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體育班免試
高中職體育班免試入學(免基測) 報 告 人:教育局體衛科 報告日期:100年1月11日至13日 方案內容 招生區 臺北市 招生對象 國中應屆畢業生 招生學校 本市公私立高中職體育班 辦理模式 學生個別至各招生學校報名術科考試 辦理期程 配合教育部期程每年約4月左右公告招生簡章 、5月初報名,於5月中進行術科測驗。 備註: 1.100年5月21日-22日:北北基聯測及全國第一次基測。 2.依例體育班免試入學之術科測驗及放榜皆於第一次基測日期前完成。 方案內容 每年約10校設有體育班之高中職辦理,100學年度 約有17校參加辦理。 高中職 參與學校 98學年度( 8校) 松山高中、大理高中、中正高中、內湖高中、 南湖高中、育成高中、松山家商、內湖高工 99學年度( 10校) 松山高中、大理高中、萬芳高中、中正高中、 內湖高中、南湖高中、育成高中、松山家商、 士林高商、內湖高工 (較98學年度新增:萬芳高中、士林高商) 100學年度 (預計將有 17校) 松山高中、松山家商、大同高中、復興高中、 大理高中、南港高中、陽明高中、建國高中、 成淵高中、士林高商、內湖高中、萬芳高中、 育成高中、南湖高中、內湖高工、中正高中、 私立中興高中 方案內容 報名費 新臺幣700元,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親屬支領失業給 付者,免收各項報名費用(以99學年度為例)。 招生條件 各校招生委員會訂定術科考試簡章(含甄選條件、術科 測驗內容、錄取標準等)。 招生名額 分配比例 各校就體育班發展之運動種類,自訂各種類之招生名額 (每校約提供30名,總計約提供500名)。 錄取原則 1.總成績包含「術科測驗成績」及「特別條件比賽成績 」。 2.各種類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未達最低標準者(學 校自訂)不予錄取。 國中在校成績 採計方式 部分學校訂定需檢附在校學習表現成績或師長推薦函。 高 中 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