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人事處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獎懲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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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苗栗縣政府人事處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獎懲作業
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WebHR)獎懲作業
報告人:造橋鄉公所人事室
劉名才
WebHR 獎懲作業課程大綱
WEBHR 訓練教室帳號密碼資料
獎懲依據及相關注意事項
獎懲作業實作練習
課程補充說明
WEBHR 訓練教室帳號密碼
網址:
http://webhredu.dgpa.gov.tw/web/l
ogin.aspx (記得要先將網址加入信任網站,方
可正常使用/工具/網際網路選項/安全性/信任
網站(網站)/取消□伺服器驗證(新增))
於登入畫面:選擇 訓練教室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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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辦理獎懲法令規定依據
各機關、學校辦理獎懲案件,應按獎懲對
象作不同法令依據,覈實辦理。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2.「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
3.「苗栗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
標準表」。
4. 苗栗縣政府或上級主管機關公函、實施計畫。
5. 各類專業人員獎懲規定。
4
平時獎懲案件處理審查依據
機關:
苗栗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
時獎懲標準表。
學校:
1. 苗栗縣公立中小學教職員獎懲案件審查
作業應行注意事項。
2. 苗栗縣公立中小學教職員敘獎項目表。
5
平時獎懲案件來源
機關(學校)自行依相關法規本權責辦理獎
懲者。
依縣府或其他機關學校來函辦理獎懲者。
縣府來函要求提報獎懲建議名冊者。
6
平時獎懲案件處理流程
首長、專任人事、
會計、政風人員及
重大獎懲案件(記
大功、記大過):
由人事單位擬報獎
懲建議函
校核轉
校
提請教師
成績考核
委員會初
核
長
覆
核
教職員一
般獎懲案
件:授權
學校以校
長名義核
定發布
網
路
版
)
會
簽
人
事
單
位
登
錄
人
事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
上級機關來文建
議學校獎懲或學
校業務單位自行
簽擬獎懲
機關學
主管
機關
核定
7
轉
發
獎
懲
令
機關(學校)自行辦理獎懲程序
業務承辦單位依事實簽陳。
依相關法令作成獎懲額度建議會人事單位
審核經首長同意(召開委員會或逕行核
布)。
召開考績(核)委員會議決議(初核)。
機關首長核定(覆核)。
製作獎懲令(稿)再陳機關首長核可。
發佈獎懲令,獎懲令正本發各獎懲人員,
副本送縣政府教育處備查。
更新21表資料。
8
其他機關學校來函辦理獎懲
承辦單位依來函簽擬依相關法令及獎懲額
度再會人事單位審核陳首長核可。
召開考績(核)委員會議作成決議陳首長同
意。
製作獎懲建議令(稿)陳機關首長核定發
佈獎懲令。
獎懲令正本發各獎懲人員,副本送縣政府
教育處備查(或依來函敘明函送)。
更新21表資料 。
9
縣府來函要求提報獎懲建議名冊
業務單位依事實簽陳
會人事單位簽註意見
業務單位製作獎懲建議名冊再加會人事單位
審核(獎懲建議函由人事單位製作)
首長核定後,業務單位將奬懲建議名冊函復
縣府(校長/代理校長獎懲審核表及獎懲建
議函由人事單位函送)
代理校長獎懲由縣政府教育處簽會人事處,
由人事處發令,學校無權責發代理校長獎懲
令。
10
平時獎懲案件簽辦
簽辦單位與會簽:
由各業務單位依各相關法令、計畫(如午餐獎勵規定、兼任
人事、會計公文文號...)寫簽呈會辦。
獎懲額度:
參照苗栗縣公立中小學教職員敘獎項目表,註明適用之款項
及獎懲人數,以利辦理獎懲。
援引法規依據:
因身份別適用法規不同,填到第□條、項、點、款、目。
公務人員大功(過)一律應詳註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
條、款;教師應依教師法第14條規定辦理。
11
繕打獎懲建議函及獎懲令應注意之事項
核對個資:確實查對受獎懲教職員各欄位之資
料是否正確。(WebHR個基系統表二)
法令依據:發布獎懲令應依據相關法令,並填
寫於「法令依據」欄。(填至條、項、款、目)
說明欄位:苗栗縣政府公函文號、補充說明填
寫於「其他事項」或「說明」欄。
附註欄位:載明教示條款。註明不服者提起救
濟之方法、期間與受理機關。
