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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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體系
暨輻射防護介紹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核能技術處
100年4月21日
內容大綱
 前言
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體系
 輻射防護
 結語
2
前言



核能發電是我國電力供應鏈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目前我國一共有3 座運轉中的核能電廠,供
應全台灣民眾高品質、安全又穩定的能源。
雖然核能電廠的安全性很高,核能電廠發生事
故使得廠外民眾安全受影響的機率,相當的低
,不過外界還是很關心,核能電廠如何防範核
子事故。
為了確保核能安全,除了在各核能電廠派駐視
察員加強電廠的安全管制工作之外,每年舉辦
一次緊急應變演習,來加強核能電廠員工及各
相關單位的應變能力。
3
4
5
核能電廠深度防禦
多層屏障─防止放射性物質外釋
多重安全系統─保護多層屏障完整性
緊急應變─深度防禦的延伸
6
什麼是核子事故?
•核子事故
核子反應器設施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放射性物
質外釋,而足以引起輻射危害之緊急事故
•國際原子能總署
Nuclear Emergency
Radiological Emergency
7
核子事故如何發生?
設備損壞,安全系統故障
人為處置失當
爐心毀損
圍阻體失效
控制棒
蒸氣產生器
蒸汽
圍阻體
核
燃
料
爐 水
供水
爐心
反應爐
反應爐冷卻水幫浦
8
核子事故案例
國外嚴重核子事故
1979年美國三哩島事故(輕水式反應器)
1986年蘇聯車諾堡事故(石墨反應器)
1999年日本東海村JCO事故(核燃料處理廠)
國內
未發生嚴重核子事故
1996年核三廠緊急戒備事故
2000年核二廠緊急戒備事故
2001年核三廠廠區緊急事故
2002年核二廠緊急戒備事故(保安事件)
9
核
子
事
故
嚴
重
性
程
度
蘇聯車諾堡事故
美國三哩島事故
日本東海村JCO事故
2001年核三廠廠區緊急事故
1996、2000及2002年
緊急戒備事故
10
法規訂定
1979年 美國三哩島核能電廠事故
1981年 行政院「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頒布施
行,成立「全國核子事故處理委員會」,
統籌負責核子事故緊急應變事宜
2003年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立法院三讀通過
2005年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七月一日正式施行
11
立法目的

