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说明会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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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
“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
生项目”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0年11月4日
项目简介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教育部为
了配合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以及《国家中长期科
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实施而
设立的资助优秀学生出国留学项目。
 从2007年至2011年,国家从全国60所重点高校中
每年选派5000名优秀在读博士生或应届毕业生赴国
外联合培养或攻读博士学位,入选学生在获得国外大
学免除学费录取通知的前提下,可以得到国家留学基
金委对其国外期间生活费和国际往返旅费的资助。从
2008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原有的60余个专项研
究生奖学金项目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
项目”整合为“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选派规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1年将选派
6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其中,国家建设
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5000人,国家
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1000人,其中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比例
约为1:1。
 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点
领域及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基
础学科占总选派规模的85%,人文及应用
社会科学占总选派规模的15%。
北京林业大学2011年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
案








一、选派工作原则
二、选派要求及标准
三、选派名额分配
四、派出渠道
五、工作进度安排
六、申请材料提交清单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八、学校联系人
一、选派工作原则
 坚持面向学科需要,依靠学院、学科及导师
多方面力量,有利于学生,服务学校发展的
宗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以学院为主体,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
学校评审、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
的原则组织实施选拔和派出工作和评审工作。
二、选派要求及标准
1.项目及学科要求
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
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
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与应用社会
科学。
2.选派类别条件及留学期限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拔对象为在读优秀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
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WSK或雅思/托福
考试成绩单,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
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
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
面证明。
2)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对象为应届本科毕
业生、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
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留学期
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期限根据留学目
的国及院校学制确定。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
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雅
思/托福考试成绩单、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
的外语合格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
年。
3)硕士研究生:选拔对象为在读硕士生或优秀应届本
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申请时须提交国外
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该类别不列入国家建设高
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我校学生仅限申请国家公派
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
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中的专项硕士项目,
具体请参阅www.csc.edu.cn—2011年国家公派
研究生项目指南。
3.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通过的学生,国家留学
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
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国外院校(导师)负责
学费,并为留学人员提供科研工作条件。国
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国
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
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
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及应
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申请学
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各方面均有突出表现;各项学习成绩优秀,
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为世界
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极强的
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
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4.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
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在学习研究
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
特别是为我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均应来自“985工程”二期基地、平
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
重点学科,学校重点学科。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
科毕业生原则上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
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
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外接收
院校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语言要求。
4)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5)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
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6)留学单位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
高校和科研机构。
7)身心健康。
三、选派名额分配
学院
博士学位生
联合培养博士生
合计
生物学院
4
3
7
林学院
2
2
4
水土保持学院
2
2
4
材料学院
2
2
4
园林学院
2
1
3
经管学院
2
1
3
环境学院
1
1
2
自然保护区学院
1
1
2
工学院
1
1
2
信息学院
1
1
2
理学院
1
0
1
人文学院
1
0
1
外语学院
1
0
1
合计
21
15
36
四、时间安排
第一批
• 1、2010年10月28日—2011年2月20日: 各学院
根据选派计划(附件一)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学生
申请人在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研究生院指导
下与国外院校联系,达到国外院校要求的外语水平
并获得符合留学基金委要求的正式邀请信。
• 2、2010年11月4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研究生
院联合召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信
息发布及项目说明会。
• 3、2011年2月21日—3月10日: 申请人登陆国家
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进
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附件二)向学院提交项目
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学院审查后上报研究生院。
