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技優入學
100 包含四技二專及軍、警校資訊 報告人:俞金龍 高輔老師 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 一、綜高生升學管道 二、100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管道及日程表 三、考試種類 學科能力測驗 指定科目考試 考試成績採用 四、軍校、警校升學方式 五、四技二專升學管道 六、繁星計畫 七、諮詢管道 100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管道 及重要日程表 • 請看超連結 學科能力測驗 1 評量學生是否具有接受大學教育所應具備的基本知能 2 考試範圍為高中一、二年級必(選)修課程 3 考科為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五科, 成績採級分制 4 考試日期為100年1月27日(四) 、1月28日(五)辦理 5 成績可提供繁星推薦、申請入學與考試分發入學使用 「級分制」是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學科能力測驗的成績處理方式 分為十五級分,以該科成績在前1% 考生 的平均分數除以15作為「級距」 最高為十五級分; 而後每差一級距降低一級分,以此類推 頂標:該科成績位於第88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 前標:該科成績位於第75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 均標:該科成績位於第50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 後標:該科成績位於第25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 底標:該科成績位於第12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 99學測5標分數 考試成績的使用, 有「檢定」、「採計」和「參酌」三種方式 個人申請簡章 指定科目考試 檢測考生應具備的學科知識及 大學校系要求的學科能力。 考試範圍為高中一至三年級必修與選修課程。 分為國文、英文、數學甲、數學乙、物理、化學、 生物、地理、歷史、公民與社會等十科, 考生可自由選考,各科滿分均為一百分。 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於100年7/1、7/2 、7/3辦理, 考試成績可提供「考試分發入學」使用。 99指考最低錄取分數 • 請看超連結 軍校、警校招生辦法 軍校招生 一、學校推薦: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中(職)應屆畢業生 ,由就讀學校推薦,檢附100年度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 科能力測驗成績及相關資格條件證明資料報考。 二、個人申請: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或 同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者,檢附100年度學科 能力測驗成績報考。 三、高中(職)應屆畢業生可同時參加「學校推薦」及「個 人申請」。 四、簡章下載請見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網站: http://210.69.230.66/rdrc/index.aspx 五、有意報名者請洽學校教官 警校招生 •中央警察大學:需持有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核發 之99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單,一律以網路報名,並須 於規定期限內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報名表 件一律掛號郵寄,逾期不予受理。學士班四年制網路報 名系統http://exam.cpu.edu.tw/ncpu 網頁,點選初試 /【報名資料填寫】,進行報名。 •警察專科學校:具有高中職學歷,參加警專辦理之招生 考試及格,考試簡章請見警察專科學校網站 http://www.tpa.edu.tw/ 四 技 二 專 升 學 管 道 分為推薦甄選入學、技優入學、登記分發 參加統一入學測驗 甄選入學 (可以選3個志願) 具有乙級證照或技能競賽 採取書面審查 技優保送 入 學 技優甄審 入 學 只能選一個 校 系 保 送 可選五個校系 作推甄志願 登記分發 推薦甄選入學 選 擇 專 業 學 程 考 生 必 須 報 考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本年度簡章預計於99年1月發售 相關資料請至99學年度四技二專甄審入學委員會 閱讀相關資料 網址:https://enter42.ltu.edu.tw/ 選擇社會組或自然組的學生可利 用學測成績來申請科技大學 19 推薦甄選入學 統一入學測驗 第一階段報名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 第二階段報名 指定項目甄試 放榜 報到 20 1.面試 2.備審資料審查 3.細節請見推甄簡章 技優入學 資格:在校學業平均成績及格且獲得下列競賽之一者 編號 競賽或證照名稱 編號 競賽或證照名稱 1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6 全國技能競賽分區(北、中、 南區)初賽 2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7 人工智慧單晶片電腦鼠國 內暨國際邀請賽 3 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 台灣國際科學展覽 8 全國高職學生技術創造力 培訓與競賽活動 4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在甄審名額以內名次者) 9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5 甲級/乙級技術士證 21 技優入學 競賽、證照加分比例 競賽、證照名稱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 台灣國際科學展覽 名次或證照等級 優待加分比例 第1~3名 增加40% 優勝者 增加35% 國手 增加35% 第1名(金牌) 增加35% 第2名(銀牌) 增加30% 第3名(銅牌) 增加25% 第4、5名 增加23% 第1名 增加20% 第2、3名 增加15% 佳作 22 增加10% 技優入學 技優入學(保送/甄審)均不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符合保送資格者可同時報名參加甄審。 保送由總會統一辦理 ; 甄審指定項目成績評比及錄取 公告由各四技二專學校辦理。考生登記就讀志願序後由 總會辦理統一分發放榜,並於本會網站公告。 錄取生由各四技二專學校分別寄發報到通知。 凡經技優入學錄取者,不得再以同一證件或競賽得獎再 報名大學或四技二專之技優入學。 23 技優入學 成績計算:指定項目甄審成績×(1+優待加分比例)。 指定項目甄審由各校評定(不得為筆試) 。 優待加分比例依競賽項目名稱及其優待加分標準處理。 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依簡章規定辦理。 各校系科(組)得列備取生。 各四技二專學校得限制考生僅能選擇該校一個系科組報名。 至多申請5個志願:有採計競賽職種(類)之招生類別內所有系科組皆可申請。 如甲生獲得全國技能競賽「冷凍空調」職類第二名,因全國技能競賽之「 10 機械」、「 20電機」及「 21冷凍」等招生類別皆有採計此職類,因此只要 以這幾類招生的系科組,甲生皆能申請,但仍受「限選填一校系」之限制。 24 99學年度繁星推薦入學簡章 99學年度繁星計畫分發比序結果 • 請見超連結 20~50 以各大學公告為準 Look here 考生須參加學科能力測驗 錄取生不得參加當年度大學甄選入學第一階段篩 選 錄取生非經申請放棄本招生之入學資格,不 得參加該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或四 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違者取消 本招生錄取資格 • 繁星計畫99學年度起採兩輪分發,100學 年度沿用此方法 一、經第一輪分發後,針對校系尚有缺額之 大學進行缺額校系二次分發 二、第一輪分發,同一大學對每所高中至多 錄取一名,第二輪分發,校系有缺額之 大學得對每所高中至多再錄取一名。 教育部-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 網址:nsdua.moe.edu.tw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考試試務諮詢 網址:www.ceec.edu.tw 諮詢專線:02-2366-1416 99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網址:www.cape.edu.tw 諮詢專線:02-2362-5101轉8116-8118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招生策略 網址:www.jbcrc.edu.tw 諮詢專線:02-3366-5246/02-2367-3557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考試分發志願登記 網址:www.uac.edu.tw 諮詢專線:06-236-2755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甄選入學相關業務 網址:www.caac.ccu.edu.tw 諮詢專線:05-272-1799 •99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 •網址: https://enter42.ltu.edu.tw/ •99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登記分發委員會 •網址: http://union42.stut.edu.tw/ •技訊網 •網址: http://www.techadmi.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