提升核子事故緊急應變之位階

兼顧災害防救法之精神與體系

釐清中央與地方之權責與分工

輻射專業:中央

一般救災:地方

釐清各緊急應變組織之權責與分工

明定核子反應器設施經營者的權責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
依本法之規定;
本法未規定者,
依災害防救法
及其他法律之規定。
12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
全國核子事故委員會
新聞發布室
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稽查考核室
作業執行室
近指中心(核研所)
原子能委員會(核能技術處)
輻射監測中心
(物管局,偵測中心)
救災中心
地方災害應變中心
支援中心
支援中心
13
• 核能專業性
–核能電廠機組搶救
–環境輻射偵測
–民眾劑量評估
–道路除污及防止污染擴散
災害應變體系特殊性
–特定事故區域:台北縣(核一、二廠)、屏東縣(核三廠)
–核子事故應變指揮體系與一般災害防救不同
–廠內緊急應變:由台電公司負責,原能會督導
–廠外緊急應變:原能會、有關機關及地方政府負責,
台電公司配合辦理。
14
災害防救法及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架構對照圖
召集人指派指揮官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行政院
災害防救委員會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召集人:院長
(主委為委員)
每年召開乙次會議
*主任委員:副院長
(副主委為委員)
每三個月召開乙次會議
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中心
縣(市)災害應變中心
鄉(鎮、市)災害
防災會報
鄉(鎮、市)災害
應變中心
(台北縣政府、屏東縣政府)
原
能
會
、
氣
象
局
、
台
電
公
司
國
防
部
)
縣(市)災害防救會報
(
鄉(鎮、市)災害
應變中心
召集人擔
任指揮官
輻射
支援中心
監測中心
(
縣(市)災害應變中心
召集人擔
任指揮官
)
災
害
15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及相關子法
•核子事故分類與應變及通報辦法
•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
•核子事故輻射監測中心作業要點
中央 •核子事故支援中心作業要點
•核子事故復原措施推動委員會作業要點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緊急應變管制辦法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
•施行細則
•基本計畫
•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規範
核子反應器設施
•核子反應設施緊急應變計畫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專責單位作業要點
•設施內緊急應變組織作業要點
地方
•區域民眾防護應變計畫
•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
16
緊急應變組織
中央
原能會及相關部會派員
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事
故
評
估
國防部派員
地方
派員
派員
法6
輻
射
監
測
中
心
支
援
中
心
核子反應器設施
派員
劑
量
評
估
策
劃
協
調
地
方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新
聞
發
布
應核
變子
專事
責故
單緊
位急
行
政
支
援
緊核
急子
應事
變故
組設
織施
內
17
緊急應變機制
中央
地方
民眾
聯繫
執行民眾防護行動
指揮;支援
地方災害應變中心
(台北縣;屏東縣)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台北)
通
報
支
援
核能電廠
核一核二(台北縣)
核三(屏東縣)
18
應變體系動員機制
事
故
發
生
核安
監管
中心
通報
動員
原能會
緊急應
變小組
中央災害應變
中心、地方災
害應變中心、
輻射監測中心
、支援中心
原能會前
進指揮所
中央災害應
變中心前進
指揮所
通
報
災
防
會
等
緊急戒
備事故
廠區緊急事故(
含)以上事故放
射性物質外釋或
有外釋之虞
19
核子事故分類
通
一、緊急戒備事故(Alert):發生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狀況顯
著劣化或有發生之虞,而尚不須執行核子事故民眾防護
行動者。
二、廠區緊急事故(Site Area Emergency):發生核子反應器
設施安全功能重大失效或有發生之虞,而可能須執行核
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者。
三、全面緊急事故(General Emergency):發生核子反應器設
施爐心嚴重惡化或熔損,並可能喪失圍阻體完整性或有
發生之虞,而必須執行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者。
經營者應訂定核子事故分類方法及研判程序,並報請中央
主管機關核定,據以研判事故類別。
NEI 99-01(研判矩陣─輻射、屏障、災害、系統)
20
事故通報
相
關
部
會
事故分類:
緊急戒備事故
廠區緊急事故
全面緊急事故
台
電
成立
通報
通報
通報
原
能
會
成立
各
應
變
中
心
通報
地
方
政
府
成立
21
核安監管中心
緊急事件通報之單一窗口,並進行事故初步研判處理
廿四小時,全年無休,專業人員輪值
經由控制台監視螢幕,主動掌握各核電廠及環境輻射即時
資訊
裝設熱線電話及數位式錄音設備,確實掌握事故通報內容
22
緊急應變計畫區
緊急應變計畫區
(Emergency Planning Zones ;EPZ)
『係於發生嚴重核子事故而須進行民眾疏散作業
時,優先執行民眾疏散之區域。若平時即於此區
域內預先規劃防護行動*並演練各項應變措施,
則可大量減少民眾輻射曝露之機會,使民眾安全
多一分保障。』
23
緊急應變計畫區
*民眾防護行動是指當核子事故發生或有發生
之虞時,為減少輻射曝露,保障民眾生命、
身體安全,所採行之掩蔽、服用碘片、疏散
收容、食物及飲水管制、暫時移居、地區進
出管制、污染清除、醫療救護等措施。
24
緊急應變計畫區
台電
公司
提出
專家
學者
審查
•法規依據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施行細則」第四條
原能會
核定
公告
94.12.26台電提報
95.07.17核定公告
•準則依據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施行細則」第三條
25
緊急應變計畫區

