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技能課程設計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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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實用技能課程設計理念

實用技能學程課綱設計理念
主講人:
主辦單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系
國立南投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修訂緣起-1
落實年段式就業課程導向
後中核心課程的彈性化
實用技能學程
課程綱要
後中課程綱要的全面修訂頒布
實用技能學程課程特色的延續
因應實用技能學程的實際需求
2
修訂緣起-2
職場的能力需求
(知能項目、能力水準、工作態度)
學生學習的需求
(能力、興趣、進階…)
學校的教學需求
(師資、設備、校本課程)
3
修訂目標-1
簡化課程架構,
明確劃分課程類
別,俾利校本課
程規劃
規劃以就業為導
向課程,確立實
用技能學程之特
色與功能
4.
1.
實用技
能學程
新課綱
以「群科」統整
各行職業專業領
域
3.
2.
強調技能學習,
建立學生學習信
心
4
修訂目標-2
增加校訂科目學分數比率,俾
利學校建構辦學特色。
實用技能學程
新課綱
兼顧日、夜上課之學生學習需
求,期均能健全發展。
建構「班會」之學習內涵,落實
公民教學功能,培養健全優秀公
民。
擴大夜間上課學分採計範圍,俾利
修足畢業學分,順利取得畢業證書
。
5
修訂策略-1
原家政群更改為「美容造
型群」,呼應課程內容
校訂科目規劃職涯
體驗及專題製作為
必修科目,旨在增
加就業就業能力,
並利於與職場結合
,落實就業導向之
課程目標
一般科目國文、英文、
數學課綱內涵生活化,
力求生動淺易
部定專業核心科目學分數降
低,俾利學校規劃年段式課
程
技能實作課程職場化,
刪除艱深難懂之理論,
以技能實習為主,輔以
必要之理論科目
設置13群(未置外語群及
藝術群)
6
修訂策略-2
4.
校訂科目由學
校依其師資、
設備、社區資
源等因素,自
主開設
3.
班會及綜合活
動均視同通識
課程,採計為
畢業學分
1.
日、夜間課
程同時以一致
的目標及理念
規劃研擬
2.
一般科目及基
礎科目之主學
習內涵,日、
夜課程完全相
同
7
修訂具體做法-1
4.
3.
2.
1.
•部定專業與
實習科目為
各群之基礎
核心科目,
各群為15~20
學分
•明訂校訂科
目中專業及
實習科目至
少應佔科目
之85% (含)
以上
•校訂專業及
實習科目中
實作科目至
少應佔60%
(含)以上
減少第三學年
之部定必修科
目,賦予各校
辦理職涯體驗
等之彈性空間,
提升就業能力
8
修訂具體做法-2
編撰及印製國文、
英文、數學教材,
供實用技能學程
學生使用
各校需規劃職涯體驗2學分及
專題製作2~6學分,並於課程
計畫書內敍明實施方式
部定一般科目日間上
課計54學分,夜間上
課44-46學分
班會每週1節,視同
公民活動課程,每
學期採計1學分
9
課程架構(日間)
科
一
目
般
部
定
學
分
必
修
校 訂 ( 必 修 、 選修 )
別
科
目
54
學
%
%
28.1%
專 業 及 實 習 科 目
15-20
7.8-10.6%
小
69-74
35.9-38.5%
計
分
110-115
57.2-59.9%
110-115
57.2-59.9%
彈 性 教 學 時 間
0-8(0-4.2%)
可 修 習 總 學 分 數
184-192 學分(畢業應修得 150 學分)
活
總
動
上
科
課
節
目
18 節(不計學分)
數
202~210 節
10
課程架構(夜間)
部
科
目
定
般
修
科
目
分
44-46
學
%
15-20
10.0-13.3%
小
59-66
39.3-40.0%
計
動
科
目
分
%
