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失業與所得分配:問題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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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失業與所得分配:
問題與對策
林萬億
(行政院政務委員/
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95.10.28
一、貧窮的測量
所得或資產低於「貧窮線」(poverty line),或貧
窮門檻(poverty thresholds)、貧窮水準(poverty
level)、貧窮指數(poverty index)、最低生活費
標準以下的國民稱貧窮人口。至於「什麼是貧窮
線」,各國界定方法不一。通常有兩組概念:
1. 絕對貧窮線
2. 相對貧窮線
1
(一)絕對貧窮線(absolute poverty line)

指以固定的概念所定義的低實質所得(或支出)水
準。例如,美國的貧窮線是由社會安全總署
(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的歐珊斯基
(Orshansky, 1969)於1964年所計算出。歐珊斯基
的貧窮線算法分為三個步驟:依農業部所發展的
「經濟飲食攝取」(economy diet)為據,計算出
不同性別與年齡的每一個人每週所需飲食預算,再
計算不同家庭組成(包括性別與年齡)與家庭大小
所需飲食預算,依據飲食消費占家庭支出的比率
(約三分之一)還原算出美國家庭最低維生水準所
得。
2
(一)絕對貧窮線(absolute poverty line)(續)

2004年美國有12.7%的窮人。

2006年4口之家貧窮門檻為2萬美元。(1口之家
9,800美元,2口之家13,200美元,3口之家16,600
美元。)

世界銀行以每月低於1美元的生活費為貧窮門檻。

台灣以去年平均每人消費支出的60%作為貧窮線。

2006年台灣省最低生活費為9,210元,台北市
14,337元,高雄市10,072元,連江縣6,500元。
3
(二)相對貧窮線(relative poverty line)

是指在特定期間或國家比較上,實質所得水準會
因低所得(或支出)的切割點而變化。例如,歐
洲聯盟以國民平均所得的60%,作為貧窮線。據
此,貧窮人口的實質所得水準是隨著國民平均所
得而變動。

以德國為例,2003年每月938歐元,4口之家為
1969.8歐元;據此,2004年約有16%貧窮人口,
1.9%屬極端貧窮人口(占國民平均所得的40%以
下)。

依此計算,美國約有24%窮人。
4
圖:美國加州洛杉磯的無家可歸者,住在鐵路旁的紙板屋中。
2006年洛杉磯的房價平均每戶56萬4,430美元。
5
圖:無家可歸者人數眾多
是美國社會貧富不均
的最佳寫照
6
圖:無家可歸者是全球富裕國家城市的共同現象
(法國尼斯街頭的無家可歸者)
7
二、貧窮的原因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失業
低教育水平或低技能
缺乏工作倫理
事業經營不善致負債超出可承擔範圍
財務管理不當
失依:孤兒、寡婦、孤獨老人
主要家計負擔者入獄或重病
家人罹患重病,醫療費用負擔沈重
精神疾病或身心障礙
藥物濫用或酗酒
重大災難
犯罪或更生保護人
所得分配不均
8
三、貧窮的影響
1.
2.
3.
4.
5.
6.
7.
