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國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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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國民所得
學前預知
6-1 國民所得的概念
6-1.1 國民所得的內容
6-1.2 國民所得在應用上的限制
6-1.3 平均每年每人國民所得
6-2 「貧窮」與「富裕」─國民所得不均度的衡量
第六章 國民所得
學
前預知
在本章中,我們將:
1. 學習GDP與GNP之定義。
2. 了解GDP的計算方法及其組成因素。
3. 比較名目GDP與實質GDP之差異。
4. 考慮國民所得應用上的限制。
5. 學習國民所得不均度的測量方法。
6-1
國民所得的概念
國民所得是衡量一國國民生產經濟活動成果的會計制度。
美國經濟學者顧志耐(Simon Kuznets,1901~1985),被稱
為「國民所得之父」。我國由行政院主計處編印中華民國台
灣地區國民所得 。
6-1.1
國民所得的內容
1. 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GDP)的意義
國內生產毛額(GDP)係指一國在該國「國內」的「一定
期間內」,所生產出來供「最終用途」的商品與勞務之
「市場價值」。
此定義包括下列特點:
(1) 所謂「國內」(Domestic)係指一國國境內的所有生
產活動。外國國民(如外籍勞工)參與本國國內之生
產所得到的報酬都應計入GDP,參與外國之生產所獲
得的報酬則不計入GDP中。
(2) 國內生產毛額(GDP)的衡量以「一定期間」生產出
來的產品計算之。非本期生產的產品(包括二手貨買
賣、存貨交易、古董古畫交易)不計入本期GDP。如
救濟金、退休金、撫卹金、公債利息等移轉性支付不
計入本期GDP。
GDP針對一定期間來計算,是一種流量的觀念而不是存量。
(3) 「最終用途」的商品與勞務,又稱最終產品(Final
Products):計算GDP時,為避免重複計算,必須將原
料、半製品等中間產品予以剔除。所謂最終用途包括民
間消費、廠商投資、政府消費及淨出口等四項。
(4) 「市場價值」:GDP的計算以透過市場交易的經濟活動
為對象,而不考慮非市場性的生產活動。不過有兩項例
外:
a. 自有房屋的設算租金。
b. 農民自產自用的農產品。
2. 國民生產毛額(Gross National Product,GDP)
係指一國「全體國民」在一定期間內所生產的最終商
品與勞務之市場價值。GNP與GDP的區別:
GNP是以生產者國籍為界定範圍,GDP是以生產所在
地的國境為界定範圍。
公式
GNP=GDP+國外要素的所得淨額
3. 因為GDP較能表現一國國境內的生產活動,總生產值以及
就業的情形,我國自1933年起改以GDP來衡量經濟成長
率。衡量國內生產毛額(GDP)可以從生產面、支出面所
得面來估計。
(1) 從生產面計算GDP
此方法又稱最後產出法,為避免重複計算,將中間產
品的價值剔除,我們採用附加價值法,每一生產階段
所產生的附加價值是產品的價值減去支付所投入原料
的價值。
 毛衣的生產過程
▼ 由毛衣生產過程計算附加價值
生產者(1) 產品之市價(2) 中間投入(3) 附加價值(2)-(3)
 毛衣的生產過程
牧場農夫
$ 3,000
$
0
$ 3,000
▼ 由毛衣生產過程計算附加價值
紡織廠
6,000
3,000
3,000
成衣廠
8,000
6,000
2,000
百貨公司
10,000
8,000
2,000
GDP(附加價值加總)
此方法可以了解各級產業對的貢獻。
此方法可以了解各級產業對GDP的貢獻。
10,000
台灣國內生產毛額的產業分配
▲ 2004年三級產業占GDP的百分比
(2) 從支出面計算GDP
a. 從支出面計算GDP,意指從需求面或消費面
來計算GDP,其公式如下:
公式
GDP=C+I+G+X-M
GDP:國內生產毛額(此時又稱國內支出毛額)
C:民間消費支出
I :國內投資毛,或稱國內資本形成毛額
G:政府消費支出
X:出口
M:進口
各部門購買支出的內容如下表:
部門 支出類型
內容項目
耐久性消費財:汽車、電器用品等
非耐久性消費財:食品、飲料等
服務:醫療保健、娛樂消遣等
新機器設備、廠房設備
新建築物及其他生產工具
存貨的增加
公務人員的薪資
政府購買的最終產品與服務,如國防武
器、教育保健、治安、運輸、通信等
X:本國輸往國外的任何物品
M:進口的物品
(1)
民間消費
家戶
(2)
支出 C
(3)
(1)
國內投資
廠商
(2)
支出 I
(3)
(1)
政府消費
政府
(2)
支出 G
國外
部門
淨出口
X -M
 GDP的支出內容
b. 由支出面所計算的數值是以各項支出發生所在地
的國境為範圍。
c. 此方法可以了解各部門支出在GDP中所占比例。
(3) 從所得面計算GDP
a. 此方法稱為要素所得法(所得以國籍為計算標準),
此方法可以顯示各生產要素對GDP的貢獻。
