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結業證書辦理大學入學手續,務必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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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憑結業證書辦理大學入學手續,務必妥善保存。

僑生先修部
98學年度春季班(2010.2~2010.8)
結業生注意事項
2010.8.12 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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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修部結業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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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班8月12日結業典禮後可以離校。
離校前務必於規定日前,上網填覆大學志願,並將志願表印出、
簽名,交至註冊組。
結業證書、成績單:結業典禮後領取。
※憑結業證書辦理大學入學手續,務必妥善保存。
※憑成績單在大學申請獎學金,務必妥善保存。
行李寄存、暑期借宿:洽詢郵局、學務處、宿舍管理員 。
健保卡: 春季班使用至8月31日止。
僑大將於 9月辦理「轉出」,至各大學銜接投保。
重讀先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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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結業考試資格,學校並不鼓勵重讀。
成績不合格,無法參加結業考試,自動列入重讀。
成績合格,放棄結業考試,並向註冊組登記,即可重讀。
參加結業考試,無論是否分發大學,均不能重讀。
結業生在大學課業情形不理想,應自行設法補救。不能重新報
名海外聯招,亦不能重讀先修部。
分發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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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分發通知書:由海外聯招會寄至各人指定地址。
開學日期:各大學均於9月開學,詳見各校入學通知所訂日期
。務必留意回台日期。
憑「分發通知書」及「僑生先修部結業證書」辦理大學入學手
續。
大學分發通知書內可能會規定憑「分發通知書」、「僑生先修
部結業證書」及「中學畢業證書」辦理大學入學手續。
大學入學前,備妥中學畢業證書(或完成學業的離校證明),
以防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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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大學後,與各大學大馬同學會、學長聯繫宿舍、行李運送
等事宜。亦可直接詢問各大學註冊組或僑生輔導單位。
未於期限內報到註冊,自動取消入學資格。亦喪失以僑生、外
籍生再度來台升學的任何機會
保留入學資格:應依大學規定日期、條件,直接向錄取學校申
請保留入學資格,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保留入學資格應自行辦理,不必函請僑委會、
教育部或海外聯招會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凡經核准保留入學資格者,於各校規定日期前,憑學校核准保
留入學通知書註冊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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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活費、學雜費、書籍費、服裝費、來往旅費,均係自費,
除各校自行規定外,不得申請免繳,亦不得申請補助。
分發大學,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改分發至其他校系。
入學後自願轉學、轉系,應自行報名參加轉學、轉系考試。
如欲轉學、轉系,應於 9月入學後,儘早將申請手續及考試細
節打聽清楚。
僑生修讀師資培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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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0年7月14日函示
各校在學僑生、港澳學生與外國學生(不含陸生)得依校內規定,
等同一般生參加甄選通過後納入校內師資培育名額方式修習師
資職前教育課程(含半年全時教育實習課程),修畢規定之課程且
成績及格者,由學校發給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僑生若未取得我國國民身分證,不得參加教師資格檢定以取得
我國教師證書,其未來返回僑居地或原籍地教師資格之取得,
悉依當地教師資格取得之規定辦理。
僑生畢業後確需另參加教育實習課程半年者,比照學生身分,
應檢具師資培育之大學所開立之證明及繳費單等文件,向該署
(各服務站)申請居留延期半年,惟居留期限屆滿即需離境。
開設師資培育課程各大學
錄取以下各校同學,如修讀師資培育課程,應注意維護自身權益。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國立臺灣體育學院、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高雄餐旅學院、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臺北市立體育學院、
國立臺南大學、國立臺灣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臺北大學、
國立政治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中正大學、國立臺東大學、
國立中興大學、國立交通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體育大學、
中國文化大學、文藻外語學院、明新科技大學、正修科技大學、南臺科技大學、
朝陽科技大學、輔英科技大學、臺南科技大學、樹德科技大學、致遠管理學院、
東吳大學、東海大學、大葉大學、輔仁大學、銘傳大學、
淡江大學、中原大學、亞洲大學、慈濟大學、靜宜大學。
各大學僑生輔導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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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繁多,各校不一:
僑生輔導室、僑生輔導組、國際生事務處、國際生事務組、僑
生外籍生辦公室、僑外輔導組……
有各種全國性及校內獎助學金、工讀、租屋、課業及生活輔導
訊息。
在校內僑輔單位工讀,或保持良好關係,有助於迅速取得各種
有利訊息。
全國性僑生獎學金
第一種
華僑救國聯合總會
僑聯文教基金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
每年九月,大二(含)以上僑生申請
華僑救國聯合總會
各大學均有公告,請自行留意
第二種
僑務委員會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每年九月,大二(含)以上僑生申請
僑務委員會
各大學均有公告,請自行留意
第三種
僑務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每年三月,大學部、研究生均可申請
大一限僑生先修部畢業生,以僑先部畢業成績申請,
且成績單需分別列明上、下學期之操行成績
僑務委員會
各大學均有公告,請自行留意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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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種獎學金,各大學雖有公告,但常發生公告太慢,截
止在即,以致同學申請資料準備不及,無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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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建議,9月入學後,先打聽各項獎學金需要準備的資料,
並在每年的寒、暑假先準備好各種應用資料,待大學公佈之
後,可以立即提出申請,以免喪失機會。
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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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年需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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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於每學年 9月開學前,備妥各種清寒證明文件及成績單
(大一新生免成績單)
留台聯總貸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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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貸款額,每人RM 5000 /=
以獲貸者所選讀科系所需的年限為準,最高以五年為限。
大學畢業後需償還。
申請資格:
(1)馬來西亞籍,家境清寒,品學兼優。
(2)在台攻讀僑大,9月分發至各大學入學大一新生者。
(3)已在台灣各大學院校就讀大二、大三、大四或雙聯課程者
,因家庭經濟情況轉變,須貸學金來補助者,需要校方推
薦信,年限以餘下畢業年限為準。
貸學金簡則
貸學金申請表
稅務
僑生稅務
僑生所得稅申報
僑生在台各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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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權益 僑務委員會
僑生相關法規 僑務委員會
僑委會僑生園地 僑務委員會
大學僑生申請工作許可相關規定 僑務委員會
畢業僑生創業貸款信保要點 僑務委員會
僑大先修班\僑生先修部校友連絡站
http://nups-alumni.forum888.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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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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