行為問題:低自尊、人際技巧不足、自卑、低
抱負水平
健康問題:營養失調、疾病
低學業成就:中輟、低教育水平、過早教育分
流、數位落差
住宅窳陋:貧民窟、缺個人隱私、擁擠、住宅
設備差、無家可歸
道德風險:賣淫、投機、過早性關係、人口販
運、販毒
社會不安:偷竊、搶劫、綁架、恐怖主義
社會排除(social exclusion):政治權力低、社
會疏離、居住隔離、教育隔離、種族隔離、文
化排斥、階級對立
9
圖:香港的都市違章建築區
與高級住宅區的對照
圖:香港的都市違章
建築區與高級住
宅區的對照
10
圖:捷克斯拉夫共和國
Chanov地方的族群集中
的貧民住宅(ghetto)
11
圖:印度德
里(Deli)的貧
民區(Slum)
12
圖:馬來西亞吉隆坡(Kuala Lumpur)的貧民區(slum)
13
圖:菲律賓馬尼拉的違章建築區(Shanty town)
14
圖:南非開普敦(Cape Town)近郊的違章建築區(Shanty town)
15
表1 家庭電腦普及概況
依可支配所得按戶數五等分位分
年度
差距
吉尼
倍數
係數
總平均
1
2
3
4
5
90
50.86
12.82
36.37
54.58
68.54
81.97
6.4
0.302
91
56.80
16.91
46.56
61.09
74.30
85.15
5.0
0.275
92
58.74
16.62
46.65
63.58
78.92
87.94
5.3
0.286
93
62.37
18.09
51.68
70.86
80.98
90.26
5.0
0.269
94
63.15
18.68
51.51
70.85
83.31
91.40
4.9
-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94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
ttp://www.stat.gov.tw/lp.asp?ctNode=512&CtUnit=354&BaseDSD=7
16
表2 上網際網路普及概況
年度
依可支配所得按戶數五等分位分
總平均
1
2
3
4
5
差距
吉尼
倍數
係數
90
38.78
7.68
24.40
38.61
53.16
70.03
9.1
0.317
91
45.94
10.52
33.52
47.39
61.51
76.76
7.3
0.279
92
48.25
10.59
34.13
50.51
66.71
79.29
7.5
0.282
93
53.15
12.14
40.59
58.93
71.29
82.79
6.8
0.259
94
55.79
13.17
42.20
61.49
76.07
86.03
6.5
-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94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
http://www.stat.gov.tw/lp.asp?ctNode=512&CtUnit=354&BaseDSD=7
17
四、我國的貧窮問題現況
表3 我國低收入戶戶數與人數
低收入戶人數
低收入戶戶數
占總人口數比
占總戶數比(%)
(%)
年 度
低收入戶
戶數
低收入戶
人數
2001
67,191
162,699
0.99
0.73
2002
70,417
171,200
1.02
0.76
2003
76,406
187,875
1.08
0.83
2004
82,783
204,216
1.15
0.90
2005
84,823
211,292
1.16
0.93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內政統計年報,頁28-31與頁278-280。
18
圖
:
台
北
市
的
遊
民
圖:台北市平安居發
便當給龍山寺附
近的遊民
19
圖:台北市平安居的
工作人員發便當
給遊民
圖:創世人安基金
會工作人員在
三重提供午餐
給遊民
20
圖:聖母聖心會
的修女在街
頭協助台北
市的遊民
圖:平安居的
老外志工
在關懷台
北市的遊
民
21
五、失業的定義(1)
1.失業者(失業人口):凡在資料標準期內,年滿十五歲以上同時具有
(1)無工作;
(2)隨時可以工作;
(3)正在尋找工作等三項條件者稱為失業者。
下列之勞動力屬之:
(1) 尋找有酬工作而尚未獲工作者,包括:
a.過去從事有酬工作,現已離開其工作崗位,正在尋找有酬工作者;
