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票數。
開票作業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卓佳瑜 投開票作業程序影片、反賄選短片 在這 裡 在這 裡 在中央選舉委員會(http://web.cec.gov.tw/)及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http://www.tpcec.gov.tw/) 首頁有連結 壹、投票截止前(下午四時) 主任管理員之工作 一、主任管理員應責成發票之管理員利用投票 截止前適當之空檔時間(約30分鐘前)按選舉 人名冊查對「已領票數」與「發出票數」 及「未領票數」與「用餘票數」,是否相 符,並統計確實數字,其後如再有選舉人 來領票時,以倒扣方式計算。(開票統計作 業須知內之參考格式) 二、分配管理員工作:檢票員1人、唱票員1人、 記票員1人、整理計票員1人共4人。 貳、開票作業 一、開票作業程序(P4): (一)將投票所改設開票所。 (二)佈置開票所。 (三)分配職務。 (四)宣布開始開票並宣布領票人數。 (五)查驗投票匭及開封。 (七)每一投票匭開票完畢,向參觀席參觀民眾展示空 票匭。 (八)選舉票全部開完後,核對各候選人、政黨得票數。 (九)填寫投(開)票報告表開票部分。 (十)宣布開票結果,張貼投(開)票報告表。 (十一)將第一份投(開)票報告表裝入密封袋,指派 專人速送區公所。 (十二)包封有效票、無效票、已領未投票、計票紙及 投票通知單。 (十三)交付選舉投(開)票報告表副本。 (十四)整理場地回復原狀,檢查有無投開票物品遺 漏。 (十五)工作人員簽退。 (十六)將選舉票等護送至區公所。 二、投票結束後主任管理員之工作(P22) (一)佈置開票所(15分鐘): 1.開票所應置參觀席(與票匭距離1.5公尺以 上為宜)。 2.非開票完畢開票所門戶不得關閉(公開)。 3.記票紙面對參觀席黏貼牆壁或板架上。 (二)宣布開票: 1.開票前會同主任監察員驗明封條及鎖鑰完 好後,即向參觀民眾宣布開票,拆封開 鎖,啟開投票匭內外蓋,正式開票。 2.開票前向參觀民眾說明,開票結果應以全 部投票匭之選舉票開出後,彙計之投開票 報告表為準。 (三)督導開票作業之進行 (P23): 1.開票順序: 總統副總統 全國不分區及僑 2組開票: 區域及原住民 立法委員 1組開票: 總統 副總 統 區域及原 住民立法 委員 居國外國民立法 委員(應以1組進行) 全國不分區及 僑居國外國民 立法委員 2.進行檢票、唱票、記票及整票計票程序, 不得先整票後再行唱票或計票 。 3.每一投票匭開票完畢,向參觀席參觀民眾展 示空票匭(確認選票已全部開出)。 三、對開票所工作人員職務之督導: (一)檢票管理員(P29): 1.逐張檢取選舉票立即轉交唱票 管理員唱呼。 2.不得先整票後再行唱票或計票。 (二)唱票管理員(P30): 1.選舉票正面對著觀眾席唱票。 2.用國語高聲唱出「○號○○○1票」或「○號○○黨1票」 兩組:「總統○號○○○1票」、「區域○號○○○1票」 (平原○號○○○1票或山原○號○○○1票) 」。 3.確認記票管理員是否複誦,將選舉票交與整票計票員。 4.選舉同額競選時,其開票亦應逐張唱名開票。 5.選舉票有無效情事時,應即交由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 察員當場認定後唱票。 (三)記票管理員(P30): 1.記錄方式: 「正」筆畫順序,一票1筆。 2.記票後,複唱1次。 3.每張記票紙上端註明號次、姓名、政黨 號次名稱、無效票及記票紙張數。 4.最後一張記票紙記載「總票數」,與整 票計票管理員清點票數後填入。 (四)整票計票管理員(P30) 1、候選人及政黨有效票依號次分類放置,應避免 錯放(1號票錯放入2號票堆)。 無效票放一疊。 2、隨時清點,100張一疊,橡皮筋綁好。 3、會同監察員複算,與記票管理員複核得票數 →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包封 4、不得在選舉票上做任何記號,例如:票數。 四、認定無效票(P23) (一)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依法認定 並應當場為之。不得於其他選舉票全部唱 票完畢後始一併予以認定。 (二)認定有爭議時,由全體監察員表決之。表 決結果正反意見同數者,該選舉票應為有 效。 (三)無效票認定標準(P24): 1、總統副總統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ㄧ者,無效。 (1)不用選舉委員會製發之選舉票者。 (2)未依規定圈選一組者。 (3)所圈位置不能辨別為何組者。 (4)圈後加以塗改者。 (5)簽名、蓋章、按指印、加入任何文字或符號者。 (6)將選舉票撕破致不完整者。 (7)將選舉票污染致不能辨別所圈選為何組者。 (8)不用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者。 2、公職人員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ㄧ者,無效。 (1)圈選2政黨或2人以上者。 發票時發現 (2)不用選舉委員會製發之選舉票者。 選票已污染 (3)所圈位置不能辨別為何政黨或何人者。 或破損時, 不要發出。 (4)圈後加以塗改者。 (5)簽名、蓋章、按指印、加入任何文字或符號。 (6)將選舉票撕破致不完整者。 (7)將選舉票污染致不能辨別所圈選為何政黨或何人者。 (8)不加圈完全空白者。 (9)不用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者。 (四)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圖例 (P50)增列有效票圖例2種:圖例16、17 (P52)、無效票圖例1種:圖例6(P55) (五) 2種以上選舉同時辦理時,誤投票匭之選舉 票,仍屬有效投票,計入投票數,依法認 定其為有效或無效。 有效票?無效票? 於候選人欄格圈印繪製 圈選1組、1候選人或1 政黨,圈2圈以上,仍能 圖案而能辨別係圈選何 辨別圈何組、何人或何 人,屬有效票(P26)。 政黨,屬有效票。 圈選某1組、1候選人 或1政黨欄各格內,能 辨別圈何組、何人或 何政黨,屬有效票。 提醒:圈蓋於號次、相 片、姓名欄內易忽略。 有效票 於候選人欄格圈印繪製圖案而能辨別係圈選何人者,例如: 於候選人頭像週邊圈印,形成光環圖樣,為有效票。(P26) 有效票 圖例21 選票空白處圈蓋數圈印,惟於相片或名字部分,仍有部分印痕, 且依其印痕弧度能辨別係選委會製備之圈選工具者,為有效票 (P26)。同圖例21(P53) 有效票?無效票? 圈選於相鄰組或候選人或政黨共用空間, 且部分圈印加蓋於某一組或某一候選人或 政黨欄格線上,仍能辨別為圈選何組或何 人或何政黨者,應屬有效票。 圈選於共用空間,且 圈印加蓋於欄格線外, 為無效票 圈選於某一組或某一候選人或政黨欄格與選票邊緣 之間,且部分圈印加蓋於欄格線上,仍能辨別為圈 選何組或何人或何政黨者,應屬有效票。 五、填具投(開)票報告表 690 700 700 1000 選舉人數 (原領票數) G=E+F 發出票數 (E=C+D) 用餘票數(F) 300 投票數 (C) 已領未投票數 (D) 0 有效票數 A=1+2+..N 無效票數(B) 10 投開票報告表(講習用簡表) 各候選人、 有效 無效 投票 已領 發出 用餘 選舉 政黨得票 票數 票數 數 未投 票數 票數 人數 票數 數 A B C E F G D 選舉 名稱 1. 2. 300 390 其他 有關 事項 主任管理員: (簽章) 690 10 700 0 700 300 1000 有已領未投票之情形: 1、收回之撕毀選舉票(P9) 2、攜出選舉票(P10) 3、喧嚷、干擾投票、攜帶 武器危險物品、其他不 正行為,令其退出,收 回選票(P10)。 主任監察員: (簽章) 1. 2. 3. 4. 5. 6. 7. 8. (一)填寫投(開)票報告表時應注意(P27): 投開票所編號、投開票日期、開票起止時間應確實填寫。 候選人及政黨得票數及無效票數,依記票管理員與整票計票 管理員相互核對正確無誤後,填入各候選人及政黨得票數及 無效票數。 候選人(甲)得票數+候選人(乙)得票數+……=有效票 數 政黨(甲)得票數+政黨(乙)得票數+……=有效票數 有效票數+無效票數=投票數 投票數+已領未投票數=發出票數 發出票數+用餘票數=原領票數 遇有投票數多於發出票數,或發出票數加用餘票數少於選舉 人數 (原領票數)時,應據實於投(開)票報告表「其他有關 事項」欄中註記。如有投票數少於發出票數(即領票人數), 其已領票數即列為「已領未投票數」。 9.填寫方式:投(開)票報告表共3張,可複寫或一張一 張分別填寫。 複寫時注意3張對齊,避免數字複寫至格線上造成 電腦計票登打錯誤(111→11)。 填寫完畢檢查3張所填寫內容均相同且字跡清楚。 10.避免候選人(或政黨)得票數錯置。 (1)與公報核對投開票報告表之候選人姓名號次是 否正確(P7)。 (2)填寫完投開票報告表,請再與記票紙上之票數 核對。 得票數錯置投開票報告表(講習用簡表) 各候選人、 有效 無效 投票 已領 發出 用餘 選舉 政黨得票 票數 票數 數 未投 票數 票數 人數 票數 數 A B C E F G D 選舉 名稱 1. 2. 300 390 390 300 其他 有關 事項 主任管理員: (簽章) 690 10 700 0 700 300 1000 得票數錯置報表上數字邏輯 正確,驗算亦不容易發現, 所以填寫完報表後務必請再 和計票紙上的得票數相互核 對,避免錯誤。 