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服务厅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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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办税服务厅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

新办企业培训
2012年1月
一、我到哪里办税?
 实体办税服务厅
名 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二楼
办 公 时 间:上午
下午
9:00-12:00
1:30-5:00
 网上办税服务厅
请您登录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地税网站,点击
“办税服务厅”,进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
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事宜。
网址:http://wsbs.js-l-tax.gov.cn
二、我如何办税?
现将一些经常办理的事项列举如下:
(一)普通发票代开办理指南
(二)建筑安装业发票代开办理指南
(三)自开票之领购发票资格认定办理指南
(四)自开票之发票领购办理指南
(五)自开票之发票验旧办理指南
(六)税收优惠办理指南
1.下岗再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税收减免办理指南
2.残疾人、烈属、孤老办理个人所得税减征办理指南
3. 减免税审批(备案)流程变动说明
减免税审批(备案)流程变动说明:
为了配合省局网上办税厅上线推广应用,减免税审批(备案)流程将
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地税网站纳税指南栏目中办理各类减免税附报材料将按照《关于印
发涉税管理事项的通知》(苏地税规【2010】3号)文进行修改,请
纳税人办理减免税业务时注意查看。
(2)纳税人开具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减免税发票的,需要先按项目(合
同)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开具减免税发票。减免税备案材料可
以由纳税人自行在网上办税系统中扫描录入,也可以持纸质材料至办
税服务厅窗口进行现场扫描。
(3)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各类
企业(小型微利企业除外),也需要先进行资格备案后方能享受按低
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4)办理过减免税备案的纳税人,网上申报系统会根据减免税备案鉴定
信息自动带出一张《减免税申报表》,纳税人需要对减免税情况按月
或按季进行录入申报,即使当期无减免税收入,也需要进行零申报。
特别提醒
新办企业在办理完税务登记后,还需要办理:
——CA认证
——扣款账户维护
——办税人员实名制信息采集
三、我怎样进行CA认证?
(一)证书的领取
目前,新办企业完成税务登记后,在税务机关指定地点履行相关手续后即
可当场领取电子证书。
1.园区企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至湖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登记窗口(园区翠
园路151号工商大楼)办理CA认证相关手续: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
(4)《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一式三份)。
注意: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其中,《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
请单》可:(1)至湖东一站式服务中心税务登记窗口领取;
(2)登录园区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软件表单下载”下载;
2.纳税人办理CA认证的付费和续费均由园区地税局支付;
3.未办理CA认证的园区企业,请尽快至湖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登记窗口办
理并领取CA证书。
4.相关问题可致电CA公司客服电话:68701110。
(以下内容详见《应知应会(适用于新办企业)》)
(二)安装使用数字证书准备
(三)安装证书助手
(四)证书导入
(五)特别提醒
(六)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
四、我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您的权利:
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
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
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
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
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对未
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
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等14项权利。
您的义务:
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依法
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
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
管发票的义务、财务会计制度和
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按照
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按时
缴纳税款的义务等10项义务。
五、我遇到问题如何咨询?
(一)纳税咨询
1、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咨询;
2、登陆园区地税网站“纳税咨询-你问我答”栏目,留言咨询;
3、登陆园区地税网站“12366在线咨询”栏目,直接提问;
4、至办税服务厅值班长处,现场咨询。
(二)涉税信息获取方式
1、登录园区地税网站(http://szyq.jsds.gov.cn/),了解涉税信息;
2、至办税服务厅,领取税法宣传资料;
3、致电66962072、66962073留下电子邮箱,我局将定期发送《涉税信
息月报》等税法宣传资料;
4、我局已在《姑苏晚报》A16版开设税法宣传辅导专栏(每月第二周
和第四周的周二),敬请关注。
特别强调:请及时到税务登记窗口更新您企业的办税
人员信息及通信地址等,以防因相关文书未能及时送
达导致的额外负担和法律责任。
六、我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投诉、反映问题?
(一)您投诉、反映问题的主要途径
我们为您提供多种便捷的投诉、反映问题途径,供您选择。
(1)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有专人接听并受理您的维权事宜。
(2)登陆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地税网站维权渠道,可以给“局长信箱”写
信,在“廉政行风投诉”和“纳税服务投诉”栏目进行投诉、举报,可以
通过勤廉测评系统。
(3)光临办税服务厅,您可以向 “廉政行风投诉箱”、“纳税服务投诉箱”
或“涉税案件举报箱”举报。
(4)光临维权服务中心,直接向中心工作人员反映您的问题。
(5)光临纳税人之家,向第三方维权组织提供您的维权主张,通过独立的
第三方实现维权的公平公正。
(二)维权服务中心及纳税人之家地址与联系方式
名称
维权服务中心
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
电话
0512-12366-2
苏州工业园区国际科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355号 0512-62529888-
技园纳税人之家
502
苏州工业园区物流园 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88号
0512-62878011
纳税人之家
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联 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51号
纳税人之家
0512-66600856
七、我怎样进行网上纳税申报?