b.過去尚未從事有酬工作,初次尋找工作者;
c.過去係雇主、無酬家屬工作者,或已退休之工作者,而正在尋找有酬工作
者。
(2) 現未工作,正在等待恢復原有工作而未獲得報酬之暫時解雇(Lay-off)者。
(3) 現未工作,但已覓妥新工作,或自己籌建經營事業,將在30內開始工作或
營業,而現無報酬者。
22
五、失業的定義(2)
2. 失業率:指失業者占勞動力之比率
失業率之計算方法如下:
月失業率:資料標準週之失業人數/資料標準週之勞動力×100。
(式中資料標準週係以每月含有十五日的一週資料為準)。
年失業率:全年平均失業人口/全年平均勞動力×100。
(並非以12個月之失業率除以12計算)。
23
六、失業的性質
1. 結構性失業:由於經濟結構改變使得某些類型之工作消失,而
使失業者對新創造之工作機會又缺乏技能可以勝任,這種失業
謂之結構性失業。例如生產技術改變、市場變化等所造成的失
業。
2. 摩擦性失業:由於勞動市場中某些機能不完全,使得適合空缺
職位之失業者無法立即就業,而仍舊處於失業狀況,稱為摩擦
性失業。
3. 季節性失業:由於氣候或產銷習慣等影響,使得部份生產活動
呈現季節性變動,從事此類工作的勞動者,無法在一年內經常
都有工作,這種失業謂之季節性失業。
4. 景氣失業:由於經濟景氣循環至衰退或蕭條時期,有效需求不
足,社會對商品及勞務之需要減少,因而發生解僱員工之現象,
這種失業謂之景氣性失業,亦謂循環性失業。
24
七、失業的原因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工作技能不足
學歷低
就業資訊不足
就業工具不足(如交通工具、設備、資金)
懶惰
工作習性不利就業
家庭照顧負擔
身心障礙或健康條件差
就業機會減少:自動化、產業外移
外勞就業競爭
勞動條件差(天候差、低薪、不安全、辛苦)
經濟蕭條
25
八、失業的成本
低自尊
2. 犯罪
3. 自殺
4. 健康條件差
5. 人口販運、賣淫
6. 弱化工會
7. 懶惰
8. 家庭破碎
9. 低教育投資
10. 保護主義
1.
26
圖:2006年全球失業率分佈圖
說明:深藍表示0-5%,藍5-10%,淺藍10-15%,靛藍15-20%,
粉紅20-30%,淺紅30-40%,紅40-50%,深紅表示50%以上,
灰色表無資料。
27
九、我國的失業問題(1)
表4 台灣的失業率按年齡層分
單位:%
年
總計
青少年
(15-24歲)
青壯年
(25-44歲)
中高齡
(45-64歲)
88
2.92
7.34
2.54
1.65
89
2.99
7.36
2.64
1.75
90
4.57
10.44
4.17
2.92
91
5.17
11.91
4.73
3.38
92
4.99
11.44
4.47
3.76
93
4.44
10.85
3.97
3.20
94
4.13
9.86
3.80
3.07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人力資源統計年報。
28
九、我國的失業問題(2)
表5 台灣的勞動力參與率與失業率
年
勞動力參與率
單位:%
失業率
總計
男
女
總計
男
女
88
57.93
69.93
46.03
2.92
3.23
2.46
89
57.68
69.42
46.02
2.99
3.36
2.44
90
57.23
68.47
46.10
4.57
5.16
3.71
91
57.34
68.22
46.59
5.17
5.91
4.10
92
57.34
67.69
47.14
4.99
5.51
4.25
93
57.66
67.78
47.71
4.44
4.83
3.89
94
57.72
67.62
48.12
4.13
4.43
3.81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人力資源統計年報。
29
九、我國的失業問題(3)
表6
台灣的平均失業率與原住民失業率之比較
台灣地區平均
年月
原住民
勞動力
勞參率
失業
人數
失業率
勞動力
勞參率
(千人)
(%)
(千人)
(%)
(人)
(%)
失業
人數
(人)
失業率
(%)
89年
9,741
57.7
293
2.99
-
-
-
-
-
90年
9,748
57.2
450
4.57
212,797
68.8
-
31,630
14.86
91年
9,951
57.3
515
5.17
199,254
63.7
62.1
16,678
8.37
92年
10,022
57.3
503
4.99
204,240
64.9
63.1
19,689
