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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學年度第2學期「新進教師座談會」
學務處介紹
中華民國103年2月13日
11
1
簡 報 大 綱
壹、學務處功能與組織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参、其他重要宣導事項
22
2
壹、學務處功能與組織
1-1 學務處功能
1-2 學務處組織
1-3 學務處人力編制
33
3
1-1 學務處功能
入學到畢業
進入職場
校園服務
潛在教育
•身心健康
• 校園安全
• 社團活動
• 獎助學金
• 校內工讀
• 志工服務
• 校外實習
• 品德教育
• 服務教育
• 生命教育
• 民主法治教育
• 性別平等教育
• 健康促進教育
生涯發展
•職涯探索
• 就業輔導
• 工作介紹與媒合
• 校友聯繫與服務
• 畢業生進路調查
• 雇主滿意度調查
44
4
壹、學務處功能與組織
1-2 學務處組織
軍訓及生活
輔導室 (8+3人)
•校園安全
•品德教育
•民主法治
•宿舍管理
急難救助
服務教育
人權教育
賃居服務
課外活動組
(6人)
•社團輔導 服務學習
•慶典與藝文活動
•弱勢就學獎補助
•工讀申請與管理
諮商輔導組
衛生保健組
(6+2人)
(3人)
•生命教育 情緒管理
•健康檢查 傷病服務
(處辦2人)
•性別平等教育
•健康促進 衛教宣導
•職涯探索與輔導
•傳染病防治監控
•身心障礙生輔導
•餐飲衛生管理
實習就業及校友聯絡組
•導師知能發展
(5人)
•校外實習管理
共計35人
•證照、專題競賽獎勵
•就業輔導與校園徵才
•畢業生追蹤及校友服務
55
學務處
5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1
傳愛還願助學方案
2-2 國際志工服務
2-3 校內服務教育之實施
2-4
校園安全維護與教育
2-5
生命教育與情緒管理
2-6
性別平等教育與性平事件處理
2-7
工讀生知能提昇與考核
2-8
實習推動與職涯輔導
2-9
導師制度
66
6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1 傳愛還願助學方案(1/7)
計畫目的:
 此傳愛還願助學募款方案乃結合助學與社會服務兩大目的,
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發揮一股更大的愛的力量。
 捐款者每捐一筆款項,同時具兩種功能:
1) 協助本校清寒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2) 激勵本校教職員生從事更多社會服務。受惠者將來亦可以
助學或社會服務的方式還願,形成永續不斷的愛的循環。
 藉此方案,希望提高企業、校友與社會人士對本助學金之
捐款意願,並可提昇本校教職員生從事社會公益服務「人
助助人」的意義及實質社會服務的時數。
77
7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1 傳愛還願助學方案(2/7)
社會服務 1 小時 = 助學捐款 $500元
愛的循環推手:你助學 我服務 他還願88 8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1 傳愛還願助學方案(3/7)
傳愛還願助學補助方案
方案內容:
此『傳愛還願助學金』是為協助本校清寒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所設之還願助學金
,期望受惠學生擔任傳愛種子,自我承諾畢業後還願「把愛傳下去」,嘉惠更
多清寒學子,特訂定本要點
本助學金非助學貸款,受贊助者不需還款,但期望能於畢業後在經濟能力許可
下,回饋至其他需要受贊助之清寒學子
申請資格:
