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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考試面面觀-兼論國
家考試應考技巧
主講人:考選部主任秘書
林光基
100年11月21日
1
主講人簡歷
學歷: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碩士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土地行政人員及格
經歷:國小教師(63.5~70.1)
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工程員、幫工
程司(70.1~70.8)
考選部科員、編纂、科長、專門委員、簡
任秘書、副司長(70.8~83.12)
考選部專技考試司司長(83.12~91.2)
考選部高普考試司司長(91.2~92.12)
考選部考選規劃司司長(92.12~98.5)
考選部主任秘書(98.5~至今)
2
壹
貳
參
肆
伍
前言
公職考試目的與優勢
國家考試變革與趨勢
現行公務人員考試種類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種類
3
陸
如何準備國家考試
 柒 應考技巧,成為考試
贏家-考試作答注意事項
 捌 結語
4
壹

前 言
依考試法舉辦之公務人員考試、專技人
員考試,均屬國家考試範圍。


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之規定,指
各機關組織法規中,除政務人員及民選人員
外,定有職稱及官等、職等之人員。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
員考試法之規定,指依法規應經考試及格領
有證書始能執業之人員;其考試種類,由考
試院訂之。
5
壹 前 言

有計畫的公職考試規劃,將擁有一份優質的
工作。

有計畫的專技考試規劃,將擁有一張令人羨
慕的證照。


證照是專業的標記

對於民眾健康、安全及福祉的保護盡一份心力
有計畫的生涯規劃, 人生將是彩色的、豐碩
的。
6
98、99年度國家考試相關統計
年度
公務人員考試
98 報考人數
500,750
錄取人數
15,783
錄取率
4.67%
99 報考人數
536,803
錄取人數
12,809
錄取率
3.47%
專技人員考試
報考人數
194,122
及格人數
44,030
錄取率
29.63%
報考人數
212,251
及格人數
29,395
錄取率
17.92%
總計
694,872
59,813
12.29%
749,054
42,204
7.91%
說明:錄取率、及格率係以錄取人數除以到考人數計算
7
壹 前 言

97年、98年 、99年貴校同學錄取公務人員
初等考試(4人)、特種考試33人(97年)、19人
(98年) 、13人 (99年) 。其中:







初等考試3人(98年) 、 1人(99年)
警察人員特考19人(97年)、14人(98年) 、8人
(99年)
司法人員特考6人(97年)、2人(98年) 、1人(99
年)
地方人員特考1人(97年)、2人(98年) 、3人(99
年)
公路鐵路人員特考3人(97年)
原住民族特考1人(98年)
身心障礙特考4人(97年) 、1人(99年)
8
壹

前 言
97年、98年、99年貴校同學錄取專技人
員考試分別為309人、358人、426人 。
其中:
藥師136人 (97年)、123人(98年) 、206人(99年)
 技師1人(97年) 、2人(98年)
 語言治療師1人(98年)
 營養師3人(98年) 、1人(99年)
 護理師95人 (97年)、97人(98年) 、110人(99年)
 導遊領隊人員25人 (97年)、49人(98年) 、57人(99
年)
 護士51人 (97年)、83人(98年) 、48人(99年)
 職能治療生1人(97年)
 聽力師特考2人(99年)

