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高商附校103四技二專升學管道介紹說明會

Download Report

Transcript 中壢高商附校103四技二專升學管道介紹說明會

國立中壢高商附校
103學年四技二專升學管道
介紹說明會
校務處註冊組
中華民國103年5月
1
簡報大綱
技專校院多元入學簡介
甄選入學
登記分發
2
技專校院多元入學簡介
3
技專校院多元入學進路圖
持生
統委
一員
入會
學報
測名
驗
成
績
單
及
各
校
要
求
之
資
料
向
各
招
甄選入學
(採計統一入學
測驗成績及第二
階段指定項目甄
試成績)
日間部聯合登
記分發(僅採
計統一入學測
驗成績)
進修部及夜間部
(依委員會性質
採計或酌採統一
入學測驗成績)
(甲)高職應屆畢業生
(乙)綜高
(修畢專門學程25學
分以上)應屆畢業生
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
書面審查(成績、作品、
證照)
指定項目甄試(面試)
各校系自行決定各科成績之
應用比重
(甲)高職、綜高應屆、
非應屆畢業生
(乙)高級中等學校非應
屆畢業生
(丙)同等學力考生
(甲)高職、綜高應屆
、非應屆畢業生
(乙)高級中等學校非
應屆畢業學生
(丙)同等學力考生
招生委員會依考生報考
類別、加權計分後依所
填志願分發
聯合登記分發(採計統測
成績或在校成績):桃竹
苗區
聯合登記分發(部份採計
統測成績):台北區、台
中區、嘉南區、高屏區
4
一、甄選入學
適用對象:
專科學校、高職、綜合高中【修畢專門學程科目
25(含)學分以上】應屆畢業生。
甄選方式:
第一階段:以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進入第二階
段。
第二階段:各校系科組指定項目甄試,依統測成
績、指定項目甄試成績核算總成績。
5
二、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適用對象:
持統一入學測驗成績之考生。
錄取方式:
採用統一入學測驗成績辦理分發,不再辦理
第二階段指定科目或參採其他項目成績。
※103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均
採網路報名,請考生務必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及繳費各項程序。
6
三、進修部及夜間部聯合招生
聯合登記分發:
桃竹苗區可以選擇用統測成績或在校成績擇
一報名,並再加考桃竹苗區綜合測驗,兩者
加總計算分發總成績
台北區、台中區、嘉南區、高屏區採計統測
成績及在校成績,未報考統測同學仍可報名
※證照及畢業年資於本招生管道有加分優待。
※應屆畢業生可於畢業當年度報名參加。
7
四、招生重要事項
 考生除報考統一入學測驗、取得測驗成績外,
仍須另行報名參加各招生入學管道之招生分發;
若未參加統一入學測驗取得成績,或取得測驗
成績卻未向各招生委員會報名者,皆無法取得
各該招生委員會錄取之機會。
 請務必注意聯合登記分發網路報名程序,完成
繳費後務必至網路查詢是否完成繳費作業,避
免權益受損。
8
網站資訊
 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
總會網頁http://www.techadmi.edu.tw/
技訊網http://www.techadmi.edu.tw/search/
 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
http://www.tcte.edu.tw/
 技職風雲榜
http://me.moe.edu.tw/award/index.php
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https://www.jctv.ntut.edu.tw/
9
網站資訊
 台北區四技進修部二專夜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龍華科技大學 http://union.lhu.edu.tw
 桃竹苗區四技進修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
桃園創新技術學院 http://exam42.tiit.edu.tw
 台中區四技進修部二專夜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國立台中科技大學 http://exam.nutc.edu.tw
 嘉南區四技進修部二專夜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南台科技大學 http://exam.stust.edu.tw
 高屏區四技進修部二專夜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http://kkpnight.nkmu.edu.tw
10
甄選入學
11
甄選入學日程表
統一入學測驗
4.23~5.8
5.3~5.4
5.20寄成績
準備階段
第一階段報名
5.21~5.27
6.3
7.3上午10時
7.3~7.7
7.10 、7.17
第一階段公告
第二階段報名
6.3~6.9
指定項目甄試
6.13~6.29
公告錄取正、備取名單
登記就讀志願序
放榜、報到截止
12
甄選入學
準備階段:考生資料修改及核對
個人基本資料、身分、在校成績(綜合高中生另
須有專門學科名稱及學分)
低收入戶:報名統測時未繳交者,需繳交低收
