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參與記錄登錄 - 課外活動指導組

Download Report

Transcript 社團參與記錄登錄 - 課外活動指導組

社團參與記錄
OUTLINE
• 申請課外活動證明
(推甄、申請學校/工作)
• 申請通識教育點數證明文件
• 社團負責人登錄社員幹部資料
申請課外活動證明
• 為成功大學正式紀錄課外活動的
證明文件。
• 可用於推甄/申請,畢業找工作。
• 申請工作天
– 簡易版:立即領取
– 精美版:2~3天。
課外活動證明申請-1
Step1:至課指組首頁右方[社團管理資訊系統]
http://activity.osa.ncku.edu.tw/bin/home.php
課外活動證明申請-2
Step2:登入查詢個人社團參與紀錄。
2.
1.
成功入口帳號密碼
精美版需另下
載課外活動證
明表單
課外活動證明申請-3
點選此處
課外活動證明申請-4
可自行勾選
申請簡易版直
接點選產生
PDF檔案列印
後至課指組蓋
章即可
申請精美版看
下一頁
Step3:將個人基本資料及查詢結果填入表格。
繳交證明文件(線上系統已有則免)
• 表格內容請以電腦打字處
理,不得手寫或塗改。
• 務必以彩色輸出,貼上大
頭照(也可以用印的)。
• 年級請參考學年度欄位依
實際情形填寫(不要抄系統)。
• 除組織章程內常設幹部,
專案活動職務亦可列入。
• 英文版請自行翻譯。
Step4:公文流程(如急件就需要自行跑流程)
課指組
活動中心二樓
繳件
(2~3工作天)
文書組
雲平大樓
東棟一樓
蓋鋼印
課指組
領送印簿
學務處
雲平大樓
西棟三樓
學務長核章
補登記辦法(個人)
• 準備以下資料任一項至課指組補登:
– 1、擔任該職位之當選證書或聘書。
– 2、可以證明您擔任過該職位之一切資料(如:
社團通訊錄、活動記錄)
– 3、若無以上資料,請擬定一份文件,內容為:
XX系XXX同學(學號
)
於XX學年度第X學期擔任XXX組織
XXXXXX幹部,因XXXXXXXX(請填原因)
而未登錄至社團資訊管理系統,特擬此狀
以茲證明。若有偽造情事,自負相關法律
責任。
社長 OOO
社章
自101學年度起補登錄追溯期將改為一年
申請通識教育點數證明文件
• 自100學年度起擔任幹部之認證
均採行新制(非以入學年度)。
• 申請前請先閱讀相關細則。
通識教育
(32學分)
核心通識
跨領域通識
融合通識
(16學分)
(10~14學分)
(2~6學分)
基礎國文
人文學
國際語言
社會科學
公民與歷史
自然與工程科學
哲學與藝術
生命科學與健康
通識領袖論壇
通識教育生活
實踐
領導社團點數權責
證明
• 學務處
認證
• 通識中心
• 評核證明
• 註記認證
新舊制比較
舊 制(通識中心)
舊 制2(通識中心)
新 制(學務處)
適用98學年度前入學
適用99學年度入學
適用100學年度起
領導人一年以上
6點
幹部一年以上
3點
總額12個積點上限
領導人一學期
2~7點
幹部一學期
1~5點
總額以18個積點
單學門9個積點
上限
領導人一年以上
9點
幹部一年以上
5點
總額18個積點上限
完成18個積點後至通識中心辦理選修
一學期限修兩學分
社團參與記錄申請-1
Step1:至課指組首頁右方[社團管理資訊系統]
社團參與記錄申請-2
Step2:點選[申請課外活動證明]查詢個人社團參
與紀錄。
成功入口帳號密碼
• 學期結束至新學期開學日60天內受理
前一學期的認證。
• 自行下載學習評核表填寫後送社長初審,
覆審交至課指組。
Step3:填寫通識教育生活實踐領導社團學習評
核表送社長/系會長初審後交至課指組。
• 100學年度起皆以此評
核表為主。
補登記辦法(個人)
• 準備以下資料任一項至課指組補登:
– 1、擔任該職位之當選證書或聘書。
– 2、可以證明您擔任過該職位之一切資料(如:
社團通訊錄、活動記錄)
– 3、若無以上資料,請擬定一份文件,內容為:
XX系XXX同學(學號
)
於XX學年度第X學期擔任XXX組織
XXXXXX幹部,因XXXXXXXX(請填原因)
而未登錄至社團資訊管理系統,特擬此狀
以茲證明。若有偽造情事,自負相關法律
責任。
社長 OOO
社章
自101學年度起補登錄追溯期將改為一年
社團參與記錄登錄
• 以下進入各社長/系會長需要知
道的內容。
• 社員與幹部可以提醒領導人完成,
以維護自身權益。
社團參與記錄登錄-1
Step3:社團領導人維護資料登入頁面
社團管理:維護社
團基本資料、登錄
社員幹部資料、社
團活動記錄、社團
經費申請維護
帳密請列入傳承
建議交接更改密碼
(如忘記請至課指組查詢)
社團參與記錄登錄-2
社團參與記錄登錄-3
僅開放維護當學期資料
登錄必備資訊:
學號、職稱、電話
更新幹部/輔導老師資料
(手機、email)