b. 國民所得毛額(國民生產毛額GNP)=
工資+租金+利息+利潤+間接稅淨額+資本折舊
公式
GDP=GNP-國外要素所得淨額
6-1.2
國民所得在應用上的限制
國民所得統計的用途有:
(1) 顯示國民的生活水準。
(2) 可以供作各國生活水準的比較之用。
(3) 可以供作政府擬定經濟政策之依據。但在應用國
民所得的統計時必須注意一些限制:
1. 物價水準的變動
GDP的國民所得計算均以當期的物價為衡量單位,
因此我們必須設法剔除物價變動對GDP的影響,才能
實質顯示人民真正經濟生活水準。
(1) 名目國內生產毛額(Nominal GDP)以當期市價計
算的國內生產毛額。
(2) 實質國內生產毛額(Real GDP)
以基期價格計算的國內生產毛額,所謂基期(Base Year)
是指作為價格與產量比較標準的年度。
(3) GDP平減指數
公式
第t年名目GDP
第t年GDP平減指數 =
100
第t年實質GDP
(4) 以實質GDP來計算第t年經濟成長率:
商品
2001年
數量
價格
2000年
數量
價格
汽車
1,000輛 45.0萬元/輛
950輛
電腦
2,000台 4.0萬元/台
1,800台 3.6萬元/台
名目GDP
42.0萬元/輛
45萬元 1,000  4.0萬元  42萬元  950  3.6萬元 
2,000  53,000萬元
1,800  46,380萬元
實GDP(以
42萬元 1,000  3.6萬元  42萬元  950  3.6萬元 
2000年價
1,800  46,380萬元
格計算) 2,000  49, 200萬元
53, 000萬元
46,380萬元
GDP
100  107.7
100  100
平減指數 49, 200萬元
46,380萬元
49, 200萬元  46,380萬元
2001年經濟成長率 
100%  6.08%
46,380萬元
公式
第t年實質GDP - 第(t -1)年實質GDP
第t年經濟成長率 
100%
第(t -1)年實質GDP
2. 人口的變動
實質GDP衡量一國經濟規模的大小,但是實質GDP
很大並不代表國民的生活水準很高,以每人平均實質
GDP或每人實質GNP較能反映當地人民的生活水準。
公式
實質GDP
每人實質GDP 
人口數
3. 當應用國民所得來衡量經濟福利時,必須注意國民所得
漏掉了一些項目:
(1) 未經市場交易的生產成果
(2) 地下經濟活動
(3) 環境汙染的外部成本與負產品
(4) 休閒的價值
(5) 產品及勞務的品質與組合
(6) 忽略所得分配
6-1.3 平均每年每人國民所得
平均每年每人國民所得是目前衡量人民經濟生活水
準比較常用的指標,一般常用於:
(1) 比較一國家在長期內經濟發展過程中人民生活水準的
變化。
(2) 比較世界各國得每年每人國民所得之排名,可以知道
世界各國經濟發展的程度。
6-2 「貧窮」與「富裕」-國民
所得不均度的衡量
一般衡量所得分配不均度(Inequality Measures)的指標
有三種:
(1) 洛侖士曲線(Lorenz Curve)
(2) 吉尼係數(Gini Coefficient)
(3) 最高最低所得差距的倍數
1. 洛侖士曲線
洛侖士曲線是以圖示說明家庭所得分配不均等程度的一種
測量方法。
 2003年台灣地區所得分配(%)
家庭戶數
五等分組
所得分 累計
累計 假設的所得分配(%)
配比
戶數
所得 絕對平均 絕對不均
(%) (%) (%) (%)
(%)
最低所得20%
6.76
20
6.76
20
0
次低所得20%
12.36
40
19.12
20
0
中間所得20%
17.31
60
36.43
20
0
次高所得20%
23.16
80
59.59
20
0
最高所得20%
40.41
100
100.00
20
100
2003年台灣地區的洛侖士曲線

由洛侖士曲線的位置,可以得之所得分配是否平均。
當洛侖士曲線愈靠近對角線,它所代表的所得分配愈平均 ;
愈偏離對角線,則分配愈不平均。
2. 吉尼係數
吉尼係數G是洛侖士曲線與絕對均等線所夾半月形面
積,占絕對均等線以下之三角形面積的比例。
3. 最高最低所得差距的倍數
這是一個常用的更簡化的指標。當倍數愈大,表示所
得的分配愈不平均。
 台灣地區歷年來所得分配
年度
1990 1995 2000 2001 2002
高低所
5.18
得倍數
吉尼
係數
5.34
5.55
6.39
6.16
0.312 0.317 0.326 0.350 0.345
年度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高低所
6.07 6.03 6.04 6.01 5.98
得倍數
吉尼
0.343 0.338 0.340 0.339 0.340
係數
1990年以後,貧富差距拉大,所得分配不均度
提高的可能原因有:人口老化、家庭結構小家庭化、
電子資訊等高科技產業加速發展,產生科技新貴且
低技術勞工的工資增加有限,再加上1996年以後失
業率逐漸增加,無業家庭增多,使所得分配更惡化,
貧富差距更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