入戶證明(沒有學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者須
加附戶籍謄本)
原住民:戶籍謄本(或有註明原住民的戶口名簿
影本)
13
甄選第一階段工作日程
5月
15日20:30前繳交推甄志願調查表及報名費用500
20日收到統測成績
21日20:30前可於註冊組更改先前所選填之志願
22日公佈選填校系結果
27日正式向甄選委員會辦理甄選第一階段集體
報名
時 間 緊 迫
請 提 早 準 備
14
甄選入學
第一階段報名工作
• 志願:至多選擇3個校系科(組)、學程
(惟甄選學校得限制志願數)
• 第一階段報名費:500元
報考商管群之考生,於甄選入學時可以09商
管群、21資管類中選擇3個校系科組學程。
惟證照或得獎加分採計之技藝技能競賽優勝
及技術士職種類別不相同。
15
甄選入學
第二階段報名工作
(6月3日一階放榜,6月9日備審資料裝箱、送件)
1.6月3日~6月5日第四節下課前辦理二階報名、
繳費及繳交備審資料袋,逾時不候,資料袋
內容
2.需注意:
• 資料袋正面需貼個人資料,簽名欄簽名。
• 資料袋背面需貼要推的學校簡章影本。
• 資料袋內含考生身分資料表、推薦條件證明
文件黏貼紙、證照或得獎加分證明黏貼紙。
16
甄選入學
第二階段報名工作
• 備審資料最晚於6月6日18:00前補齊,9日將
封袋寄出 (繳交資料袋時袋口不要封)。
• 各校要求的備審資料不盡相同,請詳參各校
簡章,並提早準備
• 各項證明辦理單位:社團證明、無大過證明、體育
競賽及幹部證明─學務組,證照證明─教學組,各
項成績證明─註冊組,其他比賽得獎證明請至承辦
單位。使用影印之證明資料務必請證明單位蓋註與
正本相符 及承辦單位戳章。
17
甄選入學
2.6月5日前校內報名、繳費及交備審資料,未
於該時段完成以上三項工作者視同放棄。
(指定項目甄試費用:一項500元、二項(含)
以上750元)
3. 6月5日下午18:00各班班長、副班長至辦公室
集合協助整理班上同學備審資料。
4.請勿將表A20、表A21、表A22 裝訂於考生備
審資料中,以利各甄選學校進行審查作業。
18
甄選入學
甄選總成績(103年7月1日):總會網站提供考生個
人查詢及高中職學校下載(各校不寄發成績單紙
本)
甄選結果(103年7月3日上午10時):各校網站公告
並寄發甄選結果(含錄取生報到通知),總會網站
提供考生個人查詢及高中職學校下載
19
甄選入學
正、備取生至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
(103年7月3日至7日)
1.各校放榜後,考生不管正取或備取1或多個校
系科(組) 、學程,均須接受就讀志願序統一
分發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2.凡未於本時間內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或雖有
上網登記志願但未按下「確定送出」者,以
未登記論,即喪失登記資格與分發機會。
20
甄選入學
報到(103年7月17日):依各校指定之報到時間及
報到方式(不得為電話方式)辦理報到手續,否則
視為放棄。
注意,甄選及技優入學僅能擇一報到。報到後又
想要放棄,須依各甄選學校所定報到截止日 前填
妥「已報到考生放棄錄取報到申請表」傳真給各
四技二專辦理放棄手續,逾期不予受理,未完成
放棄手續者不得再報名其他招生管道,否則會被
取消本會的錄取及報到資格
21
登記分發
22
登記分發
招生作業流程
資格審查
繳費
網路查詢繳費狀況
5.12(一)~5.16(五)
資格審查結果公告:103.7.4(五)10:00起
個別繳費:7.15(二)~7.21(一)
便利商店繳費至7.18(五)止
所有學生務必至本會網站查詢是否繳費
成功,未繳費或繳費不成功者皆不得參
加網路選填志願。
網路選填志願
7.25(五)10:00起~7.30(三)17:00止
放榜
8.5(二)10:00
23
登記分發
 資格審查繳件(5.12~5.16)
1. 應屆畢業生由原學校集體報名統一入學測驗者:除特種
生外,其餘學生皆毋須繳件。
2. 特種生、非應屆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者:皆須繳件。
特種生資格:包含退伍軍人、原住民生、僑生、蒙藏生、政府
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及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
學生須上網登錄基本資料後寄送證明文件至本會
具有特種生身分但未參加或未通過特種生資格審查者,
視同一般生;通過特種生資格審查者,始得享有加分優
待之權利。
24
登記分發
繳費(個別繳費:7.15(二)~7.21(一))
1. 繳費管道有金融機構、ATM及便利商店,但
便利商店繳費僅至7.18(五)止。
2. 每位學生繳款帳號皆不同,僅供本人繳費使
用,請妥善保存切勿遺失或委請他人代為處理。
3. 低收入戶學生毋須繳費,可直接網路選填志
願。
4. 學生自行擇一管道繳費,若重複繳費,本會
不退還其重複繳交之費用。
25
登記分發
繳費狀態查詢(7.15(二)~7.21(一))
1. 學生繳完費用後約2小時,可至本會網站之
「繳費狀態查詢系統」查詢,進入系統確認繳
費成功後,列印「繳費完成確認單」以備查。
2. 若填寫之基本資料中需要造字者,於本會網
站「下載專區」下載造字表,填寫後傳真至本
會,由本會據以造字。
請每位同學繳費後務必查詢是否繳費成功,
低收入戶學生務必至系統登錄成功。
26
登記分發
 個人總成績及排名查詢(7.25(五)10:00起)