1. 凡本校在學學生(具正式學籍者)家境清寒無力負擔生活費或學雜費,均可提出
申請。唯申請人前一學期平均學業成績應達60分以上,操行成績應達70分以上
2. 學生得依個人情況敘明所需資助金額,實際補助金額與補助方式由獎助學金審
核委員會審定
依據本校「傳愛還願助學金實施要點」,擬採分級補助,共分1、2、3、4、
5、6級,級別歸類依家庭所得、已獲貸款或補助及家庭現況為條件排序
99
9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1 傳愛還願助學方案(4/7)
傳愛服務實施方案
目的為鼓勵學生投入傳愛志願服務工作,發揚服務美德,促進關懷社
會,同時亦響應傳愛還願助學募款方案
凡校外社會服務、教育、輔導、文化、科技、體育、救難、交通安全
、環境保護、衛生保健、研究等非營利機關或團體以促進公共利益者
,皆可為本校學生志工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為鼓勵學生更加投入社會服務,在校期間學生每學期之服務時數總數
明列於個人成績單內
1010
10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1 傳愛還願助學方案(5/7)
傳愛服務實施方案
建立社會服務積點獎勵制度,服務獎勵:
(一)蔗園傳愛獎(校內服務)
•
1.蔗園傳愛金質獎:每年校內服務滿四百小時,頒授獎狀乙紙及小功二次。
2.蔗園傳愛銀質獎:每年校內服務滿三百小時,頒授獎狀乙紙及小功一次。
3.蔗園傳愛銅質獎:每年校內服務滿二百小時,頒授獎狀乙紙及嘉獎二次。
(二)社會傳愛獎(校外服務)
1.社會傳愛金質獎:每年校外服務滿三百小時,頒授獎狀乙紙及小功二次。
2.社會傳愛銀質獎:每年校外服務滿二百小時,頒授獎狀乙紙及小功一次。
3.社會傳愛銅質獎:每年校外服務滿一百小時,頒授獎狀乙紙及嘉獎二次。
設置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傳愛還願助學網」:
http://www.ksa.nkfust.edu.tw/love/index.php
1111
11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1 傳愛還願助學方案(6/7)
 實施傳愛還願助學方案:
 自99年9月迄今共募得傳愛還願助學基金
7,029,944元
自99學年迄今共 670名學生獲傳愛還願助學金,補助金額 4,159,000元
99學年(上)
99學年(下)
100學年(上)
100學年(下)
101學年(上)
101學年(下)
受惠學生
55人
100人
98人
139人
141人
137人
補助金額
576,000元
660,000元
664,000元
723,000元
790,000元
746,000元
1212
12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1 傳愛還願助學方案(7/7)
傳愛服務成果
學年
99
100
101
服務人次
486
715
2,175
服務時數
12,730
21,109
23,973
101學年度調整策略:擴大參與、服務深化
社區寒暑假
營隊活動及
育幼院課輔
至他國弱勢
學童之愛
國際之愛地區進行專業
老人之愛
關懷老人
與社區
展演活動
服務及
社區服務
社會服務八大愛
社會之愛
協助非營利
機構募款
與關懷街友
環境之愛
教育之愛
原民之愛
至鄰近中小學
弱勢學童課輔
及營隊活動
至縣境山區
原住民部落
關懷孩童
營隊活動
健康之愛
至鄰近國高中
進行性教育
與基礎衛教
宣導
高雄地區
淨山與淨灘
之環境保護
1313
13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2 國際志工服務
學年
99
內容
1. 泰北志工服務(社區環境美化及僑校課輔) -6名
2. 曼谷Sarasas Pittaya School華語教學服務 -4名
1.
2.
100
3.
4.