9
貳 公職考試目的與優勢

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擔任委任公務人員、薦任公務人員、簡
任公務人員。

公務人員工作穩定,進可攻退可
守,一展長才,抒展抱負,為國
家、人民服務。
10
貳 公職考試目的與優勢
擔任公務人員是一個好的選擇


社會價值—服務人群、實現自我
職業穩定—政府機關結構健全,環境安全單純,
人事升遷有序


薪資合理—初、中級職位初任薪資比民間高
福利完善—多項津貼福利措施、退休撫卹制度完
備

重視學習成長—鼓勵終身學習進修,提供各種
訓練機會
11
取得專技考試及格資格的優勢




專技人員擁有專屬的執業範圍
可為國民社會服務
擁有專業地位、經濟地位與社會地位
職業生涯可延續40年以上或終身
12
參、國家考試變革與趨勢
一、採行司法官及律師考試新制
二、配合教育體制警察考試分流
三、將OSCE納醫師考試第二試應考資格
四、中醫師考試採行分試制度
五、 初任公務人員考試加考英文
六、航海人員高普考改由交通部辦理
七、口試評量標準化及結構化
八、擴大電腦化測驗考試範圍並認證考場
九、推動無紙化網路報名、線上命題及閱卷
13
參、國家考試變革與趨勢
十、維護身障應考人權益確保考試實質公平
十一、成績及結果通知書上告知題分大幅減少
複查成績案件
十二、推動試題疑義無紙化措施
十三、縮短考試流程節省公帑減低應考人負擔
十四、考量區域平衡配合增設考區
十五、弱勢族群採報名費全免措施
十六 、以 FACEBOOK回覆應考人詢問
十七、暑期開放冷氣,提升應考人應試環境
十八、出版刊物並赴大專院校行銷國家考試
14
參、國家考試變革與趨勢
未來努力方向
一、明確界定專技人員定義建立新增考試認定基
準
二、併計考試及基礎訓練成績以決定正額增額順
序
三、推動行政院各機關建立各職系職能指標
四、採用多元評量方法提升考試信度及效度
五、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逐步取消特殊類科體格檢
查規定
15
肆 現行公務人員考試種類:

公務人員分高等考試(一、二、三級
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特種
考試
16
一、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設35類科
(101年10月6日至10月7日舉行)



博士始得應考。
及格者取得公務人員薦任第九職
等任用資格。
每月薪資約新台幣56,465元。
17
一、高等考試一級考試:
(101年10月6日至10月7日舉行)



本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3科
(以人事行政類科為例,包括專業科
目1科,如人事行政學研究,占40%;
策略規劃與問題解決,占40%;英文,
占20%)。
第二試為著作或發明審查,第三試為
口試。
第一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二試;第
二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三試。第一
試及第二試錄取資格均不予保留。
18
一、高等考試一級考試:
(101年10月6日至10月7日舉行)





本考試配合任用需求,依考試總成績
擇優錄取。
第一試錄取人員按各類科全程到考人
數25%擇優錄取。
第二試著作或發明成績60分以上者,
均予錄取。
第三試按各類科需用名額決定正額錄
取人數,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
取人數。錄取者分發任用後一年內限
制轉調。
97年錄取1人,98年無人錄取, 99年
錄取2人。
19
二、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設91類科
( 101年10月6日至10月7日舉行)



碩士始得應考。
及格者取得公務人員薦任第七職
等任用資格。
每月薪資約新台幣47,680元。
20
二、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 101年10月6日至10月7日舉行)

本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
(占總成績80 % ),第二試為口試
(占總成績20 % ) 。第一試未錄取
者,不得應第二試。第一試錄取資格
不予保留。
21
二、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 101年10月6日至10月7日舉行)


第一試筆試科目6科,包括普通科
目2科(憲法與英文、國文(作
文、公文與測驗))、專業科目4
科。
以人事行政類科為例,包括行政
法研究、行政學研究、人事行政
學研究(包括考銓制度與法
規)、各國人事制度研究。
22
二、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101年10月6日至10月7日舉行)






本考試配合任用需求,依考試總成績擇優錄取。
第一試錄取人員按各類科需用名額酌增錄取名額。
第二試按各類科需用名額決定正額錄取人數,並得視考
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數。錄取者分發任用後一年內限
制轉調 。
97年報考人數1,582人,到考人數839人,錄取人數40人,
錄取率4.77% 。
98年報考人數3,554人,到考人數1,747人,錄取人數82
人,錄取率4.69% 。
99年報考人數4,482人,到考人數2,218人,錄取人數78
人,錄取率3.52% 。
23
三、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101年7月15日至7月17日分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
高雄、花蓮、台東、澎湖 、金門 、馬祖12考區舉行)





大專院校畢業或普考相當類科及格滿3年者,始
得應考。民國100年1月19日以後專科學校畢業
者,不得應考。
及格者取得公務人員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
每月薪資約新台幣42,050元(第5職等)至
44,850元(第6職等)。
另國際新聞人員51,580元;海岸巡防人員46,660
元;專利商標審查人員46,660元。
自民國95年開始恢復一試。
24
三、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 101年7月15日至7月17日分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
南、高雄、花蓮、台東、澎湖 、金門 、馬祖12考區舉行)

應試科目共計8科:
其中普通科目列考國文(包括作文60%、
公文20%與測驗20%),考試時間2小時;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
30%、法學緒論30%、英文40﹪),採
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1小時。
25
三、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101年7月15日至7月17日分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高
雄、花蓮、台東、澎湖 、金門 、馬祖12考區舉行)