評估考量參數


電廠附近人口密度






地形
氣象狀況
評估結果


反應爐型式
核能一廠 0.5 公里
核能二廠 1.5 公里
核能三廠 3.0 公里
整體考量後,三座核能電廠均定為以電廠為中心周圍半徑5公
里的區域,以村(里)行政區為劃定基礎
應每5年檢討修正一次
26
緊急應變計畫區-核能一廠
三芝鄉:
橫山村
石門鄉:
山溪村、茂林村、
草里村、乾華村、
富基村、石門村、
尖鹿村、老梅村
金山鄉:
永興村、西湖村、
三界村
27
緊急應變計畫區-核能二廠
萬里鄉:
大鵬村、中幅村、
北基村、崁腳村、
野柳村、萬里村、
龜吼村、磺潭村、
雙興村、
金山鄉:
豐漁村、三界村、
大同村、五湖村、
六股村、西湖村、
和平村、重和村、
清泉村、萬壽村、
磺港村、美田村、
28
金美村
緊急應變計畫區-核能三廠
恆春鎮:
大光里、山海里、
山腳里、水泉里、
南灣里、城西里、
城南里、城北里、
德和里、墾丁里、
龍水里
滿州鄉:
永靖村
29
緊急應變計畫區-龍門電廠
貢寮鄉:
仁里村、吉林村、
和美村、美豐村、
真理村、貢寮村、
福隆村、龍門村、
龍岡村、雙玉村、
福連村
雙溪鄉:
三港村、新基村、
魚行村、
30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任務

統籌督導應變措施之執行

發布民眾防護行動命令(掩蔽、疏散、服用
碘片)

核子事故分析評估及處理

統一發布警報及新聞

指定之機關人力及物力調遣
31
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指揮運作
32
地方災害應變中心任務

訂定區域民眾防護應變計畫

執行掩蔽、碘片發放及民眾疏散等防護行動

疏散民眾之收容、暫時移居及緊急醫療救護

事故影響區域之交通管制、警戒及秩序維持

協助發布警報及新聞

其他有關地區災害應變及防止災害擴大事項
33
如何實施民眾防護
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發布民眾防護行動命令
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中心
─執行民眾防護行動
核子事故支援中心
─協助執行民眾防護行動
34
民眾預警
預
警
系
統
電
視
收
音
機
車
輛
巡
迴
廣
播
(
村
里
廣
播
系
統
北
部
建
置
中
)
)
視
需
要
漁
業
電
台
廣
播
(
空
中
警
察
直
昇
機
廣
播
35
預警系統
有車輛來接
36
預警系統
核能一廠:4站
 核能二廠:7站
 核能三廠:6站

37
掩蔽
打開電視或
收音機瞭解
最新的狀況
如果您正在室內
,請不要外出
關緊門、窗,
減少室外空氣
流到室內
電話掛上,
以便隨時接
聽緊急通知
38
掩蔽
暴露在外的
食物和飲水
不要食用。
室內的飲水
和食物,未
受到污染,
可以安心食
用
如果您人
正在室外,
請回到家
裡或進入
附近的鋼
筋水泥建
築物內
如果您正在車
上,請立刻關
上車窗, 打
開收音機收聽
廣播,瞭解最
新的情況
學校的學生,
聽到事故的警
報或廣播,要
立即進入教室
內,將門窗關
閉,聽從老師
指示
39
碘片
碘是一種微量元素,主要存在於海帶、海苔
中而碘片則是碘化鉀之通稱,含有穩定碘。
 功能



穩定碘可積存於人體甲狀腺部位,減少放射性
碘的吸收。
發放範圍

緊急應變計畫區涵蓋之行政村里
40
碘片

發放數量
兩日份預先發予民眾保管。
 兩日份集中保管,於事故發生時,視需要再發
予民眾。


服用時機

為達到有效保護功能,碘片服用最恰當時機為
放射性碘外釋之前至放射性碘外釋後 6小時內,
超過 6小時其保護功能將遞減,核子事故中央
災害應變中心會適時透過電視、收音機、廣播
系統指示民眾服用。
41
服用碘片
接獲服用碘片通知時,請您按照下列原則服用
1
錠
成人每日一錠