29.3-30.6%
專業及實習科目
活
校訂(必修、選修)
別
學
一
必
72-79
48-52.6%
72-79
48-52.6%
12 學分(8%)
職場經驗、技能證照
0-18 學分
可修習總學分數
150-168 學分(畢業應修得 150 學分)
總 上 課 節 數
150 節
11
每週授課節數參考表(日間)-1
類
名 稱
部
一
定
般
必
科
修
授
課
節
數 備
註
第 一 年 段第 二 年 段第 三 年 段
學分 名
稱 學
分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3
3
3
3
語 文 國 文 Ⅰ - Ⅳ 12
領 域英 文 Ⅰ - Ⅳ
8
2
2
2
2
數 學
數 學 Ⅰ - Ⅱ
4
2
2
領 域
歷
史
2
2
社 會
地
理
2
2
領 域
公 民 與 社 會
2
2
基 礎 物 理
自 然
4
2
2
任 選 4 學 分
領 域 基 礎 化 學
基 礎 生 物
美
術
54 藝 術
4
2
2
任 選 4 學 分
樂
學分 領 域 音
藝 術 生 活
計算機概論Ⅰ
生 活 科 技
政
生 活 家
各校自選二科,
4
2
2
領 域 法 律 與 生 活
共 計 4 學 分
別 科
目
目
環境科學概論
生 涯 規 劃
健康與 體 育 Ⅰ - Ⅳ
體 育
領 域 健康與護理ⅠⅡ
8
2
2
2
1
1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Ⅰ Ⅱ
小
計
2
54
1
15
1
13
專專
業
理
業 論 學分
科
核目
小
2
2
11
11
4
計
由各群科課程修訂
委員會就群別性質
規劃教學科目及學
分數
科
實
心習
實
學分
作
科
科
目
目
小
目 部 定 必
小
修
科
計
計
目 合
計
15~20
74
19
17
17
17
4
0
12
每週授課節數參考表(日間)-2
類
別 科
名 稱 學分 名
校 一
般
科
目 學分
專
業
訂 理
論
科 學分
目
科 實
習
實
作 學分
科
目
部
定
必
修
科
目
總
小
性
計
小
校外實習
專題製作
計
2
2-6
各校需規劃校外實
習 2 學分及專題製
作 2-6 學分為必修
科目
計
計
教 學
(0-4.2%)
(
學
時
間
分
110~115
可排授校訂科目或
0-8
0-1
0-1
0-1
0-1
0-2
0-2 作為補救教學、輔
導活動、重補修或
自習之用
畢業最少應修得
) 184-192 31-32 31-32 31-32 31-32 30-32 30-32 150 學分
綜合活動
活
動 18 節
科
目
計
註
計
小
彈
合
稱 學
小
目
授
課
節
數
備
第 一 年 段第 二 年 段第 三 年 段
分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目
2
2
2
2
2
2
必修科目不計學分
18
(
班
會
節
數
1
) 202-210 34-35
1
1
1
1
1
34-35
34-35
34-35
33-35
33-35
13
每週授課節數參考表(夜間)-1
類
授
課
節
數 備
註
第 一 年 段第 二 年 段第 三 年 段
學分 名
稱 學 分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3
3
3
3
語 文 國 文 Ⅰ - Ⅳ 12
領 域英 文 Ⅰ - Ⅳ
8
2
2
2
2
數 學
數 學 Ⅰ - Ⅱ
4
2
2
領 域
歷
史
社 會
【0-2】 【0-2】 【0-2】
任選 4~6 學分
地
理 4~6
領 域
公 民 與 社 會
基 礎 物 理
自 然
2
1
1
任 選 2 學 分
領 域 基 礎 化 學
基 礎 生 物
美
術
54 藝 術
2
1
1
任 選 2 學 分
音
樂
學分 領 域
藝 術 生 活
計算機概論Ⅰ
生 活 科 技
政
生 活 家
各校自選二科,
4
2
2 共 計 4 學 分
領 域 法 律 與 生 活
別 科
名 稱
部 一
定 般
必 科
目
環境科學概論
生 涯 規 劃
