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宣介会
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宣介会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1年3月 一、项目名称 •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国家留学基金 委); •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家留学基 金委); • 云南省地方公派(云南省)。 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介绍 1. 项目简介 该项目是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 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 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满足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人才的需求, 培养国家建设所需的拔尖创新人才,促进我国和 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 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规划,国家留学基金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选拔访问学者 (含博士后研究)赴国外研修或从事博士后研究 的国家性公派留学项目。 2. 国家公派项目子项目划分 按照留学身份划分包含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 研究项目(1100人)、普通访问学者项目(1100 人)和高级研究学者项目(200人)等3个子项目; 按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划分包含博士研究生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 - 48个 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期间赴国 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 - 24个月)、硕 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 - 24个月)、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 - 6 个月 )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 3 - 12个月 )等5种。 3.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 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 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 业科技、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 卫生、防灾减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 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留学基金委网页 《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4.资助内容 一般为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 奖学金生活费(13万元左右,视国家的不同 而有所不同)。拟赴英国留学的国家公派人 员可按规定申请报销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高级访问学者不予资助)。 5. 申请条件 申请人除达到政治、身体、工作和学 习表现优良等基本条件外,另外还按照不 同的选派类别而有不同的规定,其中包括 外语水平。因为条件太多,这里就不一一 说明了,但请各位下来后到国际合作交流 处网站通知栏以“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公 派留学项目的通知”中的附件为例进行观 看。 6. 申请程序 • 2月20日-3月20日,网上报名,向国际合 作交流处提交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一般比 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提前4天左右,以便整 理上报); • 3月25日前,省教育厅审核材料; • 4 - 7月,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评审、录取 工作; • 9月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开始语言培训、符 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派出。 7. 申请材料 非学生类: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非学生类)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身份证复印件 •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 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 外语水平证明 • 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不超过3页) • 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学生类: •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封面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校内评审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 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 身份证复印件 •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 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在籍证明 • 推迟毕业证明(博士三年级申请联合培养需提交) •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 学习计划(若暂无外方接受导师,只需国内导师签字) • 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 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 • 获奖证书复印件 • 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请各校审核留存) 8. 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 提交材料时请按如上材料顺序整理好,并 用曲别针夹好; • 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整理好的材料,非 学生类1式4份,学生类1式5份; • 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 三、西部项目特别人才培养 1. 项目简介 为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我国西部地区急 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和教 育、科研事业的发展,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 理委员会设立了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 西部项目)。西部项目立足于选派西部急需专业及人才, 以加大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力度,促进西部地区教学、科 研和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本项目采取由国家留学基金管 理委员会与各省、市、自治区分别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 具体确定各省、市、自治区资金配套比例、选派规模、 类别、期限、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他有关事宜。 2010 年- 2012年执行西部项目的省区是:贵州、云南、重庆、 新疆、甘肃、陕西、宁夏、内蒙、青海、四川、广西、 西藏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 选派计划 •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应为各省、市、自治区经济社会发 展及重大工程、项目急需学科、专业领域,具体由各省区 根据当年人才培养计划及实际需要确定; •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 - 6个 月、普通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6 - 12个 月(成组配套方式派出人员申请留学期限可为3 - 12个 月),具体选派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当年人才培 养计划确定; • 选派规模:每年不超过650人,其中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 员出国研修项目(研修院校为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计划选 派40 - 60人。各省(区)具体选派规模根据与留学基金 委协议确定; • 选派国别: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统一支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 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13万左右)。赴 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 行。 4. 申请条件 符合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 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各省区规定的其他条 件。 5. 申请程序 • 3月20日- 4月2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向 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一般比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提前4天左右, 以便整理上报)并由国际合作交流处整理 上报省教育厅; • 4月- 5月,省教育厅初审; • 6月-7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地方联审; • 8月,确定录取名单及培训安排; • 9月起,语言培训、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 派出手续、派出。 6. 申请材料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非学生类)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申请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 • 获奖证书复印件 • 外语水平证明 • 身份证复印件 7. 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 提交材料时请按如上材料顺序整理好,并 用曲别针夹好; • 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整理好的材料,1份 原件,3份复印件; • 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 四、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1. 项目简介 该项目是一个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为 参照,根据云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 需要,为加强我省在科学、技术、文化、 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促 进我省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按照云 南省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计 划而产生的地方性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2. 资助名额。根据当年人才培养的具体需求而定。 3. 资助内容。高级访问学者,4 - 6个月,(年龄一 般应在50岁以下 ,是云南省重点实验室、教育部 重点实验室骨干或者是云南省重点学科学术带头 人,亦或是云南省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学 校高级行政管理人员),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国 外生活费,并按照高级访问学者奖学金资助标准 发放;普通访问学者,12个月,(年龄应在50岁 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大学本科毕 业人员一般应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硕士学 位人员一般应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资助往返 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并按照普通访问学者奖 学金资助标准发放。 4. 资助金额。大致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标准相同。 往返国际旅费,省教育厅只负责抵达留学所在国 的首程往返国际机票。 5. 申请条件 申请人除了是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有较深入的研究并 取得一定成果、确有必要出国留学的教学、 科研、技术、 管理人员等基本条件外,在外语水平和身体上也有相关 条件。 • 英语(PETS5)总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IELTS(A 类)5.0以上;TOFEL500分以上; • 日语、俄语、法语总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 • 德语总成绩55分以上(含55分); • 属于高访人员的教师,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教授(或相 当于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云南省机关、地方行政管理 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正处以上行政职务;学校行政 管理人员应具有副校长以上行政职务; • 持有云南教育国际交流中心外语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可以申报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一经录取,须参加 上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标准后方可派出; • 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6. 申请材料 • 《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 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单位公章的 《单位推荐意见表》; • 两份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家、学者出具 并署名的推荐信(固定样式); • 获奖证书复印件; • 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 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 体检表原件; • 申请条件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申请高级研究学者的 人员应提交的有关材料 7. 申请程序 • 11月底12月初,申请人根据校发通知时间 提交申请材料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并由国 际合作交流处整理上报省教育厅; • 1月-3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 3月-4月,确定录取名单及培训安排; • 5月起,语言培训、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 派出手续、派出。 8. 出国留学办理程序 • 领取资格证书; • 参加出国前相关培训; • 联系国外接受单位; • 审批。持邀请信到国际合作交流处和组织 部办理政审,购买《云南省公派出国留学 审批表》1式3份、《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 留学协议书》1式5份,填写表格加盖公章 交回教育厅进行审核; • 办理因私护照; • • • • • • • • 公证《协议书》; 签证; 订机票; 交存保证金,核汇; 拨款; 领取机票,准备出国; 出国进修; 回国报到,退还保证金。 五、地址及联系方式 • 国家留学基金委 网址:www.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美洲事务部(含南太事务):电话:(010)66093951、 66093949、66093916,传真:66093945 欧洲事务部(含亚洲事务):(010)66093935、66093981 , 传真:66093929 • 省教育厅 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地址:省教育厅5楼,电话:5141238 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址:省教育厅3楼及附楼,电话: 5151789 • 国际合作交流处外事科 电话:5228040、传真:5228303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