1. 繳費成功之考生可登入委員會網站查詢個
人總成績及排名。
2. 各校系科(組)、學程實際招生名額,及各
招生群(類)別考生總成績級距人數統計。
27
登記分發
 網路選填志願
(7.25(五)10:00起至7.30(三)17:00止)
1. 首次登入網路選填志願系統時,須自行設定「通行碼」,設
定完成後請列印通行碼設定表妥善保存。通行碼遺失時,需
檢具身分證申請補發,以一次為限。
2.一律採網路選填志願,各群(類)別登記志願數最多以199個為
限。
3.凡符合本會登記資格且繳費成功之學生,其未在其他招生管
道錄取報到且其測驗總分數非0分者,皆具備參加選填志願
之資格。
4.提供單機版選填志願軟體,可於103.7.11(五)起至本會網站下
載,先試填志願順序。本服務僅作網路選填志願之參考,非
志願落點模擬。
5.先依照學生總分數之高低順序,再按學生選填之志願序統一
分發。
28
登記分發注意事項
 不慎遺失通行碼或使用系統上有任何的疑問,可至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詢問。
 請儘早上網選填志願,逾期概不受理。志願選項資
料確認送出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或重填。
 學生必須看到畫面出現「鳳梨圖示-YES!你已完成
選填登記志願」之圖示,才算完成選填志願程序。
 已登記分發錄取之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改分
發。
29
登記分發注意事項
30
甄選入學
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
級分
檢定
(全均標、後均標)
倍率篩選
(2科0級分不
得參加篩選)
31
甄選入學
統測成績如何轉級分:
報名本甄選入學全體一般考生中,國文最高
原始得分為96分,則每一級距為96÷ 15=6.40,
依此得到0.01~6.40為1級分,6.41~12.80為2級
分,… , 83.21~89.60為14級分,89.61~96為
15級分
Q:某生國文考80分,則在滿分為96分時,該生國
文應為幾級分?
A: 13級分
32
甄選入學
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
如何做檢定篩選?
全均標:每一考科全體考生(不含缺考生)
之平均級分
後均標:每一考科後50%考生(不含缺考)
之平均級分
*考生:是指參加本甄選入學之所有考生,
不是考統測的所有學生
33
甄選入學
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
如何做倍率篩選?
依所訂篩選科目倍率之高低依序篩選
34
甄選入學
例:某校系科組之招生名額為10人,各科之篩
選倍率為:國文5、英文6、數學5、專業
一3及專業二3。
篩選之過程為:
先依英文成績級分篩選出前60人(6×10
人),再以這60人之國文與數學成績級分
加總後篩選出前50人(5×10人),再以這
50人之專業一與專業二成績級分加總後篩
選出前30人(3×10人),此30人即為「預
計甄試人數」。
35
甄選入學
要注意本身統測成績是否不利於篩選順序
第一階段『同級分超額篩選 』
篩選結果人數大於原訂指定項目甄試的人
數時,則該級分之同級分考生,再以「(統
一入學測驗總級分)」再做一次篩選。
36
甄選入學
第二階段甄選總成績之處理
甄選總成績包括:
1.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2.指定項目甄試成績
3.在校學業成績
4.證照或得獎加分
37
甄選入學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考生各指定項目甄試之分數(尚未乘以甄選
總成績佔分比例之原得分)取至小數第2位,
第3位四捨五入。
「指定項目甄試成績採計方式」欄框內之
「滿分」:校系科(組)、學程對指定項目
甄試科目所訂的滿分數。
「最低得分」:在計算該項成績之滿分中至少
應得分數。
38
甄選入學
範例說明:在校學業成績(不一定採計,最高採計20%)
「個人加權值」:
某乙統測各科級分為國文12、英文11、 數學10、專業一12、
專業二12,報名某校系其各考科之加權分別為1 、1 、1 、
2 、2,則平均級分為
(12×1+11×1+10×1+12×2+12×2)÷7=11.57級分
查個人加權值對照表(下表)得某乙之「個人加權值」為0.8,
若其在校學業成績為85.50,則在校學業成績為
85.50×0.8=68.40
15
14.24 12.74 11.24 9.74
統測加權
|
|
|
|
|
平均級分
14.25 12.75 11.25
9.75
0.00
個人加權值
1
0.9
0.8
0.7
0.6
39
甄選入學
甄選原始總分 = 1+2+3 (滿分為100分)
甄選總成績 = 甄選原始總分*(1+證照或得獎加分比例)
1. 統測成績:各考科加權後合佔總成績比例
2. 指定項目甄試成績:最低得分為指定項目甄試至少應
得分數,未達最低得分(或缺考)者,不得錄取
3. 在校學業成績:統測成績(依各校系之加權)之平均級分
轉換為「個人加權值」後再乘上學業成績
4. 證照或得獎加分比例(簡章「證照或得獎加分」欄如為
「依加分標準」則可加分):丙級(+5%),乙級(+15%),
甲級(+25%),其它競賽依加分優待標準(參閱總則p.18)
證照或競賽得獎須符合報名類別的加分職種才能加分
若持2種以上符合加分優待的項目,限選1項優待加分
40
簡報結束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