(一)登录江苏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对客户端的基本
要求:
(1)操作系统是正版windowsXP操作系统、Vista操作系统。
(2)浏览器应是IE6.0、IE7.0。
(3)修改IE浏览器的设置,增加信任站点、允许本站点的未签名控
件运行。以IE8为例,打开IE后,选择菜单:工具-Internet选项,选
择安全,选择可信站点、点击站点后,添加信任站点,具体操作如下:
①打开IE浏览器,点击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受信任站点→站点
→将http://wsbs.js-l-tax.gov.cn复制→添加就可以完成受信任站点的添
加;
②打开IE浏览器,点击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找到
ActiveX控件和插件全部设置为启用。
(二)纳税申报
1.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szyq.jsds.gov.cn/)
2.点击“办税服务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信线路。如为电信线路,可选择
“电信一”或者“电信二”。
3.进入网上办税厅主界面后,点击“纳税申报—单位纳税人申报”。
4.进入登陆界面,选择数字证书用户登陆。
5.点击“登陆系统”,输入CA证书密码。
6.进入申报主界面。
7.选择相应的申报表,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纳税申报。
(1)核对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左上角“提交”按钮。
(2)申报完成后,可在纳税申报主界面查看相应申报表状态。
(注意:请在讲课时现场操作,演示给纳税人学习)
(三)关于申报表的几点说明
“本月可以申报报表”列表中,除年度申报表外,其余均须在当前申报期
内完成填报。
非年度报表
1、《地方税通用申报表》
该表主要用于无鉴定税种的申报,不适用代扣代缴的情形。正常情况下该
表不必填报。
2、《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纳税申报表》(必须按月申报,特殊企业按季申报)
该表适用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申报。随申
报表自动带出的税种是必须申报的,不可删除,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在税目、
子目下方的空白处点击增加税种。
该表必须每月申报,应税收入为零时,也必须在相应税目、子目后面的
“应税收入”栏填写阿拉伯数字“0”,否则视为未申报。
3、《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该表用于印花税的申报。默认的品目为“0100 购销合同”,纳税人可根据需
要增加申报品目。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时,必须在“应税凭证名称”的第二行
重新选择征收品目为“1201营业账簿”,不能直接在第一行中修改。
4、《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适用于普通算法)》(必须按月申报)
该表用于个人所得税申报,适用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
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等。该表工资薪金所得项
目每月必须申报。
5、《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适用于特殊算法)》
该表用于个人所得税(特殊所得项目,不包含限售股)的申报,适用范围包括:
全年一次性奖金、内退一次性补偿、一次性解除合同、股票期权、外籍个人申
报以前月份等等。该表无需每月申报,仅在有对应所得项目的情况下使用。
6、《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适用于限售股)》
该表用于个人所得税(限售股)的申报。
该表无需每月申报,仅在扣缴出售限售股对应个人所得税时使用。
7、《地方各项基金费申报表》
该表园区所有企业均不涉及,不需要申报。
8、《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房地产)》
该表用于房地产企业申报土地增值税。企业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土地
增值税鉴定,应分别申报。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9、《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代扣代缴报告表》
该表用于代扣代缴项目的申报。
10、《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该表用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11、《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纳税申报表》
该表用于房产税的申报。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12、《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该表用于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的按月/季申报。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13、《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该表用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按月/季申报。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14、《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该表用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核定征收)。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15、《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该表用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查账征收)。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该申报表第四季度报表与当年度申报表两表合一。
16、《减免税申报表》
从2010年7月申报期起,所有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的纳税人,
申报系统都将自动带出一张《减免税申报表》。
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时,如涉及
“减免所得税额”栏的填报,系统会提示,须同时填报《减免税申报表》。
如不涉及减免税额的填报,该表可不填写。其中:
(1)备案或审批类减免税纳税人,须提前至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资格备
案。隔日在外网进行减免税申报。
(2)非备案或审批类减免税纳税人,例如小型微利企业等,可直接在外
网填报“减免税申报表”。
该表提交后,将不反映在“本月已提交申报表”列表中。若需查看,可在
右侧的“各税种申报表查询”中查询。
详细操作说明请点击“园区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操作指南”栏目学习。
17.《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为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
性,建议离线申报。
