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報名資料檢核表(1) 0983-XXXXXX 檢核表內各項資料 除通訊處、電話異 動外,其餘資料不 可修正。 異動處請用原子筆 以正楷修正,切勿 使用鉛筆修改。 「登記分發區」於 基測報名時已確認, 故無法變更。 集體報名資料檢核表(2) 具特殊身分學生請務必 填寫特殊身分名稱。 如有手機號碼請務必填 寫便於登記分發作業中 聯絡。 學生及家長兩者皆要在 「簽名欄」簽名。 志 願 卡 志 願 卡 樣 式 「志願卡」劃記 修正處應使用 軟質白色製圖用 橡皮擦擦拭, 不可使用立可白(帶) 修改。 志 願 卡 – 劃 記 範 例 志願卡 任一次基測准考證號,第一碼至第九碼為數字,請提 醒報名學生依序在對應格子內塗滿塗黑。 出生年月日為民國○○年○○月○○日共六碼,需依 序劃記,如84年6月17日則需劃記84年06月17日。 志願卡 分發類別須擇一劃記: 檢查時須特別注意是否 劃記或劃記兩種以上。 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 只報名一次基測者,須劃 記該次選填的登記分發區; 報名兩次基測者,須劃記 第二次報名時選填之登記 分發區。(僅報名五專者 毋須劃記) 志願卡 請各國中承辦伙伴提醒報名 學生,一定要在志願卡上 「報名學生簽名」及「家長 簽名」欄位完整簽名。家長 請與檢核表由同一人簽名。 須以原子筆或鋼珠筆簽名, 切勿使用鉛筆簽名。 志願卡 勿填 志願卡-學校科組代碼劃記 須以99學年度各區簡 章內招生學校科組代 碼為劃記依據。 志願卡背面附有劃記 範例,請自行參閱。 劃記前,可先上網進 入「選填志願模擬系 統」試填志願後再行 劃記志願卡。 志願卡-選填志願模擬系統 選填志願模擬 模擬日期 7月5日-7月26日 99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 http://99union.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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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報名資料檢核表(1) 0983-XXXXXX 檢核表內各項資料 除通訊處、電話異 動外,其餘資料不 可修正。 異動處請用原子筆 以正楷修正,切勿 使用鉛筆修改。 「登記分發區」於 基測報名時已確認, 故無法變更。 1 集體報名資料檢核表(2) 具特殊身分學生請務必 填寫特殊身分名稱。 如有手機號碼請務必填 寫便於登記分發作業中 聯絡。 學生及家長兩者皆要在 「簽名欄」簽名。 2 志 願 卡 志 願 卡 樣 式 「志願卡」劃記 修正處應使用 軟質白色製圖用 橡皮擦擦拭, 不可使用立可白(帶) 修改。 3 志 願 卡 – 劃 記 範 例 4 志願卡 任一次基測准考證號,第一碼至第九碼為數字,請提 醒報名學生依序在對應格子內塗滿塗黑。 出生年月日為民國○○年○○月○○日共六碼,需依 序劃記,如84年6月17日則需劃記84年06月17日。 5 志願卡 分發類別須擇一劃記: 檢查時須特別注意是否 劃記或劃記兩種以上。 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 只報名一次基測者,須劃 記該次選填的登記分發區; 報名兩次基測者,須劃記 第二次報名時選填之登記 分發區。(僅報名五專者 毋須劃記) 6 志願卡 請各國中承辦伙伴提醒報名 學生,一定要在志願卡上 「報名學生簽名」及「家長 簽名」欄位完整簽名。家長 請與檢核表由同一人簽名。 須以原子筆或鋼珠筆簽名, 切勿使用鉛筆簽名。 7 志願卡 勿填 8 志願卡-學校科組代碼劃記 須以99學年度各區簡 章內招生學校科組代 碼為劃記依據。 志願卡背面附有劃記 範例,請自行參閱。 劃記前,可先上網進 入「選填志願模擬系 統」試填志願後再行 劃記志願卡。 9 志願卡-選填志願模擬系統 選填志願模擬 模擬日期 7月5日-7月26日 99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 http://99union.tw 10 志願卡-選填志願模擬系統 11 志願卡─劃記正確 以桃園區及五專為例 12 志願卡-志願卡無法讀取或 誤判原因(1/9) 劃記太淡、太細或太粗 擦拭不潔 非使用2B鉛筆劃記 志願格式劃記超過5碼或不足5碼 志願劃記錯誤 劃記其他登記分發區的志願 13 志願卡-志願卡無法讀取或 誤判原因(2/9) 劃記太淡-電腦讀不到志願 14 志願卡-志願卡無法讀取或 誤判原因(3/9) 劃記太小-電腦讀不到志願 15 志願卡-志願卡無法讀取或 誤判原因(4/9) 劃記太粗-易造成電腦誤判 16 志願卡-志願卡無法讀取或 誤判原因(5/9) 擦拭不潔-易造成電腦誤判 17 志願卡-志願卡無法讀取或 誤判原因(6/9) 非2B鉛筆劃記-電腦可能讀不到志願 18 志願卡-志願卡無法讀取或 誤判原因(7/9) 太多或不足五碼 – 志願為D1246多劃Y – 志願為D12TW少劃3 19 志願卡-志願卡無法讀取或 誤判原因(8/9) 志願錯誤-志願為BC37R誤畫為4 20 志願卡-志願卡無法讀取或 誤判原因(9/9) 劃記他區志願-第4志願劃記其他區學校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