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班免試

Download Report

Transcript 體育班免試

高中職體育班免試入學(免基測)
報 告 人:教育局體衛科
報告日期:100年1月11日至13日
方案內容
招生區
臺北市
招生對象
國中應屆畢業生
招生學校
本市公私立高中職體育班
辦理模式
學生個別至各招生學校報名術科考試
辦理期程
配合教育部期程每年約4月左右公告招生簡章
、5月初報名,於5月中進行術科測驗。
備註:
1.100年5月21日-22日:北北基聯測及全國第一次基測。
2.依例體育班免試入學之術科測驗及放榜皆於第一次基測日期前完成。
方案內容
每年約10校設有體育班之高中職辦理,100學年度
約有17校參加辦理。
高中職
參與學校
98學年度(
8校)
松山高中、大理高中、中正高中、內湖高中、
南湖高中、育成高中、松山家商、內湖高工
99學年度(
10校)
松山高中、大理高中、萬芳高中、中正高中、
內湖高中、南湖高中、育成高中、松山家商、
士林高商、內湖高工
(較98學年度新增:萬芳高中、士林高商)
100學年度
(預計將有
17校)
松山高中、松山家商、大同高中、復興高中、
大理高中、南港高中、陽明高中、建國高中、
成淵高中、士林高商、內湖高中、萬芳高中、
育成高中、南湖高中、內湖高工、中正高中、
私立中興高中
方案內容
報名費
新臺幣700元,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親屬支領失業給
付者,免收各項報名費用(以99學年度為例)。
招生條件
各校招生委員會訂定術科考試簡章(含甄選條件、術科
測驗內容、錄取標準等)。
招生名額
分配比例
各校就體育班發展之運動種類,自訂各種類之招生名額
(每校約提供30名,總計約提供500名)。
錄取原則
1.總成績包含「術科測驗成績」及「特別條件比賽成績
」。
2.各種類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未達最低標準者(學
校自訂)不予錄取。
國中在校成績
採計方式
部分學校訂定需檢附在校學習表現成績或師長推薦函。
高
中
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