泰北志工服務(社區環境美化及僑校課輔) -9名
曼谷Sarasas Pittaya School華語教學服務 -4名
泰國KMUTT大學附屬高中華語教學 -4名(同前學生)
泰國華語學習營(泰國7所中學136位學生) -8名
1. 與泰國KMUTT合作舉辦跨校國際志工服務營隊(共
計200名志工參與) –本校12名
2. 泰北志工服務(社區環境美化及僑校課輔) -8名
3. 泰國KMUTT大學附屬高中華語教學 –寒假2名(2班)
暑假4名(3班)
101
4. 泰國華語學習營(泰國8所中學203位學生) -8名
5. 泰國KMUTT大學跨文化交流與志工服務營隊(參加
對象為KMUTT 在ASEAN(東協), Japan, China and
Taiwan 姊妹校的學生) -3名
人數
10
21
37
1414
14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3 校內服務教育之實施
1.對
象:大學部新生〈含轉學生〉,包括四技一年級及
二技三年級
2.施作時間:每學期13週,星期一、二、三、五
中午12:40~13:20 施作
3.課程要求: 服務教育為必修零學分,成績以六十分為及格
服務教育成績不及格者須重修,成績必須
全部及格方准畢業
服務教育學年平均成績七十分以上,始能
申請工讀、校內獎助學金、參選優秀青年
代表、擔任學自會幹部及學校會議代表
1515
15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4 校園安全維護與教育(1/9)
A. 防災應變
B. 交通安全
C. 校外賃居安全
D. 反詐騙
E. 緊急意外事件處理程序
1616
16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4 校園安全維護與教育(2/9)
A 防災應變(1/1)

100年3月成立防災應變學生種子團,藉由一系列階段
式訓練,增強種子團學生防災智能,並協助全體學生
避難防災演練。

每學期辦理全校大型複合式防災演習及宿舍複合式防
災演習,使全體教職員生瞭解防災演習程序、避難方
式及逃生路線。
1717
17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4 校園安全維護與教育(3/9)
B 交通安全(1/2)
第一科大 (一)大學橋兩端下坡轉彎處。
(二)樂群樓一樓連接至停車場小路及停車場至垃
十大加強
圾車附近。
注意路段 (三)外語學院樓梯和外圍階梯。
(四)校園內各路口的減速墊。
(五)鴴池至游泳池再至大學橋小路。
(六)大學橋至圖資館及水舞廣場階梯及天橋。
(七)大學橋下坡至第六停車場路口。
(八)壘球場、溜冰場週邊道路、廁所、竹林小徑。
(九)學生活動中心廣場、餐廳樓梯、後方的道路
及中庭水池。
(十)東校區校門口、圓環、機車棚。
1818
18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4 校園安全維護與教育(4/9)
B 交通安全(2/2)
校園外最
容易發生
車禍地點




創新路、土庫路、清豐路、楠梓路、旗楠路、興楠路最易發生
車禍,尤其以創新路發生車禍最多。
*注意事項:
同學騎車行經創新路上時,一定要注意各路口是否有來車,注
意號誌、減速慢行。
創新路、土庫路、寶溪南街、寶溪北街、芎林六街、卓越路均
有明顯交通號誌,請同學一定要遵守交通號誌通行,不要闖紅
燈。
創新路上速限50公里,並且設有超速照相設施,請同學勿超速,
避免受罰。
創新路上除路口外,均為雙黃線,雙黃線上不得迴轉或轉彎,
請同學要遵守。
1919
19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4 校園安全維護與教育(5/9)
校外賃居安全
1.
建置線上租屋資訊平台
2.
3.
建構校外租屋等級分類資訊網 (10人以上集合式住宅
實施租屋安全認證)
建置線上校外租賃生登錄系統
4.
辦理賃居生輔導訪視 (教官及導師)
5.
推動校外租屋安全學生自我檢查機制
6.
7.
辦理租屋博覽會及租賃安全講座 (每年3-4月)
不定時宣導租賃安全相關資訊
8.