9.64
93年
10,214
57.7
454
4.44
218,113
65.4
63.9
12,562
5.76
94年
10,343
57.8
428
4.13
227,742
65.4
64.3
9,263
4.07
資料來源:1.行政院主計處,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人力資源調查報告(88-94年)。
2.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台灣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報告(88-94年)。
註:台灣地區勞動力資料不含現役軍人,原住民勞動力資料則包含現役軍人,原住民勞參率前者為包含
現役軍人,後者不含現役軍人。
30
九、我國的失業問題(4)
表7 94年低所得家庭就業情形
可支配所得按戶數五等分位組
年別
1
2
最低所得組 Second
20%
3
Third 20%
4
Fourth
20%
5
最高所得組
第五組第一
組之倍數
5/1
平均每戶人口數
84年
2.32
3.76
4.26
4.48
4.86
2.09
94年
1.92
3.02
3.75
4.08
4.35
2.27
平均每戶就業人數
84年
0.85
1.39
1.73
2.06
2.54
2.99
94年
0.56
1.18
1.56
1.92
2.31
4.13
平均每戶勞動報酬(含受雇人員、自營作業及農業所得),單位:新台幣元
84年
203,159
480,741
672,350
903,208
1,507,228
7.42
94年
136,193
437,483
684,684
974,621
1,729,066
12.70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家庭收支調查報告,94年、84年。
31
十、所得分配的計算
圖1 所得分配計算
國際間常用所得分配指標
一、家庭所得五等分位法:
最高20%家庭可支配所得
最低20%家庭可支配所得
完全均等分配直線
%
二、吉尼係數(Gini coefficient):
對角線與曲線間的面積
對角線以下之三角面積
所
得
累
積
百
分
比
(
)
Y
距離愈遠,係
數愈大,分配
愈不均
※倍數愈大,所得分配愈不均;
倍數愈小,所得分配愈平均。
 曲線與對角線距離愈遠,係數愈大,
所得分配愈不均。
戶數累積百分比(%)
X
32
十一、我國所得分配的趨勢
圖2 我國所得分配趨勢
五分位所得分配差距倍數
7
6
5.33
4.69
5.24
5.5
5.41
0.6
6.04
6.07
5.55
5.51
4
0.32
0.28
0.30
0.35
0.33
0.31
3
2
0.7
6.03
6.39
4.17
5
6.16
0.32
0.32
0.33
0.35
0.4
0.34
0.34
0.5
0.34
吉尼係數
0.3
0.2
1
0.1
0
0.0
1964 1980 1987 1992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94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
33
十二、所得分配的國際比較(1)
新加坡
21
20.9
17.9
所
得
分
配
差
距
倍
數
18
15.21
15
12.28
12.87 13.45
15.71
16.70
14.04 14.62
13.8
香港
16.21
17.20
14.6
13.7
13.6
12
11.4
10.0
9
8.61
9.0
5.72
5.63
5.54
6
4.85
4.94
3
2.60
5.18
3.02
5.44
4.97
3.44
5.35
10.0
8.50 8.48
8.75
5.26
4.96
5.24
3.86
9.50
9.70
9.90
4.28
4.70
4.73
4.76
5.43
5.90
10.10
4.81
10.20
9.80
美國
9.60
台灣
5.50
6.39
5.51
4.78
10.44
6.84南韓
8.5
5.16 5.06
17.70
6.16
6.07
6.03
6.04
5.55
4.84
日本
0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註:本表資料為各國官方發布數字,各國家庭所得內涵不同, 不具嚴謹比較基礎。
34
十二、所得分配的國際比較(2)
