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宣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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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宣介会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1年3月
一、项目名称
•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国家留学基金
委);
•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家留学基
金委);
• 云南省地方公派(云南省)。
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介绍
1. 项目简介
该项目是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
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
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满足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人才的需求,
培养国家建设所需的拔尖创新人才,促进我国和
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
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规划,国家留学基金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选拔访问学者
(含博士后研究)赴国外研修或从事博士后研究
的国家性公派留学项目。
2. 国家公派项目子项目划分
按照留学身份划分包含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
研究项目(1100人)、普通访问学者项目(1100
人)和高级研究学者项目(200人)等3个子项目;
按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划分包含博士研究生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 - 48个
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期间赴国
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 - 24个月)、硕
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
- 24个月)、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 - 6
个月 )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
3 - 12个月 )等5种。
3.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
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
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
业科技、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
卫生、防灾减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
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留学基金委网页
《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4.资助内容
一般为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
奖学金生活费(13万元左右,视国家的不同
而有所不同)。拟赴英国留学的国家公派人
员可按规定申请报销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高级访问学者不予资助)。
5. 申请条件
申请人除达到政治、身体、工作和学
习表现优良等基本条件外,另外还按照不
同的选派类别而有不同的规定,其中包括
外语水平。因为条件太多,这里就不一一
说明了,但请各位下来后到国际合作交流
处网站通知栏以“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公
派留学项目的通知”中的附件为例进行观
看。
6. 申请程序
• 2月20日-3月20日,网上报名,向国际合
作交流处提交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一般比
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提前4天左右,以便整
理上报);
• 3月25日前,省教育厅审核材料;
• 4 - 7月,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评审、录取
工作;
• 9月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开始语言培训、符
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派出。
7. 申请材料
非学生类: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非学生类)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身份证复印件
•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 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 外语水平证明
• 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不超过3页)
• 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学生类:
•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封面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校内评审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 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 身份证复印件
•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 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在籍证明
• 推迟毕业证明(博士三年级申请联合培养需提交)
•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 学习计划(若暂无外方接受导师,只需国内导师签字)
• 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 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
• 获奖证书复印件
• 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请各校审核留存)
8. 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 提交材料时请按如上材料顺序整理好,并
用曲别针夹好;
• 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整理好的材料,非
学生类1式4份,学生类1式5份;
• 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
三、西部项目特别人才培养
1. 项目简介
为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我国西部地区急
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和教
育、科研事业的发展,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
理委员会设立了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
西部项目)。西部项目立足于选派西部急需专业及人才,
以加大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力度,促进西部地区教学、科
研和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本项目采取由国家留学基金管
理委员会与各省、市、自治区分别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
具体确定各省、市、自治区资金配套比例、选派规模、
类别、期限、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他有关事宜。 2010
年- 2012年执行西部项目的省区是:贵州、云南、重庆、
新疆、甘肃、陕西、宁夏、内蒙、青海、四川、广西、
西藏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 选派计划
•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应为各省、市、自治区经济社会发
展及重大工程、项目急需学科、专业领域,具体由各省区
根据当年人才培养计划及实际需要确定;
•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 - 6个
月、普通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6 - 12个
月(成组配套方式派出人员申请留学期限可为3 - 12个
月),具体选派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当年人才培
养计划确定;
• 选派规模:每年不超过650人,其中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
员出国研修项目(研修院校为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计划选
派40 - 60人。各省(区)具体选派规模根据与留学基金
委协议确定;
• 选派国别: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统一支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
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13万左右)。赴
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
行。
4. 申请条件
符合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
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各省区规定的其他条
件。
5. 申请程序
• 3月20日- 4月2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向
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一般比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提前4天左右,
以便整理上报)并由国际合作交流处整理
上报省教育厅;
• 4月- 5月,省教育厅初审;
• 6月-7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地方联审;
• 8月,确定录取名单及培训安排;
• 9月起,语言培训、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
派出手续、派出。
6. 申请材料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非学生类)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申请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
• 获奖证书复印件
• 外语水平证明
• 身份证复印件
7. 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 提交材料时请按如上材料顺序整理好,并
用曲别针夹好;
• 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整理好的材料,1份
原件,3份复印件;
• 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
四、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1. 项目简介
该项目是一个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为
参照,根据云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
需要,为加强我省在科学、技术、文化、
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促
进我省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按照云
南省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计
划而产生的地方性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2. 资助名额。根据当年人才培养的具体需求而定。
3. 资助内容。高级访问学者,4 - 6个月,(年龄一
般应在50岁以下 ,是云南省重点实验室、教育部
重点实验室骨干或者是云南省重点学科学术带头
人,亦或是云南省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学
校高级行政管理人员),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国
外生活费,并按照高级访问学者奖学金资助标准
发放;普通访问学者,12个月,(年龄应在50岁
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大学本科毕
业人员一般应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硕士学
位人员一般应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资助往返
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并按照普通访问学者奖
学金资助标准发放。
4. 资助金额。大致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标准相同。
往返国际旅费,省教育厅只负责抵达留学所在国
的首程往返国际机票。
5. 申请条件
申请人除了是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有较深入的研究并
取得一定成果、确有必要出国留学的教学、 科研、技术、
管理人员等基本条件外,在外语水平和身体上也有相关
条件。
• 英语(PETS5)总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IELTS(A
类)5.0以上;TOFEL500分以上;
• 日语、俄语、法语总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
• 德语总成绩55分以上(含55分);
• 属于高访人员的教师,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教授(或相
当于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云南省机关、地方行政管理
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正处以上行政职务;学校行政
管理人员应具有副校长以上行政职务;
• 持有云南教育国际交流中心外语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可以申报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一经录取,须参加
上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标准后方可派出;
• 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6. 申请材料
• 《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 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单位公章的
《单位推荐意见表》;
• 两份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家、学者出具
并署名的推荐信(固定样式);
• 获奖证书复印件;
• 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 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 体检表原件;
• 申请条件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申请高级研究学者的
人员应提交的有关材料
7. 申请程序
• 11月底12月初,申请人根据校发通知时间
提交申请材料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并由国
际合作交流处整理上报省教育厅;
• 1月-3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 3月-4月,确定录取名单及培训安排;
• 5月起,语言培训、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
派出手续、派出。
8. 出国留学办理程序
• 领取资格证书;
• 参加出国前相关培训;
• 联系国外接受单位;
• 审批。持邀请信到国际合作交流处和组织
部办理政审,购买《云南省公派出国留学
审批表》1式3份、《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
留学协议书》1式5份,填写表格加盖公章
交回教育厅进行审核;
• 办理因私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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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协议书》;
签证;
订机票;
交存保证金,核汇;
拨款;
领取机票,准备出国;
出国进修;
回国报到,退还保证金。
五、地址及联系方式
• 国家留学基金委
网址:www.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美洲事务部(含南太事务):电话:(010)66093951、
66093949、66093916,传真:66093945
欧洲事务部(含亚洲事务):(010)66093935、66093981 ,
传真:66093929
• 省教育厅
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地址:省教育厅5楼,电话:5141238
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址:省教育厅3楼及附楼,电话:
5151789
• 国际合作交流处外事科
电话:5228040、传真:5228303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