特殊狀況及問題處理
2020
20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4 校園安全維護與教育(6/9)
本校校外租屋資訊網
2121
21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4 校園安全維護與教育(7/9)
反詐騙--詐騙手法
(一) 假警察、假檢察官辦案詐騙
(二) 中獎投資詐騙
(三) 假綁架真勒索詐騙
(四)
(五)
(六)
(七)
家戶拜訪詐騙
假親友詐騙
購物個資外洩詐騙
網路購物詐騙
(八) 網路援交詐騙
(九) 求職詐騙
(十) 證件被冒用詐騙
2222
22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4 校園安全維護與教育(8/9)
反詐騙--軍訓室對於求救家長之處置方式
1. 軍訓室立即聯絡學生,請學生回電讓家長安心。
2. 請班代、室友及其他同學協助尋找聯絡學生。
3. 建議家長報案,並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求證,將聽到的
電話內容告訴165,請求警方協助。
4. 儘可能要求家長提供第二支或第三支電話號碼給軍訓室,
避免歹徒干擾或中斷通訊。
5. 請系所主管、導師平日加強反詐騙宣教。
2323
23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4 校園安全維護與教育(9/9)
緊急意外事件處理程序
1. 請立即通知值勤教官到達事故現場協助同學處理,並前往醫
院瞭解同學病情,協助後續就醫事宜。
2. 依規定通知家長、導師、系主任;重大事件即刻通知學務長
及校長。
3. 家長或導師到達醫院後,關懷學生及協助後續就醫處理。
4. 協助同學向醫院申請診斷證明書,並向衛生保健組申請學生
平安保險。
5. 協助同學請假及後續回診醫療事宜。
6. 緊急聯絡專線:601-1995(要救救我)
7. 緊急呼叫系統:校園各角落共23座。
24
2424
24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5 生命教育與情緒管理(1/3)
大學部新生全面身心狀態量表篩檢
定期辦理生命教育與情緒管理宣導及講座
高關懷個案追蹤及個別諮商輔導
有明顯情緒困擾、自傷傷人學生通知家長、教官及導師一
同關心,適時給予支持與協助
主動聯絡學校相關人員及家長召開個案協調會
如遇緊急狀況,依據精神衛生法評估學生情緒、行為及精
神狀態,必要時聯繫家長同意後轉介精神醫療院所 (義大醫
院、高雄醫學院、凱旋醫院、高雄榮總或長庚醫院等)
2525
25
2-5 生命教育與情緒管理(2/3)
二、100-101學年度個別諮商前10大問題類型統計表
100學年度
問題類型
1.情緒困擾
2.人際關係
3.自我探索
4.課業與學習
5.生涯發展
6.家庭關係
7.生活適應
8.性別議題
9.精神或人格問題
10.其他議題
101學年度
次數
245
216
163
161
146
91
50
49
35
34
百分比
20.59%
18.15%
13.70%
13.53%
12.27%
7.65%
4.20%
4.12%
2.94%
2.86%
問題類型
1.情緒困擾
2.人際關係
3.生涯發展
3.課業與學習
5.自我探索
6.其他議題
7.生活適應
8.家庭關係
9.生理問題
10.精神或人格問題
次數
223
215
162
162
107
91
82
81
19
14
百分比
19.29%
18.60%
14.01%
14.01%
9.26%
7.87%
7.09%
7.01%
1.64%
1.21%
2626
26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5 生命教育與情緒管理(3/3)
如發現學生出現精神異狀或異常行為(思想怪異
、常哭泣、退縮封閉或自傷傷人等),請聯繫諮
商輔導組或上網填寫學生輔導轉介表。
電話 07-6011000 轉 1240~1249、1821(資源教室)
07-6011995 (學校緊急電話)
0800-788995 (衛生署自殺防治專線)
生命線專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2727
27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6 性別平等教育與性平事件處理(1/6)
網址:http://www2.ksa.nkfust.edu.tw/guidance/genderNew/
性別平等網
置於本校首頁
2828
28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6 性別平等教育與性平事件處理(2/6)
校園性別事件調查適用對象
 若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
、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受害者
可向加害者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出申訴。