國際比較分析

如以表示所得分配狀況之吉尼係數來看,我國吉尼係數(0.34,2005年)
雖較OECD國家的平均(0.308,2000年)略高,但較南韓(0.35,2000
年)、新加坡(0.48,2000年)、香港(0.53,2001年)等亞洲鄰近國
家為低,亦較美國(0.39,2003年)為低。國際間衡量所得分配問題,
通常以吉尼係數 0.4 作為警戒值,顯示我國所得差距尚屬適中 。

相較於OECD高社會福利支出國家,由於我國的租稅負擔率相對偏低甚多,
社會福利支出規模亦較小,但亦較少發生這類國家所面臨的高社會福利
所導致的政府財政衝擊。根據OECD之統計,OECD高社會福利支出國家的
租稅負擔率(賦稅收入占GDP的比率),普遍均較我國的 13.6%(2004
年)高出甚多。但畢竟社會福利措施並不是解決所得分配問題的唯一手
段,積極促進弱勢群體的就業,更能發揮正面的效果 。
35
十二、所得分配的國際比較(3)
表8 OECD國家吉尼係數(2000年)
國
澳洲
奧地利
加拿大
捷克
丹麥
芬蘭
法國
德國
希臘
匈牙利
愛爾蘭
義大利
日本
OECD-20
別
吉尼係數
30.5
25.2
30.1
26.0
22.5
26.1
27.3
27.7
34.5
29.3
30.4
34.7
31.4
國別
盧森堡
墨西哥
荷蘭
紐西蘭
挪威
波蘭
葡萄牙
瑞典
瑞士
土耳其
英國
美國
中華民國
吉尼係數
26.1
48.0
25.1
33.7
26.1
36.7
35.6
24.3
26.7
43.9
32.6
35.7
33.8
30.8
OECD-25
30.8
註:澳洲為1999年資料,奧地利及希臘為2001年資料,德國、盧森堡、紐西蘭及瑞士為2001年資料,台灣的
資料分別為1985年、1995年及2004年。
資料來源:Society at a Glance: OECD Social Indicators - 2005 Edition.
36
十三、影響所得分配的制度因素

一般而言,影響貧富差距的制度性因素包括:
1. 所得分配差距會隨經濟成長、產業結構轉型而
逐漸擴大。
2. 協助弱勢者就業的機制。
3. 教育資源對弱勢者之可近性,以及弱勢者向上
流動之能力。
4. 移轉性收支對所得重分配的效果。
5. 社會安全網的機制。
37
十四、改善所得分配不均的對策(1)
圖4
永續社會的黃金三角
社會
公義
經濟
發展
美麗台灣
環境
人文
黃金三角
經濟持續發展,國民所得及社會整體財富不斷擴增,支撐社會福利與優
質生活的需要。
兼顧社會公義,確保弱勢生活,消弭階級對立。
建構良好的生態、人文環境,改善人民生活,實現生活、生產與生態的
「三生」社會。
38
十四、改善所得分配不均的對策(2)
黃金三角思維下改善
貧富差距的策略架構
三大主軸
確保租稅
公平
強化弱勢
群體照顧
促進經濟
穩健發展
五大策略
政策重點
進行租稅改革
實施最低稅負制度
強化社會安全網
提供弱勢者
教育資源可近性
擴大弱勢群體就業機會
調整產業結構,創造就業
社會福利政策
•已推動各項社福津貼措施(敬老
福利津貼、老年農民津貼…)
•推動中措施:
•建立國民年金制度
•修正勞工保險條例
•規劃長期照顧制度
就業政策(最佳策略)
-持續推動產業、勞動相關政
策,促進弱勢勞工就業
-促進服務業發展
-加強教育與職訓
39
十四、改善所得分配不均的對策(3)
(一) 改善所得分配的意義
主要係要將低所得家庭的生活水準提升上來,而不是要將高
所得家庭的生活水準拉下。因此,加強照顧弱勢群體,應是縮
小貧富差距政策的主要精神。
(二)策略方法
1.從產業發展多元化、提升人力資源素質、促進就業、強化社
會安全體系,以縮小所得差距。
2.發展鄉村在地型的特色產業,開創在地的新工作機會,以解
決城鄉與地域所得不均問題。
3.檢討外勞政策,保障本國弱勢勞工就業機會與相關工作條
件。
4.政府結合民間資源,建立優質普及之托育與課後照顧系統,
強化對弱勢家庭學生的補救教學,擴大辦理減免學費措施,
提高弱勢家庭學生的就學機會與品質。
40
十四、改善所得分配不均的對策(4)
5.減少國家資源分配之城鄉差距,以平衡各區域的公共服務設施之
數量與品質,消除區域不正義。
6.檢討社會保險體系因職業身分不同而有之給付明顯差距;同時檢
討社會救助措施,建立適當的需求評估與資產調查機制,避免按
福利身分別決定是否得到補助。
7.政府應統整社會福利資源,整合社會福利服務體系,透過單一窗
口連續服務等方式,建立協助弱勢者的有效機制;並充實社工人
力資源,提昇服務品質。
8.落實量能課稅,公平租稅負擔,檢討諸如員工分紅配股課稅、證