主任監察員: (簽章) 投票數多於發出票數案例:甲投票所領票,乙投票所投入 一、甲投票所列入已領未投票(攜出選舉票),乙投票所 列入發出票數,並在其他有關事項欄事實註記,避 免爭議。 二、類似特殊個案之處理請和選務作業中心或選舉委 員會聯絡,協助處理。(提醒:聯絡電話記得帶) 三、預防措施:(重點在這裡) 1.投票處管理員嚴守崗位,防止選舉人攜出選舉票。 2.同場地設有2個以上投開票所,應注意動線規劃並 適當區隔,避免選舉人投錯票匭。 四、事先做好預防措施,勝過事後亡羊補牢。 司法驗票案例投開票報告表(講習用簡表) 狀況:清點選舉人名 冊之印章數為708 各候選人、 有效 無效 投票 已領 發出 用餘 選舉 政黨得票 票數 票數 數 未投 票數 票數 人數 票數 數 A B C E F G D 選舉 名稱 1. 2. 300 400 298 700 10 698 710 0 708 710 290 1000 708 292 經清點票數後,確認1號候選人 得票數應為298票,該主任管理 其他 員未清點票數即填入記票紙上之 有關 票數。 事項 故填寫得票數、有效票數、無效 票數前一定要清點選舉票數,避 主任管理員: (簽章) 主任監察員: (簽章) 免錯誤。 預防報告表上各欄票數錯誤之方法 點領選舉票時確實清點票數(領票數錯誤會導致用 餘票數錯誤)。 選舉人名冊管理員正確蓋章(注意有無選舉權、領 一種票蓋一個章)並正確發票(不可2票當成1票發出) 順便一提:連續職章是否可領取選舉票? 中選會函示:選舉人蓋章領取選舉票,其印章之材 質、形狀、大小或字體如何,法未有明文規定,凡 足以辨識選舉人本人姓名之印章即可。 避免攜出選舉票:投票處管理員嚴防選舉人攜出選 舉票。 同場地設有2個以上投開票所,應注意動線規劃並 適當區隔,避免選舉人投錯票匭。 得票數、有效票數、無效票數確實點算並查對。 (二)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填寫選舉投(開) 票報告表。各ㄧ式3份,將其中1份先派管理 員送至區選務作業中心彙計。 (三)儘量避免塗改,如有塗改時,由主任管理員 會同主任監察員於塗改處蓋章(注意蓋章後之 數字仍應清晰可見,以避免票數登打錯誤)。 六、 宣布開票結果:依投(開)票報告表當眾宣布開票結 果。 七、 張貼投(開)票報告表:投(開)票報告表共3份,第3 份張貼開票所門首。(第1份原稿及第2份複寫較清 楚送回公所) 八、 第1份應先裝入封袋由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 簽章密封,先派工作人員1人,送至區公所核對無 誤後輸入電腦;另1份俟開票所關閉後,由主任管 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送回區公所,區公所收到主任 管理員送回的投(開)票報告表,應與之前收到的投 (開)票報告表核對,2份報告表如有不一致之處, 應向主任管理員查明更正。 九、交付選舉之投(開)票報告表副本(P28): (一)交付時間:張貼後→離開投開票所前。 (二)得請求交付之人員:推薦候選人之政黨及未受政黨推薦之 候選人所指派之人員,應憑委託書(P60)領取。 (三)領取份數:領取以1份為限。 (四)投(開)票報告表副本填法:應將同一內容之投(開)票報告 抄錄並校對無誤或以事務機器複印後,由主任管理員及主 任監察員會同簽名並註記「副本」。 (五)交付記錄:備具投(開)票報告表副本領取清冊(P64) ,請其 簽名或蓋章。 (六)補充: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宣導重點,編號20。 十、包封有效票、無效票、已領未投票、計票紙及投票通知單 。 1.以100張為一疊,包封裝入票袋(注意應註明開票所編號類別及 票數)每一紙袋均應由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於封口處加蓋 印章。 2.票袋顏色與選舉票相同。 總統副總統選舉票顏色為淺粉紅色。 區域立委選舉票顏色為淺黃色。 平地原住民立委選舉票顏色為淺藍色。 山地原住民立委選舉票顏色為淺綠色。 全國不分區與僑居國外國民立委選舉票顏色為白色。 3.有效票袋、無效票袋、已領未投票袋、用餘票袋、計票紙袋裝入 總票袋。無效票袋請放在所有票袋最上面,於總票袋內一起包封, 方便查驗無效票時抽取無效票袋。 選舉人名冊、投票通知單、撕毀選舉票袋 無效票袋 無效票袋 無效票袋 用餘票袋 用餘票袋 用餘票袋 已領未投票袋 已領未投票袋 已領未投票袋 有效票袋 有效票袋 有效票袋 總票袋 計票紙袋 計票紙袋 計票紙袋 十一、整理場地,檢查物品:督導全體工作人員 整理場地回復原狀,檢查有無投開票物品 遺漏。 十二、辦理工作人員簽退。 領取津貼的時間點:可於簽退時領取,避免 工作人員擅離職守,惟需注意津貼之保管, 請主任管理員斟酌辦理。 十三、護送選舉票等至區公所。 祝順利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