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丘政民
簡 報 內 容 一、科技部統計學門簡介 二、申請與撰寫科技部計畫 三、計畫審核 四、建議 1 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司 諮議委員會 召集人 與複審 委員 相關中 心與平 台 數學與物理科 (第一科) 化學與貴儀科 (第二科) 地球永續防災 科(第三科) 純數、應數、 統計、 一般 物理、凝態物 理 有機與無機 物化與分析 貴重儀器 大氣、海洋、 地質、地物、 防災、永續、 空間資訊 化學推動研究中心 貴重儀器中心 地球科學推動研究 中心 地科領域共用設施 服務平台 數學推動研究中心 物理推動研究中心 國家理論科學研究中心 2 統計學門委員會 審議委員:審核專題計畫、延攬人才等 召集人:丘政民(中研院) 鄭光甫(臺北醫學大學)、廖振鐸(台大) 、嵇允嬋(成大)、 洪志真(交大)、鄒宗山(中央)、何淮中(中研院) 諮議委員:審核專題申覆、國外短期研究 吳鐵肩(成大) 、姚怡慶(中研院) 、徐南蓉(清華) 陳玉英(中央)、盧鴻興(交大) 學術審查: 外審意見 委員會討論(計畫)或召集人(零星事宜) 經費多寡: 視學門整體經費及審查意見 3 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 •類別: –一般型,新進人員 (原則:學位取得五年內) –研究學者(通過標準高) •計畫撰寫 –個人資料, 計畫內容, 編列預算 –同一計畫只能提出一件申請案 (學術倫理) •流程(注意相關截止日期) –送件(校內科技部) 審查核定 執行 計畫結束日期: 7月31日,需事先申請延期,以三個月為限 。 4 第一件計畫可隨到隨審 •資格: –申請機構之新聘任人員 –從未申請科技部研究計畫者 •申請日期: 起聘之日起三年內 •計畫結束時間: 每年七月底 –到職後請儘快申請 –計畫案都需經過審查 –可申請“多年期”(看表現、計畫內容) –可在計畫期限前,申請「延長執行期限」(最多三個月 ) • 參考: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http://web1.nsc.gov.tw/lp.aspx?CtNode=340&CtUnit=532&BaseDSD=5&mp=1 5 研究計畫審核流程 收件與資料彙整 確認申請案件與學門之適合度 (少數做轉換學門之建議) 申請案件分配給審議委員 專業原則與迴避原則等 審議委員建議(至少)兩位書面審查人 專業原則與迴避原則等 外審書面審查 經數次審議會議排定等級 合議制:每件申請資料都經公開(反覆)討論、相對評比。 迴避原則 主審整合審查意見與建議經費(全體考量後再正式核定) 6 計畫審查注意事項 審查之利益迴避暨保密原則 –審查作業相關人員不得藉由審查作業獲取直接或間接 (如共同掛名主持)之不當利益 –審查作業相關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將審查資料、審查 會議討論過程之意見或結果洩漏予他人 –初、複審時,宜避免審查人與申請人有下列關係: 任職同一系、所、科或組 近三年曾有指導博士、碩士論文之師生關係。 近二年發表論文或研究成果之共同作者 審查計畫時有共同執行研究計畫 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 7 研究計畫審核原則: 總體考量 103年度新申請案通過率約57.6% ,有逐年遞減趨 勢。 審議會議逐案討論內容 參考初審意見 考量: 計畫書內容 五年內的研究表現 (包含過去計畫執行成果) 等級排定過程往往需反覆討論 (與其他申請案相對比較) 新進人員之特殊考量 計畫內容能夠展現其獨立研究與執行能力 “五年內”研究成果標準不同 若是落在通過補助標準邊緣,新進人員案件會優先核給 8 統計學門歷年核定件數及經費 300 不通過 通過 250 核定經費(百萬) 200 72 79 76 77 70 78 151 139 128 101 102 103 150 100 170 163 161 50 0 98 99 100 9 計畫書之撰寫 (個人建議) •計畫內容審核要點 –主題是否與過去的成果“有所差別”? –是否可從計畫內容看出執行能力 •文獻回顧 判斷對主題是否了解 •動機與目標 了解為何有此想法,與應用、文獻 的關聯 •具體作法 判斷想法是否可行 •可能的難度與挑戰 判斷工作之“價值” 申請內容可能有的缺點: “公式太多, 論述太少”或“背景太多, 新內容過少” “原封不動摘自博士論文”(小心學術倫理) . . . 10 研究表現(個人意見) 如何自研究成果看 “研究表現” ? •審查的聚焦處:申請人在論文中貢獻程度,獨立性 與主導性,對統計領域具有學術研究價值—包括統 計學理論發展,新方法,應用的拓廣…跨領域研究 •文章品質 –期刊品質與文章內容 –主題重要性,創意,技術,對類似主題的貢獻度 … •文章數量: –“太少”是負面因子,“很多”未必勝出 •獨立性與主導性: –作者排序(第一或通訊作者,作者群之組合) 11 研究生涯之成長(個人意見) •時間的軌跡 –逐步建立獨立性與主導性 •主題 (論文著作表的“混搭”) –原有主題之發表、延續與拓展 –新題材、領域 •諮詢論文: –“諮詢性質”的合作研究文章可增加論文的量,但亦要 搭配其他“對統計領域發展有所貢獻” 的論文 •建議 - 先求 “生存”(拿到計畫) 再求 “成長”(獲得榮譽) - 避免完美主義, 也不要過度流俗 (學校 vs. 