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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多元入學
103
試務組長 石明峰
試務組業務介紹
高中部註冊業務
成績處理
升學考試報名
簡章購買
輔導處業務介紹
 升學志願討論
 指定項目甄試輔導(備審資料準備、面試) 、)
 甄選入學第二階段考古題
 學長姐的備審資料範例
 坊間落點分析書籍提供,訂購
 辦理模擬面試
 選填志願講座
 情緒支持與陪伴
考試-四項考試
英語聽力測驗
學科能力測驗(學測)
術科考試
指定科目考試(指考)
招生-三大管道
繁星推薦入學
個人申請入學
考試分發入學
繁星推薦
考試分發
個人申請
學測 (1/18、19)—成績公告(2/13)
術科 (1/22~2/10)—成績(2/18)
報名(3/3)
統一彙辦
報名(3/12)
統一彙辦
篩選作業(3/21)
公告錄取
(3/11)
大學甄試
指考 (7/1、2 、3)
成績(暫7/18)
錄取生
放棄入學
大學公告錄取
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5/5-6)
公告統一錄取結果(5/12)
網路選填志願
(暫7/24)
分發錄取
(暫8/6)
學測 (1/18、19)—成績公告(2/13)
術科 (1/22~2/10)—成績(2/18)
指考 (7/1、2 、3)
成績(7/18)
各項考試與甄選日期以103學年度各招生簡章為準
考試
科目
學科能力測驗
術科考試
指定科目考試
國文、英文、數學、
社會、自然
音樂、美術、體育
三個種類,
各有不同考科
國文、英文、數甲、
數乙、地理、歷史、
公民、物理、化學、
生物(學生可自由選考)
以百分或級分
各科100分
成績 級分制(15級)
計算
考試 高一 ~ 高二
範圍
考試 1/18、1/19
時間
用途
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技術校院申請入學、
軍事學校甄選入學、
警察大學、獨立招生
考試分發入學、
進修學士班…
高一 ~ 高三
美術1/22~1/23
音樂2/6~2/10
體育1/25~1/27
7/1、7/2、7/3
甄選入學、
考試分發入學、
獨立招生、
繁星推薦
考試分發入學、
進修學士班
(四、五、七學群)
考試成績的採用
 考試成績的使用,有「檢定」、「採計」
和「參酌」三種方式
門 檻
計 分
甄選入學
(含繁星)
考試分發
學科能力
測驗
術科考試
檢定
V
(V)
採計
(V)
(V)
參酌
(V)
(V)
檢定
(V)
(V)
指定科目
考試
採計
(V)
V
參酌
(V)
V
PS:打(V)表示可選用
繁星推薦
考試分發
個人申請
學測 (1/18、19)—成績公告(2/13)
術科 (1/22~2/10)—成績(2/18)
報名(3/3)
統一彙辦
報名(3/12)
統一彙辦
篩選作業(3/21)
公告錄取
(3/11)
大學甄試
指考 (7/1、2 、3)
成績(暫7/18)
錄取生
放棄入學
大學公告錄取
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5/5-6)
公告統一錄取結果(5/12)
網路選填志願
(暫7/24)
分發錄取
(暫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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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
學測 (1/18、19)—成績公告(2/13)
術科 (1/22~2/10)—成績(2/18)
報名(3/3)
統一彙辦
報名(3/12)
統一彙辦
篩選作業(3/21)
公告錄取
(3/11)
大學甄試
大學公告錄取
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5/5-6)
公告統一錄取結果(5/12)
甄選入學
繁星推薦
—在校成績
—學測成績
—除第八學群外,均不需參加第二階段甄試
個人申請
—學測成績
—第二階段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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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測 (1/27、28)—成績公告(2/20)
術科 (1/31~2/7)—成績(2/20)
報名(3/4)
統一彙辦
公告錄取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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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學年度
1.招生學校:共153所大學校院。
2.招生學系(組)總數:1,523校系。
3.招生名額總數:10,246個
【公立:5,053個 私立:5,193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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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資格
全程均就讀國內同一高級中學並修滿高一、
高二各學期之應屆畢業生。
高一及高二【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總平均
全校排名百分比須符合大學之規定。(大學自