该表随鉴定自动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年度报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该表用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汇算清缴。申报期为年度结束后5个月内。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该表用于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的汇算清缴,须根据事务所审计后提供的电
子文档进行申报。申报期为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该表随企业所得税年度报表带出。关联企业须如实填写,表中涉及国家的
请填写国家代码(如中国为156),涉及币种的请填写英文字符币种(如
人民币为RMB)。非关联企业建议零申报。
4、《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年后1月带出)
该表用于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汇算清缴,具有第
四季度和年度报表两表合一的功能。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应于
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因该表兼具第四季度申报表的功能,建议纳税人在年度结束后15日内申报,
年度汇算清缴须补税的,须由管理员确认后至办税服务厅提交纸质报表进行
手工申报。
5、《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年后1月带出)
该表用于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汇算清缴,具有第
四季度和年度报表两表合一的功能。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应于
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因该表兼具第四季度申报表的功能,建议纳税人在年度结束后15日内申报,
年度汇算清缴须补税的,须由管理员确认后至办税服务厅提交纸质报表进行
手工申报。
(四)申报表状态说明
已暂存
审核通过
已提交
未入库
已迁移
已入库
状态说明:
已暂存
可以修改或删除。
已提交
“撤消”后可修改。
已迁移
只能查看,不能修改或删除。
审核通过
报表已审核通过;若显示审核不通过,说明
报表已经被退回,纳税人进行修改后再提交。
未入库
税款还未入国库。
已入库
申报表为有税申报,出现该状态即表示申报成功。
(五)财务报表申报
财务报表支持两种申报方式:
1. 在线申报。选择“财务报表申报”,进行财务报表的在线申报。
2. 离线上传。在申报系统下载“财务报表离线客户端”,在客户端
生成文件后,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上传”。(为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
性和完整性建议纳税人使用离线上传申报)
(六)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
1.登陆申报界面
2.离线客户端安装
3.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生成
4.个人所得税申报
5.修改或查看dat文件
(注意:请重点演示申报操作页面,可分有税款申报、无税款申报)
(七)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税务管理码是什么?
税务管理码是3217001+八位数字。新办企业的税务登记证
副本上显示税务管理码。
2.如何查看每月应申报税种?
登录申报系统后,点击右边的“鉴定信息查询”可查看相应申报税种。
纳税人应自“鉴定有效期起”所列月份的次月进行申报。
通过“申报期限”一栏进行判断:
(1)如为“月后15日内申报”,则该税种每月必须申报;
(2)如为“季后15日内申报”,则该税种应在1月、4月、7月、10月
申报期进行申报;
(3)如为“当年7月15日内申报”,则该税种应在7月申报期内进行
申报; (4)如为“按次申报”,则该税种有税款时申报,无税款时
可不申报。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年度7月1日后新办的企业,必须在次年1月申
报期前至办税服务厅手工申报当年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新办企业何时开始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请您从
办理税务登记的次月申报期开始纳税申报,没有应纳税款的,也
须进行零申报。
4.每月什么时间可以申报?
每月申报期为15天,若申报期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
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申报期的最后一日;若
在申报期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
顺延。
具体请见“园区地税网站—网上办税—征期日历”栏
目。
5.未按期申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苏地税规[2010]6号)
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
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
表和有关资料的。
(1)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个人处100元以下,单位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2)逾期改正的:个人处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单位处1000元以上2000元
以下的罚款;
(3)拒不改正及其它情节严重的情形: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6.如何确认申报表已申报成功?
纳税人进入网上申报系统主页面后,有三项栏目,分别是“本
月可以申报报表”、“已暂存申报表”和“已提交申报表”,只有
当申报表出现在“已提交申报表”下,并且状态为“审核通过”
(无税款)或者“已入库”(有税款)时,才能确认该申报表已申
报成功。已申报成功的涉税报表可以通过“各种税申报表查询”栏
目查询。
7.其他注意事项
(1)网上办税系统只受理正常申报,不受理延期申报和
稽查补税。
(2)只受理正常户申报,非正常户请自行到办税服务厅
办理纳税申报。
(3)过了申报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纳税人有未申报
或补申报的,必须至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手工申报(个人
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须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离线客户端”
生成的加密DAT电子文档,具体请参见下文),并按规定
接受处理。
(八)如何补申报?
1.个人所得税补申报(详细讲解演示给纳税人)
首先在离线客户端生成须补申报的文件,之后请您登陆申报系统,点
击申报页面右下角的“补申报明细采集”,进入后选择相应申报表点
击“上传”,然后在页面左上角所属期后面的空白处双击选择日期,
再将个人所得税DAT文件浏览、上传、提交,当报表显示在“本月已上
传列表”中即表示提交成功。申报表提交成功后,必须携带纸质申报
表(须加盖公章)至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申报确认,否则视为无效申
报。
2.其他税种补申报详见园区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纳税指南-企事业单
位纳税指南-纳税申报办税指南-上门申报纳税办理指南“栏目。
八、我怎样通过网上办税厅打印缴税凭证?