專業科目6科:
試題題型分為申論式試題、申論式與測驗式混合式試
題、測驗式試題等3種,考試時間除測驗式試題為1小
時外,其餘均為2小時。




本考試以各類科需用名額為錄取標準,並得視考
試成績酌增錄取名額。錄取者分發任用後一年內
限制轉調 。
98年報考人數56,057人,到考人數37,292人,錄取人
數2,166人,錄取率5.81%
99年報考人數62,089人,到考人數40,636人,錄取人
數2,065人,錄取率6.08% 。
100年報考人數61,990人,到考人數40,474人,錄取人
26
數5,373人,錄取率5.89%
四、公務人員普通考試:
( 101年7月13日至7月14日分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
南、高雄、花蓮、台東、澎湖 、金門 、馬祖12考區舉行)




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初等考試及格滿3
年者,始得應考。
及格者取得公務人員委任第三職等任
用資格。
每月薪資約新台幣35,200元。
自民國95年開始恢復一試
27
四、公務人員普通考試:
(101年7月13日至7月14日分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
高雄、花蓮、台東、澎湖 、金門 、馬祖12考區舉行)

應試科目共計6科:
其中普通科目列考國文(包括作文
60﹪、公文20﹪與測驗20﹪),考試
時間2小時;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
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
英文40﹪),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
間1小時。
28
四、公務人員普通考試:
(101年7月13日至7月14日分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
南、高雄、花蓮、台東、澎湖 、金門 、馬祖12考區舉行)

專業科目4科:
試題題型分為申論式試題、申論式與測驗式混合式試題、
測驗式試題等3種,考試時間除測驗式試題為1小時外,
其餘均為1.5小時。

本考試以各科別需用名額為錄取標準,並得視考
試成績酌增錄取名額。錄取者分發任用後一年
內限制轉調 。



98年報考人數66,540人,到考人數44,276人,錄
取人數1,257人,錄取率2.84%
99年報考人數70,014人,到考人數48,548人,錄
取人數1,291人,錄取率2.66%
100年報考人數73,014人,到考人數51,016人,錄
取人數2,189人,錄取率4.29%
29
五、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101年2月11日至2月12日分台北、新竹、台中、嘉義、高雄、花
蓮、 台東7考區舉行)

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始得應
考。
以各類科需用名額為錄取標準。
及格者取得公務人員委任第一職等任
用資格。
30
五、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 101年2月11日至2月12日分台北、新竹、台中、嘉義、高雄、花蓮、
台東7考區舉行)




每月薪資約新台幣28,470元。
本考試應試科目4科,均為測驗式試題,包括普
通科目2科(包括國文、公民與英文)、專業科
目2科。
100年報考人數74,212人,到考人數55,630人,錄
取人數512人,錄取率0.92%
99年報考人數89,149人,到考人數68,443人,錄
取580人,錄取率0.85%。
98年報考人數66,540人,到考人數44,276人,錄
取人數1,257人 ,錄取率2.84%
31
六、各種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

為因應特殊性質機關之需要及照顧身
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之就業權益,得
舉行一、二、三、四、五等之特種考
試。
及格人員於6年內不得轉調申請舉辦特
種考試機關及其所屬機關以外之機關
任職。
32
六、各種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
以101年度為例,列舉10種公務人
員特種考試,分述如后:
33
1. 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

101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考試,
分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嘉
義、台南、高雄、花蓮、台東、
澎湖、金門及馬祖12考區舉行。
34
1. 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

本考試分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
市、高雄市、桃園縣、基宜區(包括基隆
市、宜蘭縣)、竹苗區(包括新竹縣市、
苗栗縣)、彰投區(包括彰化縣、南投
縣)、雲嘉區(包括雲林縣、嘉義縣市)、
屏東縣、花東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
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15個錄取分發
區。
35
1. 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

應考人須自行擇定一錄取分發區,
並於該錄取分發區所屬考區應試,
不得自行決定考區。
36
1. 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

本考試應試科目三等考試8科(包
括普通科目2科、專業科目6科)、
四等考試6科(包括普通科目2科、
專業科目4科)、五等考試4科
(包括普通科目2科、專業科目2
科)
37
1. 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

