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基金申请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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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基金
资助政策的调整
1、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 教育部
科普项目
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
科协
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
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科技部
2、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 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
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
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
年申请面上项目。
• 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
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
研仪器研制项目。
2、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 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
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
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资助期限6年,经
费1200万(840万)
(学术带头人 +骨干≤6人)
详细信息关注管理办法及指南
3、对博士后申请项目实行依托单位承诺
2014年继续要求依托单位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
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
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 保证在项目资助期
内在站工作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
博士后申报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项目的资助期限。
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
请。
我校博士后申请项目请与学院、人事处、科技处联系,
提供承诺函
4、关于申请书撰写及提交的方式调整
2014年,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采用传
统的离线方式填写申请书;
其他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填写申请
书。
青年项目从2014年起改为在线方式填报申请书。
由于青年基金申请者没有基金委账户,申请青年基金
的老师请尽快与科技处联系开通申报权限。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申请规定
(1)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申请人
(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
项目
(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
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
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
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
(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
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
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
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
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
同类型项目。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
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
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
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
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
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
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
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
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
任基金项目等。
(4)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5)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的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
鼓励我校中级
职称的老师积
极申报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
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
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
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职称按照申报时间算,
不按照批准时间
(6)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
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基础
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
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
(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国际(地区)学术
会议项目、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
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
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7)仪器类项目总数限1项
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
(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
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
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
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
发专项项目总数限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
制项目的部门推荐项目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
人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
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8)特殊说明:
1.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
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
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3.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
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
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5.不得把内容相近或相同的申请以不同类型项目在同一学部或不同学
部申报,包括同一人或不同人。
2014年特别注意的限项内容:
1、上一年(2013年)获得资助(包括一年期
的面上项目),当年(2014年)不得申请同类
型项目;
2、连续两年(2012、2013)面上项目不中,
2014年暂停申报一年(100)。
申请须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与往年不一致
1、关于申请人条件:
• 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
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
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
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承担
了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
合作者承担了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在前2类项目
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
之亦然,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前2类项目