訂校排百分比前20%、30%、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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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資格
學測成績任一科不得為零分。
學測成績(含第四、五、七學群的術科
成績)須通過校系之檢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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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作業(一)
大學依學系之性質分學群招生,由高中向大學依學群
推薦符合推薦條件之應屆畢業學生。
第一類學群
文、法、商、社會科學、教育、管理等學系(學程)
第二類學群
理、工等學系(學程)
第三類學群
醫、生命科學、農等學系(除醫學系外)
第四類學群
音樂相關學系(學程)
第五類學群
美術相關學系(學程)
第六類學群
舞蹈相關學系(學程)
第七類學群
體育相關學系(學程)
第八類學群
醫學系(由第三類學學群分出,有第二階段面試)
普通班
美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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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作業(二)
 美術藝才班僅限推薦至第五類學群;且其高中在校學業成績應依其就
讀班別單獨計列全校排名百分比。
 得分學群推薦符合資格之學生至多各 2名,惟就同一名學生僅限推薦
報名至一所大學之一個學群。
 高中對同一大學推薦超過1名學生時,必須排定其學生推薦順序,甄
選入學委員會分發時即依高中排定的推薦順序分發。
(同大學的1~3類學群排推薦順序、第5類與第8類學群自己排推薦
順序)
 具原住民身份之學生,得以一般生或原住民生身分擇一參加本招生。
繁星推薦
•
•
•
•
先通過檢定標準後
再進入分發比序
各分發比序若都相同者則增額錄取
惟醫學系設有第二階段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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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美術學系西畫組
學科能力測驗檢定
美術系
術科考試檢定
科目
標準
術科項目
檢定
校系代碼
00232
國文
頂標
素描
頂標
學群類別
第五類學群
英文
頂標
彩繪技法
頂標
招生名額
1
數學
前標
創意表現
--
可填志願數
3
社會
--
水墨書畫
--
外加名額
無
自然
--
美術鑑賞
--
可填志願數
--
總級分
--
分發比序項目
術科說明
1、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須參加術
2、學測國文級分
科考
3、學測英文級分
試
4、術科考試素描分數
5、術科考試彩繪技法分數
6、學測數學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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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發作業(一)
 比序1: 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百分比小者優
先錄取。
 比序2-7:學測各單科級分或總級分、術科成績(第五類
學群)或各單科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 單科為國文、英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
學、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美術
 美術科目僅限供第五類學群之學系訂為其分發比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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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發作業(二)
第一輪分發:各大學於第一至第三類學群、第四
類學群、第五類群、第六類學群、第七類學群分
別錄取同一推薦學校學生各以1名為限。
第二輪分發:進行缺額校系分發作業。各大學對
同一推薦學校再錄取人數不受一名之限制。
大學校系訂定分
發比序項目順序
推薦學生選填
推薦學校
校系志願序
推薦優先順序
第一輪
分發
繁星推薦
• 臺大有三個學群
• 可推薦至多各2位
同學至第一類學群
第二類學群及第三類學群 。
• 推薦至臺大至多6位同學中,校內須排定推薦
學生之優先順序。
A生
B生
C生
D生
E生
F生
第一學群 第一學群 第二學群 第二學群 第三學群 第三學群
3
2
1
4
5
6
大學校系訂定分
發比序項目順序
推薦學生選填
推薦學校
校系志願序
推薦優先順序
第一輪
A生
B生
C生分發D生
E生
F生
第一學群 第一學群 第二學群 第二學群 第三學群 第三學群
3
2
錄取
1
4
5
6
大學校系訂定分
發比序項目順序
推薦學生選填
推薦學校
校系志願序
推薦優先順序
第一輪
A生
B生
C生分發D生
E生
F生
第一學群 第一學群 第二學群 第二學群 第三學群 第三學群
3
2
錄取
1
4
5
6
大學校系訂定分
發比序項目順序
推薦學生選填
推薦學校
校系志願序
推薦優先順序
第一輪
A生
B生
C生分發D生
E生
F生
第一學群 第一學群 第二學群 第二學群 第三學群 第三學群
3
2
未錄取
1
4
5
6
大學校系訂定分
發比序項目順序
推薦學生選填
推薦學校
