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人員報備支援線上申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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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醫事人員報備支援線上申辦流程

衛生福利部
醫事系統入口網系統
教學手冊
彰化縣衛生局 支援報備業務承辦人
102.7.編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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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事系統入口網
–
–
–
–
登入路徑
醫事人員初次使用-帳號開通
無法登入(忘記帳號、密碼)
代申請報備支援系統權限(如行政人員申請權限)
• 報備支援系統操作
–
–
–
–
申請登錄
申請變更
申請註銷
查詢
• 報備支援法源簡介
• 常見問題
2
醫事系統入口網登錄路徑
1.搜尋:醫事系統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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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衛生局首頁-線上申請-支援報備線上申辦
3.從醫事系統入口網(https://ma.mohw.gov.tw/maportal)登入
3
帳號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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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第一次登入本系統人員、或未收到E-Mail認證信人員)
1.說明:
(1)點選進到帳號開通
(2)同意書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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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說明:
輸入完身份證號,可點選查詢,立即知道是否已開通過
3.說明:
(1)填寫執照基本資料
*(未執業可不用填寫執業機構代碼)
(2)設定個人資料
*(請記得帳號,為本系統登入之帳號)
(3)帳號開通完成
請至您註冊的E-Mail收取認證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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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說明:
(1) E-Mail認證
點選連結進行E-Mail認證 或 把網址貼至瀏覽器中即進到密碼設定頁面
(2)密碼設定頁面
設定完密碼後,即可使用本
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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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說明:
登入(一般登入)
(1)輸入帳號(非身份證字號)、密碼
(2)輸入驗證碼
(3)按下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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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說明:
左下角出現預設功能(積分管理系統、報備支援系統),點
選後,即可進到該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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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登入(忘記帳號、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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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點選進到無法登入(忘記帳號、密碼)
(2)輸入身份證號及選擇忘記帳號或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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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輸入註冊時電子郵件
*(若真的不記得,請輸入隨便一組您的E-Mail)
●驗證成功:
■申請帳號:直接跟您的帳號寄至您的E-mail
■申請密碼:重新寄”密碼申請表”至您的E-Mail
●驗證失敗:
■可以再試別組e-mail
■改用紙本申請,如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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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申請應用系統權限(如行政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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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只開放報備支援系統代申請)
說明:
(1)登入後進入系統頁
(2)請點選應用系統申請
(3)代申請應用系統請按代申請
*其餘步驟同一般申請
*代申請應用系統權限有額度限制,超過額度即不
能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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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支援系統」
客服專線:02-8952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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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報備支援-首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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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登入衛生服務通報入口網後,點選左邊選單「醫事人員報備支援線上申辦系統」
2. 登入醫事系統入口網後,點選左邊選單「報備支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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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報備支援-首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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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說明
編號1:功能列
編號2:登入者資訊
編號3:系統公告區
編號4:報備支援申請
項目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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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支援管理(新)
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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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一