12
獎懲令附註欄應詳述教示條款
教師教示條款範本:
受考人對於獎懲結果如有異議,得依教師申訴相關規定,
於收受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申訴書,向苗栗縣教師申訴
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
公務人員教示條款範本:
受考人對於獎懲結果如有異議,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
規定,於收受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申訴書,向本機關
(校)提起申訴。
上述教示條款請於WebHR獎懲子系統維護儲
存。
13
WebHR獎懲作業實作
編輯教示條款、簽章欄設定、建置常用片語
建立獎懲建議表、獎懲建議函案件(報送)
建立獎懲案件(令、稿)
單筆新增案件
增加第二筆資料
大批輸入作業
獎懲令核定、列印、轉DI檔(滙入電子公文)
更新資料庫
14
WebHR -獎懲作業流程
•機關發獎懲令 (機關有獎懲案件核令權)
獎懲案件維護作業
轉獎懲令
列印獎懲令(稿)
送單位主管簽核
獎懲令核定
核定日期與核定文號
列印獎懲令
機關發派建議函 (機關無獎懲案件核令權)
獎懲案件維護作業
轉獎懲建議函
列印獎懲建議函(稿)
輸入發文日期與
發文文號
送單位主管簽核
列印
獎懲建議函
報送上層機關
15
獎懲系統前置作業
編輯教示條款:因公務人員、教師身分不同
簽章欄位設定: 提供決行層簽章欄設定
建置常用片語:使用片語簡化作業
數位教材網址:
http://www.camdemy.com/media/8
496
教示條款因身分別不同而不同:
公務人員教示條款:受考人對於獎懲結果如有異
議,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於收受之次
日起30日內,繕具申訴書,向本機關(校、局、
處、所)提起申訴。
教師教示條款:受考人對於獎懲結果如有異議,
得依教師申訴相關規定,於收受之次日起30日內,
繕具申訴書,向苗栗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
申訴。
獎懲系統前置作業-實作練習(1)
編輯教示條款:
獎懲作業/工具/獎懲教示條款附註資料維護
/新增/編輯/確認
教示教條類別
◎公務人員
◎教師
獎懲系統前置作業-實作練習(2)
• 簽章欄位設定:
獎懲作業/工具/簽章欄設定/新增/編輯/確
認
• 簽章欄一【承辦人】
• 簽章欄二【單位主管】
• 簽章欄三【校長】
獎懲系統前置作業-實作練習(3)
建置常用片語:
常用片語/編輯片語內容/新增
辦理研習班圓滿完成
依據苗栗縣政府100年10月10日府人字第100號函辦理
苗栗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標準表
苗栗縣公立中小學教職員敍獎項目表
苗栗縣政府、本校人事室
行文單位及個人
校長成績考核辦法
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功小人字第號
獎懲建議表-實作練習
獎懲建議表/獎懲建議表建檔/新增(編輯案由)/
確認/明細/新增(選員及編輯)/確認(資料新增成
功,回上頁)/列印/簽辦或報送人事
縣府或上級機關通知提報獎懲建議名冊(機關學
校人員參與縣府或上級機關工作績效優良)
所屬單位對於績優人員擬予敘獎(辦理本機關學
校活動、業務有重大績效,或首長交辦)
數位教材網址:
http://www.camdemy.com/media/8
540
實作題:請參考範本所列相關資料條件,製
作相同之「獎懲建議表」,並另存電腦桌面
獎懲建議函-實作練習(1)
獎懲作業/一般獎懲/獎懲案件維護作業/新增>文
稿類別【◎函(稿)】案件類別【人事人員】輸
入欄位資料/確認(資料新增成功)/明細/新增
(選員及編輯欄位)/核定結果◎符合/確認(資料
新增成功,回上頁)/列印獎懲建議函(稿)(轉
DI檔,滙入電子公文系統)/陳核並取得公文文號
轉建議函(輸入發文日期、文號)/轉建議函(轉
建議函成功)>確定/附件檔案(瀏覽>上傳,回
獎懲案件)/報送(上層機關)>報送(報送○○
機關成功)>列印獎懲建議函(轉DI檔,滙入電
子公文系統)
獎懲建議函-實作練習(2)
機關學校無核令權。
適用對象:
首(校)長、專任人事、會計、政風人員及
重大獎懲案件(記大功、大過)。鄉鎮市
公所記二大功、過案件
數位教材網址:
http://www.camdemy.com/med
ia/8485
實作題:請參考範本所列相關資料條件,製
作相同之「獎懲建議函」,並另存電腦桌面
獎懲令-實作練習(1)
獎懲作業/一般獎懲/獎懲案件維護/新增/文稿類別請點選【令
(稿)】/輸入相關資料/確認
建立受獎懲人員明細資料/ 新增/輸入相關資料>核定結果◎符
合/確認
– 按拷貝此筆資料/選取欲增加之人員(若為公務人員)
– 批次輸入/加入選取人員/輸入相關欄位/執行
列印獎懲令(稿)(轉DI檔,滙入電子公文系統)/陳核並取
得公文文號/核定(輸入核定日期、文號)/核定(核定成功)
>確定/列印獎懲令(轉DI檔,滙入電子公文系統)
更新個人基本資料檔/點選⊙未更新/查詢選取欲更新獎懲案件/
更新資料庫/確定/更新個人基本資料完成
獎懲令-實作練習(2)
機關學校有核令權。
轉DI檔>另存>滙入電子公文系統