券交易所得課稅與兩稅合一等資本所得稅負問題,以促進賦稅公
平與社會正義。
9.制訂促進婦女就業政策,排除婦女就業障礙;鼓勵婦女微型創
業,短期內達成女性勞參率超過50%為目標,以提高婦女經濟自
主能力。
41
十四、改善所得分配不均的對策(5)
圖5 近年來失業改善對所得差距縮小的影響
經濟成長率
8
7.00 7.10
7
6
經
濟
成
長
率
、
失
業
率
%
5.42 5.38
8
6.40
5.34
6.10
6.37
5.38
5.41
5
5.51
2.60
3
1.45 1.56
2.72
5.50
5.78
5.55
4.33
5.32
2.69
2.92
所得差距倍數
4
2
6.39
6.07
6.03 6.04
5.17
4.99
5.71
4.57
6
5
3.94
3.33
2.99
1.79
失業率
1
7
6.16
4.13
4.44 3.63
4 所
得
3
差
2 距
倍
1
數
0
0
82年
83年
84年
85年
86年
87年
88年
89年
90年
91年
-1
-2.22
-2
-3
年
92年
93年
94年
-1
-2
-3
資源來源:行政院主計處,「國民所得統計及國內經濟情勢展望」、「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人力資源統計月報」 。42
十四、改善所得分配不均的對策(6)
圖6 所得轉移機制
1.6
1.39
1.4
1.28
移 1.2
轉
效
果 1
0.98
0.81
0.59
0.2
0.09
0.7
1.13
0.84
0.8
單
位 0.6
:
倍 0.4
0.97
1.02
0.72
0.84
0.82
1.31
1.18
1.41
1.25
1.24
1.26
1.12
對政府之
稅捐
0.88
0.5
0.11
0.12
0.14
1997
1998
0.15
從政府收
入之福利
0.14
0.15
0.13
0.13
0.15
0.15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政府福利
及租稅效
果
0
1995
1996
1999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家庭收支調查報告(http://fies2.tpg.gov.tw/result.asp)
43
十四、改善所得分配不均的對策(7)
表9 政府移轉收支效果
來自政府的福利補助、津貼
(移轉收入)
年
對政府的稅捐或捐款
(移轉支出)
最低所得組
(元)
最高所得組
(元)
最低組/
最高組
最低所得組
(元)
最高所得組
(元)
最高組/
最低組
85年
38,128
22,106
1.72
6,479
67,388
10.40
88年
46,151
34,408
1.34
6,052
81,203
12.24
89年
47,042
25,490
1.84
6,976
83,774
12.01
90年
45,383
24,460
1.86
6,440
82,611
12.83
91年
50,804
26,845
1.89
7,748
87,358
11.27
92年
50,224
27,406
1.83
7,360
82,165
11.16
93年
54,760
28,097
1.95
7,393
88,981
12.04
94年
55,442
27,089
2.05
7,399
89,412
12.08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家庭收支調查報告」。
44
十四、改善所得分配不均的對策(8)
表10 主要國家社會福利支出占GDP比率(%)
年別
中華
民國
美國
日本
德國
法國
英國
韓國
新加坡
1996
5.8
11.6
14.7
27.7
28.8
22.3
3.4
3.4
2000
5.3
10.8
17.0
27.7
28.0
21.0
4.7
1.6
2001
5.8
11.2
18.0
27.7
27.9
23.6
5.7
4.0
2002
4.9
11.9
18.4
28.4
28.6
22.4
5.5
1.8
2003
5.0
12.2
18.4
28.8
29.3
23.0
—
1.9
2004
4.9
11.9
—
—
—
23.5
—
1.5
2005
5.1
11.9
—
—
—
—
—
—
說
明: (1)中華民國2000年係指民國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為一年半資料。