• 4、2011年3月10日—3月25日: 研究生院会同国
际交流与合作处汇总申请人信息,审核网上信息及
书面申请材料,上报学校项目领导小组评定,将书
面申请材料提交留学基金委。
• 5、2011年4月: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 6、2011年5月: 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 7、2011年7月起: 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第二批(只能申报赴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1、2011年5月20日前,达到国外院校要求的外语
水平并获得符合留学基金委要求的正式邀请信。
• 2、2011年5月20日—5月30日,申请人登陆国家
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进
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附件二)向学院提交项目
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学院审查后上报研究生院。
• 3、2011年5月30日—6月5日,研究生院会同国际
交流与合作处汇总申请人材料,上报学校项目领导
小组评定,确定留学候选人推荐名单。审核候选人
网上信息,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留学基金委。
• 4、2011年6月底,公布录取人员名单,开始派出。
五、申请材料提交清单
1. 北京林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赴外留学申请表
2.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
生类)
3. 《单位推荐意见表》
4. 校内评审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
5. 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
6. 身份证复印件
7.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8. 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
9.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10.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1.学籍证明
12.推迟毕业证明(博士三年级申请联合培养需提交)
1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4.学习计划(若暂无外方接受导师,只需国内导师签
字)
15.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16.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各以3—5页为宜)
17.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三份)
18.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 (录取后派出前提交)
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 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
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
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但不包括如下
条件:
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
生效;
c.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
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申请人)。
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 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所需费用及数额:例如,须交纳的学费、注册费等有关费用
名称和数额。
g.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可在邀请信中注明被邀请人外语水
平符合接受方要求,否则应单独出具外方认可申请人外语
水平的证明。
h.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联合培养计划或学习计划 (1000字以上)
 联合培养计划/学习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博士研究课题名称;
b.科研课题背景介绍;
c.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
d.出国学习预期目标;
e.科研方法;
f.科研工作时间安排;
g.回国后续工作介绍。
六、派出渠道
 鼓励申请人充分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
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
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 ——“2011年国
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查看详情。
 充分依托导师或学科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
合作渠道、我校校际交流项目渠道联系接收
单位。
我校校际交流学校
学校名称
专业
1
美国 威斯康星大学史蒂文分校
http://www.uwsp.edu
生物学科、管理学科、自然资源学科等
2
西班牙 马德里科技大学
http://www.upm.es/institucional
土木工程学科等
3
日本 东京农工大学
http://www.tuat.ac.jp/
生物学科、环境资源学科等
4
日本 岛根大学
http://www.shimane-u.ac.jp/
林学、水土保持学科等
5
澳大利亚 西澳大学
http://www.uwa.edu.au/
工程类、商科、风景园林等
6
瑞典 瑞典农业大学
http://www.slu.se/
农业经济与管理、生态学、生物技术、植物生物、
城市园林动态等、
7
美国 密西根州立大学
http://www.msu.edu/
城市与地区规划、环境工程等
8
日本 山形大学
http://www.yamagata-u.ac.jp/index-j.html
水土保持学科、信息学科等
9
加拿大 英属哥伦比亚大学
http://www.ubc.ca/
农学、林学、经济、生物、土木工程、信息、教
育、管理类学科等
10
美国 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
www.ncsu.edu
商科、管理学科等
我校校际交流学校
11
日本 鸟取大学
http://www.tottori-u.ac.jp/
机械工程学科、生物学科等
12
日本 东京大学农学及生命科学研究生院
农业与环境生物学、林业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和
环境工程、生物材料科学、生态系统研究等
13
加拿大 魁北科大学阿比提比分校
www.uqat.uquebec.ca
生物学、环境科学、工程学、学校行政管理、教育
学、会计科学等
14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
http://www.anu.edu.au/
商科、管理学科等
15
奥地利 维也纳自然资源与应用生命科技大学
http://www.boku.ac.at/
植物学、土壤科学、林业生态学等
16
荷兰 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
http://www.vu.nl/
经济学科、法律学科、计算机科学等
17
加拿大 多伦多大学
http://www.utoronto.ca/
生物工程学、计算机科学、英语、环境科学、公共
关系和人力资源,、园艺学、法律、语言学、植物
和微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社会学、城市
规划等
18
美国 托力多大学
http://www.utoledo.edu/
经济学科、语言学科、生物学科、土木工程学科、
管理类学科等
芬兰 赫尔辛基大学
生物工艺学、经济学、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学科、
19
往年主要派出单位
 美国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河滨分校
密西根州立大学
密西西比州立大学
康奈尔大学
 加拿大
英属哥伦比亚大学
农业部
 荷兰
莱顿大学
格罗宁根大学
 澳大利亚
阿德莱德大学
悉尼大学
 日本
北海道大学
七、其他相关说明
1、选派工作实行“博士生兼招补偿”办法,即
被选派出国的博士生按照人数将在下一年度
的招生计划中予以补偿。
2、有关详情均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 ——“2011年国
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中进行公布,请申
请人仔细查看该专栏信息,其他未尽事宜按
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学校联系人
 有关院内选拔推荐请咨询所在学院项目具体工作人
员
 有关申报资格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唐瑜
62338234 办公地点:主楼214
电话:
 有关对外联系及项目信息请咨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覃艳茜 电话:62338095 办公地点:综合楼
322
 咨询时间:每周三、周五上午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各学院具体工作人员联系表
学院
姓名
电话
邮箱
办公地点
生物学院
杨迪
62336013
[email protected]
生物楼209
林学院
徐昕照
62336354
[email protected]
林业楼405
水保学院
刘喜云
62336097
[email protected]
林业楼511
园林学院
刘伟
62338079
[email protected]
主楼504
材料学院
李南岍
62338358
[email protected]
森工楼331
经管学院
夏春锋
62337226
[email protected]
主楼1024
环境学院
吴琼
62336615
[email protected]
主楼223
保护区学院
马静
62336724
[email protected]
主楼1218
工学院
代智慧
62338139
[email protected]
森工楼333
信息学院
王亚栋
62338147
[email protected]
主楼405
理学院
李明艳
62338375
[email protected]
基础楼225
外语学院
赵红梅
62337732
[email protected]
西配楼204
人文学院
杨冬梅
62338383
[email protected]
主楼821