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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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学习交流
办公室
展伟
2012年7月30日
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出台及背景
二、党政机关公文概念、种类及格式的变化
三、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
出台及背景
公文写作的大变革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出台
▲2012年4 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中
办发〔2012〕14号文件《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自2012年7月1
日起施行。
▲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
条例》和2000 年8 月24 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停止执行。
为什么说新《条例》的出台是公文写作的大变革?
新《条例》由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
媒体评价:新《条例》的发布是党政公文合二为一的标志,是我国当
代公文法规建设进程中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变革,对于进一步
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统一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规范公
文运转程序,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出台的背景
▲为了适应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
化、制度化、规范化。
▲党政公文要求不统一,公文用纸、格式要素、标志位置、字号
大小、行文形式等有较大差异,导致公文格式混淆等问题十分突出 。
▲地方党政机关在公文处理、规范管理、文件传阅、立卷归档、
文秘工作的开展及文秘人员培训等方面存在诸多不便。
二、党政机关公文概念、种类及格式的变化
(一)公文的概念发生了变化
以前我们把公文分为法定公文和非法定公文;法定公文又分为国
家行政机关公文、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人大机关公文、军队机关公
文等。《条例》把行政机关公文和党的机关公文合称为党政机关公文,
统一要求,统一格式,这就意味着原来的法定公文少了一种,使“法
定公文”概念的外延缩小了。
注: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
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
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
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二)公文的种类有增减
▲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的公文种类包括:
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
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13种;
▲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中的文种包括:
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
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14种;
▲ 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中有决
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
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15种。
《条例》比《行政》增
加了决议、公报2种;
比《党务》增加了命令
(令)、公告、通告、
议案4种,减少了指示、
条例、规定3种。
(三)公文的格式变化较大
1、公文格式的概念
格式指的是一定的规格样式。
公文格式——即公文规格样式。指公文中各个组成部分的标注排列和
编排式样,包括对纸张的规格尺寸、页面区域划分、文字符号的形体
尺寸、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等的规定。
2、调整了公文格式要素
《条例》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
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
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
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从组成公文的要素来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包
括17个,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包括16个,新《条例
》包括18个。
增加了“份号”、“发文机关署名”、“页码”,减少了“主
题词”。
3、三份文件的不同之处:
(1)发文机关标志: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
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
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2)标题:以后党政公文的标题根据需要可以加标点符号。
(3)发文机关署名:《条例》:“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4)印章:《条例》:“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
盖印章。”
(5)主题词:公文的主题词被取消,这是《条例》的最大亮点。
三、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一)公文纸张及排版形式
1、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国际标准A4型用纸(210mm×297mm)。
排版时版面尺寸要标准。
版心:156mm×225mm(不含页码)
上白边(天头) 37mm
下白边35mm
左白边28mm
右白边26mm
2、公文书写形式
从左至右横排、横写。其标识第一层
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
层为“1.”,第四层为(1)。
3、字体字号
标题用2号小标宋;正文用3号仿宋
体,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
宋体字或黑体字;秘密等级、保密
期限、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发
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附注、
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时间用
3号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
行排28个字。
4、页码
用4号半角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
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
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
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
双页码居左空1字。
(二)公文要素及排版形式
国标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红色反线以上)、主体、
版记”三部分。
眉首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公文眉首 。
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
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组成。
主体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抄送机关(不含)
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
由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
成文时间、印章、附注、附件等要素组成。
版记:置于抄送机关以下的各要素统称为版记。
由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等要素组成。
公文要素—眉首部分
1.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
顺序号,即将同一文稿印刷若干
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涉密
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份号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
角第一行,用阿拉伯数字。
2.密级和保密期限:密级
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保密期
限是对公文秘密等级时效规定的
说明。
密级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
角第二行。
公文要素—眉首部分
3.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
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分别
标注“特急”、“加急”,紧急电
报分为“特提”、“特急”、“加
急”、“平急”。
紧急程度编排在版心左上
角或密级的下一行。
注 意 :公文同时标识密级
与紧急程度时,份号顶格编排在版
心左上角第一行,密级顶格编排在
版心左上角第二行,紧急程度顶格
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三行。
公文要素—眉首部分
4.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
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
成,通常称“文头”。
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
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
用主办机关名称。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红色套印在文
件首页上端。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
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