點選「報備支援
管理(新) > 登錄」
配置說明
(1)案件查詢條件
(2)報備支援新申請
*單筆申請
(一次報備一位醫事人員)
*整批申請
(一次報備多位醫事人員)
(3)案件查詢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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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支援管理(新)-登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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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進度選項說明
未送審:意指尚未送出至衛生局/所審查之案件。
審核中:意指已送出至衛生局/所審查尚待確認之案件。
已核准:意指已送出至衛生局/所審查且核准通過之案件。
不核准:意指已送出至衛生局/所審查且不核准之案件。
退回:意指已送出至衛生局/所審查且退回之案件。
步驟二
(1) 如要採用單筆申請
作業,點選「單筆
申請」按鈕,進入
單筆申請流程畫面。
(2) 如要採用整批申請
作業,點選「整批
申請」按鈕,進入
整批申請流程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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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支援管理(新)-登錄(3)-單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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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三
(1) 輸入支援人員的身
分證,如不知道人
員身分證時,可點
選右方的「查詢」
按鈕進行查詢。
(2) 輸入支援機構的機
構代碼,如不知道
機構代碼時,可點
選右方的「查詢」
按鈕進行查詢,若
查無該機構或至非
醫事機構,請自行
新增(新增方式請點
選我或跳至第42頁) 。
(3) 輸入完人員身分證
及機構代碼後,點
選右下方「新增」
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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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支援管理(新)-登錄(3)-單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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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四
(1) 點選「時間輸入」
進入時間輸入流程
畫面。
(2) 依照畫面輸入「支
援科別、支援目的、
支援時間(詳細輸入
方式於下頁說明)、
附件、備註」等資
料。*必填欄位。
(3) 支援時間輸入完成
後,需點選「新增」
按鈕,系統會依照
輸入的規則新增支
援的日期資料。
(4) 若至非醫事機構請
於備註欄註記業務
內容或計劃名稱。
(5) 確認輸入完畢後,
點選「確定」按鈕,
回上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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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支援管理(新)-登錄(3)-單筆(3)
回目錄
時間輸入方式
(1)
(1) 持續:適用於支援
期間為連續的方式,
無中斷時間。例:
24小時連續支援。
(2) 間斷:適用於有固
定規則前往支援的
方式,系統提供5種
常用的重複樣式。
例:支援期間內,
每週一上午
1000~1200前往支援。
(3)
(2)
(3) 選擇:適用於無固
定規則前往支援的
方式。例:1/3、
1/19、1/24上午
1000~1200前往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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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支援管理(新)-登錄(3)-單筆(4)
回目錄
步驟五
(1) 完成時間輸入後,
此時所支援的時間
會暫存於系統中且
狀態為「未送審」,
後續可再進行送審
作業。
(2) 如需輸入多人員支
援或多場所支援時,
請重覆「步驟三」~
「步驟四」作業。
(3) 確認資料都輸入完
畢後,點選「送
審」,此時案件已
送出到主管衛生局/
所等待審核。(送審
中的案件不可進行
修改)
(4) 可點選「列印同案
申請書」,列出申
請書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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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支援管理(新)-登錄(3)-整批(1)
回目錄
步驟三
(1) 選擇要採用的整批
上傳格式,一般或
規則式整批上傳方
式。
(2) 下載說明檔及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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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支援管理(新)-登錄(3)-整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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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四
(1) 依照範本檔格式,
輸入支援資料。
(2) 點選「瀏覽」按鈕
後,選取要上傳的
檔案。
(3) 點選「匯入」按鈕,
系統自動依照XLS
檔案內容匯入。(匯
入後為未送審資料)。
(4) 點選「送審」將案
件送至主管衛生局/
所進行審核。
(5) 可點選「列印申請
書」,列出申請書
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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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支援管理(新)
變更
報備支援管理(新)-變更(1)
回目錄
步驟一
點選「報備支援管理(新)
> 變更」
步驟二
(1) 輸入要申請變更的
的支援案件條件、
申請進度選擇「未
送審」,點選查詢。
系統列出符合條件
的支援案件。
(2) 點選要申請變更支
援的案件左方「新
增」超連結,進入
變更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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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支援管理(新)-變更(2)
回目錄
步驟三
(1) 如要採用單筆變更
作業,點選支援案
件左方「新增」操
連結,進入單筆變
更流程畫面。
(2) 如要採用整批變更
作業,先勾選要變
更的支援時間,再
點選「整批變更」
按鈕,進入整批變
更流程畫面。
*變更若要變更到日
期,只能使用單筆
時間的變更,無法
使用整批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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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支援管理(新)-變更(3)-單筆
回目錄
步驟四
(1) 系統顯示出,該筆
支援變更前後的資
料內容。
(2) 依照畫面輸入變更
後的資料,輸入完
畢後,點選「確認」
按鈕,系統回覆新
增成功。此時案件
已送至主管衛生局/
所審核。
(3) 可點選「列印本申
請書」、 「列印同
案申請書」 ,列出
申請書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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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支援管理(新)-變更(3)-整批
回目錄
步驟四
