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PPT - 台大法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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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招生說明會
2014.11.28(五) 15:0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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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設立宗旨與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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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學士後法學教育
基礎法律教育
進階教育
(大學部)
(研究所)
2-3年
1-2年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3-4年
(前3年繳全額學雜費,每學
期25,640元,之後依校規定
繳交半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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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與目標
國際趨勢
受美國法學院影響,日本、韓國等跟進
社會需求
非法律系學生對學習法律的需求
法學教育的
革新
科際整合的
法學研究
從法律系到學士後的科法所
法學結合其他領域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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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學生?
語言、文字的論述能力
社會性的邏輯推理能力
關心人群事務
細心耐煩、抗壓性高
適合研讀法律學
至少三年的專職學生
於獲錄取的當年度入學就讀
願意投資自己的未來、時間及金錢
課業負擔不輕,應具有強烈的學習動機
對攻讀法律學有熱忱
Slide 6
為什麼要選擇臺大科法所?
擁有在臺灣位居翹楚的臺大法學教師群,奠下紮實法
學基礎,同時得選修臺大法律系學、碩班所有課程。
配合學生未來發展方向,可選修校內其他研究所課程,
亦可洽其他系所的教授為共同指導教授。
法律學院五個學科中心及九個研究中心之學術活動,
將作為科法所進行科際整合研究之學術後盾。
校際、院際與多所國外知名大學國際交流機會(與全
球49所大學締有交換學生協議、短期研習等)、指導
學生參加英文模擬法庭比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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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課程與學分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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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
課程安排
• 必修46學分:基礎法律課程
• 選修46學分:法律系學士班及研究所課程
• 碩士論文
研究方向
• 英美法學群、智慧財產法學群、企業暨金融法學
群、財稅法學群、醫療法學群、國際法學群、民
事程序法學群、刑事法學群、基礎法學學群
課輔安排
• 必修課皆設有課輔制度,以實例演習及加強講授
之方式強化法學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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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架構
學分
備註
必修課程 46學分
基礎法學課程
除「公司法」外,
必修課程與法律系
大學部合班上課
46
皆不得抵免
選修課程 46學分
法律系碩士班課程
U+M≧20(10門)
20~46
M≧10(5門)
法律系大學部課程
A01≦22
0 ~22
不含U字頭課
外所課程≦6
0~6
限研究所課程,
不包括外系學士
班及語言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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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富的選修課程
102-1學期
102-2學期
103-1學期
• 大學部 28門
• 大學部41門
• 大學部36門
• 碩士班U字頭 32門
• 碩士班U字頭26門
• 碩士班U字頭26門
• 碩士班M字頭26門
• 碩士班M字頭42門
• 碩士班M字頭39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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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與應用之結合-
實務課程
102-1學期
•爭議處理與紛爭解決
102-2學期
•企業併購之法律、策
103-1學期
•冤罪救援實務
•智慧財產訴訟實務
略與財務專題研究
•企業併購之法律、策
•勞動訴訟實務專題
•商業契約與爭端解決
略與財務專題研究
•法律文書寫作
•商務爭端解決
•智慧財產訴訟實務
•企業併購專題研究
•勞動訴訟實務專題
•爭議處理與紛爭解決
•美國刑事司法制度
•法律倫理與專業倫理
• 法律文書寫作
•智慧財產訴訟實務
•民商事律師實務
•法律文書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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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群
為鼓勵學生系統化學習特定領域課程,提升學生專業能力及競爭力
,依特定法學專長培育或法律職業市場發展需要,指定特定課程組
合成九大法學專業學群,學生修習達一定學分數並通過成績要求得
申請核發專業學群證書。
O 英美法學群
O 智慧財產法學群
O 企業暨金融法學群
O 財稅法學群
O 醫療法學群
O 國際法學群
O 民事程序法學群
O 刑事法學群
O 基礎法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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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師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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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人數
法律學院
專任(含合聘) 兼任(含合聘)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13位
法律學系
45位
外籍客座
103學年度
1位
27位
7位
統計至103-1學期。
含6位短期兼任及
9位專技實務教師。
本所編制上有專任教師13位及兼任教師1位。不過學生不僅可
以選修法律學院所開設的所有選修課程,於洽請指導教授時,
亦可依論文方向選擇法律學院全體專任及連續聘任三年以上
之兼任教師擔任指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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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入學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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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規定(一)
資格:
O 應具備法律學以外之學士以上學位資格
O 非國內法律學系或法律學研究所(含雙主修)畢業者
O 前項所稱法律學系或法律學研究所包含財經法律系、
法學系、司法系、財法系、政治法律系、科技法律研
究所、法律專業研究所及其他性質類似之法律系所
科目:筆試(50%)和口試(50%)
時間:同每年臺大碩士班招生
考試日期為2015年2月9日、10日(其中一天)
口試日期為2015年3月15日
名額:正取32名、備取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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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規定(二)
招生筆試科目:
1.英文(A),計入總分,不加權。
2.案例分析與論證能力,加權50% 。
第二階段口試參加資格:
筆試總分排名前 60名。
考試科目分數之規定:
1.口試原始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2.筆試與口試各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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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學生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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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de 20
Slide 21
Slide 22
Slide 23
畢業生前景
發展優勢
原有領域專長+深厚法律專業知識
律師、檢察官、法官,或其他的法律專門職業
法學界或其他學界從事研究工作
政府或企業界的法務人員
原有專業結合法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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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組織與活動
科法所學生會
• 生涯規劃講座﹑就業說明會﹑師生聯歡活動
科法所校友會﹑校友聯絡室
• 校友餐會﹑聯誼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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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所學會
資訊分享與學生交流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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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臺大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招生說明會
2014.11.28(五) 15:0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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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設立宗旨與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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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學士後法學教育
基礎法律教育
進階教育
(大學部)
(研究所)
2-3年
1-2年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3-4年
(前3年繳全額學雜費,每學
期25,640元,之後依校規定
繳交半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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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與目標
國際趨勢
受美國法學院影響,日本、韓國等跟進
社會需求
非法律系學生對學習法律的需求
法學教育的
革新
科際整合的
法學研究
從法律系到學士後的科法所
法學結合其他領域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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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學生?
