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3年1月11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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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中華民國103年1月11日(星期六)

皮膚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
小組會議
出席者
召集人:楊仁宏
小組成員:陳秀琴、劉漢南、楊志勛、朱家瑜、江建平、王偉銘
中華民國103年1月11日(星期六)
下午13:00
103年度實施之專科醫師訓練計
畫認定說明會
• 主任委員:楊志勛 理事長
• 認定委員︰王文正(請假)、王國憲、王銘燦(請假) 、全鳴鐸、朱
家瑜、江建平、吳介山、吳唯銘、李婉若、林揚志、林瑞宜、
張英睿(請假) 、張雲亭、許修誠、陳秀琴、陳怡如、曾興隆(請
假) 、黃柏翰(請假) 、黃潔貞、趙曉秋、蔡高頌、藍政哲、鐘文
宏。
• 出席專家:王偉銘 秘書長
• 公告在列之102年度皮膚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暨103年度預定招
收住院醫師之醫院主任(共27位出席)
中華民國103年1月11日(星期六)
下午14:30
實地認定委員共識訓練
• 現職為診所負責人不得擔任實地認定委員
• 目前已有21位委員完訓(15位認定委員、6位推
薦委員)
• 未完訓委員:2位
• 第三場共識訓練:
103年2月16日(星期日9:00~12:00)
文化大學大新館數位演講廳
(台北市延平南路127號4樓)
(新報名委員請今日填寫資料表以供週一送件)
103年度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作業
衛生福利部說明會
• 對象:各醫院專科訓練認定作業相關人員
【北區場】
時間:103年1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11:50
地點:國軍文藝活動中心戲劇廳(100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69號1樓)
【中區場】
時間:103年1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1:50
地點:台中榮民總醫院研究大樓2樓第一會場(407台中市台中港路三段160號)
【南區場】
時間:103年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16:50
地點:高雄榮民總醫院門診大樓1樓第一會議室(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 敬請各醫院統一由專責單位進行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http://attend.tjcha.org.tw/),北區場請於103年1月21日(星期二)中午前,
中區及南區場於103年1月27日(星期一)中午前完成線上報名,相關訊
息請參閱(http://www.tjcha.org.tw)「最新消息」或電洽醫策會
(02)89643000分機212。
訓練容額分配原則
• 容額不得隔年(以上)核予1名,不得保障未來年
度之容額。
– 104年度起,各專科適用。
• 107年度起,每個訓練計畫每年容額至少2名。
• 104~106年連續3年容額為0或有容額但未收訓
者,取消訓練資格。
– 總容額60名以上之專科(家醫、內、外、婦、兒、
急診)
– 容額較少之專科視執行需要再實施。
訓練容額分配原則
• 聯合訓練之合作醫院不計算師資。(紀錄_RRC_聯合訓練模式
_1226.pdf)
• 不具專科訓練資格之醫院不得聯合申請訓練計畫,但可成為合
作訓練醫院。
• 【新制認定基準】3.2訓練醫院資格之一致性
– 3.2.1住院醫師訓練得於不同醫院(院區)以聯合訓練方式為之。
• 3.2.2.1主訓練醫院應具3.1.1及3.1.2之資格。
• 合作訓練醫院應至少具3.1.1之資格。
• 3.2.2.2數家醫院以聯合訓練方式符合3.1.1及3.1.2之資格(群組內至多3
家醫院),個別醫院則均須符合3.1.1之資格,並由聯合訓練計畫主持人
所在之醫院為主訓醫院。
– 3.2.3聯合訓練計畫由主訓練醫院提出,其內容須符合專科訓練之
要求。合作訓練醫院不得超過3家。(在主訓醫院中的受訓期間不
得低於每年六個月)。為了讓皮膚科醫師在不同醫療型態下勝任其
執業角色,主訓醫院之住院醫師可每年有一至二個月在不同層級
之合作醫院中受訓。
訓練容額分配原則
• 104年度起,未通過新制認定評核之醫院,
已收訓之住院醫師,個案送RRC認定。(TDA
先擬定處理方案建議後送件)
• 新申請效期3年,持續性計畫效期5年。期
間應每年監測是否有重大變更。
新制認定評核作業流程
• 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申請說明書(文件)
一. 訓練計畫認定之送審資格
二. 訓練計畫認定之送審資料
三. 現場備查資料
四. 103至105年度作業流程
送審資料
• 訓練計畫書(依衛福部即將公告之訓練基準
編寫)
• 聯訓醫院合作同意書(院際)
• 自評表
• 業務量、床數(TDA表格)
以上資料依學會公告接受申請時隨函檢附文
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