• (376456500A1020816_1.DI)令
• (376456500A1020816_2.DI)函
數位教材網址:
http://www.camdemy.com/med
ia/8495
實作題:請參考範本所列相關資料條件,製
作相同之「獎懲令」,並另存電腦桌面
課程補充
經驗分享2則
案例研討8則
經驗分享(1)
案例一:父母都是老師 愛他卻害了他。
某校甲師與乙師為夫妻,夫時任教務主任,妻任兒班導師,學期第二
次月考乙師班級發生數學科考題洩題事件。
違反規定:
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1項4款2目:有不當行為,致損害教
育人員聲譽(記過)。
教師法第14條:經教評會審議(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條件)
行政懲處:召開考核委員會,依據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相關規定懲
處。
相關措施:人事調整、師生輔導、案例宣導。
問題研討:考核會組成、獎懲原則、程序、發言人制度
經驗分享(2)
案例二:處分(處理)管轄權限
甲現為A公所村幹事,原任B公所清潔隊副
隊長,經B公所審認其有執行業務疏失。
有權管轄:
A。B僅獎懲建議權。
作業程序:
B考績會通過>發函建議A懲處>A核布懲處令
甲申訴機關:
A。B核予甲懲處,構成保障事件撤銷之理由。
案例研討(1)
考績(核)委員會組成
案例一:票選委員不足法定人數。
甲機關置考績委員23名,其中當然委員1名,
指定委員13名,票選委員9名。
案例解析:
1.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2項:委員置5至23
人,每滿4人應有2人由受考人票選產生。
2.甲考績委員會不合法(票選委員應置10名),
其審議通過之考績或獎懲案核有程序瑕疵,構
成保障事件撤銷之理由。
案例研討(2)
考績(核)委員會組成
案例二:委託領票並代為投票。
受考人於票選當日不克投票,出具委託書,委
託代理人領票並代為投票。
案例解析:
1.違反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5項「直接投票」
之規定。
2.考績委員會不合法,其審議通過之考績或獎懲
案核有程序瑕疵,構成保障事件撤銷之理由。
案例研討(3)
考績(核)委員會組成
案例三:限制考績委員性別。
甲機關組成之考績委員會,規定委員中任一性
別比例不得少於1/3。
案例解析:
1.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應有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
於1/3限制(性別平等教育法16條1項)。公
務人員考績委員會不得參照。
2.考績委員會不合法,其審議通過之考績或獎懲
案核有程序瑕疵,構成保障事件撤銷之理由。
案例研討(4)
奬懲作業程序
案例四:考績委員未達法定出席人數。
甲機關考績委員置17人,有8位出席並決議對A
為記過一次之懲處。
案例解析:
1.考績委員會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出席,始得開
會,出席委員半數以上同意,始得決議(考績
委員會組織規程第4條1項)。本案僅8名委員
出席(應9名),與規定不符。
2.有法定程序瑕疵,構成保障事件撤銷之理由。
案例研討(5)
奬懲作業程序
案例五:獎懲案未經考績委員會核議。
甲機關認定屬員A行政疏失屬實,核布其申誡
一次。
案例解析:
1.平時考核獎懲記功(過)以下案件,有明確獎
懲標準者,得先發布獎懲令,30日內提交考績
委員會確認(考績法施行細則第13條6項)。
2.獎懲案未經考績委員會核議、確認者,有法定
程序瑕疵,構成保障事件撤銷之理由。
案例研討(6)
事證與事實認定或適用法規
案例六:懲處令未明確記載懲處之法令依據。
甲機關認定屬員A行政疏失屬實,依據機關平
時獎懲標準表核予其申誡一次。
案例分析:
1.甲機關對A核布懲處令「法令依據」僅載「平
時獎懲標準表第3點」,未記明該點所定11款
中屬何款申誡事由。
2.足影響A維護權益行使,A得提起申訴、再申
訴。
案例研討(7)
事證與事實認定或適用法規
案例七:懲處事實與依據法令規定要件不符。
甲機關認定屬員A督導疏失屬實,依據機關平
時獎懲標準表第3點第6款核予其申誡二次。
案例分析:
1.查該獎懲標準表第3點第6款:「公物保管不
善」,第3點第7款:「未盡督導之責」,甲機
關援引懲處規定未洽。
2.懲處事實與依據法令規定要件不符,構成保障
事件撤銷之理由。
案例研討(8)
事證與事實認定或適用法規
案例八:懲處事實未經詳實調查。
乙機關因媒體報導屬員B收受賄賂,經地方法院裁定羈
押禁見,依考績法第12條3項5款「言行不檢,致嚴重
損害政府及公務人員聲譽」,核布B一次記二大過免職,
先行停職。
案例分析:
1.B收受賄賂事證尚未明確,乙機關僅因媒體報導逕認定
為B一次記二大過免職之主因,實有未妥。
2.懲處事實未經詳實調查,構成保障事件撤銷之理由。
簡報結束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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