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講義1-3

科學園法規座談會
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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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內容
壹、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
及排放標準修正條文說明
貳、常發生之問題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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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
及排放標準修正條文
★修訂擴大儲槽管制範圍(第十五條)
考量對人體之致癌性與危害性,增納儲存物料含「固定污染源空氣污
染防制費收費費率」公告之十三種個別物種。
.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四氯化碳、1,1,1-三氯乙烷、1,1-二氯乙烷、
1,2-二氯乙烷、乙苯、二甲苯、二氯甲烷、甲苯、苯、苯乙烯及三氯
甲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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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
及排放標準修正條文(續)
100年2/1 修正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法規查詢: 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
第四章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
項目
適用
對象
修正規定
一、實際蒸氣壓≧170mmHg,儲槽容積≧15m3
二、實際蒸氣壓≧21mmHg或含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公告之個
別物種者(新增);儲槽容積≧100m3
三、實際蒸氣壓≧21mmHg,總儲槽容積≧500m3
-
不適用情
形
現行規定
儲槽容積≧2000m3,儲存物料含二
甲苯。(註)
一、儲存食用酒精之儲槽。二、加油站之儲油槽。
-
一、槽體設計操作壓力大於
1,550mmHg之壓力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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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
及排放標準修正條文(續)
新增儲槽清洗作業規範(第二十二條)
■納管對象→增納蒸氣壓21mmHg以上或儲存物料含「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公告之個
別物種
■開槽條件→修正為VOCs濃度限值
項目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一、實際蒸氣壓≧170mmHg,儲槽容積≧100m3。
適用
對象
二、實際蒸氣壓≧21mmHg或含「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
率」公告之個別物種;儲槽容積≧400m3。
實際蒸氣壓≧170mmHg,儲槽容積
≧100m3。
排除適用情形:壓力槽及排空槽
管制
要求
儲槽清洗作業,應於儲存物料排空後有效收集儲槽內氣體,並符合
下列規定,始得開槽。但安裝清洗機具時,不在此限:
一、收集效率達95%。
二、儲槽內揮發性有機物濃度低於爆炸下限50%或3,4000ppm以下,
連續累積達一小時者。(103/1/1施行)
前項收集之氣體應有效處理,其削減率應達百分之九十以上。採非
破壞性物料回收處理方式,其削減率應達百分之八十五以上。
因情形特殊無法依前三項規定進行儲槽清洗作業者,得報經地方主
管機關同意後,以核可之替代方式辦理。
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之清洗作業
,應於儲存物料排空後有效收集
儲槽內氣體,且收集效率達95%;
收集之氣體並應有效處理,使揮
發性有機物排放削減率達90%時,
始得開槽清洗。
紀錄
保存
氣體收集、處理及削減率應作成紀錄,儲槽內揮發性有機物濃度應
每小時檢測並記錄,於15日內提報地方主管機關,並保存5年備查。
氣體收集、處理及削減率應作成
紀錄,並保存五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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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常發生之問題及建議
○○年○月○日
仙宮里陳情案件
稽查該廠每3月/次更換活性碳,現場廢氣煙道
口,仍有明顯異味,因近期換碳僅8日、煙道
口已有異味產生,建議提高換碳頻率,並視產
能狀況調整,避免污染情形發生。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條辦理。
○○年○月○日
本局稽查檢測
檢測該半導體廠酸、鹼排煙道排放口揮發性有
機物排放濃度,測值分別為2ppm、8ppm,換算
單支煙道每小時排放量分別為0.06、0.06
kg/hr,若以全廠酸、鹼及VOCs煙道數每小時
排放量加總,有超過排放標準疑慮,建議重新
檢討廢氣管線是否有錯接、阻塞等情形,本局
本年度將加強稽查上述情形。
■依半導體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
四條辦理。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條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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