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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新聞
大浪西灣封村阻毅行者
•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31116/00407_035.ht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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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 上市公司蒙古能源主席魯連城2010年於西
貢大浪西灣不包括於郊野公園範圍的土地
興建豪宅,引起社會廣泛非議,政府最後
決定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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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擴郊野公園範圍, 村民反對
• 政府於2013年10月提出郊野公園的修訂令,
將大浪西灣、金山及圓墩3幅不包括在郊野
公園的土地,分別納入西貢東、金山及大
欖郊野公園範圍。
• 鄉議局主席及經民聯劉皇發將在2013年12
月4日的立法會大會上,動議廢除將大浪西
灣納入西貢東郊野公園範圍的修訂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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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以來,不少環保團體和以新界鄉議
局為首的鄉事組織,皆同意由政府牽頭,
成立一個生態保育基金,公平合理[也補償
因為保育而受影響的私有土地業權人,可
惜政府死都不肯,但拒絕之餘又說不出一
個能令公眾信服的道理。沒人懷疑生態保
育的重要性,但必須指出保障私有產權是
資本主義社會的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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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郊野公園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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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持份者立場
• 1. 政府
– 將部份被郊野公園包圍的土地, 納入郊野公園範
圍
• 2. 環保人士
– 支持政府
• 3. 新界原居民 / 西灣村村民
– 反對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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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立場
• 1. 泛民
– 支持政府!
– 大眾利益(郊遊遠足人士, 一般市民)
• 2. 建制
– 反對政府!
– 鄉事利益, 地產發展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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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人士對反對意見的回應
1. 大浪西灣納入郊野公園,嚴重剝削原居民權利,
特別是興建丁屋 (??)
•建丁屋,原居民一直以來都要向政府提交申請,再經
部門審核。郊野公園成事後,安排不變,村民仍需要
向政府申請,漁護署亦會丁屋工程對自然保育、景觀
影響等原則審核發展。政府從沒禁止原居民建屋,不
會影響村民享有的權利
至於復耕活動,一般土地契約是經常准許用途,政府
不會反對,故設立郊野公園不會影響當地村民現時享
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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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利用《城規條例》規管土地比郊野公園更
好(??)
•以往利用《城規條例》保護鄉郊私人土地,即
使土地劃為自然保育相關用途,並不代表政府有
責任預留資源改善自然環境,令不少土地大多有
名無實。如根據郊野公園的建議,反能促使政府
增撥資源管理當地生態,以及加設相關配套設施,
方便郊遊人士及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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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郊野公園無助改善村民生活 (??)
•因為郊野公園,才有理由政府促使改善區內基本及旅遊設施,
如維修道路、增設旅遊指示、垃圾收集等。
•另外,政府一直雖沒甚大事宣傳,但事實是政府可透過「環
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的撥款,與村民討論進行「管理協議」
(Management Agreement)的項目,提供經濟誘因,讓村民在
當地私人土地進行合適的保育工作之餘,亦可幫助維持生計。
西灣事件促使政府為餘下郊野公園「不包括土地」設法納入
監管,但著名如大浪西灣如最終也無緣納入郊野公園,他日
鄉事派氣燄更高,如鎖羅盤、白腊、海下等郊野公園「不包
括土地」勢必更難守護。大浪西灣一輸,郊野公園全輸,一
點也不誇張。
(吳希文,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
•http://hktext.blogspot.hk/2013/11/tai-long-sai-wa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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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郊野公園包圍的私人土地
成為了保育盲點!
-- 環保人士支持政府修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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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
s/art/20101001/14507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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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三個保育盲點,地點都位於郊野公園之內,
卻不受郊野公園條例保障,讓私人發展商有空
間為所欲為。城規會決定把盲點都暫定為「非
指定用途」地帶,在三年內進行分析及研究,
訂定適當的土地用途,正式制訂分區計劃大綱
圖,其間進行任何發展均須取得城規會批准。
(資料: 蘋果日報 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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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保育手段的比較
手段
意見
環保人士
村民
1. 納入郊野
公園
支持:
-更改土地用途, 受郊野公園
條例規管, 難度最大
-村民仍可建丁屋
反對
-令農地失去改變用途的潛
力, 導致鄉村發展困難
-申請建丁屋程序較多
2. 制訂分區
計劃大綱圖
保留:
-制訂規劃地圖時需諮詢鄉
事委員會, 傾向畫出大量鄉
村發展用地
-更改土地用途需交城規會
審批
接受:
-鄉事委員會可參與規劃,
保障原居民權益
3. 現況 /
私人土地
反對:
支持:
-沒有規管, 意圖發展者採用 -規管最少
先破壞, 後以失去生態價值
為由申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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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圖片及資料
•
•
•
•
太陽報
蘋果日報
主場新聞
漁農自然護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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