健康與 體 育 Ⅰ - Ⅳ
體 育
領 域 健康與護理ⅠⅡ
修 目
4
1
1
2
1
1
2
13
1
11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Ⅰ Ⅱ
2
小
計
44~46
專專
業
理
業 論 學分
科
核目
小
計
小
修
科
計
計
目 合
1
1
7-9
7-9
0-2
2
由各群科課程修訂
委員會就群別性質
規劃教學科目及學
分數
科
實
心習
實
學分
作
科
科
目
目
小
目 部 定 必
1
計 59~66
14
每週授課節數參考表(夜間)-2
類
別 科
名 稱 學分 名
校
訂
科
目
合
一
般
科 學分
目
專
業
理
論 學分
科
目
實
習
實 學分
作
科
目
稱 學
小
計
2
2-6
各校需規劃校外實習 2
學分及專題製作 2-6 學
分為必修科目
小
(
學
計
計
分
)
學 分 0-18
採 計 學 分 職場經驗、技能證照
部
定
必
修
科
目
活 6 學分
4%
動
科 6 學分
4%
目
總
計
註
計
小
校外實習
專題製作
小
計
授
課
節
數
備
第 一 年 段第 二 年 段第 三 年 段
分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目
(
72~79
138
23
23
23
23
23
23
畢業學分不足時採計
0-18
綜合活動
6
1
1
1
1
1
1
每週 1 節每學期
計
1
學
分
班
6
1
1
1
1
1
1
每週 1 節每學期
計
1
學
分
150
25
25
25
25
25
25
畢業最少應修得 150
學分
節
會
數
)
15
實用技能學程、進校及職校新舊課綱架構比較表
實用技能學程
1.部定一般
科目
2.部定專與
實習科目
3.校訂科目
4.最高可修
習學分
5.畢業條件
94
100
日:56學分
54學分
夜:46學分
15-30學分
與職校相近
日夜相同
日:94-115學分
44-46學分
15-20學分
日夜相同
95
98
72-79學分
日: 180-192學分
184-192學分
150學分
不含職場及
證照學分
日:150學分
150學分
夜: 150學分
150學分
職業學校
95
98
54-56節 46-52節
72-80
學分
66-76
學分
15-30節 15-30節
15-30
學分
15-30
學分
58-75節 64-83節
82-105
學分
86-111
學分
100-115學分
夜:62-77學分
夜: 144學分
不含職場及
證照學分
進修學校
144節
144節
學時制
學時制
184-192學分 184-192學分
160學分
160學分
16
實用技能學程、進校及職校新舊課綱部定一般科目節數比較表
進修學校
實用技能學程
國文
英文
數學
社會
自然
藝術
生活
體育
(全民國防
教育)
健康與護
理
合計
94
100
日:12
夜:12
日: 8
夜: 8
日: 6
夜: 6
日: 6
夜: 6
日: 4
夜: 4
日: 4
夜: 2
日: 4
夜: 4
日: 4
夜: 0
日: 4
夜: 2
日: 2
夜: 2
日: 56
夜:46
12
12
8
8
4
4
6
任選4~6
任選4
任選2
任選4
任選2
4
4
8
4
2
2
2
2
54
44~46
職業學校
後中課程
95
98
95
98
95
98
12
18
16
16
8
6-8
8
12
12
12
8
6-8
6-8
8
6-8
4-8
6-8
4-8
6
2-4
6-10
6-10
6-10
6-10
4
0
4-6
4-6
4-6
4-6
4
4
4
4-6
4
4
4
4-6
4
2-6
4
4
0
12
12
4
4-8
4
2
4
2
4
2
2
2
4
2
4
2
54-56
46-52
72-80
66-76
52-60
42-6417
部定一般科目及專業
核心科目之修訂
18
一般科目(日間上課)
國文
各3學分,共12學分
新訂教學綱要
英文
各2學分,共8學分
新訂教學綱要
數學
各2學分,共4學分
新訂教學綱要
自然領域
各0-2學分,選4學分
選用日校課綱
