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OT一致性教材3-職安衛稽核問題研討(下午林永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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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
OHSAS 18001/TOSHMS
評審人員一致性研討會
宣導事項暨提案討論
大 綱
一、TAF/勞動部對本局稽核所提缺失宣導
二、本局業務稽核及追查控管發現不符
合事項
三、一致性問題討論
四、其他臨時提案
一 、 TAF/勞動部對本局稽核
所提缺失宣導
OHSAS 18001/TOSHMS職業安全衛生管
理系統102年完成總部及見證稽核2場次:
不符合事項2項
觀察0項(見證) 、6項(總部)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不符合事項1

主題:TOSHMS驗證指導要點第21條
認可驗證機構應於每月五日前將前一月通過
TOSHMS驗證之事業單位清單及其證書影本傳
送驗證管理機構彙整,驗證管理機構應於每月十
日前將彙整清單提報本會備查及公告。認可驗證
機構應建立通過驗證之事業單位清單及基本資料,
並於每年二月底前將各事業單位前一年度之職災
資料(如附件七)陳送驗證管理機構彙送本會。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不符合事項1

說明:
TOSHMS資訊網登錄廠家數為183家,標檢局內
部登錄廠家數為190家,經查海軍左營後指部等5
家之相關資料,皆未依驗證指導要點第21條規定
,送至驗證管理機構登錄。(丁憶淇)
TAF/勞動部稽核篇 (總部評鑑)不符合事項1
原因分析:
本科新進同仁不熟悉本局「臺灣職業安全衛生
管理系統驗證作業程序」(OMP-050-001)第
7.10.2節規定辦理,未依規定辦理。
 矯正措施:
查本局未送報告包含海軍左營後指部
(7S3T005)、鑫陽鋼一廠(7S3T008)、鑫陽鋼二
廠(7S3T008)、茂迪園區六廠(3E3T001)及南亞
電路板八廠(4E5T001)等5家,皆已於102年5月
22日寄出。
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不符合事項1

預防措施:
請本科新進同仁受理新申請或增列TOSHMS驗
證案時,應請教資深同仁,並確實遵守本局
「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作業程序」
(OMP-050-001)第7.10.2節規定,繕發認可登錄
廠商之認可登錄函亦應副知安衛中心,並將評
鑑報告(含總結報告、缺點報告、廠商矯正計畫、
「TOSHMS認可驗證機構驗證稽核重點項目查
核表」、「EMS/OHSMS/TOSHMS驗證人天數
計算表」(EM-16)等)、廠商申請書(OM-01)及廠
商基本資料問卷(OM-02)等影本1份一併寄送該
機構,不另郵寄。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不符合事項2

主題:TOSHMS驗證指導要點第17及23條
第17條 申請驗證單位應填具「臺灣職業安全衛
生管理系統驗證申請書」(如附件五)及「事業
單位基本資料與問卷」(如附件六),並檢附
相關文件,向認可驗證機構提出 TOSHMS 驗證
申請。已通過 OHSAS 18001 驗證之事業單位,
得於辦理 OHSAS 18001 追查稽核或重新驗證稽
核時,依前項規定一併向認可驗證機構申請
TOSHMS 驗證。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不符合事項2

主題:TOSHMS驗證指導要點第17及23條
第23條 認可驗證機構應對通過 TOSHMS 驗證之
事業單位至少每年執行一次追查稽核及每三年執
行一次重新驗證稽核。認可驗證機構執行前項稽
核前,應要求事業單位填報「臺灣職業安全衛生
管理系統驗證事業單位基本資料及問卷」(如附
件六)或「年度追查稽核之事業單位基本資料」
(如附件八),並據以擬定稽核計畫。認可驗證
機構依第一項對本要點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
月二十一日修正前,已通過 TOSHMS 驗證之事業
單位,應於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於其執
行追查稽核或重新驗證稽核後,完成T OSHMS 驗
證證書之轉換。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不符合事項2

說明:
查CB01-98083統一瑞芳廠於98年進行初次
驗證,驗證申請時未填寫事業單位基本資料及
問卷,於101年進行重新評鑑時亦未填寫,依驗
證指導要點要求,認可驗證機構執行初次驗證
或重新評鑑前,應要求事業單位填報「臺灣職
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事業單位基本資料及
問卷」。(丁憶淇)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不符合事項2
原因分析:
查統一瑞芳廠係於98年時以統一楊梅廠
( 4 FBT001) 廠 外 單 位 名 義 , 向 本 局 申 請
OHSMS/TOSHMS合併驗證,惟歷年來LA皆未
要求廠商依事業單位分別填寫TOSHMS驗證基
本資料,爰101年度亦未要求。
 矯正措施:
本項係屬個案,已於102年5月29日以電子郵件
通知廠商補填。
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不符合事項2