(2)美國社會福利支出僅指聯邦政府支出。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http://win.dgbas.gov.tw/dgbas03/bs8/world/swe.htm 。
45
十四、改善所得分配不均的對策(9)
表11 各項社會福利津貼措施
津貼名稱
發放標準
(元/每人每月)
資格要件
2005年
發放金額
中低收入老
人生活津貼
低收入 (1.5倍以下) 6,000元
中低收入 (2.5倍以下) 3,000元
家庭平均每人每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費標準2.5倍
以下(以台灣地區平均消費支出的1.5倍為上限)
之65歲以上老人。
89.29億元
老年農民
福利津貼
4,000元 65歲以上,參加農保或漁會甲類會員年資6個月
(自95年1月起,增為5000元) 以上者。
331.99億元
敬老福利
生活津貼
3,000元
年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3年每年居
住超過183日,且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或領
有各類退休給與或津貼之國民。
259.73億元
3,000元
年滿5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3年每年居
住超過183日,且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或領
有各類退休給與或津貼之原住民。
6.89億元
13,550元
符合一定條件及資產調查之榮民(服役滿10年或
因戰功傷殘者)。
172.6億元
原住民
敬老福利
生活津貼
榮民就養
給與
中低收入戶
身心障礙者
生活補助
低收入戶:輕度4,000元;
極重度、重度、中度7,000元
列冊低收入戶及家庭平均每人每月收入低於最低
中低收入戶:輕度3,000元;極重 生活費標準2.5倍以下身心障礙者。
度、重度、中度4,000元
資料來源:各業務主管部會部會,經建會彙整。
133.38億元
46
十四、改善所得分配不均的對策(10)
表12 各類政府津貼發放概況
合
年度
計
敬老福利
生活津貼
原住民敬老
福利生活津貼
人數*
金額
人數
金額
人數
86~89
-
2099.2
-
-
-
-
90
532.1
-
-
-
679.0
42.4
137.7
727.4
63.9
842.5
94
95.1
(48.2%)
140.1
(69.0%)
161.1
(77.2%)
165.0
(77.1%)
170.4
(77.4%)
90~94
-
91
92
93
老年農民
福利津貼
金額 人數
單位:萬人/億元
中低收入老
榮民就養
人生活津貼
給
與
金額
人數
金額
人數
金額
-
774.7
-
399.9
-
924.6
-
65.6
232.4
18.1
98.2
11.4
201.5
1.5
4.9
67.0
237.6
18.2
99.9
11.0
198.9
184.6
1.5
5.5
67.7
241.3
17.4
98.8
10.6
197.2
68.8
237.6
1.8
6.9
68.9
321.1
15.6
92.6
9.9
184.3
860.5
74.6
259.7
1.9
6.9
69.7
332.0
14.8
89.3
9.4
172.6
3,641.5
-
819.6
-
24.2
-
1,364.4
-
478.8
-
954.5
附 註:1. 開辦時間: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82年7月;老年農民福利津貼,84年6月;「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暨「原住民敬老福利
生活津貼」,91年1月;榮民就養給與,56年6月。
2.*()中數字為占65歲以上人口比率(%),若加計65歲以上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或軍公教退休(職)金者,合計受惠
人數占全體老人九成餘。
47
資料來源:內政部、行政院退徐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勞工保險局。
十四、改善所得分配不均的對策(11)
表13 各國(地區)賦稅負擔率(不含社會安全捐)