錠
孕婦及3-12歲兒童
每日半錠
碘片保存年限為10年
碘片存放於塑膠盒
碘片服用有關問題請洽衛
生所
錠
未滿3歲兒童1/4錠
42
疏散
當事故惡化,需要疏散民眾時,電台、
電視會播放疏散通知,廣播車也會在疏
散區域巡迴廣播,民眾依照指示執行疏
散行動
43
劑量評估
機
組
事
故
發
展
疏散前置作業
民眾疏散
決策
疏散執行
天氣狀況
44
疏散前置作業
民生物資
醫療
集結收容
廣播
通訊
載具
45
疏散集結點
告示牌
核能一廠:11
核能二廠:19
核能三廠: 9
46
疏散收容站
47
核子事故緊急醫療救護體系

衛生署已規劃建置三級制輻傷責任醫院

一級(事故發生地點之現場急救):


二級(事故鄰近醫院之緊急醫療):



核電廠內醫務室及衛生所
核一、二廠:馬偕淡水分院、基隆長庚醫院、署立基隆醫院、
北海岸金山醫院
核三廠:恆春基督教醫院、屏東基督教醫院、署立屏東醫院、
署立恆春旅遊醫院、安泰醫院、枋寮醫院、輔英醫院
三級(特殊設施醫院之後送診療):
 核一、二廠:台大醫院、馬偕醫院、林口長庚、台北榮總、三總

核三廠:高醫、高雄榮總、高雄長庚醫院
48
法9
輻射監測中心任務
 實施人員、車輛及環境等之輻射偵測
 研判事故程度與影響範圍、民眾輻射劑量評估
及防護行動建議作業。
 提供充分資訊及技術予各級災害應變中心。
 其他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示之事項
49
法10
支援中心任務
•實施人員、車輛及重要道路等輻射污染之清除
•協助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執行民眾防護行動
•協助輻射監測中心進行輻射偵測
•其他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示之事項
50
民眾宣導
51
民眾宣導方式
 民眾宣導計畫
1.家庭訪問計畫
2.業務報告計畫
 教師說明會、講習
 發放文宣資料(民眾防護手冊、
光碟、月曆、農民曆)
52
演習與測試

目的


核能電廠緊急應變演習



各核能電廠依規定每年舉行一次電廠緊急計畫演習。
截至97年底,計執行完成核能一廠31次、核能二廠27次、核能三廠
23次演習。
核安演習(中央、地方及核能電廠聯合演習)



評核各應變單位的平時整備及訓練是否確實,並測試新的技術及構
想是否合宜。
自1989年起每兩年輪流於南、北擇一核能電廠舉行大規模EPZ聯合演
習(2001年起改為每年)
已執行完成14次
要求地方政府於未參加核安演習年度自行安排相關救災
演習
53
輻射防護介紹
54
什麼是輻射
自有人類以來,天然輻射已充滿在宇宙
之間,與我們同在。
 1895年人類才發現輻射的存在,並加以
研究、探討與應用。
 二次世界大戰,原子彈爆炸造成的傷害
震撼全世界。
 輻射具無色、無臭、無味,看不見亦摸
不着之特性,使得民眾談“輻”色變。
 輻射已廣泛應用於醫學、農業和工業。

55
環境中的輻射
人類自古至今活在一個陽光、空氣、水與輻射的自然環境中
56
輻射的來源

天然輻射
宇宙射線
 地殼土壤及建築材料中所含的天然放射性核種
 食物中的鉀
 空氣中的氡和其子核


人工輻射
醫療診斷(主要來源)
 核爆落塵
 使用含放射性之民生用品(如煙霧感應器)
 核能發電

57
輻射的來源
天然輻射
人造輻射
輻
研
究
工
射
業
應
用
農
業
醫
療
微量元素分析
非破壞檢測
食品照射
癌治療
年代測定
厚度測定
害蟲防除
醫療用具滅
菌
示蹤劑
夜光錶塗料
品種改良
X光檢查
醫、農、工等輻射應用舉例
58
正常輻射背景





