內設有戶籍
無排除規定情事者(國民年金法第53條)
給付標準
3,500元
自申請且符合資格當月發給至應停發或年滿65歲前1個月止
納
保
資
格
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前適用
年滿25歲、未滿65歲
國內設有戶籍
未參加軍、公教、勞、農保
未領取
1
軍 保
退伍給付
公教保
2 公教保
養老給付
勞 保
3 勞保
老年給付
納
保
資
格
常見納保對象
家庭主婦
待業者
非軍保
替代役(保替代役役男一般保險期間)
學生(25歲以上)
旅居國外者(國內設有戶籍)
受刑人
納
保
資
格
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期間,應納國保
民眾在軍、公教、勞、農保的中斷期間均應參加
國保,即使當月只有中斷1天,也要納保。
6/17到職
6/1
未參加其他社會保險
6/1~6/16
勞保中斷期間
要加入國保
有工作,保勞保
國
保
有
什
麼
好
康
每繳一次,馬上現賺政府4成補助額
納保民眾最多自繳6成保費
其餘4成政府分擔
補助
不繳費等於白白推掉至少
4成補助額
40%
518元/月
自繳
60%
778元/月
經濟困難者可申請保費減免
提高政府補助額度
(費率7.5%)
國
保
有
什
麼
好
康
最慢約3年多回本,活到老領到老
國保年資3年,
繳的保費多久回本?
每月
B式:3年6個月全部領回
A式:8個月就回本(30,696元)
1年
3年
3年6個月
繳納保費
778元
9,336元
28,008元
674元
8,088元
24,264元
A式 3,837元
46,044元
65歲起領取老年年金
B式
(以月投保金額17,280元,費率7.5%計算)
28,308元
138,132元 161,154元
國
保
有
什
麼
好
康
多樣給付項目,保障範圍廣
依規定繳納保費
保障範圍不僅涵蓋
個人一生可能面臨的
遺屬
年金
重大風險,
生育
給付
老年
年金
還顧及最親近的家人!
喪葬
給付
身心障礙
年金
無
力
繳
納
保
費
家庭總收入較低者,可向戶籍所在地的
申請
保費補助
縣市政府、公所申請所得未達一定標準
審核通過由政府補助55%~70%保費
最近10年內保費可分次補繳
欠費期間僅加計小額利息
(102年利率1.37%)
分期繳納
10年內
分次補繳
欠費總額≥3,000元且最近一年度
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合計≤50萬元者
可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
辦理減免條件
請領資格
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倍(今年度每人每月未達20488元)
778(60%)→583(45%)
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今年度為每人每月15366元)
778(60%)→389(30%)
今年4月1日行政院公佈基本工資為19247元
申請所需資料
1.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2.直系血親(父、母、子、女)含配偶戶籍謄本。
3.薪資證明。
4.學生證(16歲以上至25歲)、身心障礙手冊。
5.月退金、月撫金相關證明文件。
當月申請,審
核通過當月立
即減免。
臺南市社會局(國民年金)
地
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
號7樓
電
話:(06)632-2231轉7965
網
址:http://social.tainan.gov.tw/soc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