98年、99年考試統計如下
三等
四等
五等
合計
報考人數
98年 99年
27,870 32,699
34,709 38,649
44,517 46,989
107,096 118,337
到考人數
錄取人數
錄取率
98年 99年 98年 99年 98年 99年
16,373 18,464 1,112 1,152 6.79% 6.24%
21,574 22,953
925 855 4.29% 3.73%
31,832 34,744
359 279 1.13% 0.80%
69,779 76,161 2,396 2,286 3.43% 3.00%
38
2.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與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同時舉行)


101年3月10日至3月11日考試,分台北、
台中及高雄3考區舉行。
考試分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
-- 三等考試各大專院校相關系科畢業,始
得報考。民國100年1月19日以後專科學
校畢業者,不得應考。
-- 四等考試高中或高工以上學校畢業,始
得報考。
--五等考試年滿18歲,始得報考。
39
2.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

本考試應試科目三等考試為7科(包括普
通科目2科、專業科目5科)、四等考試為
5科(包括普通科目2科、專業科目3
科) 、五等考試為4科(包括普通科目2
科、專業科目2科) 。
每月新資約新台幣51,000元(第6職
等) 。
40
2.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
100年、 99年考試統計如下:
三等
四等
五等
合計
報考人數
到考人數
錄取人數
錄取率
100年 99年 100年 99年 100年 99年 100年 99年
162 73 5.92% 3.03%
4,672 4,885 2,738 2,412
165 140 2.84% 2.13%
9,084 11,589 5,806 6,584
3
6 4.69% 5.66%
83
146
64
106
13,839 16,620 8,608 9,102 330 219 3.83% 2.41%
41
3.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

101年6月16日至6月18日考試,分台北、新
竹、台中、嘉義、高雄、花蓮 及台東7考
區舉行
100年考試統計如下:
二等
三等
四等
合計
報考人數 到考人數 錄取人數 錄取率
102
55
3
5.45%
805
421
37
8.79%
12,866
9,635
264
2.74%
13,773 10,111
304
3.01%
42
4.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



101年9月15日至9月17日考試(三等)
97年 、99年考試統計如下: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每月薪資約新台幣
44,620元(第6職等) 。
年
度
三等 97
99
報考人
數
368
445
到考人 錄取人數
數
182
233
18
11
錄取率
(%)
9.89
4.72
43
5.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
查人員考試:
 101年9月15日至9月17日考試。(三等)
 第一試筆試、第二試體能測驗、
第三試口
試
 調查人員每月薪資約新台幣70,000元(第6職
等) 。
人 數
等 別
年 報考人 到考人 錄取人數 錄取率(%)
度
數
數
三等 99
98
4,246
4,385
2,736
2,583
81
131
2.96
5.07
44
6.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考試:

101年9月15日至9月17日考試(三等)

每月薪資約新台幣48,000元(第6職等)
99、 98年考試統計如下:

人 數
等 別
年 報考人 到考人 錄取人數 錄取率(%)
度
數
數
三等 99
98
995
618
27
4.37
1,190
663
36
5.43
45
7.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
試:


101年6月16日至6月18日考試(高員三級、員級、
佐級 )
分台北、 新竹、台中、 嘉義、高雄、花蓮、台東
7考區舉行
100年報考人數52,205人,到考人數35,831人,錄取
969人,錄取率2.70%。
8.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新聞人員考試:


101年9月15日至9月17日考試(三、四等)
每月薪資約新台幣51,580元(第6職等)
46
9.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



101年6月16日至6月18日考試,分台北、新竹、
台中、嘉義、高雄、 花蓮、 台東 7考區舉行。
( 2、3、4等 )
基層警察人員警佐每月薪資約新台幣42,000元
100年考試統計如下
三等
四等
合計
報考人數 到考人數 錄取人數 錄取率
4872 3 887
390 10.03%
1469 1 440
1 111 77.15%
6341
5327
1501 28.18%
47
10.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
11.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


101年8月11日至8月13日考試,分台北、
台中、高雄、花蓮及台東5考區舉行。
(三、四、五等)。
101年8月11日司法官第一試,10月13日
至10月14日司法官第二試。
司法官每月薪資約新台幣97,045元(候補
期間, 第6職等)
48

99 、98年司法人員考試統計如下:
報考人數
到考人數 錄取人數 錄取率
三等
99年
13,127
9,513
249
2.62
四等
98年
99年
13,054
20,819
9,340
13,705
310
539
3.32
3.93
98年
18,913
12,347
886
7.18
99年
9,998
7,588
45
0.59
98年
16,189
11,878
122
1.03
五等
49
七、高普考試與地方特考異同:

相同點:





應考資格相同
應試科目相同
成績計算相同
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等、初任薪資、
福利等均相同
考區相同:分台北、新竹、台中、嘉義、
台南、高雄、花蓮、台東、澎湖、金門、
馬祖等12考區
50
七、高普考試與地方特考異同:

相異點:

分發任用之機關不同:



高普考試:中央各部會、直轄市政府暨所屬機
關、各縣市政府本部、縣轄市公所
地方特考: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縣市政府所屬機
關、學校、鄉鎮市公所
服務年限限制:


高普考試:1年限制轉調
地方特考:6年限制轉調
51
七、高普考試與地方特考異同:

相異點:

報名、錄取方式不同:



高普考試:不分區報名,錄取分發至中央及
直轄市、縣市政府等機關、學校
地方特考:分區報名,分區錄取(15個錄取分
發區)
錄取標準不同:


高普考試:以各該類科為主,各該類科之錄
取標準相同
地方特考:各錄取分發區之錄取標準不同
52
七、高普考試與地方特考異同:

相異點:

考試時間不同:
 高普考試:每年7月中旬(101/7/13~100/7/17)
 地方特考:每年12月下旬
(101/12/22~101/12/24)
53
伍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種類




101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考試分試
考試、醫事放射師、助產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
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定於101年2月4日至2月5日,分
別在台北、台中、高雄 3考區舉行。
101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分試考
試、中醫師、營養師、心理師、藥師、醫事檢驗師、護理
師考試暨普通考試護士考試:定於101年2月18日至2月19日,
分別在台北、台中、高雄 3考區舉行。
101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考試分試
考試、藥師、醫事放射師、助產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
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定於101年7月21日至7月
24日,分別在台北、台中、高雄 3考區舉行。
101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分試考
試、中醫師、營養師、心理師、醫事檢驗師、護理師考試
暨普通考試護士考試、10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中醫師(第一試)考試分試考試、法醫師、語言治療師、
聽力師、牙體技術師考試:定於101年7月28日至7月30日,
分別在台北、台中、高雄 3考區舉行。
54
伍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種類(藥
師)
應考資格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
學校藥學科、系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
經高等檢定考試藥師類科及格者。
應試科目

一、藥理學與藥物化學

二、藥物分析與生藥學(包括中藥學)

三、調劑學與臨床藥學

四、藥劑學(包括生物藥劑學)

五、藥物治療學

六、藥事行政與法規
成績計算與及格標準

本考試各類科及格方式,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六十分及格。 前項應試
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
102年7月起改採電腦化測驗
55
伍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種類(食品
技師)
應考資格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食品科學、
食品科技、食品技術、食品工業、食品加工、食品衛生、食品營養、食品製造、
食品工程、農業化學系農產製造組、水產食品科學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
業證書者。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
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修習食品加工學或食品加工學實驗或食品加工學
實習、農產製造學、食品化學、食品分析或食品分析實驗或食品分析實習、營養
化學、食品冷凍學、食品工程學、營養學、食品微生物學或食品微生物學實驗或
食品微生物學實習、食品生物化學、食品品質管制、乳品加工、肉品加工學、穀
類加工、食品乾燥學、食品儀器分析、食品衛生學、生物化學、食品包裝學、儀
器分析、乳品學、水產加工、榖類化學及加工、肉類學、烘焙學、蔬果加工、食
品添加物、食品脫水學、食品機械、食品管理學、食品衛生與安全、食品科學概
論、食品工廠管理等學科至少七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二十學分以上,
其中須包括食品加工學(含實驗或實習)、食品化學、食品分析(含實驗或實
習)、食品微生物學(含實驗或實習),有證明文件者。

普通考試相當類科考試及格,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
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56
伍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種類(食品
技師)
應考資格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應考資格如下: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曾修習下列各領域相關課程,每領域至少一學科,每一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至少七學
科二十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食品加工學(含實驗或實習)、食品化學、食品分析(含實驗
或實習)、食品微生物學(含實驗或實習),有證明文件者:
(一)食品化學領域相關課程:包括食品化學、食品生物化學、生物化學、食品添加物。
(二)食品分析領域相關課程:包括食品分析(含實驗或實習)、食品儀器分析
(三)食品微生物領域相關課程:包括食品微生物學(含實驗或實習)、食品生物技術、發酵學、
應用微生物學。
(四)食品加工領域相關課程:包括食品加工學(含實驗或實習)、農產製造學、乳品加工學、
肉品加工學、水產加工學、榖類加工學、蔬果加工學、烘焙學。
(五)食品衛生領域相關課程:包括食品品質管制、食品衛生與安全、食品工廠管理、食品衛生
法規、食品安全管制系統。
(六)食品工程領域相關課程:包括食品冷凍學、食品工程學、食品乾燥學、食品脫水學、食品
機械、生物統計、食品單元操作。
(七)食品營養:包括營養化學、營養學、食物學原理、營養生化學。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食品相當科、系、組、
所、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所稱相當科、系、組、所、學程係指其所開設之必修課程
符合第一款規定,且經考選部審議通過並公告者。

