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一、工程 - 中平國中
102-1期初校務會議 總務處報告事項 報告人 洪慶源 總務工作目標 • • • • • • 深化安全教育 建構綠美化清靜校園 強化優質營繕品質 全面制度化管理 營造人文、友善的校園環境 資源整合管理與應用 一、工程、修繕事宜(1/2) • 變電設備改善工程-8/10竣工,8/15正式驗收,目前缺失改 善中。 • 走廊女兒牆欄杆扶手高度增至1.25公尺工程8/23竣工,已 於8/27驗收。 • 廁所求救鈴系統8/9竣工,8/15正式驗收,驗收缺失改善完 成後於8/23完成驗收複驗,8/23正式啟用,因教育局補助 經費有限,目前於42間男女廁所入口門處設計呼叫警鈴, 教育局未來如有經費,將進行每間隔間廁所內警按鈕裝置。 • 中平樓地下室停車場消防改善工程,目前使用執照變更 8/16已發包完成,工程預計10/20竣工。 • 實踐樓校舍耐震補強工程設計委託目前初步設計完成,預 訂9/5進行期初審查,預定10/31完成補強設計工作。 一、工程、修繕事宜(2/2) • 淨德樓詳細評估8/19完成技師聘請,刻正進行面積調整中, 預定10/31完成詳細評估工作。 • 中平樓以及力行樓進行初步評估,已完成現場評估,目前 報告編制中。 • 配合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理「102年度新北市市管公 有房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案」於本校淨德樓 力行樓實踐樓以及靜心樓裝設太陽能板,預定9/30完工。 • 圖書館空間改造計畫工程8/21完成設計師聘請,現進行規 劃設計中,預定9月底前完成設計規劃、預算變更。10月 辦理工程招標、開工事宜。 二、採購事項 • 102學年度中央餐廚供餐廠商為上將(第1供餐廠商)、 統鮮(第2供餐廠商);備位廠商為雙翼(第3供餐廠 商)、宏遠(第4供餐廠商)。本學期開始由2家廠商 供餐,若1、2供餐廠商因故無法供餐時,由備位廠商 依序遞補。 • 教育局補助本校學生課桌椅汰換400組,預定9/23進 貨,9/24-27進行707、722,801-809等11個班級桌椅 更新,相關汰換事宜後續將再通知各班配合辦理(七、 九年級班級所使用的課桌椅已於近年換新,810-824為 下一波課桌椅優先更新班級)。 三、節能事宜 • 本學期冷氣供電時段規劃如下: 1.導辦、專任辦公室:10:30~15:30。 2.輔導處、學務處:10:45~15:30。 3.教務處、總務處:11:00~15:30。 4.補校:10:45~15:30。 • 請同仁重視用電安全問題及持續推動四省 (省電、省油、省水、省紙)專案計畫。 四、辦公室公物管理 • 學校辦公桌、椅、鐵櫃等公物,請勿任意搬遷,以免 造成財產清點困擾。 • 需要辦公室、辦公桌抽屜鑰匙的老師請向總務處申請, 並繳交保管金每把100元; • 更換辦公室或離校時請務必將鑰匙交回總務處,並領 回保管金;請勿私下交換。 五、教室公物維護 • 總務處持續提供班級教室粉刷材料(刷子2把、色母1瓶 油漆2桶),若有需求請向總務處登記。 • 各班若有多餘課桌椅,或有學生轉出,請將桌椅送回 總務處(切勿任意棄置走廊或垃圾場)。 • 請使用舊課桌椅置放餐盒,切勿用新課桌椅。 • 將發給七年級每生桌墊1張,列入公物保管,必須使 用3年。其它年段各班桌墊可自行購買,或向總務處 登記代購。 • 班級教室內教師辦公桌供各班導師及任課教師使用, 請勿搬離教室。 六、校園門禁管理事宜(1/3) • 洽公人員: • 警衛詢問來意,聯繫洽公單位,確認後,留置證件換 發訪客證。 • 本校謝絕推銷人員入內。若有同仁接待業務人員,務 必請其勿干擾其他同仁(接洽完同仁業務之後,請確 認該員是否離校)。 六、校園門禁管理事宜(2/3) • 家長: • 遞送物品:學生至校門口領取,或寫明班級名字放在 置物架上。(重要物品可寄放警衛室,請學務處通知 領取)。 • 急尋學生:家長登記、換發訪客證後至學務處等候; 警衛通知學務處,並請學務處轉知學生及導師。 • 拜訪老師:警衛詢問來意,並聯繫老師確認後,家長 登記、換發訪客證後至學務處等候;或老師邀請家長 至辦公室會談,警衛室十分鐘後確認家長是否已到達。 教師正在上課者,請家長至學務處等候。 六、校園門禁管理事宜(3/3) • 校友: • 警衛詢問來意,聯繫老師確認後,登記、換證。 • 警衛告知直接前往該師辦公室。 • 老師接待後請電話通知警衛室,警衛將密切注意校友 動向。 • 上課期間請盡量少接待校友,以免影響上課秩序。 七、停車事宜(1/2) • 僅需日間停車的同仁,請於9/4(星期三)前至總務 處登記車號後領取「停車證」,並且務必將「停車證」 放置於正面車窗右上角,以便識別。 • 需夜間及假日停車的同仁,請於9/4(星期三)中午 前將申請書繳至總務處彙整、審核。 • 已確定停車位者,請於9/9(星期一)前完成繳費事 宜(9月至12月停車租費)。俟第一、二、三順位人員申 請完畢後,若仍有車位,將開放供社區民眾申請。 七、停車事宜(2/2) • 未辦理夜間及假日停車位租用的同仁,禁止將車輛停 放校園過夜。如因公必須留停者,請先知會總務處。 • 請考量警衛的負擔,切勿於晚上10:00過後或清晨5:00 前要求開門取車或停車。 • 機車、腳踏車請依規定停於機車、腳踏車停車棚。 八、電梯卡申請 • 102學年第1學期若有需要付費使用電梯的同仁,請於 9/9前辦理申請、 繳費事宜(使用費300元及電梯卡保 證金100元)。 • 原已持有電梯卡不繼續使用的同仁也請至總務處辦理 退卡手續(遺失電梯卡需賠償500元)。 幸福不是你擁有什麼 而是你如何看自己擁有什麼 祝福各位擁有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