語言、文字的論述能力
社會性的邏輯推理能力
關心人群事務
細心耐煩、抗壓性高
適合研讀法律學
至少三年的專職學生
於獲錄取的當年度入學就讀
願意投資自己的未來、時間及金錢
課業負擔不輕,應具有強烈的學習動機
對攻讀法律學有熱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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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選擇臺大科法所?
擁有在臺灣位居翹楚的臺大法學教師群,奠下紮實法
學基礎,同時得選修臺大法律系學、碩班所有課程。
配合學生未來發展方向,可選修校內其他研究所課程,
亦可洽其他系所的教授為共同指導教授。
法律學院五個學科中心及九個研究中心之學術活動,
將作為科法所進行科際整合研究之學術後盾。
校際、院際與多所國外知名大學國際交流機會(與全
球49所大學締有交換學生協議、短期研習等)、指導
學生參加英文模擬法庭比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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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課程與學分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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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
課程安排
• 必修46學分:基礎法律課程
• 選修46學分:法律系學士班及研究所課程
• 碩士論文
研究方向
• 英美法學群、智慧財產法學群、企業暨金融法學
群、財稅法學群、醫療法學群、國際法學群、民
事程序法學群、刑事法學群、基礎法學學群
課輔安排
• 必修課皆設有課輔制度,以實例演習及加強講授
之方式強化法學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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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架構
學分
備註
必修課程 46學分
基礎法學課程
除「公司法」外,
必修課程與法律系
大學部合班上課
46
皆不得抵免
選修課程 46學分
法律系碩士班課程
U+M≧20(10門)
20~46
M≧10(5門)
法律系大學部課程
A01≦22
0 ~22
不含U字頭課
外所課程≦6
0~6
限研究所課程,
不包括外系學士
班及語言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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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富的選修課程
102-1學期
102-2學期
103-1學期
• 大學部 28門
• 大學部41門
• 大學部36門
• 碩士班U字頭 32門
• 碩士班U字頭26門
• 碩士班U字頭26門
• 碩士班M字頭26門
• 碩士班M字頭42門
• 碩士班M字頭39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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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與應用之結合-
實務課程
102-1學期
•爭議處理與紛爭解決
102-2學期
•企業併購之法律、策
103-1學期
•冤罪救援實務
•智慧財產訴訟實務
略與財務專題研究
•企業併購之法律、策
•勞動訴訟實務專題
•商業契約與爭端解決
略與財務專題研究
•法律文書寫作
•商務爭端解決
•智慧財產訴訟實務
•企業併購專題研究
•勞動訴訟實務專題
•爭議處理與紛爭解決
•美國刑事司法制度
•法律倫理與專業倫理
• 法律文書寫作
•智慧財產訴訟實務
•民商事律師實務
•法律文書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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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群
為鼓勵學生系統化學習特定領域課程,提升學生專業能力及競爭力
,依特定法學專長培育或法律職業市場發展需要,指定特定課程組
合成九大法學專業學群,學生修習達一定學分數並通過成績要求得
申請核發專業學群證書。
O 英美法學群
O 智慧財產法學群
O 企業暨金融法學群
O 財稅法學群
O 醫療法學群
O 國際法學群
O 民事程序法學群
O 刑事法學群
O 基礎法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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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師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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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人數
法律學院
專任(含合聘) 兼任(含合聘)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13位
法律學系
45位
外籍客座
103學年度
1位
27位
7位
統計至103-1學期。
含6位短期兼任及
9位專技實務教師。
本所編制上有專任教師13位及兼任教師1位。不過學生不僅可
以選修法律學院所開設的所有選修課程,於洽請指導教授時,
亦可依論文方向選擇法律學院全體專任及連續聘任三年以上
之兼任教師擔任指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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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入學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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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規定(一)
資格:
O 應具備法律學以外之學士以上學位資格
O 非國內法律學系或法律學研究所(含雙主修)畢業者
O 前項所稱法律學系或法律學研究所包含財經法律系、
法學系、司法系、財法系、政治法律系、科技法律研
究所、法律專業研究所及其他性質類似之法律系所
科目:筆試(50%)和口試(50%)
時間:同每年臺大碩士班招生
考試日期為2015年2月9日、10日(其中一天)
口試日期為2015年3月15日
名額:正取32名、備取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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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規定(二)
招生筆試科目:
1.英文(A),計入總分,不加權。
2.案例分析與論證能力,加權50% 。
第二階段口試參加資格:
筆試總分排名前 60名。
考試科目分數之規定:
1.口試原始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2.筆試與口試各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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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學生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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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前景
發展優勢
原有領域專長+深厚法律專業知識
律師、檢察官、法官,或其他的法律專門職業
法學界或其他學界從事研究工作
政府或企業界的法務人員
原有專業結合法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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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組織與活動
科法所學生會
• 生涯規劃講座﹑就業說明會﹑師生聯歡活動
科法所校友會﹑校友聯絡室
• 校友餐會﹑聯誼活動
Slide 25
台大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所學會
資訊分享與學生交流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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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