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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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高校學生年度活動資助計劃
(第一部分: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說明會
2012年10月5日
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第一期
活動舉行期間:2013年1至8月
截止日期:2012年10月19日(星期
五)
第二期
活動舉行期間:2013年7至12月
(活動必須於12月21日或之前完成)
截止日期:2013年4月17日(星期三)
※
本辦不接受逾期或未能於限定時間內補交欠缺資料之申請
資助計劃網頁:http://www.gaes.gov.mo/big5/contentframe.asp?content=./actsp
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重要文件
資助計劃章程
資助申請須知
(團體)
表格/計劃書
/報告書
其他輔助參考
(核對表)
申請流程
活動更新/
更改/取消
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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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目標
鼓勵高校學生社團組織各類有助學生身心成長的活
動,提升大專生的團隊合作精神及領導才能,豐富
他們的校園生活,以促進全人發展。
申請資格
於本澳依法成立的非牟利高校學生社團(本澳或於
澳門以外地區的澳門學生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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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資助範疇
配合施政方針和本辦工作而推行的活動或計劃,以及有助促進大
專生的全人發展,將獲優先考慮,有關範疇如下:
1.
提升領導才能及活動策劃能力、培養團隊合作精神;
2.
加強對社會的責任感和歸屬感;
3.
培養正面價值觀、提升道德和公民素質;
4.
培養積極的大專生活,促進身心發展;
5.
有助開拓多元化的學習經歷;
6.
增強校園文化氣氛;
7.
協助於本澳升學的本地生、內地生、外地生,以及在外升學
的澳門生融入校園生活;
8.
有助加深升學就業及社會發展方面的認識;
9.
其他經本辦分析後認為具有特定意義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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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不資助項目
活動資助一般不包括:
 購置器材及設備;
 支付經常性開支;
 慈善送贈等費用;
 純屬娛樂性質的活動;
 在舉辦活動團體會址內進行的活動,一般亦不給予場租
資助。
※ 若活動當中包括附加的餐飲或昂貴的活動項目,應由參
加者或團體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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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申請要件
1. 活動資助申請表(團體)
2. 活動計劃書;若申請的活動為以下類別,亦須另提供相關資料:
 工作坊/講座/研討會/興趣班:講者或導師資料、課程
內容及課時
 展覽:展板數量及製作方式
 比賽:組別資料
 交流:地點及接待機構、交流的目的及行程
3. 社團資料簡介表
4. 刊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報》社團成立的會章
5. 以申請團體名義開設的銀行帳戶資料的副本
※ 若以往曾提交第3至第5點資料而並無更改,則毋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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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申請表內容
除資助申請外,這份表格亦
適用於獲資助活動日後所需
要提供的活動更新、更改及
取消之申請。
由於整體申請數量眾多,往
往未能資助所有申請的活動。
申請團體若能有計劃地為所
申請的活動按優次排序,可
以作為本辦資助分析的其中
一項參考依據。
學生社團年度
活動資助申請,
請剔選這部分。
若未有過往經驗作參考依據,
請提供數據顯示活動的規模,
可提供預計人數範圍,如:
15-20人等。
避免過於籠統,如:上半年、
下半年、未定等;盡量根據
以往辦同類活動經驗或假期、
考試情況擬定預計舉行日期。
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申請表內容
必須提供其他擬申請資助單
位的申請情況。隨後若有更
新狀況,亦必須向本辦提交
最新情況。
申請團體須考慮資助以外的
收入來源、自行承擔或向參
加者收取部分費用。
獲資助活動若在舉行前有所更改,必須於
活動舉行30天前提交更改申請,交待原來
計劃及更新項目,並說明原因。若預算有
所更改,必須提交更新的預算資料。
請盡量提供可反映活動實際計劃的
支出項目,可參考以往活動情況或
查詢報價。若位置不足,可於表格
填寫各大項分類的細明,並於計劃
書中按各分類詳列當中的細節預算。
申請表預算必須對應計劃書。
獲資助活動若最後決定需
要取消,必須提交取消申
請,並說明原因。
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報告提交資料
受資助團體應在每項受資助活動/計劃完結後的30天內,以一活動
/計劃一報告的形式向本辦提交活動資助運用報告(凡於12月內舉
行的活動,須於12月最後三個工作天前遞交報告)。報告資料如下:
必須包括
若適用
活動資助運用報告表
出版物、刊物、論文、報告
報告書
學員出席表
包括詳細流程及活動評估
支出單據及簽收證明,若為副本, 參加者感想及經驗分享
每版須蓋上申請團體會印
同時以列表方式說明各項開支及收入
活動彩色相片(或光碟)及新聞
稿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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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小提示
1. 若申請項目眾多,宜制定一列表,按申請優次順序,列出各活
動名稱、預算、申請金額等資料;同時透過電郵提交電子檔予
本辦作紀錄;
2. 若於申請、籌辦活動過程中、提交報告前遇到疑問,可參閱相
關核對表或與本辦聯絡;
3. 汲取以往相關經驗,計劃活動的細節安排;
4. 細閱資助計劃章程及資助申請須知;
5. 提交申請前覆核所有資料是否正確,尤其預算部分;
6. 若以傳真或電郵遞交,必須以電話聯絡本辦人員確認,並最遲
於截止日期翌日起計的3個工作天內補交正本資料,補交資料
必須與第一次透過傳真或電郵遞交的資料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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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聯絡資料
電話: 8396 9346/83969 383
傳真:2832 2340
電郵: [email protected]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
龍成大廈5-7樓(入口位於果亞街105號)
※
若有需要,可於截止日期前聯絡本辦,預約個別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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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