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使用方式說明

Download Report

Transcript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使用方式說明

國民旅遊卡補助申請方式說明 請休假並送至人事室登錄 刷卡消費 至檢核系統 列印申請表並簽名 申請表送人事室 確認補助費用已入帳 人事室

990816

1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 使用方式說明 檢核系統 依照圖示網址,進入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 2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 使用方式說明 選擇 依照提示,輸入帳號 ( 身份證字號 ) 與密碼 身份證字號之英文字母需大寫 ( 如 A123456789) 初始密碼為個人生日月日數字 (0928) 加 身份證字號之後四碼 如 0928 加 6789 為 09286789 (6789) 3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 使用方式說明 選擇 “列印核發補助費申請表” 項目,並且 選擇 “送出” 請將列印出之補助費申請表簽名並送至人事室。 即完成作業手續 4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 使用方式說明 附件 Q1 5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 使用方式說明 附件 Q2 6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 使用方式說明 Q3、公務人員使用「國民旅遊卡」申領強制休假補 助費,如刷卡消費時應注意那些條件才能符合核發 標準? • 答: 公務人員在應休畢日數(十四日)內,須於週一至週五休 假期間,以「國民旅遊卡」,前往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 卡消費,始得核發,全年最高以補助新台幣一萬六千元為 限。又如以「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並符合以上補助原 則後,連續休假日期之前後一日交通費支出(含自行開車 之油料費),並可列入核支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該 項交通費用即使在服務機關(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 刷卡消費者,亦可核給補助。 7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 使用方式說明 Q4、公務人員休假日跨越例假日者(如星期五至星 期一)其強制休假補助費如何核發? • 答: 公務人員應休畢日數(十四日內)如於週一至週五休假期 間,以「國民旅遊卡」前往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 即符合強制休假補助費核給之規定。是以,公務人員如於 當週星期五至下週星期一請休假二日,中間跨越例假日 (星期六、星期日),如休假期間於旅行業、旅宿業、觀 光遊樂業以「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者,其與該休假期間 相連之假日於各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之消費,即星期 五及星期一期間之消費項目,得併入補助範圍。如符合前 述請領休假補助規定,其休假期間前後一日於國民旅遊卡 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之交通費用,亦得核實併入補助。 8

• 舉例說明: 如於週一請休假並具至少1筆旅行、旅宿或觀光遊樂業國 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則相連之週六、週日於任 何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均得補助以外,於前週 五及週二於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之交通費用(含交通 運輸業及加油站)亦得核實併入補助。 惟如該週一休假日未具任何旅行、旅宿或觀光遊樂業之刷 卡消費,則週六、日之消費尚不得併入補助範圍,週日及 週二刷卡之交通費用得核實併入補助。 9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 使用方式說明

Q5

公務人員於各業別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之消 費,其補助金額之規定有何不同? • 答: 自 98 年 1 月 1 日起,公務人員休假日及相連假日於旅行業、 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之刷卡消費,係加倍補助(即刷卡 8,000 元,補助 16,000 元);休假日於其他業別之刷卡 消費,則核實補助(即刷卡 8,000 元,補助 8,000 元)。 10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 使用方式說明

Q6

公務人員休假期間如具

1

筆旅行、旅宿或觀光遊樂業之刷 卡消費,與該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亦具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 刷卡消費,其補助金額如何計算? • 答: 公務人員某君如於週五請休假並具觀光遊樂業之刷卡消 費3,000元,相連之週六於旅宿業刷卡消費1,000元,週日 於藝文圖書業刷卡消費2,000元,總計可請領補助10,000 元(計算式為3000×2 + 1,000×2 + 2,000)。 11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 使用方式說明

Q7

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得否刷卡請領補助? • 答: 自98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休假期間如具1筆旅行業、旅宿 業及觀光遊樂業之刷卡消費,其與該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 於各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之消費,均得按各筆刷卡金 額加倍或核實補助。如休假日未具任何旅行業、旅宿業或 觀光遊樂業之刷卡消費,相連假日之刷卡消費則無法併入 補助範圍。 12

另附錄說明關於國內休假補助費請領規定(即每日 • • 600元部分):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4 年 1 月 18 日局考字第 0930038865 號函釋,所指「應休畢日數( 人員年度休假如超過 14 14 日)」係包含持國民旅遊 卡刷卡消費,並合於規定予以補助之國內休假日數。公務 日時,其休假補助費之計算,係先 扣除 14 日之應休畢日數,且該 14 日應包含請領強制休假補 助費(最高新台幣 16,000 元)有案之國內休假日數;扣除 該 14 日後,如尚剩餘有國內休假,使得按日支給休假補助 費新台幣 600 元,未達 1 日者,按日折半發給。 ...

」 例如:某甲當年已休畢 21 日,其中國內休假 7 日(休假順 序第 1 天、第 7-9 天、第 16-18 天),國外休假 14 日,其持 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並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有案為第 7 9 天( 3 日),年終結算時,先扣除強制休假 餘有國內休假 4 14 日,得請領休假補助費新台幣 日(請領強 制休假補助費之休假日數,應納入應休畢日數計算),尚 2,400 元( 4 日 x 600 元 =2400 元) 13

亦即:如果有申請休假出國人員,其請領

16000

元的日數

+

出國日數應控制於

14

天內, 才不會影響

600

元的請領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