校系志願序
推薦優先順序
第一輪
A生
B生
C生分發D生
E生
F生
第一學群 第一學群 第二學群 第二學群 第三學群 第三學群
3
錄取
2
未錄取
1
4
5
6
大學校系訂定分
發比序項目順序
推薦學生選填
推薦學校
校系志願序
推薦優先順序
第一輪
A生
B生
C生分發D生
E生
F生
第一學群 第一學群 第二學群 第二學群 第三學群 第三學群
3
錄取
2
未錄取
1
4
5
6
第一輪分發後
校系仍有缺額
因推薦序在後
第一輪無法錄取者
第二輪
分發
推薦學生選填校系
大學校系訂定分發
志願序
比序項目順序
第一輪分發後
因推薦序在後
校系仍有缺額
第一輪無法錄取者
第二輪
分發
推薦學生選填校系
A生
B生
志願序
C生
D生
大學校系訂定分發
E生
F生
比序項目順序
第一學群 第一學群 第二學群 第二學群 第三學群 第三學群
3
錄取
2
未錄取
1
4
5
6
繁星推薦
第八類學群(醫學系)作業方式:
•同一名學生限報1大學醫學系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者,不得再報考同一校
系之個人申請。
•面試人數最多為錄取人數3倍或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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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錄取生限制: 無論放棄與否,不得報名
該學年度「個人申請」、不得參加該學
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
第一階段篩選」。
• 未於規定期限內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
報名該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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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
學測 (1/18、19)—成績公告(2/13)
術科 (1/22~2/10)—成績(2/18)
報名(3/3)
統一彙辦
報名(3/12)
統一彙辦
篩選作業(3/21)
公告錄取
(3/11)
大學甄試
大學公告錄取
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5/5-6)
公告統一錄取結果(5/12)
個人申請
學測 (1/18、19)—成績公告(2/13)
術科 (1/22~2/10)—成績(2/18)
報名(3/12)
統一彙辦
篩選作業(3/21)
大學甄試
大學公告錄取
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5/5-6)
公告統一錄取結果(5/12)
個人申請
由學生自行申請進入符合志趣的大學校系
志願數:6 個(部分大學規定選填學系數)
學測成績公告後、繁星推薦放榜後報名
個人申請
第一階段
依學生學科能力測驗或術科考試成績,進行第
一階段篩選
通過篩選的考生,依校系報名第二階段甄試
第二階段
各校系自辦「指定項目甄試」,由大學擇期辦
理,項目包括:筆試、資料審查、口試、術科
考試、小論文、實驗操作…等
時間:103年期程為3/28~4/27五六日辦理
個人申請
1
2
3
4
5
6
7
8
9
種 類
面試
方
式
個人面試,團體面試,英文面試
小論文
聽力
實驗
學科小論文,英文小論文
英語聽力,日語聽力
物理,化學,生物及實驗操作
性向
術科
語文性向,學科性向,性向智力測驗
素描視唱聽寫設計繪畫舞蹈
國學常識,作文,英閱,其他學科筆試
學科筆試
推理分析,時事測驗,短文翻譯,電腦常識
自傳,全民英檢,讀書計畫,高中成績,競賽成果,作
資料審查
品集,社團參與,學生幹部
其他
即席演講,情境測驗,….等
審查資料
採用校系數 比例
(1)在校成績單
1,477
91.00%
(2)自傳
(3)讀書計劃
(4)成果作品
(5)競賽成果
(6)社團證明
1,414
1,050
375
721
443
87.12%
64.70%
23.11%
44.42%
27.30%
(7)幹部證明
217
13.37%
(8)英語檢定
343
21.13%
審查資料
(9)個人資料表
(10)社會服務(志工)
(11)證照證明
(12)學習檔案
(13)數理能力檢定
(14)小論文
(15)學習心得
(16)其他
採用校系數 比例
266
16.39%
91
5.61%
103
6.35%
52
3.20%
48
2.96%
26
1.60%
29
1.79%
741
45.66%
審查資料上傳注意事項
• 大學全面施行線上審查資料。
• 以上傳方式繳交為主,如有例外,需詳閱
簡章說明。
• 編輯檔案成PDF檔後,再行至上傳。
• 注意繳交截止日,且上傳資料確認後不得
以任何理由修改。
審查資料上傳系統架構示意圖
甄選委員會
考生
查
詢
篩
選
結
果
選
擇
篩
選
通
過
校
系
基本資料顯示
審查資料上傳
上傳校系查詢
高中上傳現況查詢
高中
篩選結果由甄選委員
會公告,故考生基本
資料可直接轉入審查
資料上傳系統
考
生
上
傳
現
況
查
詢
審
查
資
料
轉
各
大
學
大學校院
甄選入學作業流程
STEP1
購買簡章
1.102.11.20公告發售。
2.甄選委員會將於10月初公告發售辦法。
44
甄選入學作業流程
STEP1
購買簡章
STEP2
繁星推薦
報名
1. 102.11上傳符合推薦資格學生高一、高二四學期學
業成績至甄選委員會。
2. 按推薦委員會訂定之推薦原則及程序推薦出參加繁
星推薦學生。
3. 將學生報名資料輸入報名作業處理軟體中。
4. 收取學生報名費於103.03.03~03.05間完成繳費。
5. 於103.03.03~03.05將報名檔案上傳至甄選委員會。
45
6. 103.03.11錄取名單公告。
甄選入學作業流程
STEP1
購買簡章
1.