“文件”二字编排在发文机关名称右
侧,上下居中排布。
公文要素—眉首部分
5.发文字号:发文字号是发文机关按
照发文顺序编排的顺序号。由发文机关代
字、年份、发文顺序号加“号”组成。年
份、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年份应标全
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
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
号。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二
行,居中排布。
发文字号之下4mm 处印一条与版心等
宽的红色分隔线。
公文要素—眉首部分
6.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签发人是在上报的公文中批准签发的领导人
姓名。
签发人必须是本机关正职或主持工作的
领导。
签发人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
字号居左空一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一字;
“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
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
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发文机
关的排列顺序依次均与顺排,一般每行两个
姓名,下移红色分隔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
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分隔
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
公文要素—主体部分
1.标题:即对公文主要内容准确、简要的概括。
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位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用2号小标宋
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标题排列应
当使用梯形或菱形,不应使用长方形或沙漏形。
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
注意:
(1)完整结构:发文机关+事由(表明文
件主要内容)+文种。
(2)公文标题要正确选用文种。
(3)“事由”的结构:“关于…..的”,
要求准确概括公文内容。(“关于”在发文机
关后)。
公文要素—主体部分
2.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
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
关统称。
编排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3号仿
宋体字编排,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
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注意:
(1)主送机关是指对公文负有处置、答
复或执行责任的机关;
(2)顶格编排,回行仍顶格;
(3)使用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或同类
型机关的统称。
公文要素—主体部分
3.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正文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分为导语、主体和结束语。在主送机关下一
行,每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回行。正文用3号仿宋
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
字或黑体字。
注意:
(1)引文: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2)日期:要求用阿拉伯数字写明具体的年月日,不能把2012年写
“12年”。
公文要素—主体部分
(3)结构层次序数:
第一层:汉字“一”,第二层:汉字加括号“(一)”
第三层:阿拉伯数字“1.”,第四层:阿拉伯数字加括号“ (1) ”
(4)公文中标点符号、计量单位和数字的用法
标点符号的用法应符合GB/T 15834
计量单位的用法应符合GB 3100、GB3101和GB 3102.1~13
数字用法应符合GB/T 15835
公文要素—主体部分
4.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
号和名称。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
行左空二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
“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
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
“附件:1.××××× ”);附件
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注意:
附件说明处的标题应与附件本
身的标题相一致。
公文要素—主体部分
5.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
称。
6.成文时间: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
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
发的日期。成文日期编排在正文之下,空两行右空
四字,用阿拉伯数字标全。
注意:
(1)成文时间以会议通过或领导人签发的日期
为准。
(2)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签发的日
期为准。
(3)电报则以发出的日期为准。
公文要素—主体部分
7.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
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
文机关标志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
公文,可以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
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内,
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注意:
(1)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
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加盖印章应上距
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
印章用红色。
(2) 党的机关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
性公文可以不加盖印章。
公文要素—主体部分
8.附注: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如公文的发放范围、政府信息公开方
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
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时间
下一行。
注意:
“请示”件应在附注处注明联系
人和电话。
公文要素—主体部分
9.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
参考资料。
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
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标识“附件” ,
有序号时标识序号。
注意:
(1)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
一致。
(2)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
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
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
号)。
公文要素—版记部分
1.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
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
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
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公文如有抄送,一般用4号仿
宋体字,左空一字标识“抄送”,
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
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
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
号。
公文要素—版记部分
2.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公文的送印
机关和送印日期。
设在公文末页最后一行。一般用4号仿
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时间右空
一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
阿拉伯数字标识。
3.页码:页码就是公文页数顺序号。
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
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
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
右空一字,双页码左空一字。
(三)《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主要变化口诀
☉公文格式新国标:《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9704-2012
代替《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主题词儿不再标: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
☉密级紧急左上角:密级、紧急程度从右上角改为左上角
☉印章署名要齐全:增加发文机关署名格式要素
☉成文日期用数字: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公文页码不可少:增加页码格式要素
(四)公文格式常见错误和不规范情况
1.没有发文机关标志(非红头文件)
2.发文字号不规范
3.上行文(请示、报告、意见)没有签发人
4.公文标题缺要素、用词不当
5.正文错别字、层次不当、字体字号不规范
6.附件格式不规范
7.日期格式不规范
8.抄送不规范(乱抄报、抄送领导个人、内部抄送)
9.版记要素不全、多余
讲解结束
祝大家:
身体健康
工作顺利
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