預防措施:
為確保本局驗證事業單位皆依規定提報勞委會登
錄,將以本局ISO驗證業務通報(第47期)宣導,
請評審人員追查時應確認受驗證單位屬性,如有
多個事業單位時,應請各事業單位分別填寫「附
件六-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事業單位
基本資料及問卷」(重新評鑑)或「附件八-
TOSHMS年度追查稽核之事業單位基本資料」
(追查)。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觀察事項1
主題:稽核員在職教育訓練之需求鑑別及有效性
(丁憶淇)
 說明:
查101年12月13日教育訓練「101年度OHSAS
18000/TOSHMS稽核實務及一致性暨職安衛法
規研討會」及102年5月3日「102年度OHSAS
18000/TOSHMS職安衛法規研討會暨稽核實務
及一致性」之相關教育訓練紀錄,其中OHSAS
18000/TOSHMS職安衛法規研討會之教材大致
雷同且僅為一般法規之介紹,並未依實際需求進
行訓練;另除訓練所在地稽核員為現場授課外,
其餘應用視訊方式進行,則降低或無法確認其有
效性,建議訓練方式參考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規則辦理,以實際參與為原則。
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觀察事項1

原因分析:
本觀察事項係因(102)年度一致性訓練續聘101年
度相同講師,其中職安衛法規訓練主題,講師以
去年雷同教材佐以不同案例介紹,而內容偏重於
一般性法規介紹,不易展現已考量TOSHMS驗
證實務與需求所致。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觀察事項1

矯正措施:
本年度職安衛法規訓練教材雖與去年近似,惟講
授過程皆佐以不同案例說明,對提升新進稽核員
之基礎法規認知有其正面助益;然為持續強化全
體稽核員之職能,本年度除自辦之法規基礎課程
外,亦規劃請資深稽核員自行參加100餘小時之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外
訓課程,充實驗證技能。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觀察事項1

預防措施:
為使課程能充分滿足各級評審人員之需求,未來
課程之設計規劃,除一般性法規介紹外,將考量
以意見調查或回饋等方式蒐集評審人員對特定領
域法規或專題之需要。另部分評審人員採視訊上
課方式,係因差旅費限制關係,為確保訓練成效,
將以本局ISO驗證業務通報(第47期)宣導,請各
評審人員盡量就近參與實地訓練,必要時則輔以
課後測驗或繳交心得報告,以確保訓練成效。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觀察事項2
主題:首次追查時間不得逾越初次評鑑第二階段
稽核最後一天起12個月內。(謝錦發)
 說明:
抽驗5F8T001「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台中港
廠」驗證案,初次驗證第二階段稽核時間為
100.05.18.,首次追查時間為101.08.27~28逾越初
次評鑑第二階段稽核最後一天起12個月內完成之
規定。查驗101年9月13日內部稽核報告,已查核
該不符合事項及矯正,仍建議關注以防止再發。
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觀察事項2
原因分析:
查5F8T001「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台中港廠」
第1次追查逾越初次評鑑第二階段稽核最後一天
起12個月內完成,係因本局「整合驗證業務管理
系統」應用程式輸入碼長度問題(追查月份應輸
入2碼,僅輸入1碼),造成追查需求資料錯誤所
致。
 矯正措施:
本項程式錯誤已於101年度請康大完成修正,並
於業務查核時提醒分局注意。
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觀察事項2

