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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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

北京企业一套表试点
联络方式
朝阳区统计局社会科:
85622407
85623483
85625452
85624497
特别说明
 本次调查为一次性调查,统计原则改变的目的是
为年报做试点工作,2011年年报将按此原则填报
 本次调查与日常报表并不冲突,2011年三季度
《法人单位劳动情况》(I204)表照常报送,统计
原则与原先一致!
劳动统计培训
1
2
3
工
作
布
置
指
标
解
释
审
核
关
系
工作布置
一、统计对象
主
要
内
容
二、统计原则
三、统计范围
四、统计调查表
五、数据上报
一、统计对象
劳动统计对象
法人单位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
(不包含个体工商户)
二、统计原则
企业一套表试点
统计原则:
原制度统计
原则:
谁用工谁统计
谁发工资谁统计
三、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
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
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
经营业法人单位。
四、调查表式
统计调查表
基 层 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报告期别:第一季度
202a表
第二季度
202b表
四、调查表式
四、调查表式
四、调查表式
并请
在立
培即
训在
时文
告件
知中
企改
业正
,
五、数据上报——上报时间
企业网报日期:
2011年第一季度(202A) 8月8日—11日
2011年第二季度(202B) 8月18日—22日
注意:在第二个报告期即18日以前,企业看不到
二季度报表,因此不能填报二季度数据。
请以57号文件为准
五、数据上报——上报方式
调查单位在“采集平台”上填报统计数据
北京市统计信息直报网——
www.bjes.gov.cn
课件将挂在朝阳统计信息网 (通知通告)
指标解释
 202A (一季度)
202A表中的本季:时点数为3月末
202A表中的1-本季:时期数为1-3月
 202B (二季度)
202B表中的本季:时点数为6月末
202B表中的1-本季:时期数为1-6月
以前
季报
如果有企业试点数据与一、二季度数
据没有变化,需要查询以前报表,请
在平台上点击报表查询。
 本季填报:(时点指标)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年(季)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
作,并由本单位负担其工资、奖金及其它
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
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
员。从业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
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填报“人”时要点
口径
法人口径,包含本地及外
地分支机构
漏报
不要漏报农民工、临时工
和编外人员
多报
保安或保洁公司的
保安、保洁
不要多报实习生
不在岗职工!
劳务外包合同人员
谁用工谁统计 不等于 谁负担谁统计
谁用工谁统计 不等于 在哪工作哪统计
但大多数情况可以用负担来解释,只是
不能包括劳务外包人员.
举例
张三在a公司工作,全部工资由b公司直接
打到卡上,之后,a公司将张三全部工资再
付给b公司,张三由哪个单位统计?
原制度:张三由b公司统计
一套表制度:张三由a公司统计
管理人员
指在单位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
人完成具体任务的人员。
如在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
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企业董
事、企业经理、企业综合职能部门经理或
主管。
在建筑业中行政管理人员、工程项目管理
人员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并由本单位负担其工资、奖金及其它形式
劳动报酬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
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本单
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未设置时间限制
在岗职工
包括
1
2
3
• 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
• 处于试用期人员
• 编制外招用的临时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
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
工作;
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
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注意:
劳务派遣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
劳务派遣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外包人员划分
注意:
 如果劳务派遣的保安保洁、也算劳务派遣人员,
区别保安和保洁公司的保安保洁。
 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外包人员只用合同区分
劳务派遣
• 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外包
• 劳务服务合同
关于建筑业使用劳务合同人员的统计原则
 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多采用劳务外包形式,从
劳务派遣机构招用人员。因此在执行“谁用工谁统
计”原则时,不能包括本单位使用的劳务外包合同
人员。
 建筑业企业使用的农民工,除使用本企业直接招用
的农民工,或包工头(非法人单位)带来的人员要
统计为本建筑业企业的在岗职工外,其它通过劳务
派遣机构招用的劳民工,仍由劳务派遣机构统计为
在岗职工,而具体用工的建筑业企业不予统计。
其他从业人员
指本单位中不能归到在岗职工、劳务派
遣人员中的人员。此类人员实际参加本
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相应劳
动报酬的人员。
注意区别原制度的“其他从业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具体包括:
聘用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
聘用的离退
休人员
兼职人员、第二职业者
使用的外
单位人员
非全日制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注意:使用外单位人员的统计原则
原单位负担工资和保险,人员只在现
单位工作。现单位不统计人,原单位
统计人员为在岗职工。(如挂职锻炼
等情况)
 1-本季填报:(时期指标)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每天平均拥有
的从业人员数。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必须
以月平均人数为依据,按单位实际情况计
算得到,不得用本季度或年末人数替代。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月平均人数
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
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
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
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
求得:
月初人数+月末人数
2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本季平均人数
以报告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3后求得:
报告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
3
平均人数是计算所得,不能累加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1-本季”平均人数:
报告期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
报告期内的月数
二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
1季度平均人数+2季度平均人数
2
在岗职工平均人数
 指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每天平均拥有的
在岗职工人数。
劳务派遣人员平均人数
 指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每天平均拥有的
劳务派遣工人数。
其它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
 指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每天平均拥有的
其他从业人员数。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与“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标相对应,根
据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一号)
修订,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季度或年度)
负担的全部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
工资。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注意:
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
个人工资中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
金等。
 统计工资总额时,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
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
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
算范围。
 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仍按劳动统计现行制
度执行。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与“在岗职工平均人数”指标相对应,指
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季度或年度)负担的
在岗职工劳动报酬总额。
一般可以归纳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工资性质的津贴和补贴和其他工资。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包括