普通考試相當類科考試及格,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
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57
伍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種類(食品
技師)
應試科目

一、食品化學

二、食品分析與檢驗

三、食品微生物學

四、食品加工學

五、食品衛生安全與法規

六、食品工廠管理
成績計算與及格標準

本考試及格方式,以錄取各該類科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十六為及格。全
程到考人數百分之十六若有小數,一律進位取其整數,並以全程到考人
數百分之十六最後一名之總成績為其及格標準,最後一名有數人同分,
一律錄取。

本考試各該類科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本
考試各該類科考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滿五十分者,
均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58
伍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種類(環境
工程技師)
應考資格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
科學、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環境衛生工程、環境工
程衛生、衛生工程、環境科學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
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環境化學或環工化學或環境工程化學、環境微生物學或環工微生
物學、水及廢水分析或水質檢驗或水質分析、環境污染物分析、給水工程或給水排水設備或
自來水工程或衛生工程、給水工程設計或自來水工程設計或衛生工程設計、污水工程或下水
道工程、污水工程設計或下水道工程設計、水及廢水處理或水處理或廢水處理或水處理工程
與設計或環境工程單元操作、環境工程實驗或環境工程單元操作實驗、空氣污染物分析或空
氣污染物採樣分析、空氣污染概論或空氣污染工程或空氣污染防制或空氣污染控制學、水污
染防制工程或河川污染或水質污染、工業廢水或工業廢水工程或工業廢水處理、固體廢棄物
處理或固體廢棄物或廢棄物處理或固體廢污或廢棄物處理與設計或垃圾廢棄物處理、噪音與
振動防制或環境噪音學或噪音公害學或噪音測定與防制或噪音防制工程、放射性廢污、環境
工程概論、環境衛生、資源回收或資源工程、流體力學、水文學、環境規劃與管理或環境系
統分析、環境影響評估、污染預防或工業減廢、土壤學、土壤化學、環境土壤學、地下水污
染防治、土壤復育技術、土壤污染與防治、土壤污染與整治、水污染與防治等學科至少七
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二十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空氣污染(工程、防制)、污
水工程(下水道工程)、固體廢棄物處理(固體廢污、廢棄物處理與設計)等學科或環境工
程一科修滿六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者。

普通考試環境工程科考試及格,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
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59
伍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種類(環境
工程技師)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應考資格如下: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下列各
領域相關課程,每領域至少一學科,每一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至少七學科二十學分以上,其中須包
括空氣污染(概論、工程、防制、控制)、污水工程(下水道工程)、固體廢棄物(固體廢棄物處理、廢
棄物處理、固體廢污、廢棄物處理與設計、垃圾廢棄物處理)等學科或環境工程一科修滿六學分以上,有
證明文件者:
(一)環境管理領域相關課程:包括環境工程(概論)、環境衛生、環境規劃(概論、管理)、環境系統分析、環
境影響評估、環境經濟學、污染預防、工業減廢、環境保護法規、環境生態學。
(二)環境科學領域相關課程:包括環境化學、環工化學、環境工程化學、環境微生物學、環工微生物學、土壤
學、環境土壤學、環境毒物學。
(三)水及廢污水工程領域相關課程:包括污水工程、下水道工、衛生工程、給水工程、自來水工程、水及廢水
處理、水處理(工)、廢水處理(工程)、水處理工程與設計、環境工程單元操作、河川污染、水質管理、水
質污染、水污染防治(工程)、工業廢水(工程、處理)、地下水污染防治、土壤與地下水污染整治概論。
(四)水及廢污水設計領域相關課程:給水工程設計、自來水工程設計、衛生工程設計、污水工程設計、下水道
工程設計、給水排水設備、水處理工程與設計、流體力學、水文學、水文工程學。
(五)空氣及噪音工程領域相關課程:包括空氣污染(概、工程、防制、控制)、噪音與振動(防制、控制)、環境
噪音學、噪音公害、噪音測定與防制、噪音防制工程。
(六)廢棄物工程領域課程:包括固體廢棄物(處理)、廢棄處理、固體廢污、廢棄物處理與設計、垃圾廢棄物處
理、有害廢棄物(處理、管理)、有害物質處理與管理、廢棄物處理及資源化、資回收及廢棄物處理、資源
回收(工程、管理)、土壤復育技術、土壤污染(防治、整治)。
(七)環境檢驗及實驗領域相關課程:包括水及廢水分析、水質檢驗、水質分析(實驗)、環境(污染物)分析、污
染監測與分析、環境化學實驗、環境工程實驗、環境工程單元操作實驗、空氣污染物(採樣)分析。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環境工程相當科、系、組、所、學程
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所稱相當科、系、組、所、學程係指其所開設之必修課程符合第一款規定,且經
考選部審議通過並公告者。