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
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
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
2、关于申请书撰写:
•
3 . 部分项目“附注说明”严格按照《指南》相关要求填
写
• 4.2014年部分学科领域继续试行“申请代码”、“研
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申请其他学科项目
也可参照试点学科的选择方式,试用“关键词”规范化选
择功能,在关键词栏中选择中文关键词。特别是肿瘤学科
,第一个中文关键词选择“研究对象”。
• 7.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
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材料中说明受资助情况
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
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 8.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5年1
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
要求填写20**年12月(本《指南》特殊说
明除外)。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相关类型
项目,应当按照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实事
求是地填写项目终止年月。
• 9.本年度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外,其他项目类型的项目申请全部要求在
线填写。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应当将
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版文件全部删除。
1月15日之后
申报过程中应该注意
的问题以及我校时间安排
问题一 : 在线填报问题
1、网上申报的用户名密码
• 承担过项目的负责人、在线申请过项目的负责人
• 从未申报过的项目的跟科技处联系,增加申报权限
• 忘记用户名密码通过邮箱、依托单位、基金委信息中心重
置
• 拟申请青年科学基金的老师跟科技处联系进行授权,激活
邮箱链接完善个人信息,在线填报,注意不要把
@nsfc.gov.cn设置为黑名单,否则收不到激活邮件。
• 发送姓名+邮箱+职称+所在学院+申请项目类型至
[email protected]开通申报权限,并注意查收邮箱。
2、申请书的填写
• 在线填写+正文上传+附件上传方式
正文转化成pdf上传,大小控制在3M之内
一些特殊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最好插入正
文,附件上传材料不随申请书打印
问题二:离线填写
•
•
•
•
•
•
2014年仅有面上项目、地区基金采取离线填写
方式
Office2010运行不稳定,Win64位系统不支持
加强了对人员简历填写时的格式化要求
图片与公式乱码与错位问题---请转成JPG格式
后插入申请书中
文件比较大---请进行适当压缩
2014年1月15日之后下载最新版申请书
问题三:申请书的内容
• 请仔细阅读本学部本类型项目的申报指南
• 申请人的简历格式(请按照示例)
例:××年-××年,单位,院系所,学历/学位,导师(未填写导
师信息初筛)
• 年度计划及预期研究成果
(很多老师在之前的版本上修改,完全忘记修改时间节点)
计划和成果分开罗列
• 建议在申请人个人信息里面:所在院系所里面填写到所在二级学院
(后可加拨款信息单位)
例如:电光学院光电所
• 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和
联合基金项目等特殊要求的除外),交叉学科按照要求填写。
问题四:经费
经费管理办法未变,
经费比例未变
• 请认真按照科目比例上限编制预算(详见指南)
• 请在每项支出的备注中说明经费的计算依据,设
备费中若无5万元以上设备,请额外填写“无单价
超过5万元设备”,若有请在正文中按照填写说明
予以详细说明(相关性及必要性)
• 劳务费管理费请严格填写“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
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依托单
位管理费”
不要出现临时性人员的劳务支出等字样
• 差旅费:凡是参加会议(包括注册费)均为差旅
费,会议费是作为组织单位承办的会议。
会议费/差旅费的备注中请不要填写参加国际会议发生的差旅,请在国际合作交流费中
编制。
• 不要出现招待费、接待费、餐费、办公用品等
• 协作费是合作单位之外发生的费用
问题五:关于申报额度及形式审查
• 请认真查阅相关学科申请指南,学科差异性较大
,不一概而论。(50-150)
• 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形式审查表检查自己的申请
书,避免在形式方面出现问题。
• 经费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我们学校的财
务政策合理编制(比如能源动力不好支出,少编
制,劳务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尽可能做到最高)
问题六:合作单位
项目组成员中如有外单位人员则必须填写合作单位信息,且务必做到3处
统一,即“基本信息”中的“合作单位信息”、“项目组主要成员”中
的“单位名称”及“依托单位及合作单位承诺”中的“合作单位公章”。
合作单位如未在基金委注册,则按“新单位”填写,代码自动生成。盖
法人单位公章;境外人员参与,合作单位为空,不能签字的附签字材料
(说明本人同意参与且履行的职责),随纸质报送,(最好电子化插入
正文)签字页填“见附件”
问题七:关于政策调整
• 2013年我校184项目未中面上项目,其中100个连续两年
未中,暂停一年,另84位老师请认真准备申请书。
• 上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的项目负责人
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取消
• 申请及在研项目检索功能3月10日停止服务
(老师务必将本子3月5号之前上交,涉及查重)
老师个人也可以通过系统了解项目组成员的在研项目情况
问题八:评议专家信息完善
• 希望我校教师认真完善基金委系统的个人
信息,特别是作为项目评议人的信息更新
研究成果通过成果在线导入
建议选择系统
提示的关键词
信息
问题九:相似性检查—重点监测
已经获得资助的项目,相似或相同内容再
申请的情况
当年申请项目中多重申报情况
问题十:关于附件材料
• 涉及医学伦理学的研究项目,提供所在单位或者
伦理委员会证明
• 中级职称无博士学位的申报需两名高级职称推荐
• 在职研究生申报的需导师同意函,脱产研究生不
能申报
• 博士后申报的需依托单位承诺函
• 其他学部特别规定的附件材料,请详细阅读指
(如5篇代表性文章首页,800字的创新性进展的情况说明)
问题十一:申请指南(必读)
请老师务必详细阅读本类型、本学部、本
学科的指南,严格按照指南的要求填报申
请书。
认真阅读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全面
掌握基金政策,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申报。
问题十二:我校的形势
1、如何在新政策下保持申报总量 118 100
挖掘增长点,增加积极性。
2、如何提高申报项目的命中率
(立项经费不变 面上↓ 资助率↑)
3、主动出击,做好人才类项目、重点重大项
目的培育工作(学校+学院)
4、寻变,多关注基金委通知公告(国际合作和
重大研究计划的指南)(个人)
我校历年出现的被初筛的原因
•
合作单位没盖章、盖章为复印件、盖章名称不一致
•
超项(含参加外单位、非本人签字造成超项)
•
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没签字
•
部分项目未按指南要求填写申请书
•
有社科基金在研项目仍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者社科项目已结题未提供结项确认
书
•
在职研究生申请项目没有单独附上导师同意函
•
申报内容超出指南资助范围或写错资助代码
•
附注说明没按指南要求填写(特别是重点类项目)
•
项目组成员非本人签字,个人信息不准确(高度重视)
强 调
1、青年基金在线填报,请申报青年基金的老师
发送姓名+邮箱+职称+所在学院+申请项目类
型至[email protected],请周知
2、中级职称的老师结题当年可申报面上项目
3、离线填写(面上)请务必下载最新版申请书
4、12、13连续两年不中面上项目的老师2014年
暂停申报(重大培育、国际合作)(不确定的
老师跟我们联系)
时间安排
集中接受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
目、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重
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制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
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
作交流项目
申请时间安排
即日起------3月5日 各院系形式审查,质量把关
3月5日----3月10日 科技处超项检查、形式审查
3月10日---- 上交
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等
申请书纸质材料原件一式两份(特殊要求见相关规
定)、内容一致(即版本号一致)的电子文件连同
本人签字的形式审查表3月5日前送交各院科研办公
室。
建议申报程序
• 1、阅读2014版申请《指南》、《条例》、《管理办法》等
• 2、下载并填写2014版申请书,在线填写的申请人请联系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索
要用户名和密码,并在线填写申请。在线填写的可以预览全文
• 3、检查保护;(加密码后)打印(草稿)
• 4、各院科研办公室形式审查
• 5、修改(各学院质量把关)
• 6、检查保护后打印相应份数(终稿)
• 7、申请人、项目组成员签字(建议项目组成员早确定,有合作单位的提早盖
章保存盖章页,盖章页不涉及版本号)
• 8、连同对应版本号的电子版申请书送交各院科研办公室,由各院科研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前上交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方式
基金委联系方式:详见指南最后
信息中心:010-62317474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办公楼603室
联系方式:
社科:
陈贻斌
王转运
23508853
23502426
为了以免耽误,建议不要发电子邮件至科技处,尽量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