每年接受天然背景輻射約
2.4mSv。
台灣天然背景輻射劑量率
約0.04~0.2μSv/hr。
天然背景輻射對人類的健
康是否有影響?目前無任
何定論。
北投的溫泉區具有較高的
輻射,但其民眾的健康並
未受到明顯影響。
天然背景輻射是人類可接
受的輻射,也是無法避免
的輻射。
59
背景輻射的定義
宇宙射線
 天然存在於地殼或大氣中之天然
放射性物質釋出之游離輻射
 人體組織中含天然放射性物質釋
出之游離輻射
 核子試爆落塵中含放射性物質釋
出之游離輻射

60
美國民眾接受天然輻射與人造輻射
比例圖
61
臺灣地區國民輻射劑量分佈圖
人造輻射, 33.60%
加馬射線,
26.23%
宇宙射線,
10.65%
醫用射源,
33.19%
氡及其子核,
18.03%
核設施, 0.00%
體內放射核種,
11.47%
職業曝露, 0.05%
雜項射源, 0.13%
放射性落塵,
0.25%
天然輻射, 66.40%
合計2.44 毫西弗/人.年
62
人造輻射, 36%
全世界民眾輻射劑量分佈圖
其他人工輻射曝
露 1.33%
宇宙射線
10.67%
加馬射線
13.33%
醫用射源
34.67%
氡及其子核
32.00%
體內放射核種
8.00%
合計3.75 毫西弗/人.年
天然輻射,64%
63
輻射劑量比較圖
64
放射性物質的特性
輻射強度會隨時間的
增長而遞減。
 不同輻射其穿透能力
也不同。
 無色、無臭、無味、
無聲,但可用儀器偵
測。
 輻射能量可能被人體
吸收,造成輻射劑量。

65
輻射的應用


核能發電
醫學


工業


誘變育種、食品照射(抑制發芽、延緩老化、防治蟲害、滅菌)、
示蹤技術
研究


非破壞檢測、自動控制(厚度,密度,濕度,液位)
農業


診斷、治療、消毒滅菌
古物鑑定、標誌示蹤
民生

夜光儀錶、煙霧警報器、緊急出入口標誌
66
輻射防護的目的

使人們在利用輻射所帶來的益處時,也
要注意到輻射的安全。

為了防止輻射確定效應的發生,同時也
要抑低機率效應的發生率到社會能接納
的程度。
67
輻射防護的三原則
利用輻射所獲得的效益必須超過它的代價。
 在考慮到經濟與社會因素之後,一切輻射曝
露必須保持合理抑低。
 輻射作業人員與一般民眾接受輻射劑量均不
得超過法規的限制。

68
輻射暴露
污染
69
體外曝露防護三原則
70
時
曝露率:每小時10微西弗
間
接受劑量
1小時=10微西弗
2小時=20微西弗
71
距
離
輻射強度與距離的平方成反比
d=50cm
150 mSv/h
0.06 mSv/h
72
屏
蔽
半值層:將輻射強度減至
原來一半所需的屏蔽厚度
紙
鋁
鉛
強度:
強度:
對鈷-60射源,鉛之半值層為1.2
公分,混凝土之半值層為6.2公分
73
體內防護
74
體內曝露的輻射防護

放射性物質侵入體內的途徑
飲食
 呼吸
 皮膚吸收
 傷口侵入


防護方法
避免食入
 減少吸入
 避免在污染區逗留
 加強除污工作

75
體內曝露防護的原則
 減少吸收
 增加排泄
 防止滯留
76
輻射的示警標誌

黃底加上紫紅色的三個葉片,是全世
界共同使用的輻射示警標誌。
新游離輻射警示輔助標誌
77
結語
核子事故發生的機率極低但仍須做好萬全的準備
核子事故的演變具有時序性,嚴重事故是緩慢漸進的
必須建立迅速通報及應變機制
一旦發生影響層面廣泛
– 整合中央、地方及核子反應器設施經營者共同應變
– 結合一般災害防救體系之人力及資源
78
有問題請與我們連絡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核安監管中心24小時為你服務
http://www.aec.gov.tw
0800-08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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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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