普通考試環境工程科考試及格,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
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60
伍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種類(環境
工程技師)
應試科目

一、流體力學與水文學

二、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
三、給水及污水工程

四、廢棄物工程

五、空氣污染與噪音工程

六、環境規劃與管理
成績計算與及格標準

本考試及格方式,以錄取各該類科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十六為及格。全
程到考人數百分之十六若有小數,一律進位取其整數,並以全程到考人
數百分之十六最後一名之總成績為其及格標準,最後一名有數人同分,
一律錄取。

本考試各該類科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本
考試各該類科考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滿五十分者,
均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61
伍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種類(護理
師)
應考資格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護
理、護理助產、助產科、系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
經普通考試護士、助產士考試及格後並任有關職務

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
經高等檢定考試護理、助產類科及格者。
應試科目

一、基礎醫學(包括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微生物學與免疫學)

二、基本護理學(包括護理原理、護理技術)與護理行政

三、內外科護理學

四、產兒科護理學

五、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成績計算與及格標準

本考試各類科及格方式,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六十分及格。 前項應試科目總
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62
伍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種類


101年律師、會計師、社會工作師、不動
產估價師、專利師高等考試:定於101年8
月25日至8月27日,分別在台北、台中、
高雄 3考區舉行。
101年建築師、技師高等考試;101年不動
產經紀人、記帳士普通考試:定於101年
12月1日至12月3日,分別在台北、台中、
高雄、花蓮 、台東5考區舉行。
63
伍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種類


101年導遊人員、領隊人員普通考試:定於101年3
月24日至3月25日,分別在台北、新竹、台中、嘉
義、高雄、花蓮、台東、澎湖、金門、馬祖10 考
區舉行。
101年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經紀
人及公證人、消防設備士普通考試、消防設備師
高等考試:定於101年5月26至5月28日,其中除消
防設備師高等考試僅設台北考區外,其餘分別在
台北、台中、高雄3考區舉行 。
64
陸 如何準備各種國家考試

做好生涯規劃,選擇當公務人員或
其他
-可詢問師長、已考試及格之前輩或學
長之考試經驗及看法。
65
陸 如何準備各種國家考試

決定自己所要報考之國家考試種類及類
科。
-如何選擇考試種類及類科
1.與就讀系所相同
2.興趣
3.應試科目在校均已修習
4.錄取人數多寡或錄取率高低
66
陸 如何準備各種國家考試

決定自己所要報考之國家考試種類及類
科。
-如何選擇考試種類及類科
5.未來發展性
6.待遇
7.忌諱每年報考不同之類科
8.公務人員高普考試與地方政府特考同年報考
67
陸 如何準備各種國家考試

決定自己所要報考之國家考試種類
及類科。
-選擇志同道合的伙伴,組織讀書
會, 討論切磋,交換讀書心得,可達事
半功倍之效。
68
陸 如何準備各種國家考試

要有恆心、耐心、信心與毅力
-長期準備,不達目的,絕不放棄

在校先把專業科目澈底唸好
-培養自己實力,將此段時期當作充電期

先行準備國文、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
法、法學緒論)、英文、行政法及行政
學等學科
69
陸 如何準備各種國家考試