預防措施:
為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將納入本局ISO驗證業
務通報(第47期)宣導,建請各追查主管單位,除
使用應用程式管制追查進度外,亦應確實依據
「追查作業程序」(QAP050-002)第4.2節規定辦
理,各追查主管單位對其所負責追查之登錄廠商,
應建立追查管制表或可達到同樣功能之圖表,以
便查詢、管制及分配追查作業且應留存紀錄備查。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觀察事項3
主題:宜確認其原因分析及矯正措施之有效性
與系統化。(謝錦發)
 說明:
抽驗5F8T001「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台中港
廠」101/05/16驗證案,評鑑缺點7查散裝豆粉控
制室區設有滅火器一具,已過期(有效期99年
10月)未更新,廠商之原因分析為(已過期未
更換),矯正措施及預防措施為(立即更新新
品為100年8月),抽查101年8月27日追查現場
觀察報告:頁數38之29,有確認追查前次缺失
報告7之矯正措施,只有寫:抽查OHSAS 18001
矯正措施要求表,缺點敘述→散裝豆粉控制室
設置滅火器已過期未更新.宜確認其原因分析
及矯正措施之有效性與系統化。
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觀察事項3
原因分析:
查5F8T001「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台中港廠」
101/05/16驗證案之評鑑缺點7,廠商僅針對單點
進行矯正,而未進行系統性檢討,且評審人員亦
未要求修正。
矯正措施:
本項係屬個案,已納103年度追查待確認事項。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觀察事項3
預防措施:
為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將以本案例納入本局
ISO驗證業務通報(第47期)宣導,提醒評審人員審
核廠商之矯正計畫時,應確實審查其原因分析及
矯正措施之有效性與系統化。如經廠商分析係因
作業疏忽所致,其原因分析因填寫造成作業疏忽
之「根本原因」;另下次之追查小組成員應就前
次缺點確實查核及記錄。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觀察事項4
主題:驗證機構應能夠展現已對期驗證活動所引
發之風險加以評估(謝錦發)
說明:
本身程序書QM2-050-002第4.2.3.4節,提到驗證
產生的風險(驗證人員驗證活動之身體保護—以
相關保險法辦理)(廠商驗證相關權益—依國家賠
償法或相關法規辦理),只提到後段,對於驗證
活動所引發之風險加以評估部分未明確。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觀察事項4
抽驗亞洲工業驗證案100/10/04訪談紀錄第10項,
有提到評估評鑑作業會面臨的風險,可以採行的
預防措施,評鑑注意事項等,實際填寫時,有提
到廠商執行上現場可能的作業風險及注意事項,
但並未將驗證稽核員可能面臨的風險及因應措施
納入。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觀察事項4
可改善/因應方案:
1. 以電子郵件通知OHSMS評審員,對於評鑑前之
赴廠訪談過程中,如已認知驗證活動中可能有
對評審員之身體保護之風險事項,即應於附廠
訪談報告(XX-17表,例如EM-17中8.1節,
OM-17第10節)指明,或請廠商提供防護裝備
及數量,俾便當次或下次其他評審人員注意外,
另對於該項可能引起評審人員風險之事項,應
如何因應之措施,亦應簡要敘明於訪談報告中。
2. 另前開改善措施於下一次之OHSMS一致性研討
會中列入宣導事項。
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觀察事項5
主題:職安衛管理系統已驗證OHSMS客戶名單
之正確登錄(謝錦發)
說明:
抽驗已驗證客戶名錄,TAF網站上OHSAS 18001已
驗證家數為104筆,標檢局印出之名錄為100筆,
在TAF網站上可以清楚辨識廠名,但局內印出資
料如:台灣電力公司多筆,無廠名,據陪檢人員
告知,標檢局內部現階段要求廠商資訊應以公司
為主,不會列廠名,請確認相關作法及維持資訊
之正確性。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觀察事項5
可改善/因應方案:
查本局未送報告包含海軍左營後指部(7S3T005)、
鑫陽鋼一廠(7S3T008)、鑫陽鋼二廠(7S3T008)、
茂迪園區六廠(3E3T001)及南亞電路板八廠
(4E5T001)等5家,皆已於102年5月22日寄出。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觀察事項6
主題:文件紀錄之完整性與填報之正確性(謝錦
發)
說明:
抽查台電南部施工處ISO 14001驗證案,訪談計
畫日期為102/03/08,訪談表中有1項問項,□因
下列物質有違害健康之虞,於辦理評鑑過程,提
供相關防護裝備,(內容為空、水、廢等及不適
用)未勾選。
抽驗東勝電器簽署之權利義務聲明書,簽署人蓋
有吳振華私章,但公司欄位空白。
TAF/勞動部稽核篇(總部評鑑)觀察事項6
可改善/因應方案:
1. 以電子郵件通知評審員,有關評鑑或追查前有
作成赴廠訪談報告(XX-17)者,其報告內容
應確實勾選,俾利確實瞭解該廠商之實際狀況,
以利稽核活動進行。
2. 另有關權利義務聲明書未填公司名稱乙節,將
由總局收件時,如發現有填寫未確實情形,即
電請廠商補正。
3. 前開1.部分於下一次之EMS/OHSAS一致性研討
會中列入宣導事項。

二、本局業務稽核及追查控管發現
不符合事項
受查核單位:橡膠中心
二、本局業務稽核及追查控管發現
不符合事項
受查核單位: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二、本局業務稽核及追查控管發現
不符合事項
受查核單位: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
中心(北區)
本局業務稽核及追查控管發現
不符合事項。
受查核單位:新竹分局
二、本局業務稽核及追查控管發現
不符合事項
受查核單位:第五組第三科
三、一致性問題討論
(1) 缺點說明未分段敘述。
(2) 缺點說明格式不一致。
(3) 未寫地點。
(4) 「
」地點 →「於」漏寫。
(5) 於會計室洽談 → 於會計室。
三、一致性問題討論
(6) 缺總結。
(7) 此與「TOSHMS.」「4.5.5」之「要求」不
符 → 此與「CNS 15506」「第4.5.5節」
「規定」不符。
抽查評鑑/追查報告10份,不符合事
項合計46項,各節出現次數排序:
(1)
(2)
(3)
(4)
(5)
(6)
(7)
4.4.6 --- 13
4.3.1 --- 11
4.5.2 --- 8
4.5.5 --- 5
4.3.3 --- 3
4.5.3, 4.6 --- 2
4.3.2, 4.5.1 --- 1
四、其他臨時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