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查验机制,优化通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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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海关
2013 年9月
主要内容
一、有关措施出台背景
二、有关措施具体内容
三、提醒企业注意事项
一、有关措施出台背景
今年以来,我国外贸形势严峻,
制约外贸发展的困难增多,加快
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任务紧迫。
2013年1-7月,中山市外贸进出口总值1268.4亿
元人民币,扣除汇率因素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
5.2%。其中出口940.4亿人民币,在广东省排名第6位,
增长6.4%,进口328亿人民币,在广东省排名第7位,
增长1.8%,贸易顺差612.4亿人民币。
一、有关措施出台背景
7月2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
议,在认真分析当前我国经济和
外贸形势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
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进出口稳定
发展的6条措施(“国六条”)。
一是制定便利通关办法;二是整顿进出口环节经营性
收费;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及项目加大支持力度;
四是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民营企业出口提供融
资、通关、退税等服务;五是积极扩大商品进口和增加
进口贴息资金规模;六是努力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保持人民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
一、有关措施出台背景
为落实国务院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决策
部署,进一步优化海关监管和服务,海关总署,
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创新观
念,优化监管查验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分类查验
和查验分流,提高海关监管查验作业效能和口岸
通关效率,引导企业守法自律。
并发布了《海关关于实施分类查验
和查验分流作业相关措施的通告》。
一、有关措施出台背景
查询网址(海关总署官
网):
http://www.customs.g
ov.cn/publish/portal
0/tab507/info439574.
htm
二、有关措施具体内容

分类查验:

海关对经营单位为AA类且申报单位为B类
(含B类)以上企业(以下简称“AA类企业”)
的进出口货物,除特殊情况外,实施较低比例
的随机抽查。

对抽查中查获AA类企业存在涉嫌违法违规
行为被海关立案调查的,海关将对该企业的进
出口货物实施连续查验。

海关主要通过稽查、核查等方式对AA类企
业实施后续监管。
二、有关措施具体内容

查验分流:
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除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外,不在口岸实施查验,对需查验
的货物,均由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管海关在区
内实施查验。
二、有关措施具体内容

其他措施:
海关将进一步提高通关监管各作业环节的
工作效能,让诚信守法企业切实享受到高效便
捷的通关服务。
二、有关措施具体内容
效能分析:
通过分类查验与查验分流,使口岸查
验与非口岸查验互补,海关监管资源得到
均衡配置和高效利用,并引导信誉好的企
业珍惜荣誉、自觉守法,实现通关效率和
监管效能双提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
面。
二、有关措施具体内容
效能分析:
一是AA类企业的通关效率更加凸显。新措
施实施后,AA类企业的查验率将进一步降低。
据统计,8月1日-9月25日,中山关区共有76
家AA类企业享受了较低查验率的待遇,受惠
进出口报关单32083票、货值17.02亿美元。
二、有关措施具体内容
效能分析:
二是查验的针对性更加凸显。通过实施查
验分流,让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放在
主管地海关查验,可以使口岸的人力、物力集
中用于对风险较高的非AA类企业进出口货物查
验,查验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更强。对违法违规
的AA企业连续实施查验,充分体现了
“守法便利、违法必究”的原则。
二、有关措施具体内容
效能分析:
三是海关的监管资源更加优化。对AA类
企业进出口货物实施较低比例的随机抽查,
不是对这些企业放弃监管,而是将海关监管
“前推、后移”。“前推” 就是严格实行企
业评定,从源头上把好企业入门关。“后移
” 就是要通过稽查、核查加强对AA类
企业的后续监管,切实管住该类企业。
三、提醒企业注意事项
提醒之一:
广大进出口企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
法规,诚信经营、守法自律,共同创造良
好的通关秩序和环境,实现合作共赢。AA
类企业要更加珍惜海关给予的各项通关便
利,做到严格自律、规范管理,
提高诚信企业的含金量。
三、提醒企业注意事项
提醒之二:
从口岸分流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按转
关运输办理。涉及上述查验分流作业的AA类
企业应按照进出口报关单和载货清单的填制
要求做好申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关手
续,避免通关环节因企业申报原因
导致通关延误。
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的公告
2013年9月3日,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
理局下发联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
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完善货物贸易外汇服务
和管理,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
自2013年9月16日起,海关不再为国家外汇
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核定的货
物贸易外汇管理A类企业(以下简称A类企业)
提供纸质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
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的公告
A类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付业务,
按规定须提交纸质报关单的,通过中国电子
口岸自行以普通A4纸打印报关单证明联(出
口收汇或进口付汇用)并加盖企业公章。对
于外汇局核定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B类和C类
的企业,海关仍按现行做法为其提供纸质报
关单收、付汇证明联。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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