2.
3.
4.
5.
6.
STEP2
繁星推薦
報名
STEP3
個人申請
報名
請學生先填寫「考生報名資料調查表」。
將報名資料輸入報名作業處理軟體中。
收取報名費用並於103.03.11~03.14完成繳費。
於103.03.12~03.14間上傳報名檔案至甄選委員會。
每一考生最多可申請6校系。
繁星推薦錄取生不得報名。
46
甄選入學作業流程
STEP1
購買簡章
STEP2
繁星推薦
報名
STEP3
個人申請
報名
STEP4
個人申請
指定項目甄試
1. 依簡章規定自行向各大學繳交指定項目甄試
費。
2. 依各校系規定日期繳交應繳證明或資料。
3. 於103.03.28~04.27間之週五、六、日至各
大學參加指定項目甄試。
47
甄選入學作業流程
STEP1
購買簡章
STEP2
繁星推薦
報名
STEP3
個人申請
報名
STEP4
個人申請
STEP5
個人申請
指定項目甄試 統一分發
1. 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之通行碼將於103.04.16寄發
至學校,試務組將於4月底轉發給學生。
2. 不論正備取、校系多寡,均需於103.05.05~05.06
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
3. 103.05.12統一分發結果公告。
4. 分發後欲放棄者,需於103.05.14前填寫「放棄入
學資格聲明書」。否則無法參加考試分發入學。
48
繁星推薦
考試分發
個人申請
學測 (1/18、19)—成績公告(2/13)
術科 (1/22~2/10)—成績(2/18)
報名(3/3)
統一彙辦
報名(3/12)
統一彙辦
篩選作業(3/21)
公告錄取
(3/11)
大學甄試
指考 (7/1、2 、3)
成績(暫7/18)
錄取生
放棄入學
大學公告錄取
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5/5-6)
公告統一錄取結果(5/12)
網路選填志願
(暫7/24)
分發錄取
(暫8/6)
繁星推薦
考試分發
個人申請
學測 (1/18、19)—成績公告(2/13)
術科 (1/22~2/10)—成績(2/18)
指考 (7/1、2 、3)
成績(7/18)
放棄入學資格
(3/19)
錄取生
放棄入學
網路選填
志願(7/24)
分發錄取
(8/6)
放棄入學資格(5/14)
考試分發入學
不具有當年度以下招生管道之錄取生
大學甄選入學(繁星、個人申請)
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
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入學
身心障礙甄試
運動績優甄試
考試分發入學
學生均須參加指定科目考試(指考),可自
行選考科目
大學校系自訂採計之指定考科為3~6科
採計之考試科目得以加權方式加重計分
部份大學校系採用學科能力測驗做為檢定
採網路選填志願方式
考試分發入學
最低登記標準
分發委員會統一訂定各採計組合之
「最低登記標準」
考生「原始總分」須高於此標準,始
得分發該系
採計術科之校系不設「最低登記標準」
暫定7 /18公告各組合之最低登記標準
考試分發入學
檢定
採計
同分參酌順序
諮詢管道與網站
教育部-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
網址:nsdua.moe.edu.tw
諮詢專線:02-2367-3557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考試試務諮詢
網址:www.ceec.edu.tw
諮詢專線:02-2366-1416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網址:www.cape.edu.tw
諮詢專線:02-2362-5101轉8116-8118
諮詢管道與網站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招生策略
網址:www.jbcrc.edu.tw
諮詢專線:02-3366-5247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考試分發志願登記
網址:www.uac.edu.tw
諮詢專線:06-236-2755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甄選入學相關業務
網址:www.caac.ccu.edu.tw
諮詢專線:05-272-1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