 若於一般場所或公共場合遭受到性騷擾,知道加害
人有所屬單位者,可向加害人所屬單位提出申請。
 加害人不明或不知有無所屬單位者,則可移請警察
機關調查。
2929
29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6 性別平等教育與性平事件處理(3/6)
校園性別事件服務電話
本校申訴窗口:學務長辦公室秘書
專線:07-6011999 或 07-6011995 (緊急事件)
校內電話: 07-6011000 分機 1201
心理諮商/性平諮詢:諮商輔導組
07-6011000 分機 1240、1246
校外: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24小時專線:113
各地警察局:110
3030
30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5 性別平等教育與性平事件處理(4/6)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通報暨申請調查/檢舉處理流程
教職員工生知悉
校園性平事件
提出申請調查
/檢舉
校內通報
性平會窗口收件
(學務長室)
申請調查/檢舉案件
是
通報案件
受理評估
性平事件受理小組
(3日內)
通報評估
性平事件通報評估小組
(1日內)
否
1.書面通知受理(20日內)
2.進行調查(2個月內,必
要時得延長2次,每次
不得超過1個月)
1.書面通知不受理
(20日內)
2.告知申復權利
是
性平事件校安
通報及相關法
定通報
(24小時內)
移送懲處單位
議決懲處結果
1.書面通知處理結果
(接獲調查報告2個月內)
2.告知申復權利
是
否
提供必要
協助或處置
提出檢舉
申復
(接獲書面通知
20日內)
進入
申復程序
否
申復
(接獲書面通知
20日內)
進入
申復程序
否
撤案
結案
3131
31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6 性別平等教育與性平事件處理(5/6)
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
修訂「學則」:
針對懷孕、生產、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學生之入學資
格保留年限、修業年限、考試補考、請假等予以放寬
修訂「休學申請須知」:
學生因懷孕、分娩、撫育3歲以下子女得專案申請休學
,以兩學期為限,其休學期間不列入休學年限
學生請假規定:
女性學生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免附證明),併病假計算
加強宣導:
於家長新生座談會及導師會議中宣導懷孕學生受教權
3232
32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6 性別平等教育與性平事件處理(6/6)

哺(集)乳室介紹
• 為讓本校女性教職員生產後仍能安心哺餵母乳,本校在東校區招待所
設有哺(集)乳室。
• 哺(集)乳室環境整潔、溫馨舒適,除有獨立洗手間、尿布床、飲水機
及沙發椅等設施,並提供有關哺乳的單張及海報,讓媽媽在哺(集)乳
時,同時能獲得健康資訊。
舒適的沙發椅
有尿布床及衛教單張提供、健康雜誌可閱讀
3333
33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7 工讀生知能提昇與考核(1/1)
課外活動組每年辦理「職場有禮‧工讀先行」知能研習
,並錄製成網路教學影音檔,開發線上研習系統,學
生登入研習須全程觀看並測驗合格後,始取得研習紀
錄。
自100學年度起,所有工讀生皆需參加工讀生知能研習
講座及通過測驗,方能成為正式工讀生領取工讀金。
建立工讀生考核制度,由校內業管學生工讀生之教師
或職員考核評分。
3434
34
2-8 多元實習課程四大類別(1/5)
自102學年度起入學之大學部四年制學生,須於畢業前修畢學校規定之
任一類職場實習課程。
惟特殊身分之學生(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陸生、僑生、外籍生 ) 實習
不列入畢業條件。
實習列為畢業條件,學生須於畢業前修習下列任一種職場實習課程。
課程
學分
實習時數
1.暑期實習
2 (以上)
須實習8週,不低於320小時
2.學期實習
9 (以上)
至少4.5個月
3.專案實習
2
4.專題實習
1 (以上)
畢業前累積達320小時之單一或不同專案
至少4.5個月完成
執行與公民營機構合作之專題計畫案
35
壹、概況與101學年度重大績效
2-8 實習推動與職涯輔導(2/5)
積極推動學生校外實習
年度
實習種類
99學年度
100學年度
101學年度
102學年度
暑期實習
9系
13系
12系
13系
學期實習
3系
2系
6系
6系
實習實際人數
227人
228人
288人
414人(預估)
技職再造
教育部補助款
(千元)
1,320
1,122
1,248
1,356
21.50%
20.05%
21.65%
31.13% (預估)
實習比例
(佔大學部應屆
畢業生人數)
3636
36
貳、學務處重要業務
2-8 實習推動與職涯輔導(3/5)