基础工资
•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
津贴补贴
• 交通补贴、旅游费、过节费、伙食
代扣代缴
• 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社会
计件工资、奖金
补助、通讯补贴、住租房补贴
保险金个人缴纳部分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关于工资总额的一些具体规定
(1)根据国家统计局文件精神,单位为
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暂不做工资总额统计,其他各种商业性保
险其性质为劳动报酬,因此应计入工资总
额统计.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 关于工资总额的一些具体规定
(2)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职工个人家
庭使用的固定电话话费、职工个人使用的手机
费、职工个人购买的服装费(不包括工作服)
等各种费用,其实质为岗位津贴或补贴,应计
入工资总额统计;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 关于工资总额的一些具体规定
(3)有些地区为不休假的职工发放一定
的现金或补贴,其性质为劳动报酬,应计
入工资总额统计;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原制度)
(1)国家重要奖项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
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
婴幼儿补贴、独生子女费
困难职工补贴、抚恤费、探亲路费等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具体有:工作服、
清凉饮料,有害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
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4)支付给外单位一次性劳务人员的报酬。
(5)职工集资入股或购买本企业的股票和债券后发
给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以
职工个人技术投入后的税前收益分配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6)企业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伤
残就业补助金、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赔
偿金或违约金,买断工龄支付给职工的费用
(7)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付的人员工
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8)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9)预借差旅费
(10)由单位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
积金
(11)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的人员的补贴
(12)补发之前年度离职人员工资
管理人员工资总额
 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季度或年度)负担的
管理人员劳动报酬总额。
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与“其他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标相对应,
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季度或年度)负担的
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
与“劳务派遣人员平均人数”指标相对
应,指实际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
方)在一定时期内(一季度、一年)为
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付出的劳动报酬总
额。
包括负担的工资、加班费、奖金、各种
补贴等,但不包含因使用派遣人员而支
付的管理费用。
反馈工资
补充资料--工程技术人员
指负担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并
具有工程技术工作能力的人员。
不包括:
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
理工科系毕业,但未担任工程技术和工程
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补充资料--工程技术人员
包括
取得工程技
术职务资格,
已被聘或任
命工程技术
职务,并担
任工程技术
工作的人员
www.themegallery.com
包括
取得工程技
术职务资格
或从大、中
专理工科系
毕业,无工
程技术职务,
并担任工程
技术工作的
人员
包括
未取得工程
技术职务资
格或无学历,
但实际担任
工程技术工
作的人员
Company Logo
包括
已取得工程
技术职务资
格或从大学、
中专理工科
系毕业,在
企业中担任
工程技术管
理工作的人
员。
补充资料--工程技术人员
包括:
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
理工科系毕业,在企业中担任工程技术管
理工作的人员。如:总工程师、车间主任
以及在计划、生产、生产准备、检查、安
全技术、设计、工艺、劳动定额、工具设
备、动力、基建、环境保护等科室从事工
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补充资料--一级建造师
指按照人事部、建设部制定的《建造师执
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
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
建造师注册证》,并在建设部或其授权的
注册管理机构备案的人员。
补充资料--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
定义
指建筑业企业
(或单位)报告
期实际拥有的、
与建筑施工活动
有关的人员的平
均人数 。
包括
参加本企业
(或单位)建
筑施工活动的
非本企业(或
单位)人员
不包括
企业内部社会服
务性机构的人员
以及由本企业支
付工资但所从事
的工作与本企业
生产基本无关的
人员
补充资料--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
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注意事项:
1.如果企业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中,包括分
包给非独立核算经济实体完成的那部分产
值,如:分包给一些非独立核算的零散的
建筑业包工队(组)等。为了保持相关数
据的一致性,包工队(组)参与施工的人
数也应统计在总包企业计算劳动生产率的
平均人数内。
补充资料--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
2.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劳动生产率是按“产品
法”计算,因此确定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
率的平均人数必须遵循可比性原则,即生
产的产品与劳动消耗在时间范围和空间范
围上必须一致。
审核关系
全部平台审核关系
均为国家审核
表
内
审
核
表
间
审
核
审核关系
表内审核中的强制性审核: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
员+其他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
员+其他从业人员
审核关系
表内审核中的强制性审核: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
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
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大于其中:管理人员
审核关系
表内审核中的强制性审核:
不是建筑企业不能填补充资料。
审核关系
表内审核中的核实性审核: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应不等于从业人员平
均人数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中的在岗职工应不等
于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的在岗职工数
审核关系
表内审核中的核实性审核: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中的劳务派遣人员应
不等于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的劳务派遣人
员数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中的其他从业人员应
不等于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的其他从业人
员数
审核关系
表内后台审核的核实性审核(一季度):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介于3000元和37500元
之间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介于3000元和37500元
之间
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介于3000元和
37500元之间
审核关系
表内后台审核的核实性错误(二季度):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介于6000元和75000元
之间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介于6000元和75000元
之间
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介于6000元和
75000元之间
审核关系
表间审核(二季度)中的强制性审核:
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其中:管理人员工资总额
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
均应大于等于
一季度
关于澄清说明的要求
不要写核实无误、情况属实等没有实质内
容的语句。
 例:某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季平均工资为40000元
 提示错误: 劳务派遣人员季度工资应该在3000元-37500
元之间,请核实。
 澄清说明:由于我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均为设计人员,工资
水平较高,月平均工资在1-2万之间,加之设计人员根据
绩效提成,因此工资水平超出范围。
洪惠娟
85622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