統計學門) 12 預算編列與審核 •經費: –依“實際需求”申請 •預算內容: –業務費:人事費及耗材 –研究設備 –國際會議與移地研究 •計畫主持費 •單年期 vs. 多年期 –視計畫需求提出 13 研究榮譽 (科技部) •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自行申請 –學門書面審學門會議審數統學門排序 自然司大會審查(學門研究表現至少需前20%) •吳大猷獎:主動遴選 –學門書面審學門會議審數統學門排序 自然司大會審查 •傑出獎:自行申請 –傑出獎委員會審查(不公開,年年更動) 14 科技部學術倫理處理原則 依據「科技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規定處理 處理情形 書面告誡 追回補助或獎勵 停權(停權期間不得執行本會各項補助計畫) 研究計畫申請案凡有抄襲、蓄意一稿 多投、假造數據等違反學術倫理之 嫌,經查明屬實者,按規定予以懲處 15 科技部學術倫理處理原則 受理原則 – 科技部處理的是涉及本部獎補 助的行為,行政處分(停權、 追繳研究經費)只及於本部的 獎補助。 違反認定 – 符合「蓄意且明顯違反學術社 群共同接受的行為準則,並嚴 重誤導本會評審對其研究成果 之判斷,有影響資源分配公正 與效率之虞」 處理程序 – 於學術倫理,本部採案件處理 ,原則對於有具體事證之具名 檢舉或於審查過程中發現有違 反學術倫理之嫌者,本部將送 學術處做初步審議,如認定有 違反學術倫理之嫌者,將送本 部學術倫理專案委員會審 – 在作成不利於當事人之定前, 給予當事人說明的機會 判定慎重 本部審議判定「違反學術倫理」,不論處分輕重,即會通知所屬單位, 亦即成為正式記錄,影響被處分者學術聲譽至為嚴重,因此,本部做成 此類處分極為謹慎;只有行為嚴重者,才應由公權力作懲處 16 研究人員違反學術倫理之行為類型 造假:指虛構不存在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 變造:指不實變更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 抄襲:指援用他人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未註 明出處。註明出處不當情節重大者,以抄襲論。 申請研究計畫或發表論文時隱匿其部分內容為已發表之成 果或著作。 未經註明而重複發表,致研究成果重複計算,影響審查之 評斷。 研究計畫或論文大幅引用自己已發表之著作,未適當引註 ,嚴重誤導審查之評斷。 其他違反學術倫理行為,經本會學術倫理審議會議決通過 者。 資料來源: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1020207) 17 案例說明 案 例 說明 處理情形 1 A君98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表C012研究計畫內容 「近五年之研究計畫內容與主要研究成果說明」部分,有 多處抄襲B君之碩士論文,已違反學術倫理 停權1年,停權期間不 得申請及執行本會各項 補助計畫 2 A君、B君及C君等3人所提本會97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 案之申請書部分內容與相關文獻部分內容雷同,該3人之 計畫書部分內容抄錄文獻資料,且未依學術慣例詳細引註 停權1年,停權期間不 得申請及執行本會各項 補助計畫 3 A君所提94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所附個人資料表之著 停權1年,停權期間不 作目錄有5篇論文篡改作者姓名,另於該著作目錄中,將1 得申請及執行本會各項 篇未被接受之論文列為已被接受論文,並列入計算RPI值, 補助計畫 足以影響審查結果,已違反學術倫理 4 A君執行本會95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繳交之成果報告,大量 引用他人已發表之研討會論文,未註明來源,其處理研究 成果報告之態度有欠嚴謹,業已違反學術倫理 停權1年,停權期間不 得申請及執行本會各項 補助計畫 18 註:其它相關之案例說明可參閱99年6月21日臺會綜二字第0990042604號函 善加利用網路資訊 http://www.nsc.gov.tw/nat/lp.asp?CtNode=2319&CtUnit=1514&BaseDSD=7 博士後論文獎 培育年輕優秀研究人才,鼓勵博士後研究人員發 表創新優質重要學術著作,獎助國家未來學術菁 英長期深入科技研究, 36歲以下,為申請機構內任職一年以上之博士後 研究人員。 參選著作: – 須為申請截止日前三年內,於國內任博士後研究期間 投稿並發表之學術性著作。 – 為期刊論文或專書論文者,申請人須為該篇論文之第 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0 感謝委員 對學術與統計學門的努力與貢獻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