訂定國家考試之讀書計畫
-按計畫,腳踏實地,切實去做。

參酌命題大綱與參考用書,精讀並採用一本
主義
-地毯式閱讀各應試科目之教科書,有系統的
按部就班閱讀,融會貫通。
-試題趨勢:
以題庫試題為主,臨時命題為輔,包括重要之原
理、原則、概念、學說、政策、問題與對策、時事等
70
陸 如何準備各種國家考試

蒐集、複習並試作歷年國家考試試題
-包括試題彙編、參考書

統合、歸納、整理並製作卡片或筆記
-利用零碎時間,考前熟讀卡片、筆記。

考試接近時,以倒數計時方式,循序漸
進,安排複習時間
71
陸 如何準備各種國家考試

生活作息規律、放鬆心情,適度運動,
保持並注意身體健康

取得國家考試各種訊息方式
-掌握國家考試各種訊息及瞭解考試及格人員
的考試經驗。
72
取得國家考試各種訊息方式
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 訂閱考選部電子報(免費)
http://www.moex.gov.tw
瞭解及查詢最新各種國家考試訊息
73
柒 應考技巧,成為考試贏家
---考試作答注意事項

平常心應考
-放鬆心情,注意臨場反應與思路清晰

看清試題題意及注意事項,整理大綱,
並依序作答
74
柒 應考技巧,成為考試贏家
---考試作答注意事項

開門見山
- 將試題問題的中心要點,仔細敘述,再作
比較。

提綱挈領
-將試題答案以簡要標題清楚表達,俾閱卷委
員評閱時一目了然。
75
柒 應考技巧,成為考試贏家
---考試作答注意事項

分段書寫
-試題答案宜段落清晰,不可用大長段的方式
作答。

分配時間
-依試題難易度或試題答案多寡,安排每題的
作答時間,並至少預留10分鐘的檢查時
間。
76
柒 應考技巧,成為考試贏家
---考試作答注意事項

大題小做,小題大做
- 試題太大,答案太多,則精簡扼要,簡化
答題內容;申論題並非簡答題,因此試題太
小,不代表答案太少,則應旁徵博引,由點
而線而面,盡量充實內容。
77
柒 應考技巧,成為考試贏家
---考試作答注意事項

避重就輕原則
-對試題的內容,不甚瞭解清楚時,作答時充
分發揮您所知道的部分書寫,而避開您所不
知道的部分。
78
柒 應考技巧,成為考試贏家
---考試作答注意事項

迂迴策略與試卷不要留白
-對不會作答之試題,暫時先擱置,先做會做
的試題,再回頭做不會作答的試題,此時作
答,依自己的意見、就記憶所及,把相關的
內容,均一一書寫,千萬不要讓試卷留白,
因為試卷空白就是零分。
79
柒 應考技巧,成為考試贏家
---考試作答注意事項

試卷、試卡作答注意細節
-試卷書寫要整潔、字跡要清楚,標點要分明,
避免亂塗。對於測驗式試題作答時,要遵
守規定,採用2B鉛筆作答,作答時答案不
可畫錯格與超出格子外。
80
柒 應考技巧--考試作答注意
事項

書寫國文作文注意事項
-注意切勿書寫錯別字;引用名人佳言時,切勿張冠
李戴。
-作文評分項目及配分比例
(一)旨意詮釋10分
(二)見解25分
(三)文詞15分
(四)結構5分
(五)書法、標點及試卷整潔5分
-優良的作文,其旨意詮釋要正確,緊扣題旨,見解
要精闢新穎,文詞要優美流暢,結構要完整,段落要
分明,書法要工整,標點要正確,卷面要整潔
81
柒 應考技巧--考試作答注意
事項
書寫國文公文注意事項
-公文格式及機關名稱要正確,用語要恰當得 體,內
容力求完整並避免重複。
-橫式公文格式 。
-承辦人勿書寫自己姓名,以 OOO表示,首長姓名亦以
OOO表示。
-公文評分項目及配分比例
(一)內容及用語14分
(二)程式(格式)4分
(三)書法、標點及試卷整潔2分
-優良的公文,其內容及用語要符合「簡、淺、明、
確」,格式與標點符號要完全正確。
82
捌

結語
成為一流的公務人員與專技人員

有一流的公務人員與專技人員,才有一流
的政府;有一流的政府,才有一流的國家
歡迎優秀的大仁人踴躍參加國家考
試,讓我們擁有ㄧ流的公務人員、ㄧ
流的政府、ㄧ流的國家。
預祝各位榮登金榜,為國家、社會服務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