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課 民權主義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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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課 民權主義概說
一、民權的基本涵義
(一)民權的意義
(二)民權的作用
(三)民權的由來與演進
(四)民權與人權
(五) 天賦人權與革命民權
(六)中國革命採用民權的理由
二、民權主義的意義
(一)民權主義就是主權在民的主義
(二)民權主義就是政治平等的主義
一、民權的基本意涵
(一)民權的意義:
1.國父的解釋:
(1)民:有團體、有組織的眾人
就叫做民。
(2)權:有行使命令的力量,有
制服群倫的力量,就叫做權。
(3)民權:就是人民的政治力量,
即人民管理政事的權力。
(二)民權的作用:
1.意義:民權的作用就是要來維持
人類的生存。
2.國父認為若要維持人類的生存最
重要的事是「保」和「養」。
3.保:就是「自衛」。
養:就是「覓食」。
4.人類有了民權,就可以糾合群力,
團結民眾鞏固國家基礎共同奮鬥增
進人類美滿的生存以達進化的目的。
(三)民權的由來與演進:
1.民權的由來:
(1)求生存:民權是由於人類求
生存所發展而來的。
保障自己生命財產的安全 → 權力
→ 由大家共同自己管理自己 →
民權的主張 → 民權的實現。
(2)是時勢和潮流造就出來的:人
類社群組織發展形成後才有民權現
象出現。國父認為:「民權不是天
生出來的,是時勢和潮流造就出來
的。」
2.民權的演進:
(1)洪荒時代:人同獸爭,是用力氣。
(2)神權時代:人同天爭,是用神權。
(3)君權時代:人同人爭、國同國爭、民
族同民族爭,是用君權。
(4)民權時代:國內相爭、人民同君主
爭、善人同惡人爭、公理同強權爭,
是用民權。
(四)民權與人權
1.人權的意義與種類:
(1)人權是每個人都應該享有的基
本權利。
(2)聯合國將自由權列為人類最重
要的人權。
(3)人權的種類:
古典人權:平等權、自由權、財產權、
參政權及救濟權等。
新興人權:社會權、環境權及抵抗權
等。(社會權:生存權、教育權、工作
權……)
2.民權與人權的區別:
(1)對象不同:
民權的「民」:指的是「社會人」、「政治人」,
乃是對社會國家而言。
人權的「人」:指的是「自然人」,乃是對自然
而言。
(2)範圍不同:
民權是指在政治社會中,公民所享有的權
利,包括選舉權、罷免權、創制權、複決
權、應考試及服公職權等。
人權是指一個文明社會中,每個人應享有的基本
權利,如自由權、生存權、平等權、財產權及免
除恐懼、匱乏等權利。
3.民權與人權的關係:
(1)實施民權,使政治權利不致淪為少數
人的權利。
(2)實施民權,可以避免絕對權利的出現。
(3)實施民權,是保障人權的必要條件。
(4)人權要獲得充分的保障,就必須在憲
法上明訂,並且實施民權以落實之。
(五)天賦人權與革命民權
1.天賦人權的意義:
盧梭在其所著的民約論中,指出每個
人都是生而自由平等的,個人都有天賦的
權利,這種把民權看成天生的主張,我們
稱之為「天賦人權」。
2.國父對於天賦人權的批評:
國父一方面肯定盧梭對於民權發展的
貢獻,另一方面則質疑盧梭天賦人權言論
沒有根據。其認為就歷史上進化的道理,
民權不是天生出來的,而是時勢和潮流所
造就出來的。
(五)天賦人權與革命民權
3.革命民權:
 意義:國父認為民權是人民經由革命爭取而來的,因此,
主張民權只有民國之國民才能享有之。
 基本概念:
消極方面:避免反對民國之人破壞民國。
積極方面:保障真正民權的實現。
 天賦人權與革命民權的區別:國父認為民權主義與所
謂天賦人權者殊科,而為求所以適合於現在中國革命之需
要。」蔣中正則將此稱之為革命民權。
(六)中國革命採用民權的理由
1.為了維持共和體制。
2.順應世界潮流。
3.縮短國內戰爭。
二、民權主義的意義
(一)民權主義就是主權在民的主義:
1.主權:國家的最高統治權屬於國民全體。
2.民權主義主張主權在民。
(二)民權主義就是政治平等的主義:
1.政治平等的涵義:
積極方面:達到每個公民在參與「管理眾人
之事」的權力上完全相等。
消極方面:藉者管理眾人之事的力量,打破
各種人為的不平等。
2.現行憲法即是落實政治平等具體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