年別
中華
民國
美國
日本
德國
法國
英國
南韓
新加坡
香港
中國
大陸
1995
17.7
20.9
17.7
22.7
24.5
28.9
18.1
16.5
11.1
9.9
2000*
12.9
23.0
17.2
22.7
28.4
31.1
19.6
15.8
8.7
12.7
2002
12.0
19.4
15.9
21.1
27.3
29.6
19.8
13.6
9.7
14.7
2003
12.1
18.8
15.6
21.1
27.0
29.0
20.4
12.8
8.9
14.7
2004
12.9
—
—
—
—
—
—
12.5
10.3
15.1
2005
14.1
—
—
—
—
—
—
14.5
11.6
—
說明:賦稅負擔率為賦稅實徵淨額占GDP比重。
附註:*我國2000年係指1999年下半年與2000年。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48
十四、改善所得分配不均的對策(12)
表14 各國(地區)賦稅負擔率(含社會安全捐)
年別
中華
民國
美國
日本
德國
法國
英國
南韓
新加坡
香港
中國
大陸
1995
20.6
27.9
26.7
37.2
42.9
35.1
19.4
16.5
11.1
9.9
2000*
16.8
29.9
26.5
37.2
44.4
37.5
23.6
15.8
8.7
12.7
2002
16.1
26.3
25.8
35.4
43.4
35.6
24.4
13.6
9.7
14.7
2003
16.3
25.6
25.3
35.5
43.4
35.6
25.3
12.8
8.9
14.7
2004
17.1
—
—
—
—
—
—
12.5
10.3
15.1
2005
18.7
—
—
—
—
—
—
14.5
11.6
—
說明:我國社會安全捐係指企業及家庭各項社會保險支出。
附註:*我國2000年係指1999年下半年與2000年。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49
老年經濟安全保障不完整
當
今
我
國
社
會
保
障
制
度
的
缺
口
各式社會津貼層出,給付標準紊亂
軍公教人員福利相對優於勞工
社會救助體系仍嫌嚴苛
全民健康保險財務出現危機
長期照顧體系尚未建構完善
兒童教育與照顧體系欠周延
50
當
代
社
會
福
利
發
展
的
趨
勢
社
會
保
險
社
會
救
助
對
依
賴
人
口
的
救
助
風
險
分
攤
社
會
照
顧
對
弱
勢
者
的
照
顧
積
極
福
利
2004年社會福利政策綱領的9大原則:
1.人民福祉優先 ;2.包容弱勢國民 ;3.支持多元家庭 ;
4.建構健全制度 ;5.投資積極福利 ;6.中央地方分權 ;
7.公私夥伴關係 ;8.落實在地服務 ;9.整合服務資源 。
51
規 劃 理 念
緊急救援
社會安全制度的永續發展
經濟安全的保障
社會與健康照顧體系的建構
特定人口的
選擇式照顧
全民的普及式服務
消極的救窮
積極的人力資本投資
52
規劃策略與重點計畫
2015年經濟發展願景之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
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2007-2009)
縮小城鄉/貧富差距
弱
勢
家
庭
脫
困
計
畫
促
進
弱
勢
者
就
業
計
畫
提
升
弱
勢
人
力
資
源
計
畫
強化老人安養
提
升
社
會
福
利
資
源
運
用
效
能
計
畫
建
構
長
期
照
顧
體
系
十
年
計
畫
推
動
國
民
年
金
制
度
計
畫
設
立
人口
、
健康
及
社會
保障
研
究
中
心
計
畫
因應少子女化
普
及
嬰
幼
兒
照
顧
體
系
計
畫
完
善
國
民
教
育
與
照
顧
體
系
計
畫
移
民
照
顧
輔
導
計
畫
促進國民健康
建
構
全
人
照
顧
體
系
計
畫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制
度
改
革
計
畫
53
圖:瑞典歌登堡
(Gothenburg)附近的
安吉德(Angered)社
會住宅,居住4萬人的新
社區。
圖:瑞典歌登堡
(Gothenburg)附近的
安吉德(Angered)社
會住宅的購物中心。
54
謝 謝 大 家!
請 多 指 教~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