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文聰-美牛爭議背後的風險治理與法律

Download Report

Transcript 邱文聰-美牛爭議背後的風險治理與法律

美牛爭議背後的風險治理與法律
邱文聰

美牛
 政治問題?科學問題?

知識未決性
國使用(訂有許可殘留上限),30 國禁用
 未有系統性的研究
 26

前例
 Hormone
beef
 Antibiotics in animal feed
 BSE

知識未決性下的風險評估與其極限
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 依據動物實驗的風險評估
 人的資料?
 預防原則的適用
 Err
on the safe side?
 訴諸無知,比較不科學 (not evidence-based approach)?
 無證據證明不安全
 價值選擇
vs. 無證據證明安全
err on which side?
 舉證責任在誰?
美國的食品衛生管制


Non-added substance:推定安全 unless ordinarily
injurious
Added substance
Necessary or unavoidable:安全容許量
 Unnecessary and avoidable:推定不安全
 例外

prior sanctioned, or
 GRAS (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





Burden is on the proponent of GRAS
Lack of evidence of being unsafe does not prove safety
New dietary ingredient
肉品主管機關:FDA & USAD
食品衛生管理法

第 11 條


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
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1983.11.11)

一、變質或腐敗。

二、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

三、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

四、染有病原菌。

五、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
六、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
七、攙偽或假冒。

八、逾有效日期。

九、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2000.2.9)
前項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之標
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2008.6.11)
第一項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十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
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
產製品。(2010.1.27)

目前的風險治理模式的不足
 科學專家的
accountability
 Safety 之外的多元價值考量?
 免簽、國家利益?
 對外貿易、

TIFA、經濟發展?
假科學之名的政治風險治理,該由誰來決定?
透過什麼程序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