社團參與記錄登錄-4
幹部:組織章程內明訂之常設職務。
社員:社員、未於組織章程內明訂之系隊、班級幹部…
專案:一次性、專案型活動幹部。職稱欄請註明活動名稱
+職稱(ex:105級迎新宿營 總召)
自101學年度起補登錄追溯期將改為一年
社團參與記錄登錄-4
設定幹部權限,幹部即可以用選課帳
密登入申請活動,借用場地、器材。
社長請勿把社團專用帳密任意公開給
幹部。
社長的責任
• 檢視組織章程是否與時俱進。
• 依章程規定確實登錄社員及幹部
活動資料。
• 於期末或活動結束時,進行考評
刪除未盡責任幹部資格。
• 審查評核表給予積點數。
注意事項
• 若發現有不實登錄之情事,情節
嚴重送學生獎懲委員會懲處。
(獎懲要點第九點:蓄意擾亂學校行政,妨害教職員或
同學執行公務者記大過或留校察看。)
• 個人可進e-portfolio查詢登錄狀
況。
補登記辦法(社團)
• 如為社團整學期忘記補登,請社
長提供名冊交至課指組補登錄。
– 學號-姓名-職稱-電話
– 蓋社團章並由當屆社長簽名負責
Q&A
• 對流程還有問題可來信
[email protected]
國立成功大學通識教育
生活實踐認證細則
• 領導社團:擔任校內社團幹部,
由學生事務處評核後提供證明文
件送通識教育中心註記點數。評
核標準依「通識教育生活實踐領
導社團認證施行細則」辦理。
• 領導社團以18個積點為上限,但
每2學分最高認證9個積點。
新舊條文對照表
國立成功大學通識教育生活實踐認證細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三、成績考評
3.遊歷學習:
領導社團:擔任校內
社團幹部,由學生事
務處評核後提供證明
文件送通識教育中心
註記點數。評核標準
依「通識教育生活實
踐領導社團認證施行
細則」辦理。
此項認證以18個積點
為上限,但每2學分最
高認證9個積點。
現行條文
三、成績考評
1.
3.遊歷學習:
領導社團:擔任國內
外及校內社團之社長、
團長或主席等之領導 2.
者及相關幹部,提供
有公信力之證明文件,
經審核後認證。擔任
相當於社長職務一年 3.
以上者得6個積點;其
他幹部一年以上者得3 4.
個積點。
領導社團以12個積點
為上限。
說明
國外與校外組織認
證機制較難判定且
易有爭議,因此以
校內社團為主。
訂定「通識教育生
活實踐領導社團認
證施行細則」,提
供學生明確訊息。
提高領導社團認證
上限。
限定每2學分可承
認最高點數。
通識教育生活實踐領導社團
認證施行細則
一.爲使學生體驗生活即學習之意義,
透過擔任校內學生組織幹部從做中
學,特訂定「通識教育生活實踐領
導社團認證施行細則」(以下簡稱本
細則),以規範認證細節。
二.認證點數以學期為單位計算,於規
定時間內繳交「領導社團學習評核
表」至學生事務處審查認證,送通
識教育中心辦理點數註記。
三、審查點數原則
1. 非屬學生事務處輔導之社團由上級輔導單位提
出證明,送學生事務處覆審。
2. 「領導社團學習評核表」內涵為申請者自述參
與準備(學習記錄)→執行(方案參與)→反思(學習
心得)三階段的學習歷程。
3. 同一學期僅受理一項社團職務申請,參與校內
學生自治組織可另案申請一次。
4. 職務認定依學生事務處社團管理資訊系統上所
登錄之紀錄為準,相當社長職每學期授予點數
2~7點;幹部職每學期授予點數1~5點,如未達
給點標準可退回申請人。
5. 覆審單位得視需要請申請人現場面談,補充文
字上無法表達的內容。
6. 申請人對核給之點數有疑義者,得提出申覆,
以一次為限。
四、績優點數審查
1. 學習紀錄為增加核給績優點數之必要條件。
2. 各評量階段績優點數至多以核給點數2點
為原則。
3. 參加與職務相關之本校或學生領導力中心
認可的教育訓練課程,提供主辦單位結訓
證明與個人心得後可核給績優點數1點。
4. 辦理校內外公共事務有功、參加與職務有
關之評鑑競賽表現優異,可取得點數1點。
5. 輔導老師、社長擁有考核權可依期中表現
建議給予績優點數1點。
6. 其他經社團審議委員會通過之建議加給項
目。
• 五、每學期於開學日起60天內受理
前一學期的認證申請,採先送先審,
每一申請案20天內完成,俾供同學
至通識教育中心辦理點數註記。
• 六、若有登錄不實登錄資料或提供
偽造證明文件等情形,除撤消原核
給之認證點數外,依本校「國立成
功大學學生獎懲要點」逕行懲處。
• 七、本細則經社團審議委員會通過
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備 忘
於此過渡學期(100學年度上學期),本
細則之修訂在不違基本方針的前提下
可經由四會會長(學生會、社聯會、系
聯會、宿委會)同意後適時修訂,然仍
須提交社團審議委員會追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