(1) 依照畫面勾選變更
項目。
(2) 並輸入變更後資料,
輸入完畢後,點選
「確認」按鈕,系
統回覆作業成功。
此時案件已送至主
管衛生局/所審核。
(3) 可點選「列印同案
申請書」 ,列出申
請書留存
28
報備支援管理(新)
註銷
報備支援管理(新)-註銷(1)
回目錄
步驟一
點選「報備支援管理(新)
> 註銷」
步驟二
(1) 輸入要申請註銷的
的支援案件條件、
申請進度選擇「未
送審」,點選查詢。
系統列出符合條件
的支援案件。
(2) 點選要申請註銷支
援的案件左方「新
增」超連結,進入
變更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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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支援管理(新)-註銷(2)
回目錄
步驟三
(1) 如要採用單筆註銷
作業,點選支援案
件左方「新增」操
連結,進入單筆註
銷流程畫面。
(2) 如要採用整批註銷
作業,先勾選要註
銷的支援時間,再
點選「整批註銷」
按鈕,進入整批註
銷流程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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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支援管理(新)-註銷(3)-單筆
回目錄
步驟四
(1) 系統顯示出,該筆
支援的資料內容。
(2) 確定無誤後,點選
「確認」按鈕,系
統回覆新增成功。
此時案件已送至主
管衛生局/所審核。
(3) 可點選「列印本申
請書」、 「列印同
案申請書」 ,列出
申請書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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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支援管理(新)-註銷(3)-整批
回目錄
步驟四
(1) 勾選要註銷的支援
時間。
(2) 點選「整批註銷」
按鈕,系統回應
「確定要註銷?」點
選「確定」完成註
銷申請(此時案件已
送至主管衛生局/所
審核。 )、點選「取
消」取消此註銷申
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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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支援管理(新)
查詢
報備支援管理(新)-查詢_他院支援本院
回目錄
步驟一
點選「報備支援管理(新)
> 查詢_他院支援本院」
步驟二
(1) 輸入要查詢「他院
支援本院」支援的
條件,點選查詢。
系統列出符合條件
的支援案件。
(2) 點選案件左方的
「瀏覽」可觀看案
件的詳細內容。
(3) 點選「匯出查詢資
料」可將查詢結果
匯出成xls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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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支援管理(新)-查詢_本院支援他院
回目錄
步驟一
點選「報備支援管理(新)
> 查詢_本院支援他院」
步驟二
(1) 輸入要查詢「本院
支援他院」支援的
條件,點選查詢。
系統列出符合條件
的支援案件。
(2) 點選案件左方的
「瀏覽」可觀看案
件的詳細內容。
(3) 點選「匯出查詢資
料」可將查詢結果
匯出成xls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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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報備法源簡介
■醫師報備支援規定依據
回目錄
1.醫師法第8 條之2 規定:「醫師執業,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
療機構為之。但急救、醫療機構間之會診、支援、應邀出診或經事先報
准者,不在此限。」
2.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20 條規定:醫療機構之醫事人員,除醫療機構間之
會診、支援外,前往他醫療機構執行業務,應依各該醫事人員法律規定
,經事先報准,始得為之。
前項所稱醫療機構間之會診、支援,指下列情形且未固定排班提供診療者
而言:一、遇有大量傷病患,需臨時增加醫事人員人力處理者。二、對
於緊急或重症傷病,需徵詢其他醫師意見者。第一項所定之事先報准,
其為越區前往他醫療機構執行業務者,應報經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
主管機關核准,並副知執行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前項醫療機
構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審核醫事人員越區執業申請案件,
應副知執行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3.違反醫師法第8 條之2 規定,依同法第27 條規定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
■相關法令及規定
護理人員法第12 條、醫檢師法第9 條、放射師法第9 條、物理治療師法第9
條、職能治療師法第9 條、呼吸治療師法第10 條、心理師法第10 條、聽
力師法第9 條、語言治療師法第9 條規定、營養師法第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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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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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何查詢案件狀態?
A:使用「案件編號」、「申請類別」、
「申請進度」三種條件進行查詢。
40
回目錄
Q2:審核時間需要多久?
A:案件審核是由地方衛生局/所,視各地
衛生局規定有所不同,請與主管衛生局/
所聯繫確認。
Q3:超過支援時間是否可再進行報備?
A:不行,報備支援需於支援前預先通報
轄區衛生局/所,超過支援時間則不得申
請報備。
41
回目錄
Q4:被支援機構若系統查無如何自行新增?
A:請按下列操作說明新增。
(1) 於被支援機構處點
選「查詢」
(2) 跳出被支援機構視
窗後請點選「新增」
(3) 輸入該機構的名稱、
地址(機構代碼為系
統自動給予,不需
填寫)
(4) 填寫完畢點選「新
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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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5)出現新增成功通知後,
復製欄框內的機構
名稱,點選「返回」
*此時系統會自動給
予機構代碼
(6)回到原來頁面中時,
於被支援機構處點
選「查詢」
(7)於機構名稱處貼上剛
剛復製的機構名稱,
點選「查詢」
(8)確認所出現的機構之
名稱、地址皆正確
後點選「選擇」
(9)被支援機構已自行新
增完畢
*不建議以機構代碼
進行搜尋,因為會
出現多筆資料,非
醫事機構的代碼多
重復,故建議以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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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名稱做搜尋
回目錄
Q5:未送審的案件若我要取消了該如何刪除?
A:請按下列操作說明刪除。
(1) 點選「選取」
(2) 點選右上角的「刪除」
(3) 該案件即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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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簡報完畢,敬請指教
報備支援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客服諮詢專線:
02-8952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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