建置職涯資訊網,提供多元職涯相關資訊
 網站內容包含:
企業徵才(含工讀)、
校內職涯講座成果、專
業證照與競賽及各項進
修課程資訊等,以作為
校內外職涯相關資訊之
整合性平台,目前共計
41,101人次點閱。
3737
37
參、其他重要宣導事項
2-8 實習推動與職涯輔導(4/5)
一、證照
(一)鼓勵學生考取證照獎勵要點:本校實施「證照分級獎勵制度」
*本校專業證照分級標準共分為五級;語言證照分級標準共分為四級。
*各系所各學制在學學生皆可提出申請,申請人須於取得證照日起半年內提出,並
採「定期審查、定期核發」制。
(二)教學卓越計畫-補助系所開設證照輔導班:以系、所、院為單位,每年補助每單
位 開設證照輔導班(每班輔導至少4小時) ;每班至多1.2萬元。
二、競賽
(一)學生校外專業表現績優獎勵辦法:本校各學制學生在校期間或畢業一年內,以
在校期間實際執行專業作品參加校外競賽、展演或發表期刊論文、研討會論文成
績優良獲主辦單位獎勵者可提出申請,並需於得獎後半年內提出申請。
(二)教學卓越計畫-補助學生參與跨校競賽執行方案:
*本校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參與跨校專業競賽(不含論文發表、運動休憩類)
*補助每位學生之交通費及住宿費 (依標準核實報支),惟每隊至多補助 3 名學生。
另補助每隊至多 2,000 元業務費用(含作品材料費、海報印刷費、郵資) ;每人每學期
至多補助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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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其他重要宣導事項
2-8 職涯輔導:職涯測驗及規劃書(5/5)
職涯測驗
◎大一新生全面職業興趣量表施測。
◎全校UCAN就業職能線上測驗、個別及班級施測
職涯規劃書
◎102學年度學生E-Portfolio網頁建置「職涯與學
習規劃書」線上版功能,鼓勵全校學生撰寫職涯
規劃書。
導師輔導
檢視回饋
◎若學生同意,其個人資料將連結至導師導生系統;
請導師逕上該系統「職涯與學習規劃書」項下之
「導師回饋」欄位給予回饋或建議。
◎學生可在EP看到導師的回饋或建議。
惠請導師協助推動「EP-職涯與學習規劃書」撰寫活動
◎EP網址:http://mcu04.nkfust.edu.tw:8088/School/
◎帳號:學號
◎密碼:身分證前6個阿拉伯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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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導師制度(1/2)
推動三生三任務多元輔導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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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其他重要宣導事項
2-9 導師制度(2/2)
一、輔導學生人數及時間
1.輔導學生人數:各系所自行分配導生,惟每位導師輔導人數以30人以內為原則。
2.每位導師之輔導時間:每週含解惑時間至少4小時,需列入課程表公告實施,導師輔導費係依輔導
學生人數(每人每月105元)核發予導師個人,最高核發30人。
3.導師請上「導生活動紀錄暨建議事項系統」填寫輔導紀錄作為佐證(每月導師輔導費領取需有輔導
事實為基礎) ,若需院系長官知悉時,請列印紙本陳核。
二、導生經費
導生經費含各系所統籌分配導師使用之導生活動費(導生每人每月45元,每學年分兩次核發,不
得購置設備)及導師輔導費(每人每月105元,每學年度發9個月)兩項。
三、歡迎加入「多元輔導導師」
1.依輔導任務分三類:心田(Hello)導師、服務學習(I-Volunteer)導師及職能(Career)導師。
2.提供學生除了課業之外,更多元的輔導服務。
3.納入教師評鑑服務績效及升等、輔導楷模選薦之參考。
四、相關權利
1.頒發導師聘書
2.導師輔導費係依輔導學生人數(每人每月105元)核發予導師個人,每月最高以30人計酬。
3.得受推薦為輔導楷模,當選全校輔導楷模導師,除頒發獎牌乙面,並享校園戶外停車場及校內游
泳池免收3年費用之優待。
4.擔任導師每學期填輔導紀錄表、出席導師會議、加入多元輔導導師,將於教師評鑑時酌加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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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102-103年度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
補助Career導師制度執行方案
遴聘
目的
條件
聘用
1.強化各系實習、
證照等職涯輔導