1.在弹出网上办税厅导航界面选择需办理的业务,点击“纳税申报”,选择
“缴款凭证开具”。
2.登陆系统后,进入电子缴款凭证界面。
3.输入查询条件:申报日期、扣款日期、入库日期三选一。
4.选中要打印的凭证,点击“选择打印”按钮,弹出打印界面,然后点击打印,
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打印。
九、我怎样通过网上办税厅使用网开发票?
(一)网开发票的系统要求
适用对象
为已取得网上申报资格且已办理了发票领购手续的企业。
硬件要求
(1)主机CPU:奔腾IV或以上;内存:256M或以上(建议512M以上)
(2)显示器分辨率:设置为1024x 768或以上
(3)打印机使用24针针式打印机(多联发票)、喷墨打印机或激光打印机(单联发票)
软件要求
(1)操作系统:Windows2000/XP/Vista
(2)浏览器:IE6.0或者IE7.0二种版本
注意事项
将http://wsbs.js-l-tax.gov.cn添加到IE受信任站点中和在自定义级别中将ActiveX控件和插
件全部启用,可与网上申报共用CA证书。存在多开票点需同时开具发票的,应向行政
审批中心税务窗口申请,办理新增CA证书手续。原未使用CA证书申报的,按新开户CA
认证手续办理。
(二)网开发票步骤
请认真学习《应知应会(适用于新办企业)》
(三)网开发票填开要求
(1)网开发票买票半小时以后方可开票,发票票号资源系统自动通过网
络获取,纳税人无需任何操作。
(2)请网上开具发票的企业选择税务机关核定的行业鉴定,根据税务登
记证经营范围如实填写相应的开票项目,如发现需开具的行业在经营范
围之内,但不在选择之列,请及时与税务机关联系。
(3)发票金额=数量*单价,存在逻辑关系,且必须以人民币为本位币开
具。
(4)开票日期系统默认为开票当日,不能更改。
(5)系统支持发票补打功能。
(6)发票模板中带“*”号的为必填项。
(四)网开发票管理
请认真学习《应知应会(适用于新办企业)》
(五)网开发票查询统计
请认真学习《应知应会(适用于新办企业)》
(六)重要提示
网开系统中有一个“票号资源调整”功能,该功能只有在
系统发生异常,开完一张发票后号码不能自动跳到下一个
号时才能使用,正常情况下使用该功能会造成号码丢失,
故不能擅自使用。
(七)常见问题
您在使用网开发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在系统右上角的
“常见问题”栏进行查询。
网上开票相关操作说明您也可以参见:
园区地税网站——操作指南——发票业务。
十、我如何查询发票真伪?
1.新版印有条形码的定额和卷式发票,可进入苏州工业园区地
方税务局网站(http://szyq.jsds.gov.cn),在“办税服务厅--发票
查询-真伪查询” 通过输入条形码下方的24位数字进行真伪查询。
2.凡通过网上开票系统开具的发票,均可通过江苏省地方税务
局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wsbs.js-l-tax.gov.cn/)“发票业务--网
上开具发票查询”进行真伪查询。
十一、特别介绍:
苏州工业园区地税自助办税系统
自2011年12月16日起,园区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启用自助
办税系统(ARM),纳税无需取号,仅通过个人身份证或企
业CA证书即可自行办理如下业务:
一、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打印
使用范围:持有二代身份证的自然人
限制条件:(1)需持有二代身份证;
(2)在园区局申报过个人所得税。
二、申报入库情况查询打印
使用范围:持有CA证书的纳税人
限制条件:需持有CA证书
三、门临发票代开
使用范围:持有CA证书的纳税人
限制条件:(1)需持有CA证书;
(2)只能代开其他服务业通用机打发票;
(3)只针对全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使用;
(4)只受理10万元以下开票金额的纳税人使用。
四、平式发票发售
使用范围:持有CA证书的纳税人
限制条件:(1)需持有CA证书;
(2)只发售190和241两种规格的通用机打发票。
五、发票验旧
使用范围:持有CA证书的纳税人
限制条件:(1)需持有CA证书;
(2)只验旧190和241两种规格的通用机打发票及税
控收款机卷式发票(单联有奖);
六、逾期未申报情况查询
使用范围:持有CA证书的纳税人
限制条件:需持有CA证书;
七、针对个体工商户:熊猫税控抄税、卷式发票购买
(限1卷)
友情提醒:
必须带身份证或者CA证书才可以通过自助办税系统办理
上述业务,系统启用初期,软件公司会现场进行指导。
新办企业
培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