社會領域
各2學分,共6學分
選用日校課綱
藝術領域
各0-2學分,選4學分
選用日校課綱
生活領域
自選2科,共4學分
參照日校課綱
健康與體育領域
體育8學分,健康與護理2學
分
參照日校課綱
全民國防教育
各1學分,共2學分
參照日校課綱
19
一般科目(夜間上課)
國文
各3學分,共12學分
新訂教學綱要
英文
各2學分,共8學分
新訂教學綱要
數學
各2學分,共4學分
新訂教學綱要
自然領域
各0-2學分,選2學分
選用日校課綱
社會領域
各0-2學分,選4 ~6學分
選用日校課綱
藝術領域
各0-2學分,選2學分
選用日校課綱
生活領域
自選2科,共4學分
參照日校課綱
健康與體育領域
體育4學分、健康護理2學分
參照日校課綱
全民國防教育
各1學分,共2學分
參照日校課綱
20
國文科教學綱要修訂特色
重視文學之閱讀、欣賞及應用文寫作,達成文
化陶冶之目標
綱要含:




古典文選、古體詩詞選;
現代文選、現代詩選、現代小說選;
《論語、孟子》選讀;
應用文、及語文表達等。
語體文與古文(含論語、孟子)比例約為50:50
21
英文科教學綱要修訂特色
以簡易會話及基礎認知為主,並因應學生程度,
增刪課程內容
綱要含:
人際關係;
各類休閒娛樂運動;
日常生活;現代科技;
文化與風俗民情;
文學與藝術、語言;
環境教育等。
各冊以不同之能力指標評量學生成就。
22
數學科教學綱要修訂特色
以簡易、實用、生活化為主。
綱要含:
數與式的運算;
常用度量單位的換算;
坐標與直線;數列與級數;
求解未知數;比例應用;
蒐集資料製作統計圖表;
計算簡易機率。
得利用計算機及電腦協助學生運算。
23
各群部定專業核心科目
學分數
100年課綱
94 年課綱
98職校課綱
15~20學分
15~30學分
15~30學分
佔7.8~15.6%
佔7.8~15.6%
佔10~20%
佔10~20%
日間
上課(註1) 佔7.8~10.4%
夜間
上課(註2)
佔10~13.3%
註1:日間上課以192學分為分母
註2:夜間上課以150學分為分母
24
專業科目之規劃重點及方向
強調實習實作之堅持
就業能力培養為核心
職場崗位實務的熟悉
年段式單一技能之養成
25
強調實習實作之堅持
部定專業核心科目逾50%為實習實作科目
校訂科目每週需排授5節實習實作科目
校訂科目中專業科目需佔85%以上
校訂實習實作科目需佔專業科目之60%
職場經驗、技能檢定證照均採計學分
26
就業能力培養為核心
降低部定一般科目學
分數,賦予各校辦理
職涯體驗、技能檢定
輔導等之彈性空間
1.日間上課:
由56降為54
提升校訂專業科目
之比例,由80%提升
為85%
2.夜間上課:
由46調整為44~46
27
職場崗位實務的熟悉
•各校需規劃2學分之校外職涯體驗,可跨年段
辦理:
1.邀請業界專業人士至校演講或授課
2. 業界參訪、業界實習
•各校需規劃2~6專題製作學分,藉以了解該
行職業之學習內涵
•校外學習成就、職場經驗均採計學分
28
年段式單一技能之養成
1.
專業課程先專後廣,由簡而繁,力求實用
2.
每週需至少排授五節校訂實習實作科目
3.
校訂科目之規劃以年段式模組化為原則
4.
審查各校課程計畫,嚴守課程規劃原則
29
實用技能學程94.100課綱之異同
「國防通識」更名為「全民
國防教育」,並刪除第二年
段2學分(4 2學分)
數學下限調為4學分
(6~84~8學分)
各群專業核心科目以
職場知能為主
日間體育課增設第二學年4學分
(4 8學分)
夜間部定體育課4學分
(0  4學分)
夜間班會視同公民活
動,每學期計1學分
,三年段共計6學分
訂定校訂參考科目
50學分
編撰國文英文數學試用
教材免費提供師生使用
30
結
語
3.
2.
1.
專業課程先專
後廣,由簡而
繁,力求實用
一般科目教學
綱要融入生活
知能,力求生
動淺易
技能實作課程
力求與職場接
軌,刪除不必
要之理論,追
隨知行合一之
理念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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