工作,促使學生
及早瞭解職場發
展趨勢。
2.以協助培育正確
職涯觀念與知能。
• 對學生職涯發展與實習、證照輔導有興趣,並具服
務熱忱之專任及專案教師。
• 由各系送推薦名單至學務處實習就業組,進行聘用程序。
• 任期一年,得連任,經校長核定後聘任之。
任期
實施
方式
任務
做法
• 各系每年推薦教師1名,惟系上實習業務龐大者,得增設1
名。
• 每位導師得分配職涯輔導助理1名,只限在校生,以協助導
師行政事宜。
• 實習課程協助:每學期協助開發實習廠商及媒合、統籌實習
課程資料。
• 證照輔導協助:證照考照諮詢與輔導、協助辦理證照輔導班。
• 職涯發展協助:學生履歷自傳諮詢、協助企業徵才及辦理系
上職涯發展、就業等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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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其他重要宣導事項
参、其他重要宣導事項
3-1 學生請假規定及操行成績
3-2 本校吸菸區之設置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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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其他重要宣導事項
3-1 學生請假規定及操行成績(1/2)
一、請假:
(一) 請上網申請,路徑為:學校首頁→學生→各類申請→請假
申請。列印表單,請導師及系主任核章後送交軍訓室辦理。
(二) 注意事項:
1. 事假須繳驗有關證明文件,並於事前辦理。
2. 病假應於兩日內檢具醫生證明,由本人、家長或代理人
來校辦理。遠道學生以書函請假者,比照辦理之。
3. 女性學生因生理日致無法到校上課者,每月得請生理假
一日(免檢附證明),併病假計算。
4. 急(重)病或特殊事故,應於一週內檢具證明文件辦理請
假;請喪假最多以十天為限。
5. 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本校「學生請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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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其他重要宣導事項
3-1 學生請假規定及操行成績(2/2)
二、操行:
(一) 學生操行成績基本分數為82分,全勤(未請事病假及曠課)
加3分,另根據學生獎懲、請假及曠課時數加減分數而為操
行成績。
(二) 注意事項:
1.請假扣分標準:病假不扣分、事假1小時扣0.1分、喪假
三等親以內不扣分,其餘親屬視同事假,曠課1小時扣
0.3分,考勤扣分以18分為上限。
2.操行成績不及格,即被退學。
3.曠課10小時以上,會e-mail預警通知學生。
4.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本校「學生操行成績評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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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其他重要宣導事項
3-2 本校吸菸區之設置及規定(1/1)
本校校園內室內場所及校園內除吸菸區外之室外場外,一律禁菸。
對禁菸區內之吸菸行為,在場人士均應予勸阻,若經勸阻而拒不合
作者,得向校內相關單位舉發並依規定辦理。
(一) 教職員工之違規懲處,由人事室負責。
(二) 學生之違規懲處,由學務處負責。
(三) 外包廠商及其相關工作人員之違規懲處,由總務處負責。
(四) 來訪貴賓、洽公人員、學生家長及其他進入校園人員等之違規
懲處,由聯繫接洽單位負責。
累犯者則拍照送衛生局罰鍰:
(一) 在室內禁菸區吸菸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二) 在室外禁菸區吸菸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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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其他重要宣導事項
本校吸煙區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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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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